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守则

保密守则

  保密守则(一):

  保密守则

  (一)模范遵守本单位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自觉理解园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增强保密观念,在日常工作中个性是涉外工作中,严守单位秘密。

  (三)凡属本园内部事宜不得随意泄露和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四)不得向除本单位以外的任何无关人员包括亲人、幼儿家长谈论有关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招生策略、工作方案等。

  (五)不得向除本单位以外的任何人员包括朋友、尤其是幼儿家长谈论本单位的人事变动状况、教师去留问题及某某工作人员工作状况的讨论。

  (六)不得向幼儿家长谈论有关幼儿园发生的任何不宜让家长知晓的事。

  (七)不得与本工作岗位以外的任何无关人员包括同事泄露你在工作中获知的不便于让第三者知晓的工作秘密。

  (八)本单位实行员工工资保密制,任何人员不得私下议论、相互询问个人工资收入状况。

  (九)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打听的不打听。

  (十)任何人员在离职前不得向任何家长透露你本人的离职信息。以上保密守则须严肃认真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保密守则(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擅自复制、留存、销毁国家秘密;

  六、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

  八、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地方存放密品、密件;

  九、不用普通电话、手机、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

  十、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保密守则(三):

  保密制度

  为了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场馆管理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以全面规范我处的保密工作。

  一、场馆管理处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3、处长办公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4、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5、处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8、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9、涉外活动的相关信息。

  10、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二、综合办公室是处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三、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职责制,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职责,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四、全处都务必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员工务必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2、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务必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4、凡带有保密资料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5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资料的计算机、软盘,务必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贴合保密要求。

  6、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资料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资料,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7、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联网站点带给或发布信息,务必经过综合办公室的保密审查和监督。

  六、各部门或教职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七、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八、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年终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九、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十、涉外保密制度

  1、在承办涉外活动中,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学校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带给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务必经校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务必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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