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彭斯诗歌中的博爱情怀赏析

摘 要:罗伯特?彭斯是苏格兰民歌的拯救者、复活者;他的诗歌富有音乐性, 吟唱性;他的诗歌充满了激进的民主、自由的思想;他的许多歌颂友谊和怀旧的抒情诗歌中,体现了诗人对家乡、对劳动人民、对民主自由、对友情和爱情的博爱情怀。

关键词:彭斯 苏格兰 博爱

彭斯虽未受过太多正规教育,但他勤奋好学,靠自学而获取很多方面的知识。1783年很博学的彭斯开始写诗。1786年出版了《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集》,其中收集有《两只狗》《一朵红红的玫瑰》《致小鼠》《致山中雏菊》《致虱子》等优秀的苏格兰诗歌;辛辣的讽刺诗《圣节集市》,歌颂农民及大自然之美的《农民的星期六夜晚》等诗篇。诗集引起轰动。当时他被上流社会的达官贵人邀请到爱丁堡,成为名公贵妇的座上客,并与苏格兰歌谣收集者约翰逊相识。不久回到故乡。1789年已经考进税务局当上职员的彭斯,升职为一个小税务官,每周要骑马上班。正是那段扬鞭驰骋的岁月激发出他的创作灵感,《友谊地久天长》就是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有感而发的。

彭斯的诗歌作品多为抒情短诗,对苏格兰方言的运用,彭斯得心应手,如歌颂爱情的名篇《一朵红红的玫瑰》和抒发爱国热情的《苏格兰人》等。他还创作了不少讽刺诗,如《威利长老的祈祷》,诗札,如《致拉布雷克书》和叙事诗,如《两只狗》和《快活的乞丐》。作品一方面表达了平民阶级朴实无华的思想感情,对社会底层劳苦大众疾苦的深深同情;另一方面宣扬以健康、自然的方式去追求“美酒、女人和歌”的快乐主义的人生哲学。彭斯富有敏锐的幽默感,能赢得诗歌作品具有民族特色和艺术魅力的赞誉,应归功于彭斯对苏格兰乡村生活的生动描写。

彭斯是位高产作家,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共创作出六百多首诗歌,抒发了作者热爱家乡,热爱劳动人民,热爱精神世界的自由,热爱生活的博爱情怀。彭斯的诗歌表达了追求自由的思想感情。他崇尚平等、自由的爱情观:抛开社会习俗,蔑视金钱主宰爱情的做法,爱情是最纯洁、最本能的两性间的吸引。在他的诗歌中读者能够强烈感受到,诗人为祖国苏格兰的美丽而倾倒,为苏格兰人民的光荣而自豪;但同时也为当时国家和社会的沉沦而痛心疾首,诗人愿为祖国的独立和自由而奋进高歌。热爱自然是诗人从一而终的创作主题,诗歌中赞美自然之美,为自然的自由而歌唱,引领大众去领悟世界的真谛:人类要想最终获得真正的身心自由,就应顺应自然而不是征服自然。

彭斯的诗歌反映了对宗教自由的追求。他清醒地认识到奉行加尔文主义,主宰苏格兰基督教会的是长老派,是与穷人为敌的,而绝非朋友。以诗歌形式,彭斯深刻地揭露了教会教义的荒谬,教士阶层虚伪和放荡的行为,表达了诗人在宗教信仰上力争挣脱愚昧和虚伪的束缚及精神上的迫害,大声疾呼精神上的平等和自由。作为劳动人民的一员渴望挣脱地主豪绅的压迫和剥削,渴望打败英格兰统治者,获得民族独立和自由。对于政治自由的渴望在彭斯的诗歌中也一一被传递出来。

诗人的博爱情怀表现在他的许多抒情小诗中,如歌颂友谊和怀旧的《往昔的时光》、赞美爱情的《一朵红红的玫瑰》、歌颂家乡的《我的心儿在高原》等体现

出来。

创作于1790年的《我的心儿在高原》是诗人表达他对家乡眷恋之情的抒怀诗,是彭斯在诗歌创作上处于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品。诗歌中无论是饱满的爱国主义热情的抒发,对苏格兰家乡的秀美山川的讴歌,对祖国故土的深深眷恋之情的真挚流露,还是对家乡狩猎的欢快场面酣畅淋漓的回忆,诗人都是用通俗易懂、平淡无奇的语言娓娓道来。但正是凭借这平淡,这无奇,经过诗人匪夷所思的组合,将诗意神奇地表达出来,为诗人赢得国内外文学界的赞誉。

彭斯诗歌灵感永不枯竭的源泉来自苏格兰农村。彭斯长期生活在农村,从事繁重的农活。地主的剥削,加上土地的贫瘠、歉收、负债、迁居……使他常常过着没有温饱的生活。但他热爱生活,对劳动人民有深厚的感情。彭斯的长篇叙事诗体现了对于平民的热爱。在《两只狗》这首诗里,通过两只分属贫富人家的狗之间的对话,描绘了地主家的骄奢淫逸,贫穷佃户的生活艰辛及劳动辛苦,成为人类不公平生活的鲜明对照。诗人也理解农民对牲口的深厚感情。他在《新年早晨老农向老马麦琪致辞》一诗中,回顾了老马一生的辛劳后,写道:“我将在留下的麦地上面,把你的缰绳系好,不用费大力气,你就在那边舒舒畅畅吃个饱。”

除诗歌创作外,彭斯还收集整理了大量的苏格兰民间歌谣。其中《往昔的时光》不仅在苏格兰而且在世界文坛上都占有一席之地。这首诗歌颂了朋友之间真挚美好的地久天长的友谊,揭示友情永恒的主题。每个人的“往昔时光”各不相同,但都是沉甸甸的难以忘却的人生记忆。在这首诗里难忘的“往昔时光”意指难忘老朋友,难忘友情。通过老朋友重逢的特定场面气氛的渲染:为永存的友谊,为逝去的时光,诗人建议朋友高高地举起酒杯,这样诗人成功地烘托出真诚浓烈的友情。

对爱情最简洁、最直观、最多变的表达方式无疑是诗歌。彭斯的爱情诗篇是最令人瞩目的。其中非常成功地诠释了民歌特有的清新自然和真挚淳朴文学魅力的《一朵红红的玫瑰》,是彭斯根据苏格兰民谣创作的最著名的一首脍炙人口的爱情诗篇。这首诗是诗集中流传最广的一首诗。彭斯巧妙地运用诗歌创作的优势,在短短的四个诗节中,意味悠长的底蕴、生动逼真的描绘、像跳跃的音符让人们产生美好意境的语言,打动了千百万恋人的心,也使得这首诗在问世之后成为人们传唱不衰的经典。诗中传达出的纯真爱情的伟大力量在当代社会给人们带来了效应,使心中蓬勃热烈的爱如同澎湃激昂的乐曲,不仅让读者感受到诗人真实的情感,而且会情不自禁地把它与自身爱的经历紧密联系在一起。

诗的开头将恋人比喻成一朵红红的玫瑰,这个鲜活的比喻不仅抒发出诗人心中炽热的情感,而且一下子就将恋人的美丽活灵活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诗人心目中的恋人不仅拥有醉人的外表,而且像一段乐曲,婉转动人地倾诉着美丽的柔美心灵。

诗的第一节,诗人以十分欢快、动情的口吻用两个比喻写出了心上人之美:“六月盛开的红玫瑰”和“悦耳动听的甜美乐曲”。这里,“红红的玫瑰”意象生动贴切,象征了心上人的迷人美貌和青春活力。“悦耳动听的甜美乐曲”则进一步刻画出心上人神形兼备的和谐之美。诗的第

二、三节层层递进,表达了诗人对心上人愈演愈烈的炽烈爱情。诗中“大海干涸水流尽”“岩石被太阳融化”用以比喻坚贞的爱情,更是妙笔生花。这时,诗的意象也随即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一朵红红的玫瑰、一支动人的乐曲,取而代之的是辽阔的海洋、坚固的岩石和炽热的太阳,扩展到一个更新、更广、更深沉的意境。诗人阐释了自己坚贞不渝的爱情观:整个宇宙可以变化甚至被摧毁,唯独爱情亘古不变。

诗歌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作为彭斯爱情诗的杰出代表《一朵红红的玫瑰》,抒发了普通大众对甜美纯真爱情的渴望和追求。无论是开篇对爱人巧夺天工的描绘,还是诗中作者对朴实无华的爱情观的诠释,无不抒发了作者对其爱人的浓浓爱意。诗中清新明快、奔放可颂的语言,纯朴真挚、饱满醇厚的激情,在崇尚理性、感伤怀古的18世纪掀起了一股强劲有力、振耳发馈的人性主义狂飙,对济慈、拜伦等人有很大的影响,它可谓开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先河,为19世纪浪漫主义诗歌和抒情诗歌创立了杰出的典范。

彭斯被誉为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歌的先驱,是苏格兰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又被称为苏格兰的农民诗人。他的诗情景交融,意境优美,唤起人们追求纯真质朴生活的美好愿望。彭斯的诗歌包罗万象:生与死、爱情、友谊、幸福、真理、良知、青春、博爱、宗教、诚实、荣誉等等,数不胜数。品读、吟诵这些小诗,我们可以赏析诗人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家乡的热爱,对爱情的忠贞,对朋友的忠诚,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由、平等向往的博爱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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