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局多措并举对2023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工作。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1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自评情况。

市审计局2023年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一共有审计业务费和政府投资审计费合计2个项目。其中,审计业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稳增长政策跟踪、民生、社保、环境、资源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等工作,预算总金额268.87万元;政府投资审计费主要用于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预算总金额90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2023年,市审计局部门全年预算数为1748.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003.96万元,执行率为114.58%。

市审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六安市审计局部门本级预算和2个部门下属单位预算,编制50个(其中:行政编27个,参公编0个,事业编23个),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52人,离休1人,退休26人)。

市审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与审计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按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

(三)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组织开展稳增长政策跟踪、民生、社保、环境、资源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转;开展财政预算执行以及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及稳增长专项审计;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开展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宣传、法治宣传、审计培训;开展审计信息化建设与维护等。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3年,市审计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

二、自评结果概述

(一)履职完成情况

2023年,市本级完成计划内审计项目48个,查出问题金额13.5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03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39项,向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移送事项11件。完成领导交办事项7件,移送事项16个。开展市本级政府投资跟踪审计项目4个,持续跟踪审计中,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31份,提出合理化建议51条。开展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调查,查出四个方面13个问题。

(二)履职效果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以贯彻“六稳”、落实“六保”、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助力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反腐倡廉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审计整改,突出审计结果运用,着力发挥好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2023年,市审计局细化审计方案,围绕资金统筹分配,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贯彻“六稳”落实“六保”。加强财政绩效管理,采取“五统一”方式,对市直和开发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步延伸审计等5个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33 个二级预算单位,共发现3大类58个具体问题。开展城区砂石资源开采利用、2023年市本级重点项目计划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等4个专项审计。完成市生态环境检测“三个全覆盖”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开展了市城区水环境应急处置工程运行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城区北郊支渠、苏大堰、大雁河污水应急处理设施项目运营情况、资金保障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等。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指出进行绩效自评,发现我局项目预算执行完成率尚存在不足。原因一是预算项目在编制预算时未充分考虑并结合当前审计工作实际;原因二是2023年省厅追加以及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审计项目增加导致审计项目经费紧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针对绩效有偏差的项目,我局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精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同时,本部门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不断提高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23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23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3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23-2023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3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1)保障数据中心设备、数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州财政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财政专网平稳运行,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23〕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23〕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2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3〕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23〕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23〕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23〕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23〕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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