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种》读后感

《狼种》读后感(精选19篇)

《狼种》读后感 篇1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的著作。分为两个故事,一个故事是《狼王梦》、另外一个故事是《狼种》。其中我认为《狼种》的故事写得最生动,让我十分难忘。

  《狼种》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大灰是一条警犬,它有着六十四分之一的狼的血统,长相酷似狼。大灰在警犬学校训练时十分刻苦,格斗、扑咬、爬高、搜索等各种本领样样精通,考核成绩门门优秀。但是大灰的容貌十分丑陋,形象又酷似凶恶的狼,人们都不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的高导演收留了,让它表演节目为其赚钱,还把大灰交给一个女驯养员来管理。女驯养员很不喜欢这个相貌丑陋的家伙;和大灰同台表演的还有一群相貌漂亮、深讨主人喜欢的哈巴狗,这群哈巴狗仗着主人的宠爱,经常戏弄和伤害大灰。

  有一天,马戏团完成表演任务后,在返程的路上,遇到了云豹的攻击。平时喜欢察颜观色的哈巴狗们被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逸;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大灰不顾自身的安危挺身而出,用警校学到的本领和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救下了主人和其它小动物们。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我们上学期语文课本上的《落花生》文章中父亲说的一句话: ” 花生虽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狼种》中的大灰就犹如花生一般,容貌虽然丑陋,但是在关键时刻却不怕艰险、奋勇直上,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帮助他人。《大灰》和《落花生》这两篇文章给我了一个启示:那就是做人,一个人关键是得看他对社会和他人是不是一个有用的人,如果只是一个外表长得好,犹如《狼种》的哈巴狗一般,对他人没有用的人,那也是枉然的。

《狼种》读后感 篇2

  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狼种》读后感 篇3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在《狼种》这本书中有一个守护者,誓死保卫主人。他就是一只狼种——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

  他叫大灰,他本是一名黑土凹警犬学校即将毕业的一名警犬,但因他相貌丑陋酷似一只狼而被淘汰,最后只得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在那里,大灰遭到主人的嫌弃,而且被其他动物欺负。

  可是大灰对待他的主人川妮忠心耿耿。在一次出演回来的途中,因车坏,川妮准备下车领着动物们休息。可是谁知这时出现了两只云豹。 川妮惊吓万分,两只哈巴狗攻打敌人,谁知差点被云豹们咬死,此时大灰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想保护主人。大灰把铁链挣开,准备与云豹奋力撕咬。没有伙伴的帮助,没有尖牙厉爪,没有主人的信心大灰依然坚持着——最后云豹们逃跑了,大灰胜利了。可是大灰遍体鳞伤,耳朵被撕掉半块,下颚破裂,四条腿有三条开绽,肚皮被咬穿一个洞,狼毛也掉了一半。这种场景既让人感动又让人心痛。

  他是一只警犬,他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他是一只为主人赴汤蹈火的警犬,他是一只不顾自己生命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保护主人的警犬。

  还记得一篇报道:灾害过后在一个小山村里,搜查队正努力的查找落难者。就在这时一只小黄狗汪汪大叫。它领着救援队在一座房子的下面抢救它的主人。我想主人得救了首先感谢的应该是那只小狗吧。

  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懂得了:判断一个人的好坏不要只看外表,要看心灵。比如大灰他外表丑陋但他心地善良对主人无比忠诚,是一只号警犬。

《狼种》读后感 篇4

  在《狼王梦》这本书中一共有两篇文章,一个是狼王梦,而另一个则就是《狼种》。有一次我正在家里看《狼王梦》这本书,一看目录,原来还有一个《狼种》,我便决定先看《狼种》

  《狼种》中的主人公虽然长着狼的外貌而实际上却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大灰。大灰原是黑土凹警犬学校的警犬 ,但因为长的太像狼,毕业后无人购买。后来他被带到了阳光大马戏团演《智斗大灰狼》这个节目,不用我说你们也应该知道大灰演的是什么角色,大灰当然演的是大灰狼喽。大灰现在的主人是阳光大马戏团的女驯兽师川妮。因为川妮从小就很害怕狼,所以她是含着泪才接受驯养大灰的任务的。在《智斗大灰狼》这个短剧中,大灰常常被那几只哈巴狗暗算,在戏上有一个环节,只有在那个时候大灰才会被暗算,那就是大灰投降的时侯。后来川妮发现大灰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就明白了,但是她并没有制止哈巴狗。大灰在一次进食时,哈巴狗激怒了大灰,大灰便狼性大发,把其中几只哈巴狗咬的鲜血淋漓,如果不是川妮及时制止了大灰,后果将不堪设想。再一次去外地表演的途中,汽车坏了,司机就去买零件了,川妮把车上的动物都放下来了。突然出现了两只豹子,大灰被铁链子拴住了嘴也被封住了,但在千钧一发之际大灰把豹子都赶跑了,但它自己也付出了不菲的代价:它的肚子被戳了一个洞、耳朵被撕下了半块、三条腿皮开肉绽、下颚破裂,伤势十分严重。

  其实狗才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呀,只有他们才会对人类像对自己的亲人一样。

《狼种》读后感 篇5

  我读了许多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这篇小说《狼种》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大灰,是一条在警犬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可是因为长得像狼而被马戏团团长带走了。我每次读到这儿,常会很气愤,只是长得像狼,就不能入伍,这也太不公平了!难道一只不会救人的哈士奇就比一只精英狼狗强?那可不见得。大灰在马戏团过得很不好,先是经常在演出中被咬,后来给一位小女孩鲜花还被打,最后连小巧玲珑的哈巴狗都敢来对它无礼。大灰忍无可忍,咬了哈巴狗,可驯兽员川妮还骂它、打它,最后封住它的嘴,磨光它的爪子。敢问世界上有尊严的人,哪一个赞同这样做?

  大灰不但不记恨驯兽员川妮,还忠义勇敢地赶走了两只云豹,可是大灰却全身鲜血淋漓,成了一只血狗,川妮被大灰感动了,我也被感动了,这样的好狗哪里找得到?那些哈巴狗走过来,想让川妮爱它们,可川妮知道,这些狗看起来忠诚,一有危险,它们就会逃走。川妮一把推开它们,要是我就骂它们,骂完再打它们,它们和大灰相比,只剩下三个字:弱爆了!

  忠诚的大灰,我希望i快点好起来!川妮再也不会光打你,你也不会再被哈巴狗咬了!还会有很多人赞美你!喜欢你!你也不用戴口罩了,因为你是一条有尊严的警犬。如果可以,我也会去看你的!虽然你只是一条小狗,虽然你只保护了一个人,但你已经远远胜过了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伤天害理的汉奸,我们所有读者都为你骄傲!

《狼种》读后感 篇6

  《狼种》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这篇小说讲的是狼犬大灰的故事。

  大灰是一只狼犬,身上有狼的血统,它是阳光马戏团的演员,专门演大灰狼。大灰在进阳光马戏团之前是警犬学校的一条警犬,所有人都觉得大灰不是狗是狼,虽然他的各项考核成绩都很好,但是因为相貌非狼非犬,所以被人排斥,不被接受。毕业后,其他的警犬被抢购一空,只有大灰无人问津。直到有一天马戏团团长收留了它,但是负责训练它的女演员川妮只喜欢那些哈巴狗,很讨厌大灰。连哈巴狗都仗势欺负大灰,经常弄得它遍体鳞伤。有一天,马戏团外出演出,川妮突然受到了云豹的攻击,在这危险时刻,川妮宠爱的哈巴狗们早就逃得无影无踪,只有大灰挺身而出,它与云豹英勇搏斗,最终用血迹斑斑的的躯体保护了川妮,而自己却牺牲了生命。川妮抱着大灰,眼角流出了内疚的泪水……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大灰既有狗的忠诚又有狼的凶猛和勇敢,虽然主人因他的相貌不好而讨厌它、冷落它,但是在主人遭遇危险的时候,它不计前嫌,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用生命来保护主人。大灰没有讨人喜欢的外表,但它却拥有一颗善良、勇敢和忠诚的心。

  从大灰身上我得到的启示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貌取人。我们班就有一个同学,学习并不是很突出,有一次,他右手骨折,可是他坚持用左手完成作业,没有因为骨折落下功课,因为他的坚强,他当上了我们学校的升旗手,并被评上了感动班级人物,这可是我们人人都向往的荣誉。虽然他的学习不是最好的,但是他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狼种》这篇小说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受益匪浅。

《狼种》读后感 篇7

  从小就读苏东坡的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忧愁,“大江东去浪涛尽”的气势……无不流露出诗人的豪迈奔放。可我对苏东坡的了解甚少,直至读了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传》,才知道苏东坡原来是千古奇人。

  苏东坡既是虔诚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他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只有他自己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与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他热爱生活,在美食方面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以传后世。东坡情感丰富,对其亡妻寄以青丝,在《朝云墓志铭》和《悼朝云》一诗中表达了自己的伤痛。苏东坡是刚直的,即使有过数次因诗而被捕受审,但他仍不改犀利的词风。他写诗讽刺“群鸟未可辨雌雄”,后又写“犹诵卖青春”他知己无数,兄弟情深,苏东坡又是幸福的。

  苏东坡有一身浩然之气,王安石变法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现出他个人的气质与风格,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他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回归与清纯与空灵。他习惯了淡泊,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苏东坡具备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超凡脱俗,刚正不阿,坦坦荡荡,使他任何环境中处之泰然,宠辱不惊。

  苏东坡的一生坎坷,但也是豁达的一生。身处逆境也不觉痛苦,脚踏荆棘也不觉悲凉,始终保持开朗,像他的诗词一样千载有余情。

  细读“大江东去浪淘尽”“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原来这些都是苏东坡开朗的态度和别样的人生哲理。

《狼种》读后感 篇8

  我们中的每一位都是消费者,无论你是企业主还是打工一族,因为我们都要生活,都有各种需求。

  而在过往的消费中,我们多数人都有过消费失误和利益受损的经历,伴随着这些糟糕的经历,并随着大家的购买力提升,我们开始越发地倾向于相信品牌,似乎品牌给到我们更多的安全感。

  我身边的很多人都有品牌情结,这是无可厚非的,而成就品牌的绝对不是华丽的辞藻和虚无缥缈的故事,一定是切切实实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一定是企业在每个细节上服务顾客的行为和承诺。

  而看得见的都只能说是品牌的一部分或是品牌的延展部分,绝对不代表品牌的全部,真正意义上的品牌存在于顾客的心里和口中。经营企业中的品牌建设已经变得日趋重要。

  你中午跑出去郊区办事,实在饿得慌,就找了家饭店吃饭,你付钱,饭店提供餐食,这只是简单纯粹的交易而已;

  但是,周末的晚上,你和恋人相约,在马克西姆餐厅一起共进晚餐,你的消费体验会从一进门就开始:枫栗树叶状的吊灯与壁灯散发着幽暗的光辉,映照着墙上的鎏金藤条图案,以及临摹自卢浮宫和故宫的装饰壁画。烛红摇影中,你们的爱情开始升温,彼此细细品味这独属于你们的这份浪漫回忆。

  这就是品牌带给客户感知的不同。更有甚者,如全聚德,让所有外地朋友觉得来到北京不吃全聚德等于没来北京,这样的品牌营销实在难得!

  目光短视的企业主们,总是想着自己的眼前,只要能赚钱,什么牌子不牌子,钱赚得差不多了,我移民走人,这样的职业操守和短视会让中国的品牌营销之路更加漫长。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一劳永逸、更不可能一本万利,但凡有这样想法的企业主,他的企业都是很难实现持续发展的。

  在你内心里,品牌意识有多强,你的企业生命就有多强,因为这样的意识会在无形中指挥你的一切经营行为!

《狼种》读后感 篇9

  经历了多少沧海桑田,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一直毅力于世界之巅,源远流长。其中以少儿启蒙读物《三字经》为代表的作品最为典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三字一句、含义简单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但至今为止还未探索出这本书的作者,即使如此,有些人们也把它谱成曲,让优美的旋律净化心灵,升华个人思想,让你在体味韵律的同时,获得并体察到了人生存在的意义以及人的内心世界。

  人之初,性本善。

  这两句放在《三字经》的开头,一语双关,既从人的本性开始写起,结构明确,也阐述了人的本性,即人出生的时候,天性本来是善良的,通过钱文忠教授介绍:最初提出这一观点的人是儒家思想创建者孟子。在孟子的言论中,重点以“仁”为主,我同意这种看法,因为这种观点可以使很多人避免“雾里看花”,从而走上不归之路,人性本善,是人类内心世界真是的写照。

  性相近,习相远。

  人的本性差距不大,但是由于受到后天外来环境的熏染,差距越来越大。可见在古代,就有人对“后天环境”做出了评价,认为导致人性不同的根本原因是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这句“古训”一直沿用至今。在这个繁华都市,形形色色的事物,在给人们增添乐趣的同时,也在无形中改变了人们的天性,沉溺于其中,从而便有了教育。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如果不去接受教育,善良的本性就会受到变迁,而学习的根本办法,就是专一”。这是钱文忠教授对这句话的理解,我对这句话,情有独钟,因为人性格的养成是要受到后天教育的影响,对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他们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上网、打游戏、逃学、说脏话,这些现象在中学生中已经是很普遍了,而教育就是挖掘他们本性的善良,让他们有一个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这才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对于学习,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专一。所谓“一心不能二用”。古时,有“江南才子”之称的唐伯虎。幼时,也因“心不专”而受到老师的教诲,但最终当他悟出其中的道理时,技艺已经超过了他的老师。是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为什么有成绩好坏之分呢?仔细想想最根本还是自己的心思问题,是不是花心思学习了,是不是“用心专一”了。当机会从身边溜走的时候,要想想当时为什么不用心一点儿呢?

  《三字经》的经典语句,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就像在人们心中种下一粒思想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狼种》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的作者卢勤,也就是著名的“知心姐姐”,《中国少年报》“知心姐姐”栏目主持人,《知心姐姐》杂志创办人。书中没有什么大道理,只是将一个个身边的小故事娓娓道来,有的与儿子颇有几分相似,有的则与班上的孩子相同。一路看下去,许多故事,令人感慨;许多话语,给人启迪……

  爱是一个大口袋,装进去的是满足感,拿出来的是成就感、幸福感。一味向孩子施爱,孩子并不觉得甜,更不懂得珍惜。接受孩子的爱吧!因为施比受更有福!

  你说他行,他就行;你说他不行,他就不行。你为他喝彩,他会给你一个又一个惊喜;你说他不如别人,他会用行动证明他真的很笨。大人就是这样用语言来塑造孩子的。

  岁月流逝,孩子一天天长高,父母一天天变矮。孩子要学会俯下身去,倾听父母充满爱的“唠叨”;而父母完全可以放下长辈之尊,高兴地说:“终于长得比我们高了!”

  不是儿童没有声音,而是你们没有倾听,请放大儿童的声音。

  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孩子,是现代父母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孩子的自信来自于父母和老师的鼓励和肯定。

  爱的感觉需要培养,从点点滴滴去培养,因为最感人的爱往往就像人们最需要的空气一样,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而人一旦有能力从细微之处感受到“有人爱我”,那做人与作文都将是最有品位、最有情趣的。“

  ”孩子,你真棒!“充分的肯定与鼓励正是开启孩子心灵宝藏的一把金钥匙。我顿悟:7岁的儿子已经开始萌生自我意识了,而我对他的喋喋不休一定让他感到反感,进而反抗。不如像”知心姐姐“说的,母子换个位置,换个形象。让儿子做高山,儿子就能长成山;让儿子当大伞,儿子就能顶天立地!

  人同此理,人同此心,当老师必定也是同样的道理。

  因此,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做到

  一、尊重孩子的人格。

  尊重人格是不分时间、地点的,也不分优点多还是缺点多。如果一位老师在孩子有成绩时就尊重他,在出现问题时就不尊重他,任意褒贬,这就做错了。老师不妨用心理换位的方法想一想,自己有了缺点、错误时,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孩子渴望被尊重,首先是被家长和老师尊重孩子。尊重孩子,就不能对孩子说有辱人格、有伤自尊的语言。二、帮助孩子成功,经常鼓励孩子。

  任何微小的成功,都能增强人的自信。一个孩子,当他写好一个字,做对一道题,正确回答了老师的问题,他都有成绩的喜悦,会期望自己下一次做得更好。作为老师,给孩子帮助,让他有点滴的成功体验,并不是多么难的事情。这就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一个个小小的成功中,积累一分一分的自信。

  我读过一篇文章叫《一位母亲与家长会》,文章中的母亲共参加了孩子的三次家长会。第一次参加家长会,幼儿园的老师说:”你的儿子有多动症,在板凳上连三分钟都坐不了,你最好带他去医院看一看。“

  回家的路上,儿子问她老师都说了些什么?她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因为全班30名小朋友,惟有他表现最差:惟有对他,老师表现出不屑。然而母亲做出很自豪的样子对儿子说”老师表扬了你,说宝宝原来在板凳上坐不了一分钟。现在能坐三分钟了。其他的妈妈都非常羡慕妈妈,以为全班只有宝宝进步了。“那天晚上,她儿子破天荒地吃了两碗米饭,并且没有让她喂。第二次家长会,小学老师对母亲说:”全班50名同学,这次数学考试,你儿子排49名。我们怀疑他智力有些障碍,您最好能带他去医院查一查。“母亲她流泪了,然而,当她回到家里,却对坐在桌前的儿子说”老师对你充满信心。他说了,你并不是个笨孩子,只要能细心些,会超过你的同桌的,这次你的同桌排在第21名。“

  儿子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充满了光,沮丧的脸也一下子舒展开来。儿子温顺得让她吃惊,好象长大了许多。第二天上学时,去得比平时都要早。第三次家长会,母亲坐在儿子的座位上,等着老师点她儿子的名字,因为每次家长会,她儿子的名字在差生的行列总是被点到。然而,这次却出乎她的预料,直到结束,都没有听到。她有些不习惯。临别,去问老师,初中老师告诉她:”按你儿子现在的成绩,考重点高中有点危险。“

  她怀着喜悦的心情走出校门,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她告诉儿子”班主任对你非常满意,他说了,只要你努力,很有希望考上重点高中。高中毕业了,一个第一批大学录取通知书下达的日子,学校打电话让她儿子到学校去一趟。她有一种预感,她儿子被清华录取了,因为在报考时,她给儿子说过,她相信他能取这所学校。她儿子从学校回来,把一封印有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特快专递交到她的手里,突然转身跑到自己房间里大哭起来。边哭边说:“妈妈,我一直都知道我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是您……”

  这时,她悲喜交加,再也按捺不住十几年来凝聚在心中的泪水,任它打在手中的信封上。

  文中的这位母亲给予儿子的就是一种激励的爱,使儿子总有一种做得更好的欲望。我想如果我们老师能做想那位母亲那样就教育我们的学生,那么我们会成为非常棒的老师。

  三、用全面的眼光看待孩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

  孩子是一个完整的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人,看待孩子应有全面的眼光、发展的眼光。有了这样的观念,就不会一叶障目,只看一点,不计其余,也不会因孩子一时表现欠佳而气急败坏、大发雷霆。

  四、教孩子学会积极的自我暗示法

  对于做事缺乏信心的孩子,特别是那些自卑感强的孩子,在不断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指出他们的闪光点的同时,要教育他们在面临困难和挫折时,进行积极的自我暗示:“我能行”,“我再努一把力就会做好的”,“我不会被困难吓倒”……

  总之,学会欣赏孩子,给孩子一个自信的世界,让孩子感觉今天比昨天学得好。让孩子带着自信步入人生的每一段旅程。

《狼种》读后感 篇11

  老虎,是一种勇猛的动物,它头上有一个“王”字,这正代表着他惟我独尊的王者风范;那你是否想过,一只身陷铁笼的老虎,又是怎样的呢?

  《华南虎》这篇文章正是描写一个身陷铁笼的老虎那不羁的灵魂,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老虎刚毅不屈的性格。这是一篇象征性文章,文中每一个写老虎的细节都象征着作者当时的心理活动与追求自由的渴望。所以事实上作者写的那只老虎就是作者本身,只不过是借着老虎的性格与自己相比。

  文中的老虎是一只被囚禁的老虎,理所当然,这只老虎是十分渴望自由的。他在笼子里挣扎,不屈服于所谓的命运,一味摆脱囚禁,追求自由。在人类看来,这种挣扎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行为。但是人类才是愚蠢的,他们不敢与命运作斗争,屈服于命运,宁愿做命运的奴隶,是懦弱的行为。笼中的老虎是勇敢的,也是伟大的,他身上所拥有的不羁的灵魂是与命运做斗争的最大武器,拥有它,便可以战胜命运,控制自我。

  人类应该因此得到醒悟,因为动物都懂得争取,为什么人类不能呢?难道人类不及动物吗?不是说人类是高级动物吗?为何连动物都做得到的,人类却做不到呢?我认为人类缺乏勇气,不羁的灵魂,坚韧不拔的精神,只要拥有他们,便可以让命运不再掌握自己,让自己来主宰自己,这才是人类最需要的。

《狼种》读后感 篇12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狼种》读后感 篇13

  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狼种》读后感 篇14

  “书是人进步的阶梯。”我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那么我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这本书中,也让我体会到了小主人公的喜、怒、哀、乐。

  喜的是;书中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厂的人,不光自己玩,还会带着马小跳一起玩,所以马小跳也在玩中得到了不少道理。

  怒的是:马小跳的同为路曼曼是老师让她看管马小跳的。所以马小跳经常被老师批评。

  哀的是:马小跳经常进老师办公室他进去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精神,出来时却欢天喜地。可不一会他又进去了。

  乐的是:从来不看他一眼的夏林果竟然要请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你说他能不高兴吗?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那就来看一看吧!

《狼种》读后感 篇1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西沙有飞鱼》,故事里讲的是刘叔叔环游世界的事情。

  刘叔叔到南海有幸见到了千姿百态的飞鱼,像一群鸟。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想起画面:一排排飞鱼越过鱼群,在水里扭着优美的舞姿。

  刘叔叔还要考察华南虎,同事罗明锡不幸的是在一次考察当中,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我读到这已经热泪盈眶。华南虎又被称为“中国虎”,但人们很奇怪,崇拜、喜爱虎的同时,又歌颂打虎英雄。对了,我还积累了虎的成语:龙腾虎跃、狼吞虎咽、狐假虎威……

  呵呵,当然,还有泰国的骄傲:大象。说到大象,我还真想骑骑大象呢。但是他来一个“神象摆尾”就会把你甩到十万八千里。大象的感情丰富,有时非常柔弱,俨如慈祥的母亲;有时异常狂暴,似是怒金刚。

  刘叔叔还讲,有一次他从山上掉下来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一个大管子正在向他脸上浇水,一看是几头大象,它们救了刘叔叔,这让我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成语。

  读了这本书,我得到的启发是世界丰富多彩,如果你想探索就要用行动、实践来换取答案,你也会从中发现乐趣。

《狼种》读后感 篇16

  舒庆春,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他的笔名叫老舍。我读过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茶馆》、《猫》和《养花》。其中《养花》这篇文章我最喜欢了,因为它让我受益非浅。

  ”不劳动,连株花也养不活,难道这不是真理吗?“对于这句话,我体会很深。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劳动就能得到劳动果实,那只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关头,便来了个”临时抱拂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结果呢,正好应了那句话:”宜未雨而绸谬,勿临渴而掘井。“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太稳定,晃来晃去的,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与辛苦的结果。今后,我要改掉这个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劳动与辛苦,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现在我已上五年级了,学习成绩好坏关系到今后的考初中的成绩,所以学习比较紧张。天天有着许多学习班的作业。一回家二话没说,就开始写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不了一会儿,就会头痛,书啊,本子啊,在飞舞打仗,一行行熟悉、整齐、美观、清楚的文字就变成了潦草、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了。后来,我做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活动活动养花读后感500字筋骨,借此换换脑力,然后再回去写一会儿,如此反复,我觉得好多了,而且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看了《养花》这文章,让我知道了我们”业精于勤“,而不能”荒于嬉“。

《狼种》读后感 篇17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笔下的十九世纪法国。《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其中塑造的葡萄园主葛朗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吝啬鬼。在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亲情,友情,只有金钱。甚至因为,欧也妮花了属于她自己的钱,也要让她喝凉水,吃面包度日很久。就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也不忘盯着他所有的财产。都开始举行葬礼了,当金耶稣靠近他时,还起来抱住,不忘嘱咐他女儿向他报账。

  欧也妮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同时,她也是一个,拥有这悲惨命运的人。吝啬的父亲无时无刻不在压迫着她,体贴的母亲也去世了,在不恰当的时候爱上了破产的堂弟——夏尔,并且等了他七年,还是被他抛弃了。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丈夫在结婚没多久就去世了,成了一个可怜的寡妇。

  全文以欧也妮的婚事为线索,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xx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xx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0xx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

  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狼种》读后感 篇18

  今天写完作业,看着天还有点早,就急忙跑到学校门口的图书馆借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实在是搞笑极了。

  文中的主人公名叫杨歌,他的爸爸原来是一位普通职工,杨歌班里有个同学叫陈雪虎,学习成绩很好,而且家境富裕,他的爸爸是__公司的总经理。杨歌的妈妈总是抱怨杨歌的爸爸没本事,总羡慕陈雪虎的爸爸,所以经常在家里批评杨他的爸爸,不知怎么回事儿,爸爸变得越来越小,开始妈妈没在意,后来爸爸变成了拇指宽度的大小,只有1。8厘米那么高。后来爸爸成了杨歌的“监督员”,每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与他形影不离。

  一次,杨歌考试得了100分,他正在洋洋得意,爸爸却说:“你别得意,你写的题很多都是错的,有很多题都是我帮你改正的。”爸爸拿笔给杨歌该题的时候像是举重运动员举起了一块大木头一样费力。

  杨歌的爸爸很勤快,家里来电话时,他马上跑去接,拿起电话就像举起了一辆汽车,更搞笑的是他接电话时要在听话筒和送话筒之间来回跑,像是在跑几千米的马拉松。

  爸爸身材小还有很多好处呢?比如,坐公交车从来不用拿钱,都是躺在杨歌的口袋里。妈妈给他作西装只用巴掌大的一块儿布料就行了。更好玩的是爸爸的鞋子,杨歌吃QQ糖的时候,留下一点碴儿,用笔尖扎个洞,爸爸就可以做鞋子。爸爸洗澡从来不用浴盆,都是在家里的烟灰缸里,还可以在里面游泳呢!

  一次,装在钱包里的爸爸被小偷偷走了。趁小偷睡觉的时候,爸爸偷偷地看了看小偷偷了多少值钱的东西,还偷看了他的银行账号,并冒充上帝给小偷打电话,开始小偷不知道,以为是谁在与他开玩笑,于是爸爸就报出了他的银行账号,小偷才信以为真。爸爸让小偷把自己偷的东西物归原主,小偷就照爸爸的说法去做了。小偷把偷盗的东西还给主人时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后来还做了十件好事,别人都很高兴,对他露出了笑脸,小偷看到别人的笑脸,从此改邪归正了。

  这本书真搞笑,当你学习累的时候,不妨拿起这本书“休息”一下大脑,它会使你笑破肚皮的!

《狼种》读后感 篇19

  暑假,我读了一本《最想要的礼物》。作者是郁雨君,笔名辫子姐姐,她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辫子80。2厘米。

  尹小碗六岁的生日,把爸爸藏了六年的法国葡萄酒当成饮料喝了,成了小醉鬼。七岁生日把妈妈的皮鞋烧了妈妈责备小碗:“你不是小寿星,是小灾星!”

  小碗的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掘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来做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小碗和爸爸妈妈的关系渐渐疏远,和小碟矛盾升级,最后被“冤枉发配”到外地寄宿学校。

  小碟发现了小碗的秘密小盒子。有一张纸条写的是:希望有人可以记得小碗的生日,会为小碗准备生日礼物,如果能为小碗举行一个派对就更好了,派对上要有奶油小丑,小碗想和大家打奶油仗!

  ——小碗写在没人记得的十二岁生日。

  十三岁的生日妈妈给校长打电话,让小碗请假回家。爸爸给小碗做了没发酵的面包,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当小碗看见爸爸妈妈还有小碟那三只奶油鼻子时,她感到家的温暖从来也没有离开过她。自打计划给小碗过生日以后,妈妈每次上街都会给小碗买礼物,可是没有小碗喜欢的,妈妈慢慢张开双臂,一把把小碗搂在怀里,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送了一只金驼色的萨摩犬,尖下巴,双眼皮,笑起来像个天使一样的小狗,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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