传统村落“空心化”的原因分析与治理策略

一、引言

传统村落是指民国以前建村,传承了较长的历史沿革,至今仍为人们提供服务的,以农业文明特有的环境与资源条件为空间基础,以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及其政治经济社会结构为主体形态。以农耕社会的生活观念、价值尺度、民俗风习、文化心理、审美态度等为人文精神的村落聚落形态。[1]可见,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凝聚着丰富的艺术结晶,是乡愁符号的寄托地,是人们离不开的精神家园,具有重要的生活、历史、文化、科学及艺术价值。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需多管齐下,多方努力。重视分析传统村落“空心化”的原因所在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策略,使传统村落“人旺村兴”是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的关键所在。

二、传统村落“空心化”的原因分析

传统村落“空心化”现象的出现是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村落的转型撤并、农民的异地脱贫以及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城市二元体制日渐松动等因素造成,概括起来,主要为三大力量驱动传统村落“空心化”现象的产生和发展。

一为土地,户籍管理的驱动力。尽管我国的土地制度在不断完善,但在城乡实行的仍为二元土地制,城乡土地在产权用途,市场等方面具有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农村土地仍存在产权主体不明确,新建房屋宅基地审批制度不健全,村庄土地规划不完善,耕地资源价值被低估,导致占用耕地建房等耕地非农用途转移严重,宅基地超标占地,一户多宅现象等突出;而对闲置宅基地的处理制度与违规滥用乱占调控等法规手段滞后,这些农村土地管理改革上的漏洞助推了农村土地空心化的蔓延。[3]从户籍制度来看,一方面,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乡村人口不断涌入城镇。但由于户口和福利待遇,就学和就业机会直接挂钩,进城农民难以在制度上获得生存保障。因此守住农村旧宅基地成为理性选择,“两栖占地”,农村住宅“季节性闲置”现象普遍。[4]

三为村庄自身离心力。说白了,就是传统村落留不住人,缺乏吸引力。如前所述,传统村落大多位置偏僻,交通不方便,生活不方便,生活条件差,就业门路少,缺少文化娱乐设施,教育卫生条件差是不少传统村落的现实写照。在城镇化,信息化飞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外来文化向农村渗透的力度愈来愈强,传统村落中的人口尤其青壮年人已越来越向往现代化城镇生活,传统村落慢节奏生活方式的吸引力日渐衰弱。

三、传统村落“空心化”治理策略

传统村落“空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城镇化背景下,资源有效配置的体现。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有助于传统村落人口质量的提升,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增加他们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但传统村落“空心化”也造成了农村人力资源流失、人才资源不足;资产流失,农业产业空洞化;农业资源浪费;农村人口结构失调等一系列消极影响。[7]对传统村落而言,“空心化”还导致村落建筑无人居住修缮乃至倒塌,使传统手工业、地理地标、民间文学、民间戏曲等具有文化特质产品的平台也不复存在。从传统村落的传承与保护角度而言,原住民与其居住的村落是一个整体,他们是村落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村落文化的传承者,只有他们才能真正传承传统村落特有的民俗、信仰、技艺、人文环境等文化遗产;也只有他们才能真正理解这些文化遗产的意义与价值。因而只有留下原住民,才是真正留住了传统村落的传承发展之根。为此,必须从制度、基础设施、就业等宏观,微观层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策略。让传统村落的原始民“留得住、富得起、心得定”,从而有效地担当起传统村落传承与保护的责任。 第一,宏观政策机制的创新。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农村面临着农业农户规模小、农民自组织能力差、农业基础脆弱、发展能力差等现实困境。对此,一要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经营方式来建设现代农业;二要改革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农村制度。通过改革户籍制度,使城乡人员流动规模有序,促进城乡互动发展。我国现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救助和以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障。这种保障制度让农民过上温饱的日子,不能让农民富足。对于传统村落的原住民,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或政策扶持,让他们可以不离乡就可以过上较为富足的生活。

第二,微观发展力度的加大。要留住传统村落的原住民,除了在宏观政策方面加以创新外,还应在满足原住民的生活、精神需求,改善其生活、生产条件等微观发展层面加大力度。一要加大传统村落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着力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为传统村落原住民的增收致富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二要加大传统村落的居住、环境改造力度。传统村落由于年代久远,年久失修,不少古民居成为危房,加之污水排放,垃圾处理设施的滞后等因素,造成传统村落中的原住民要么迁出村落,要么拆掉旧房盖新房,对古建筑不维修,任其荒芜破败。为此,必须着力解决原住民传统建筑中生活不方便的问题。要在保持传统村落整体布局不变的情况下,改善内部的基础生活设施和外部的生活、卫生条件,满足村民的现代化生活需求。三要拓宽传统村落原住民的就业渠道。传统村落的文化延续是种活态的传承,失去了原住民,活态传承终归为一句空话。为此,必须把传统村落的传承与保护与原住民的脱贫致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加大对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拓宽传统村落原住民的就业渠道。既要积极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吸引原住民在当地就业,也要积极变传统农业为现代农业,瞄准市场需求,结合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成立农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总之,就是要让原住民在原住地有业就,能致富。只有保存好传统村落的传承土壤、传统村落的物质与文化要求才能在原住民的积极参与中得以维护。

第三,积极探索保护新路。在宏观机制的创新,微观发展力度的加大的基础上,还应积极探索政府、媒体、企业和古村落原住民多方协作的传承与保护的新路。一是政府部门对传统村落要进行细致的调查筛选,等级分类,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主体。城乡发展部门要按照“生产空间制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思路对古村落进行规划保护。二是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传统村落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爱护传统村落,保护传统村落的浓厚氛围。三是传统村落的开发企业要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按照规划进行保护和利用,突出传统村的特色,实现聚落保存,古屋重生,闲置空间的有效利用。四是要激发传统村落原住民的积极性与参与性,让他们积极投身到传统村落的历史记忆、地方方言、乡规民约、祖训家规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地方戏曲、手工制作、乡间小吃、传统习俗等民间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当中去。[8]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应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方针,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但人是最为根本的因素。传统村落的“空心化”现象使其传承与保护失去了根。为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导向,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留住原住民,破解传统村落“空心化”难题。让传统村落与原住民在相互的看护与守望中得以保护传承,并在这种传承保护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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