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通用25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新人家要搬来了!新人家要搬来了!”整座小山兴奋得沸腾起来,到处叽叽喳喳,此起彼落。《兔子坡》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童话故事里的每一个人物都被作者描绘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浮现在我眼前,故事的情节也变化多端,时而让我担心,时而又让放心。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有户新人家要搬来了,兔子坡的小动物们又兴奋又不安,因为这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从一开始,小动物们对搬来的新人家就很满意。他们大方、慷慨,给狐狸留剩饭,他们还种了菜园儿,给动物们分享食物,他们温合、善良,与动物们和睦相处。他们救了落水的老鼠威利,救了被卡车撞伤的小兔子乔奇,还竖了保护动物的牌子。小动物们为了报答他们的帮助,给他们日夜的看守菜园,不让其它动物进入偷食东西。
书里还描绘了许多让人惊心动魄的场面。比如下面这一段:小乔奇飞快地跑着,他从未感到自己如此的身强力壮。噢!这简直像是在飞了!它回头看到老猎犬已经远远的落在了后面,但仍然没有放弃。小乔奇有些不感相信,当它越过一个山头时,突然明白了,前面就是“死亡溪”,一条小河的弯弧正好把它包围,可小乔奇并没有停止,反而越跑越快,它找准一个凸起的土堆,看了一下距离,便纵身一跃,这时奇迹发生了,“砰”小乔奇到了溪对岸,这是前所未有,没有一个人能跃过“死亡溪”,小乔奇也不感相信,高兴的直跳。我本来悬着的心也跟着平静了下来,一切双安静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敢于去面对新生活,对新生活的每一件事情都应报有希望,对它们充满爱心。在面对灾难时应像小乔奇那样冷静,寻找时机,等待奇迹发生。就像勇敢的兔子乔奇一样打开精彩纷呈的新生活之门!《兔子坡》的故事值得我们每个人好好珍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寒假里,我看了沈石溪动物小说《双面猎犬》一书,我被故事里白眉儿不放弃的精神所感动了。
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是一只眼间有一块醒目白斑的混血猎犬,名叫白眉儿。之所以是混血猎犬,是因为他是豺和猎犬的儿子。白眉儿还没出生之前,父亲就被母亲害死了,母亲生出白眉儿后,为了让白眉儿活命,自己也死了。白眉儿成了没爹没妈的孩子,受尽了群豺的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的煎熬下一天天长大,身上经常被咬得伤痕累累,皮肉不堪。但是它的心却一天天变得强大起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群最末端的“苦豺”,但它并没有对地位低下而叹息。它不断锻炼自己,凭借着优秀的身体素质和高超的狩猎技艺终于练成了“空中噬喉”“两极前扑”“空中噬尾”这三个绝招,成为了最优秀的猎犬。可惜,他并不是纯豺,也就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豺群里生存,他差点吃了毒马心,来到人类的村庄,但又被赶了出来……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被书中惊心动魄的场面所吸引,经常手心冒汗,生怕漏掉重要的情节。整本书故事曲折生动,绘声绘色,让我忍不住一口气读完。白眉儿在豺群里学会了很多狩猎本领,由于他在豺群的卑微,也练就了他永不磨灭的精神,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也应该像白眉儿一样学习本领,一样坚贞不屈,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一样就算历经磨难也在永不放弃。他身上的精神太值得我们学习了,我们应该把白眉儿当做榜样,像他一样。
在现实生活中,所有成功人士都是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永不放弃的信念来成就梦想的。所以,如果大家也有梦想,就要有自信,有坚持。因为,只要自己努力,梦想迟早会实现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5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总认为培根是一个贪慕荣华富贵的虚浮小人,他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通过读《培根随笔》一书,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6
前几日,我们学习了《鸿门宴》这一古文,这篇古文向我们讲述了古代“鸿门宴”这一惊心动魄的“天下第一宴”。
学完课文后,难免会引起我们的深思:项羽是因为这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的吗?
在我看来,答案是否定的,不管项羽在鸿门宴上杀不杀刘邦,他都无法称霸天下。
为什么这么说呢?从课文中我们也不难发现,项羽这个人,优柔寡断这样的人即使杀了刘邦,他还是无法称霸天下。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项羽不善于采纳他人的好的建议,对于范增的忠言置之不理,反而听取自己的叔父的无稽之谈,这也就了他是无法得到更多优秀的人才,以至于之后发生陈平反叛,范增也弃他而去。我们常说“得人心者得天下。”其实,在这“得人心”之中更重要的是去得到“人才的心”。而项王在这一方面就做得很不好。所以即使项羽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他也会由于自己的一意孤行、任人唯亲的性格而使他身败名裂的。
项羽最终被刘邦所灭,并不是因为项羽没有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即使他杀了刘邦,时势造英雄,还是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刘邦来消灭项羽。项羽虽有勇却无谋,只知道用武力来征服天下,却不知道智谋要远远比武力重要。所以,项羽未能称霸天下,未杀刘邦只是客观原因,项羽自己的种.种弊端才是导致他乌江自刎的主要原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7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坚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可是一本好书,并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当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我要有信心,自我鼓励自我:“我必须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期望你也能喜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8
读完《苏东坡传》,在看到结尾处的“万古不朽”时,心中觉得怅然若失,竟真的有些舍不得,明明知道他早已作古,奇怪的是我到现在才真正认识他,并努力透过书去了解他,但故事就这样戛然而止。
每个人的年少都怀着雄心壮志,可世事无情,梦想总被“雨打风吹去”。苏轼说“当时共客长安,似二陆初来俱少年。有笔头千字,胸中万卷”,但“世路无穷,劳生有限”,不如“身长健,但优游卒岁,且斗樽前”。
宦海沉浮,几近颠沛流离,最让我为之钦佩的是苏轼他的恬淡自足,似乎到哪儿都是家乡,一副乡土派头,融于山水之间。
一杯茶,一幅远山的画,一个美好的梦想,就不难感受到苏轼为之推崇,并躬行实践的清欢了。
一本书讲述一个生命,这个生命其实又活了,并随着每一个读者的阅读一次一次上演他的人生舞台剧,我们也随着他的心情跌宕起伏,感受一代文豪的人格魅力。
当豪情经过磨练,渐渐转为平实,一颗心安静下来,开始着细小处为民造福,苏轼处处为民请命,囤积粮食,以抵灾荒。久旱降雨,他比谁都高兴,一州一民是他不可割舍的责任。
我想,如今的社会有多少人抱怨这抱怨那,不如抬起头多看看身边的美好事物。人总要经过许许多多的磨练,重要的是自己的生活态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9
古文,是中国文化的瑰宝,而《世说新语》就像无数宝藏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世说新语》叙事简明,精炼生动,为小品文之典范,词汇之丰富,远远超过其他笔记小说,对后代的文学作品有很大的影响。
刚开始读《世说新语》,总是囫囵吞枣着看,有些字词的意思也不是很了解。后来,作为“小书虫”的我被《世说新语》中的一个个引人入胜的小故事所吸引,看得越发仔细起来,遇到不懂的词句也会耐心的查《古汉语词典》。大部分文言文不仅有趣,而且也带着许多道理呢。
其中,“德行”篇中有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以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这篇文章的意思是:华歆和王朗一同乘船避难,有一个人想搭乘他们的船,华歆表示为难。
王朗却说:“好在船还比较宽敞,为什么不可以呢?”后来强盗来了,王朗就想丢下那人不管了。华歆说:“开始我之所以犹豫不决,正是为了这一点。既然允许他搭我们的船,怎么可以因为情况危急便把他扔下呢?”于是仍像当初那样携带关照那个人,世人凭这件事来判定华歆、王朗的优劣。
王朗表面上大方,实际上是在不涉及自己利益的情况下送人情。一旦与自己的利益发生矛盾,他就露出了极端自私、背信弃义的真面孔。而华歆则一诺千金,不轻易承诺,一旦承诺就一定要遵守。我们应该向华歆学习,守信用、讲道义,像王朗那样的德行,是应该被人们所鄙弃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0
岁月匆匆,日月如梭,今天上语文课时,我们学习了林清玄的《和时间赛跑》一文,学完之后,我深受感触。之前我并不拿时间当回事,但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开始珍惜时间。
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寸金失去容易得,光阴失去不再来。“最珍贵的不是多少钱,不是家里买一辆小轿车,也不是一个多大多么漂亮的房子。我认为:最珍贵的,是时间才对。我永远记得一句名言,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但它是最珍贵的。如果一个人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去世之后,哪怕是亿万富翁也带不走他的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走完了这条路,就没有再生的机会了。
虽然我们只是小学生,离人生的尽头还有很远,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人等时间,但时间不等人,不会多给某个人一分钟,或者少给一分钟。一个人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了昨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如果不懂得抓住时间,那这些美好的时光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流逝,永远不会回来。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在学生时代努力学习,长大后就会轻松很多;如果现在不努力,长大挨累的日子有的是。明年这时候,我就上初中了,现在努力十几年,长大就可以轻松几十年。但是想学得更多,学得更好,必须学会节省时间。
正好学校现在正在准备校庆活动,每天下午都有参加各种乐队的同学,班级就剩几个同学了,课也不能上了,如果能用这些时间去写作业,看看书,复习功课,回家后将会轻松很多。
我们的任务实际并不多,只是看我们会不会节省时间,会节省时间的同学,他的时间会很充裕;相反,不会节省时间的同学,会觉得任务很多,每天晚上光忙活作业就忙活到了九点多,那他写完作业后还有时间干什么?连复习的时间都没有了,这样下去,他的学习成绩就不会提高。
时间总是那么重要,会不会节省时间会关系到一个人的成绩和成果,更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
节省时间是小事,但他要从我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1
我第一次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感觉非常诧异,心里不断的想着:不跪着教书,不跪着教书!这书会写些什么带着疑惑,我找到这本书,封面上的一段话让我震撼不已:想要学生成为站立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在巨大的麻木与冷漠面前,我的确有过放弃的念头,然而一想到中国人有千百年下跪的历史,想到__给中国人带来的巨大耻辱,想到下一代人还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就觉得我们中国首先要有铁骨教师,教育的辞典中才配有‘铸造’这样的词条!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文字,总的阐述了他的一个思想:教师应该是个有思想有理想的人。
这段话发人深省,由此也让我不断思考:教师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不跪着教书扪心自问自己在教学中站直了吗?带着心中疑虑,我拜读了吴非老师的这一篇篇教育随笔。《永不凋谢的玫瑰》、《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爱与敬重的阅读》、《往高处飞》、《实话怎么说》、《在欢乐中沉思》六辑一百篇文章,每一辑都有自己的主题,记录的都是教育随笔及教育问题的思考,其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第一辑。他通过真实的案例和故事告诉我们教育的目的及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面对挫折,学会感恩等等做人的道理。我觉得这些才是对学生这辈子有用的东西,对他一生都是有很大的影响的。捧读着吴老师的力作《不跪着教书》,我被他深邃的思想和精辟的言论所折服,整个身心被这本书套牢了。短短两天时间我就把这本书认真地读了一遍,不时为书中的精辟的言论而拍案叫绝。
今年寒假,我又一次捧读,突然之间发现,原来它依旧令我心动不已……从书的题目我们就可以知道吴老师是主张做一个有着独立人格和个性风格的教师,这是教师教育生命的灵魂!风格即人,没有风格就没有自我。所以教师要不跪着教书,像一个人一样站立着。
然而,书中对当今教育的剖析,让我颇感压力。教育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被融入了许多的社会因素,这一不断演变,衍生了众多的教育奇观。我们常常听到或看到,发生在孩子身上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件,要不,是伤害自己,再不然就是危及他人的生命,其中不乏有知识有文化的大学生,不禁反问自己,孩子怎么了,我们的教育又在充当什么角色。为何他们会如此漠视生命会变得如此冷酷无情作为小学教师的自己更是感触颇深,现在的孩子在家受宠,真的就是骄纵任性、唯我独尊,一些孩子沐浴了学校的集体生活后逐步学会了谦让、奉献,而有一些孩子却格格不入,觉得所有人必须以我为中心,必须满足我的所有要求,否则就大吵大闹,发脾气。看到种种,想想身边,我不由得压力倍增……
这种种现象,让我不禁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在我的认知里,老师教的不仅仅是知识,还要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总的来说就是教育孩子成人。我一直认为人才,人在前,才在后,先成人,才能成才。所以除知识外,做人的基本道德,是首先应该教给学生的,在他们的潜意识中首先应该要让如何做人深深扎根——为人处事懂得谦让、待人接物要有礼貌,与人不和需要忍让,遇事三思而后行。而正因为这种教育理念,让家长一再的与我发生摩擦,家长认为,凭什么让我的孩子忍着、让着,别人打我孩子一下,我就要变本加厉都打回来才可以。种种件件,让我疑惑我们的教育最终目的是什么学校与家庭的教育理念何时才会在同一个空间中共同努力呢
书中还有一句话,我记忆犹新:我希望自己拥有最出色的学生,所以我必须使自己成为最出色的教师。这是吴非转述朱亦磊的一句话,打从我看到的那一刻起,就深深地刻在了脑子里。是的,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关于读书,作者提出应带着爱与敬重来读书,阅读是一种心的教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可能始终站立着……
我一直以为自己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而吴非老师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却让我认识到自己相去甚远。吴非老师在书中这样说道:评价教师的工作,简而言之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看到这里时,我汗颜不已,曾几何时我因为学生的几句话而激动万分:记得那是一次市领导到学校检查工作时,问我学生的一个问题,问他们喜欢哪门学科,四个人中有三个说喜欢语文,另一个学生说他喜欢数学,但爱上语文课。这样的回答让我开心了好久。可在今天看来,我只不过刚刚达到做一个合格老师的第一步,离合格还有着很大的距离。还需努力、努力、在努力!
读完整本书,语文教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这句话跳到我的脑海中,我是一位语文老师,但我觉得,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老师。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做到拥有独立思考的意识,要有批判的能力,要敢于说不,要敢大胆的表述自己想法和观点。还有一句话就是: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我觉得这句话对于我们老师来说,像灯塔一样,在迷茫中指明了我们努力的方向。细想一下,这不就是终身学习的要求吗活到老,学到老,这不是我们一直追求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2
应该说很喜欢郭敬明的文字,柔柔的飘飘的深刻的感触,淡淡的轻轻的华丽的忧伤。
《悲伤逆流成河》,读完全篇,我唯一告诉自己的是这不是真的,真实的世界不该是这样的残酷和脆弱。齐铭,一个优秀的男高中生,易遥一个堕落的女高中生,这个形容词对她不公平,那么公平是什么,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更况在学校那样复杂的环境中了。学校也是个社会,既然是社会,那么就无奇不有,涉及的是生活,生活有各种颜色,情感有各种方式。怀孕有时是特别可怕的事情,特别在流言下,那么一切的掩护只为更加明了地展现而已。
冬天的弄堂,长长的深深的静静的暗暗的,并肩推着各自的自行车,齐铭一如既往地从包里拿出热好牛奶,易遥木然地望着,无法温暖。也许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两人,也许只是生命在最初的一段近距离的平行,之后各奔东西。郭敬明抓住了这条线,最终也没有交叉。虽然两人是无话不谈的朋友,虽然给了对方最关怀的呵护。测孕纸是齐铭骑了好久好远的车去一个偏僻的地方买的,课堂的笔记他总是记两份,待回家路过易遥家的厨房,看见易遥忙碌地给她妈妈做饭的当口递进去。无语的青春在冬日渐长的光线下渐行渐远。
看了几遍思考了几下,还是不明白齐铭怎么和顾森湘谈起了朋友,心里装着易遥放在心深处,却间接地让易遥从头顶的五楼轰然着地。顾森湘莫名地死去,因为最后的短信是发给易遥的,易遥莫名地成了最后知道真相的人。齐铭心里痛苦地相信湘湘的死和易遥有关,易遥为了怎证明自己的清白,当然她不在乎生活不在乎未来不在乎自己,也为了告诉齐铭“那我让你现在就见到我”。一会儿头顶呼呼的风刮过,一个影子瞬间出现在眼前,砸落在齐铭的面前,血泊中的易遥有着解脱般的安静和了无牵挂的轻松。悲伤,顺着流不是河,悲伤逆流成河,是血色一样的河流,流在残酷的青春年华中。
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故事,压的我窒息郁闷,为何把生命写如此不值一文,难得这本就是廉价的产品。出生也许是最初的标签,但后来的命运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一个学校,一条弄堂,一场黯淡的岁月,一片无法理清的相思与爱,交杂在不是从容的背景下面,露出狡诈和狰狞的面目,面对它涉水淌过,也许就过了,背对它远离逃跑,也许永远也过不了,在悲伤的袭击下,在悲伤河流的流动下,人的生命被卷走,被收缩,被合拢。悄然无息。
——黑暗中你沉重的呼吸是清晨弄堂里熟悉的雾。
——你温热的胸口。
——缓慢流动着悲伤与寂寞的巨大河流。
说实话,真的不想喜欢小四的文字,特别在一个人的时候。可是,一个人的时候读着《悲伤逆流成河》,感受着只有郭敬明才能表达的情绪,因为一切都只是文字,心里有一股清香。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3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比较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构成了鲜明的比较,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恩师是让人怀念的,异常是当你身处异国时,经常会让你觉得孤独。而在那时,却有一位教师唤醒你的灵魂,给予你关爱和鼓励。
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异常认真,感觉"真。奇怪,今日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最终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想想自我和身边的恶人,是否也是这样。有强壮的身体,但思想却愚昧无知。为什么我们不努力学习呢学习能充实自觉的知识,开阔自我的眼界!为什么我们要放弃学习的机会,而整天碌碌无为得生活呢那只会让你的人生显得淡漠平庸;为什么我们把握此刻,珍惜眼前呢有的东西一旦失去就没有了,而失去后才明白珍惜还有什么意思呢?
把握此刻,努力学习,你就会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4
这几天,我重读了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这部古典文学名著,描写战争笔触雄伟,描写日常家庭生活细腻感人。
什么是战争?德国的卡尔。冯。克劳塞维茨指出,战争就是一场大规模的决斗;它是一种暴力行为,意在强迫对手服从己方意志;它是严肃的手段,为达成严肃的结果。在我看来,很少有什么正义的战争。战争是残酷的,表现在一个方面就是会有大量的人员伤亡,包括士兵和平民。
安得烈公爵在第一次受伤后,幸运地活了下来;但是幸运没有光顾他第二次,他抛下七岁的独子,死去了。安德烈公爵的死很令人难过,他的儿子本已在出生时失去母亲,然后又失去父亲。虽然有姑姑照管他,但那姑姑在心底承认,对他没有对自己孩子那样的感情,虽然她也为此感到抱歉,并且想要做自己做不到的事。一个曾经那么依恋和爱戴哥哥的妹妹,在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后,还是要把重心放在自己家里。这也许就是人之常情?
索菲娅是另一个令我同情的人物。她是一个孤女,自幼寄养在姑妈家。她爱她的表哥尼古拉,爱得坚定不移、毫不动摇。然而她没有财产,不能挽救已现颓势的贵族家庭,因此她的姑妈始终坚决反对。尼古拉的感情变化莫测,从来不能给她一个,而她还是不计后果地拒绝了另一个追求者。索菲娅美丽、坚韧、通情达理,她为这个家庭做了很多牺牲,这是她的优点还是她的弱点?她知恩图报,阻拦了想要和人私奔的娜塔莎,保护和挽救了那个险些自毁一生的丫头。这个轻浮的娜塔莎不断地陷入恋爱,她为了一个面孔漂亮、头脑愚蠢的家伙放弃了和安德烈公爵的婚约,前者根本没有打算对她负责,后者为她再受打击。安德烈公爵在妻子难产死后一直心情冰冷抑郁,他因为娜塔莎而再次萌生的柔情和对生活的希望又破灭了。
娜塔莎最后嫁给了安德烈的朋友皮埃尔,一个性情温和宽厚的富翁,生了一堆孩子。尼古拉娶了安德烈的妹妹,一个有钱的伯爵小姐。索菲娅一直未嫁,她尽自己所能为家里每一个人出力,却从得不到感谢。而娜塔莎对嫂子说,索菲娅是一朵谎花,不会结果。她忘了和索菲娅从童年时代开始的情谊,对她的陪伴和好处,显得无情无意。这很令我伤感。
一部《战争与和平》写尽众多人物的悲欢离合,托尔斯泰作为一名文学巨匠,对人物的描写十分细腻准确,使人宛如亲见。我认为是托尔斯泰的作品使他伟大,而非他的人品。他曾和女农奴生下一名私生子,还把他的私密日记拿给妻子看,使妻子想要“烧了他的日记和过去”。他曾经嫉妒陀思妥耶夫斯基娶了一个好妻子,因为后者的妻子对后者的写作事业帮助巨大;他令妻子不断生孩子,却拿这事来责怪她“只会生孩子”。和这样的男人相处,一定很不容易。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5
对于李鸿章,无人不晓,谁都知道他是那个签了一系列晚清屈辱条约的人,不少人好因此给他冠上了了卖国贼的称号。学习近代史可谓让每个学生难受的了极点。从古代史那引领世界好几千年,到近代落后挨打一百年,巨大的落差,感情上是难以接受。如果我有阿宽的超能力,我相信我回去修正历史的。于是,所有的愤怒发泄到李的身上。签了那么多条约,果然卖国贼无疑。
上学期无意去旁听了一个法律专业同学的商法课。碰巧那老师讲到晚清时期民商法律问题,其中他讲了一些对于李的看法。说他是晚清第一能人,大清帝国的裱糊匠。诧异呀,与我所知大有出入(不要笑我孤陋寡闻哦),他能牛在哪呢。之后很留意他向我们推荐的的一本书——梁启超的《李鸿章传》。说来惭愧呀,暑假借来竟没有读,原封不动的还给图书馆。终于,在这一星期下定决心,读完了。
李和梁分属不同的政治派系,对其所说,还是比较可信的。也可见梁对其还是相当敬重的。或许,维新派和洋务派还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呢。读完这本书,对李鸿章可谓大有改观。
书中说李鸿章是时势所造之英雄,而非造势时之英雄,我深表赞同。正像梁所说,吾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具体原因我也不讲述,未免有照搬之嫌。我只说说几点我所转变的看法。
看完此书后,不禁为李扼腕叹息。从镇压太平天国发家,之后又平了北方的捻乱,卓越的军功足以光耀门楣,就像郭子仪一样挽救了大唐。开办洋务,风云中外政坛四十余年,风光无限啊。到1895年,七十好几了,我倒情愿他死了,这样就不用背负国人的诟骂了,相反,绝对是十九世纪的伟人。但如果这样就不是李鸿章了。
他的由盛而衰犹如大清的命运,李的衰亡史即为大清的衰亡史。他不如曾国藩,他的老师急流勇退,保住了一生的好名节。试想,李鸿章也功成名退了,当时中国还有谁可以顶替他的位置。我们诟骂他,可我们如果坐在那个位置上,能保证做得比他好吗。人才匮乏,出了一个李鸿章,我们就应该谢天谢地了。没有他,还指不定会是什么样子呢。
大清的裱糊匠,缝缝补补而已,那时的人们不都是这么做的吗,他只是其中一个。兴办洋务,他比谁都渴望国家强大。签署屈辱条约,没有谁比他更撕心裂肺。书中有一情节让我不禁落泪。十年前,李鸿章在天津傲慢的接见了伊藤博文,根本不放在眼里。十年后却在日本低声下气的与其签订了马关条约。国内叫骂声一片时,谁又能理会李当时的苦楚。
在国内无一人之时,李鸿章站起来,独自承担了这一切(虽然他办的不那么好,可谁又保证办的比他好呢),他应该受到尊敬,他是个英雄,至少他是内心强大,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罗列式的史实,很容易误导我们在心里将李鸿章一棍子打死,对此我向好几年对其的误解表示“忏悔”。你怎么样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6
放假了,我想我该把不爱读书的习惯改掉,一定要在寒假里多看书。于是,一放假,我就和爸爸妈妈来到新华书店购买图书。其中,有一本有趣又感人的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吸引了我。
这本书的作者是郁雨君,书中的主人公分别是:大肚子爸爸、维C阿姨和五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哥和布瓜。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肚子和四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和小晴哥住在一个像量角器的奇妙院子里,喜欢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照看他们。可是,这几个孩子都很不幸:饭团是脑瘫,是永远睡不醒的娃娃;布丁的脚掌外翻,被称卓别林娃娃;先天尿床的苏打是爱马桶娃娃;爱吐泡泡不说话的小晴哥,被称口水娃娃。他们都很自豪地说:“我们是爸爸生的。”爸爸用他的爱心给他们上音乐课、妖精课和马桶课,让孩子们的缺点都变成了优点。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随着时间的流逝小院要拆迁了。大肚子爸爸也告诉了孩子们事实:这四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亲生的,而是在路边抱养的。爸爸告诉孩子们要和自己的亲生的爸妈在一起,并将布丁、苏打、小晴哥分别送走,而饭团因生病却远离了这个世界。几年后他们再次相见时,大肚子爸爸和维C阿姨成了一家人并且生了个孩子名叫“布瓜”。
多么感人啊!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想想那些失去父母被抛弃的孩子们,想想那些残疾人,我们是不是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呢?也许帮助了他人,才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啊!我相信,人与人的和谐之爱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才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无价之宝!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7
《时间简史》一书是大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名着,自一九八八年初版以来,已成为全球科学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销售了一千万册,成为世界出版史上的奇观。有如我们当年读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科学的终极目标在于提供一个简单的理论去描述一个高深莫测的现象。
霍金的学生、《时间简史》的中文译者吴忠超曾写道:“他(霍金)象一个孩子,一个好奇的孩子,喜欢问最基本的问题,我为什么是我?时间是什么?我们从何而来,又往何处去?”他把宇宙本性最前沿的知识,通俗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有日月星辰的奥妙,才有时间的历史。读《时间简史》,不仅使你了解到时间的起源与形成,更应懂得这位伟大科学家在时间畅想曲的后面,还有更多未竟的音符。
时间是每个人的终身伴侣。从少年到老年,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时间里穿过。有悲伤,也有欣慰;有眼泪,也有欢娱;有失败,也有成功。时间的痕迹刻在脸上,也刻在心里。
如果把人生比作壮丽的舞台,那么舞台上戏剧的演出水平不会仅仅取决于空间因素,还会有赖于时间条件;如果把度过生命的历程比作攀登岁月的长城,那么时间战略、时间信念、时间素质将决定攀登者的行进速度;如果把宝贵的生命比作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星星的光源必然是长时间生命热能的聚集。
时间也是一部年龄的哲学。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大发明家爱迪生,在他七十九岁时,自豪而风趣地对人们宣布“我已经是一百三十五岁的人了。”这是因为他积攒了超出常人多倍的时间财富。十六岁至六十岁,爱迪生通常每天工作十八到二十小时,六十岁以后,每天仍工作十六个小时。如按平常人一生活动和工作的时间来计算,他的生命已成倍延长了。
所以七十九岁加成了一百三十五岁。其实,人的一生真要无端的浪费许多时间,从指缝间、从酒杯下、从无聊中。但我们并不经意,总觉得时间还长着呢!于是乎“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样的生活就缩短了你我的生命。年龄的加减法,加入的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时光,减去的是挥霍空耗的岁月。
我现在老了,懊恼自己年轻时尚不努力。但我羡慕现在的年轻人,因为人生的黄金时代是青年时期。青春的火花、友谊的暖流、生命的欢乐一起涌来,事业开始了最初的跋涉,人生扬起了破浪的风帆,生活领域急剧地展开,工作课题骤然增多。
但我要用一个老者的身份,真切地告诫年轻的朋友们,真正生命的春天,是随着理想种子的播下而来临的。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有时平静如镜,有时浪花飞溅,有时巨浪冲天……只有把握自己命运的人,才能创造生命的辉煌。
今日之日不可延留,昨日之日不能呼返。这位蜷缩在轮椅上、能与上帝对话的史蒂芬。霍金,似乎在《时间简史》中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8
原来,我没有读过《猫武士》系列图书时,还以为是男生们看的恐怖武打小说。可是读罢《猫武士之呼唤野性》,我便对此有了新的看法——
宠物猫拉斯特发现主人家的花园外有着一片森林,森林深处住着雷、风、影、河四个有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继承武士祖先遗训共统治森林,为了生存彼此战争。拉斯特加入雷族,成为学徒,得名“火爪”(成为武士后取名“火心”)。在那火爪认识了同为学徒的火爪和灰爪。火爪从每天无忧无虑、坐享清闲、衣食无忧的宠物猫变成了自谋生息、坚韧顽强、为了生存到处拼搏的武士,成为武士后它学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里动物们为了生存而发生你死我活的战争。多么可怕的战争呀,这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生活,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呀,“战争”和“生存”对我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书中的野猫族群个个互相残杀,它们为了生存;为了扩张领地;为了争夺食物。在野猫族群里如果一个族的食物短缺,就必须冒着险到另一个族的领地里捕猎,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撕成碎片。
我的生活呢?整天无忧无虑,衣食无忧,根本就不用为“生存”担心。如果饿了,就去超市里买现成的吃;如果累了,就躺到自家小床上休息;如果害怕了退缩了,还有人来安慰我鼓励我。有一次吃零食,我嫌那包饼干不好吃,居然把还没吃完的饼干盒一起塞到了垃圾桶里……想想我干的那些“好事”真感到有些羞愧。
读了《猫武士之呼唤野性》,它让我知道了人世间的丑恶是非;让我知道了以后不能再浪费食物,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友谊;什么是忠诚。这本书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珍惜眼前的事物,感受人间的美好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9
午后,静谧的阳光弥漫,浓浓的茉莉花茶飘散,阳光斜照在身上温暖而又安详。
一缕缕温和的风,翻动菲薄的书页,嗅到淡淡的墨香。诗词的世界里,每一个字眼,都像跳动的音符,谱成了每一首诗,每一首词,每一支曲。
诗词里的韵,悠长悠长。
王昌龄的是“高卧南斋时,开帷月初吐,清辉澹木木,演漾在窗户。荏苒几盈虚,澄澄变今古”,可谓是韵无穷。“松月生夜凉,风宗满清听”那山水韵传千古的清音,寂夜里听见别有一番风味。“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山中一夜雨,树桫百里泉”,万壑千山到处是参天的大树,到处闻杜鹃啼声,山中处处有泉水飞流而下,遥遥看去好似悬在树梢。“风梨花初带夜月,海常半含朝雨。雪粉华舞梨花,再不见烟村四五家”,“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每一首诗词意蕴如此动人,寄意深长。
诗词里的情,感天动地。
《长恨歌》里所描写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密绵绵无绝期”。帝王由此而悲的爱情,超越了时空的阻隔和生命的极限,最终达到永恒的境界。《长相思》中“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杜牧的诗“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白眷。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扰似坠楼人”。时光流转,繁华已不在了,这随风飘落的花似当日含情坠楼的绿珠,美丽但却薄命,思之让人汗颜。“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鹊桥仙里所写“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诗词里的愁,愁断柔肠。
《江城子》里“韵华不为少年留,恨忧忧,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便作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逝去的春华不会停留,心里的愁什么时候才能罢休,飞絮落花时候心里更是愁肠百结,《丑奴儿》里“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尽识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历尽沧桑,饱尝愁滋味之后,回想起少年时代爱上高楼,为了赋诗强说愁,少年时是故做愁态,怕人不知自己有愁,可如今愁满柔肠,却不知从何说起。《清平乐》里“别来春伴,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文学也。伟人英雄,歌以咏志,达官巨贾,诵以怡情,志者学人,习之修身。
读诗词乐之,乐在意韵无穷,书籍是智慧的翅膀,书籍中一切事物都被美妙的文字赋予了活力,日月星辰,江河山川为我们织就了一帘盛放着芬芳的梦。
快乐源于读书,特别源于读诗品词。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0
最近,我在网上阅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著名的历史学家庞朴曾经说过:“历史使人聪明,因为历史是前人的失败和成功的记录,是成功到失败或由失败到成功的经验积累。”听了这段话,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了解历史呢?那么,请跟我一起畅游弥漫着历史文化的《中华上下五千年》吧!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说的是在中华民族历尽风霜的苍茫大地上,燃烧着五千年来传承不息的文明之火。它点燃了千千万万个炎黄子孙的奋斗之梦,照亮了中国历史的前进之路。
《中华上下五千年》从盘古开天辟地说到大禹治水,从刘邦项羽写到贞观之治,从安史之乱谈到王安石变法,从鸦片战争一直到五四爱国运动。回味炎黄子孙千百年来的荣辱兴衰,字里行间都在传达着一句话,那就是:我们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已经创造而且正在创造自身新的历史。
《中华上下五千年》展现了五千年以来的社会变迁,其中最吸引我眼球的历史故事是:武王伐纣和抗金英雄岳飞。
“武王伐纣”讲述了远古时代,有一个叫商的部落,到了商纣时,纣王非常昏庸,根本不顾人民的死活,只知道一味地贪图享乐。姬发(周武王)在姜太公的辅佐下,打败了商纣王,消灭了商朝,建立了周王朝。这则小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为一代君王,心中必须有人民,昏庸无道者,必将灭亡。得民心者得天下。
“抗金英雄岳飞”主要讲述了爱国将领岳飞,抵抗金兵的故事。岳飞年青时,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的青年,贫穷激发了他的雄心壮志,刻苦的学习增长了他的知识和才干。他率领着岳家军,面对强大的敌人,毫无惧色,打得金兵四处逃散。他常对兵官说:“文官不贪财,武将不怕死,一个国家才有希望。”岳飞的领兵之道令我钦佩,岳飞的爱国主义情怀让我敬仰。
品读《中华上下五千年》,就如同在时光的隧道中自由穿梭,收获历史带给我的启示,真是一件快乐的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1
今天爸爸带我去丹尼斯买书。到了那儿,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书上说杜真子像个疯丫头,因为她到马小跳家住了几天就让马小跳难受的不得了。杜真子是个很有个性喜欢指挥马小跳的女孩,一到马小跳家就占着马小跳的卧室,把他的东西全都扔了出来。并对他说:“以后这个卧室就是我的了。”顺手写了张纸条贴在了屋门上,上面写着:“女孩儿的卧室男孩儿免进!”没办法,马小跳今晚只好睡到了沙发上。
读完这一段,我觉得杜真子很没礼貌。更不幸的是杜真子又把她家养的会笑的猫带到了马小跳家里。那只猫有个特点,只要一见到自己讨厌的人,就会冷笑,耳朵一动一动的,挺吓人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2
有一次单位同事小聚,一个不经常见面的朋友说他每天废寝忘食的看一个网络小说。我问,是不是二号首长,他说“是啊,看了这部小说对我启发很大,也改变了我的为人处世的方式”。
我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将二号首长看完,虽然还在连载,也只能慢慢的等待。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来看,把官场描写的入木三分,人情冷暖,明争暗斗。我不知道官场,特别是对于我来说那高不可攀层次的官场是否真的如此,但从我身处的基层单位来看,到处都是尔虞我诈、明枪暗箭的,让人防不胜防。
引用小说里的一句话:“提拔不了的原因,好比寡妇,上边没人,又好比妓女,上边人总换。”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我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我觉得自己应该默默无闻的工作,本本分分的生活了。在我走出校园参加工作的十年间,感悟很多,对工作的感悟,对人际关系的理解,命运对我不薄,我觉得应该感恩的人很多。在机关这个复杂的环境里,渐渐的让所有人都变得圆滑了。我不求升官发财,也没有鱼跃龙门的理想,只想这样平淡的生活。在名利场中,保持自己的对生活的热情和对美好的向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
偶然在贴吧里看到一个大学生的留言,只言片语难掩对于校园的留恋,整整一个下午,让我回忆起好多校园的生活。单纯而美好的年代,青春而懵懂的生活。那时的我们不懂珍惜,那时的我们以为生活会如此简单而快乐的生活,似乎时光没有尽头,光阴可以任意挥洒,当懂得他的美好的时候,校园的生活已经走到了尽头。一不留心,那些明天成为了昨天,成为了回忆。
如果可以选择,我愿从回校园,再次走过校园的小路,坐回教室,埋头在考试前的忙碌中,过着端着书本昏昏欲睡的日子。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3
一天,偶然在同事的办公室发现了《斑羚飞渡》这本书。这是第一次接触沈石溪的书,打开书的前言就被作者描述的西双版纳的生活迷住了。随着作者的描述自己也好像来到了美丽的西双版纳,看到了茂密的森林、掩映在树丛中的吊脚楼、憨厚的大象。有了一种想马上阅读的感觉。
《再被狐狸骗一次》描述了一个刚下乡插队的小青年和一只狐狸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小青年从镇上买了一只大肥鸡准备犒劳犒劳自己。在回去的路上,忽然发现了路边有一只垂死的狐狸,在狐狸皮的诱惑下,他把鸡放在了路边,去捉它。就在他快要捉住狐狸的时候,狐狸突然生气勃勃的活了过来,而他的鸡也被另一只狐狸给捉走了。这是他第一次被狐狸骗。读到这,突然有一种捧腹大笑的感觉,这狐狸真是太聪明了,这哪是一只狐狸呀,简直就是一个人精。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第一次交锋。
可是他们之间的第2次交锋读起来却有些沉重。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和幼崽转移到安全地方。自己往树上撞,撕烂自己身上的皮。可是人却不为所动。接着公狐狸自己把前腿咬下,像拆零件一样把自己的前腿生生的咬了下来。看到这,人拿刀的手也垂了下来。靠着公狐狸的吸引,母狐狸也转移了自己和幼崽。而自己却因失血过多的永远的倒在了地上。最后人又败给了狐狸。
看到这,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这就是父爱,像一座山一样高大。为了自己的孩子留尽了最后一滴血。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是普天下所有动物的一种本能。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的动物,为了孩子都是竭尽全力,流光自己的每一滴汗、每一滴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4
《伤仲永》这篇课文,作者通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能否成长,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息息相关。这就说明了,我们必须要学习。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或许这句耳熟能详的哲理名句,早已让我们的耳朵听出茧来了,但是,它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我们永远只能吸收而不能满足,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临死前一个小时还在工作,他经常利用别人的喝咖啡时间学习,这难道还不够吗?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类从奴隶时代发明文字到现在流传了几千年的知识文化岂是只用短短的“一辈子”的时间能学完的呢?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没错,人无不是在学习中成长,没有一个人会说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知识都学会。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取得一些成就便满足于现状,沉醉于一时的成功……这些人到了最后始终是落伍者。而一些人不满足现状,发奋学习,最终是社会的强者。可见学习是无止境,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学习。
我曾听过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国外某大学一群即将毕业的工程系大学生全部被一场他们全都自认为简单的考试所考倒。这同时说明了我们将来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东西要学,现在的一点知识是绝对不够的。
或许当我们结束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一些人将继续学习基本知识,另一些人则要去攻读“社会大学”,虽然道路不同,但我们都还要不断汲取各类知识,因为学习是无止境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5
从教至今已有一年了,这一年中我学到了很多,成长了许多,也感悟了很多,要想成为一位好老师我真的远远不够,我只有不断的充实自己,多看书,看好书,才能离目标越来越近。暑假期间我就找到了这样一本好书,卢勤的《告诉孩子你真棒》,看后让我受益匪浅。
教育孩子从来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牵动着千千万万父母、老师的心。因为,孩子就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有了孩子,我们的愿望、理想才能子子孙孙传之久远,不断开创新的光辉领域。
阅读这本书时,我感觉我是在与朋友对话,是在面对孩子那一双双渴望、期待的目光在说话,面对父母那一个个充满困惑和忧郁的面庞在说话,用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故事教育我们做人的道理。
只知道爱孩子是不够的,书中告诉我们爱孩子的方法,用爱的眼睛去发现孩子,用爱的行为影响孩子,用爱的理由拒绝孩子,用爱的责任惩罚孩子 ……
新时期、新事物扑面而来,孩子在不同于前人的新环境中生活,他们面临的矛盾、问题常常超出父母已有经验。许多的父母常感到苦恼和困惑。书中谈到家庭 教育的冲突和解决冲突给父母的忠告。首先改变自己,千万不要跟孩子较劲,把对抗变成对话,学会倾听孩子的心声。给孩子一个和谐的世界、和谐的环境,才能塑造出孩子美好的心灵,充分挖掘孩子的潜能。孩子心灵成长的需求是什么,则样去挖掘孩子的潜能,书中都有很精细的阐述,书中提出的重要观点,大量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对于当代家长是极其受益的。
聪明的父母不应希望孩子一辈子不跌倒,而是要培养能应对复杂人生的雄鹰。我们的责任是给孩子帮助、支持、鼓励,也给孩子必要的保护。读过这本书后,你将会动的如何去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从而把事情做得更得法、更巧妙、收效更大!
这真是一本启人心迪的好书,值得更多的人去欣赏,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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