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范本

  要提高企业财务的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加快企业内部现金的流动性,就必须有统一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实现财务管理和款项的使用效率。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范本,供你参考。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范本范文一

  一、会计人员职责 为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控制 财务收支,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妥 善保管会计档案。

  会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本着 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地使用资金。

  2、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要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工作、会 计分析工作,定期进行会计检查工作。

  3、合理使用现有资金, 4、负责固定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资产验收、折旧、报废、清理和在建工程费用核算等会计核算工作。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专人负 责管理。

  6、会计人员认真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 7、会计人员有责任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提供有关财务资料给上级部门审计、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

  配合 财务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二、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 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的收付。

  收付

  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 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时, 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在支票上写明 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并由领 用支票人在专用的支票领用单上签章,由出纳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 转帐支票, 要及时收回注销。

  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 必须加盖 “作废” 戳记,作为会计凭证一并装订。

  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 手续。

  2、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 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现金帐面余额 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银行存款的帐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 对。

  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 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保管库存现金。

  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 负赔偿责任。

  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 人。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

  4、 保管财务印章, 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 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会 计分别保管。

  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 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三、会计人员的权限

  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赋与了会计人员维护财经纪律, 参与单位的管 理,实施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为了确保会计人员能在职权 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特明确以下权限;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 位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财政财经制度。

  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 务会计制度。

  2、对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向 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

  3、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财务计划、 制定定额或标准,参加有关的财务会议。

  有权向领导提出有利于财务 开支的经济效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 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 情况。

  5、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所有与财务会计工作 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为确保固定资产增减和结存核算的真实性.挖掘潜力,发挥现有 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体 管理办法规定如下;1、在每年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进行一次全 面清查工作。

  2、根据需要可以轮流进行局部清查工作。

  3、根据清 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表” ,并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处 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没有账面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估价确 定其重置价值。

  5、 不实行折旧制度, 根据重置价值调整 “固定资产” 的帐面数。

  6、分别归类,建立固定资产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 定资产完整的档案,做到物、卡、帐、实相符。

  7、专人负责固定资 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

  五、票据管理办法 1、各种票证统一由处财务稽核科负责管理。

  2、严格执行局规定票据管理及领用制度,专人负责保管。

  3、在使用中严格按统一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票证、钱款分开负责管理,不得擅自一 人开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结,要求票、钱、帐相实相符。

  6、按月及时结清上月结存数、当月实发数、结存数。

  填写销号 清单上报处稽核。

  杜绝出现销误。

  7、 由处财务科进行严格的审核, 证实无误后, 统计全处的票据数。

  填写统一的销号清单上报局主管部门核销。

  六、内部牵制制度 1、票款分离,规费票管不准开票,开票人员不准收款。

  2、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 作。

  3、章证分离,支票印件应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名章, 其应分别保管,签发支票要领导审查签章后,出纳方可签发支票。

  4、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会计登记入帐,下设专人保管,不 允许既管帐又管实物。

  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七、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安全防范,做好现金的保管,明确财务人员在财务 现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5、会计档案借阅、均应经过领导批准,严

  1、财务科及全处财务人员皆在本制度约束之内,财务人员应做好 对财务账目、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有关凭证、报表、帐簿入 档案室。

  2、财务室应配备保险柜用于存入日常用现金及帐簿。

  财务人员应 严格遵守备用金制度,严格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储留现金,严禁将现金 放于保险柜外存放。

  对于超限额现金,财务人员应及时存入银行,如 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由承担该现金保管的人员自负责任。

  3、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在离岗、下班时,财务人员应将门窗 锁(关)好。

  4、财务人员应做好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对无关人 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5、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范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树立 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财务工作。

  八、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我站属上级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统收、统支,收支 两条线”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 资金。

  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 门的有关规定 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专款和专项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改变专用基 金的用途和扩大专用基金的开支范围。

  2、坚持“先提后用,计划使用”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

  衡,略有结余。

  3、财务科要坚持按计划、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业发展基金应由处,财务科等部门提出安排 使用资金的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审定后转处领导审批,没有领导批 示不予拔款。

  九、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 车辆使用费、 印刷费、 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 奖金、补贴等费用。

  1、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法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 不得扩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提高经费开支 的标准。

  2。

  严格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各种支出凭证要注明清楚.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门签字同意核销,否则,财务不予办 理。

  3、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处领导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 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

  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 款的,经处领导审批后才予办理。

  4、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才以购买,财务才予以报销。

  5、零星设备购置,经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才子付款。

  十、会计核算的要求 1、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2、记帐凭证的填制:记帐凭证使用交通厅统一下发的凭证填制, 填制时须将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所要求签章必须齐全,记帐凭证必须

  按月装订成册,每册15公分厚。

  一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过多司 分册装订,封皮的注明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盖章完毕装入档案盒内, 归档保管。

  3、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帐簿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 类帐。

  (1)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登记和管理,根据银行收付,逐笔登记,每月结出余额。

  现金余 额必须 与库存现金相符合,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 帐单核对、调节 后达到一致。

  ( 2) 、明细分类帐是根据各项费用及规费收入等 ( 3) 、总分类帐设置的,各帐户余额必须与总帐户余额一致。

  反映各帐户总体情况,按总帐科目设置帐 户,按汇总登记总帐。

  (4) 、记帐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月末 结出帐户余额,明细帐与总帐核对并相符。

  (5) 、记帐规则:启用帐簿、登记帐簿、改错、核对、结帐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的要求办理。

  十四 、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档案局 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 、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2、记帐凭证3、汇总凭证 (二)、会计帐薄 分类帐薄。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总3、各类明细分类帐薄。

  4、其它辅助帐薄及有关卡片、帐册。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

  会计移交清册。

  毁清册。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 (一).会计凭证、帐薄和报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 保管,待档案室建立后,由财务科编制清册后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二)、归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的 钢笔书写。

  (三)、归档的会计档案应装订牢固、美观、不得缺页,掉页。

  案 卷题名应规范,卷内目录应填写清楚。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先按分类方案或报表、帐薄、凭证 三大类。

  然后再组卷,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帐薄以本 单位组成案卷;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的顺序号分别组卷。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排列目 (一)、会计档案的排列,应分类,分别:凭证类应将工资册排前, 凭证排后,每年类推;帐薄类将保管期限长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后, 1、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2、月季 1、3、会计年度报表(决算) 2、会计档案保管请册。

  四、其它类3、会计档案销

  每年的以此类推;报表类分两种:季、日报的排法同帐薄、年报时间 顺序往下排。

  (二)、会计档案的编号、凭证、帐簿和季、月按年度编流水号;决 算则应从机构成立起编流水号。

  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 第六条:每年至少对保存价值和到期的会计挡案进行再次鉴定, 销毁的档案,应按照销毁程序上报,进行销毁、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上架应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不得随意堆放, 以防鼠咬,虫蛀等现象。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九条:为各级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提供便利,外单位查阅时应持单 位介绍信, 经行政领导等鉴批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在查阅会计档案时, 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号,折叠式标注任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 抽换会计凭证和帐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进行严 肃处理。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范本范文二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 、 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 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 编制会计报表工作。

  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 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 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不得坐支现金, 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 。

  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三、货币资金、银行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 现金不得超过 300 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 。

  2、现金结算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及奖金; (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 差旅费; (7)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 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 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 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 不得 “坐 支” 现金或 “白条” 抵库, 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 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 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签的 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 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 主管领导审批。

  2、报销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

  必须盖有开票

  单位的 “发票专用章” 或财务专用章, 大小写额必须一致, 不得涂改、 挖补、 刮擦。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 如金额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盖印章。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白条原则上 不予报销。

  (3)报销附件要齐全。

  应附清单的必需附清单。

  3、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 (1)有经办人签字,大型开支由两人 或两人以上的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

  (2)送会计审核; (3)报主 管领导审批; (4)出纳复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 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五、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范本范文三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 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 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 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 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 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 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 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 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 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 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 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 5 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 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 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 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 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条 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 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

  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 通知等相关资料。

  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

  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 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

  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 不超过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元。

  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 元。

  3、借用现金应在 1 个月内报销结账。

  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 明材料。

  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 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 (单位) , 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 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 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

  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 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 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

  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 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 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 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 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 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 议审批等规定。

  2、 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 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 住宿费、 伙食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 旗臶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

  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 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 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

  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 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 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 办理报销事宜。

  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 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 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八条 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 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

  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 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

  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 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

  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 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 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 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

  确因工作需 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 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 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

  以上 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

  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

  回国后应 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九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 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

  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 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 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十条 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 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 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

  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 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 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 符、账账相符。

  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 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 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臵: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 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各科 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 效的原则进行配臵。

  购臵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臵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 500 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 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 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 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 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 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臵: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 为。

  处臵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臵换、报废报损等。

  处臵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承市政 140 号)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臵。

  对擅自处臵的,依据《财政 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 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

  资产 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 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 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

  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 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

  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 盘亏, 根据 《承 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 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 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

  政府 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 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 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 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

  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 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 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

  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

  验,按期限上缴收入。

  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臵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 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

  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 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

  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

  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

  填错的票据应 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 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 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

  个别用 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 准后销毁。

  第十五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 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 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

  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 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

  第十六条 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 “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 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

  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 销毁票据和 “票 据购领证”。

  第四章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第十七条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 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 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 《会 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积极组织收入,合 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

  对 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 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 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 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 项。

  8、 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 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八条 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 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臵各种会计账册。

  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 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 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 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

  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 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

  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 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

  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 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财产物资的添臵、计价、 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

  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 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

  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 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 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做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 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 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 准确开具非税票据, 并记录、 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 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 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 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 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 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能 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章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第二十一条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臵总账会计科目和明 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第二十三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臵、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 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 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 报表及其说明。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 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 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 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部门,从事该 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 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 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 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 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 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 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八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监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移交人员 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十条及时编制清册,填写交接清单,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第三十一条设臵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

  第三十二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单 位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2、 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 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 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 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 阅手续; 4、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簿,将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 清楚; 5、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划、标记、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 或复印原件(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 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第三十六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 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 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2、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 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 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 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 使会计档案丢失;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对任何 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6、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盘、计算机设 备、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 7、借阅会计资料,应当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 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 往来款的管理第三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 本单位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的款项。

  单位往来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暂付款、暂存款、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第四十条 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 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

  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财务及相关人员及时清 理往来款项。

  第四十一条对各单位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 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

  第八章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收入的管理 1、各项收入中国家规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专款专用。

  收入与支出有对应的,要 划清界限,避免相互挤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 结余”的原则,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其他收入年度预算, 纳入本单位的收入预算,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

  其他收入要及时入账,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的 财务管理,任何科室(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臵帐外帐,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1、 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

  财务机构汇总各科室 (单位) 上报的季度月份用款计划, 分 “款” 、 “项”来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

  财务机构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拨款,并结 合事业计划完成情况、资金余存情况来拨款。

  2、拨入专款的管理。

  要按照专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

  财务机构在收到专款时分别设 臵账户,并单独组织会计核算。

  要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拨入款的使用情况和事业 成果情况的报告,项目完成后专项办理报账手续,余款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处理。

  3、事业收入的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 费项目,自己确定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 据;取得的收入及时入账。

  4、各项收入都要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管理。

  各相关的科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臵帐 外帐,私设“小金库”。

  第九章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第四十四条 行政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开展的必须开 支。

  2、加强经费项目使用情况分析,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 控制。

  3、严格专项支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专门核算,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 算等情况。

  4、 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监督控制制度, 依据经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支出。

  5、有计划并结合实际业务进展安排资金使用,既要节约开支,又要讲求支出实效。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事业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2、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在各项事业支出之间保持合理的支出结构,要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 出,促进事业活动的不断发展。

  4、划清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

  一是达到基本建设额度的支出,报请相关部门从 基建投资中安排,不得挤占事业经费;二是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得由单位负担;三是不得 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四 是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不得计入本单位的事业支出。

  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承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