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党代会上的报告
在县党代会上的报告
在县党代会上的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四年的工作回顾
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自20xx年10月选举产生以来,!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履行党章以及监察法规所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我县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抓经常性教育。认真组织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举办专题学习200余场次。将党章及《实施纲要》、《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全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的必学篇目,623个党组织的15038名党员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内法规知识考试4次,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3300人次参加测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通报本县查处的典型案例20余件。二是抓廉政文化的建设。开展了“艰苦奋斗、勤廉为民”优秀领导干部评选和表彰活动,10名优秀领导干部受到表彰,其中汪炳林同志被评为全市“艰苦奋斗、勤廉为民”的优秀领导干部。举办了党内法规知识抢答赛,全县98个单位组成32支代表队参赛,10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其中,选拔出的县代表队在全市竞赛中获三等奖。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王怀中的两面人生》、《忏悔录》等警示电教片和反腐倡廉花鼓戏《但愿人长久》及电影《张思德》、《任长霞》,共计放映1200余场次,观看的党员干部达6万多人次。开展了反腐倡廉论文征集活动,共收到论文200多篇,其中在市以上评比中获奖的60多篇。在领导干部中倡导了廉政家庭活动。三是抓教育手段的创新。将任前廉政谈话延伸到村,1000多名村干部受到教育。向全体县级领导、各乡镇及单位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赠送了廉政台历。进一步夯实了大宣教格局,各责任单位履行宣教职责的意识明显增强,每年市以上党报党刊报道我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文章均在80篇以上。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
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各乡镇及单位“一把手”每年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县纪委出台了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形成了纪委牵头、各责任部门分工协作的良好格局。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力度,聘请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5人,调整和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每年组织1-2次巡视,1次年度考核,对巡视和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责任制落实好的单位进行表彰。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失职渎职行为,从严进行责任追究。四年来,共对2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副科级干部7人,正科级干部5人。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治理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全县各级干部共登记上交红包礼金28万余元。开展了对全县党政机关干部违规参与经营酒店、茶楼、娱乐场所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4名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违规经营活动的行为得到纠正,领导干部家属、子女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治理了违规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出台了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督促2个单位处理超编车2台,对领导干部驾车和购置私车作了专门规定,通报了8起党员干部违规驾车酿成交通事故的事件。在全市率先制定并实施了“两述三谈”制度,全县800多名党政“一把手”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纪委负责人同县管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90余人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00余人次,诫勉谈话20余人次。认真治理了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的问题,对确需办酒席的实行“事前报告、事后说明”制度,对2名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认真治理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县纪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制订并实施了《关于公费报销移动电话话费的规定》。开展了清理党政干部拖欠公款专项检查,收回欠款32万元。认真治理了党政干部在城镇自筹自建私房问题,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同时终止了过去有关文件中与政策相违背的内容。
(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稳妥有力
四年来,全县共初查各类案件390件,立案查处152件,处分党员干部13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35人,正科级干部14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扣监督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突出查处大要案件,尤其是“一把手”违纪案件,先后查处大要案件35件,查处乡镇及其站所、科局及其股所队站的“一把手”案件23件,处分“一把手”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查处的典型案件有:县房产局原局长宋子生收受红包礼金案,县政府办原副主任、城建投公司总经理刘晓亮挪用公款案,县财政局原副局长李和清侵占公款案,县轻工业总公司原主要负责人旷智荣贪污受贿案,县安监局副局长许本元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白果派出所原所长廖锦屏徇私枉法案,店门国土所原所长肖新华乱收费案,教育局人事股原股长刘作发招考工作舞弊案,县中医院院长杨高翔、副院长杨三红工作失职案,九观桥水库管理所私设小金库案等。出台了实名举报奖励制度,人民群众举报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5件,其中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8件,属纪检监察业务的330件,按期结案率达100,对村支两委换届期间的信访问题进行了重点处理,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认真履行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重视发挥县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等职能机构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协作办案30余件次。切实维护党员权利,受理申诉9件,改变原处理处分决定1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县各乡镇及单位党纪政纪立案案件全部归口县纪委审理,案件审理工作质量连续四年稳居全市前列。
(五)纠风治乱工作持续深化
开展涉农收费和涉农资金发放专项督查,严格执行农村报刊费用限额制,组织了对农口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查处涉农案件2件,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清退违规收费41万余元,减轻农民负担100余万元。认真治理了教育乱收费,实行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纠正违规收费行为58起,立案查处和组织处理11人,查处教师乱办班9起,纠正了名校办民校的问题。公路“三乱”得到有效治理,纠正违规行为11起,立案查处2人,违规上路及聘请社会人员参与执法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认真清理整顿统一着装,收缴制式标志1710套,减少统一着装人数263人。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各类案件104起,药品和医用耗材采用集中招标采购的占89,采购额达1600余万元。开展服务对象评议行政机关活动,首次将群众的满意度与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去留挂钩,极大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县城背街小巷硬化亮化等一批老百姓关注的难点问题得以较好解决。开展经常性的财务监察,对国债、社保资金、重点工程资金、非税收入资金等的管理和使用保持高度关注,追缴资金1000余万元。认真查处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11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督促有关部门对18家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整改。
(六)堵源治本工作向纵深迈进
注意从查处的大要案件中吸取教训,在治本抓源头上下功夫,一是找准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行“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务的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一把手”电视廉政访谈活动,以电视为平台,将监督延伸到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38名乡镇及县直单位“一把手”接受了访谈。这一活动被党建专家誉为20xx年最重要的党建新举措之一,中央电视台作了专题报道,省纪委派人来我县进行了专题调研。二是找准监督的重点环节,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试行了业主自主委托监理公司招投标和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行了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挂牌出让制度,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改制企业资产公开拍卖制度。三是找准监督的重点事项,全面贯彻《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行了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岗位轮换制度,试用期制度;全面实行公务接待改革,出台了公务接待规范管理的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机关6个,取消行政许可项目9项,调整12项。
(七)效能监察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和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组织了机关作风突击检查,在县电视台推出《机关作风实录》系列节目,查处行政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案件8起,开展了对各单位落实县政府重点工作的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效能制度建设。在43个行政职能部门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等七项行政效能制度。岳云中学等单位被评为全市效能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并作典型发言。20xx年底开始负责县优化办日常工作,依托自身职能强力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建立定期下访制度,现场为企业解决矛盾;确定28家企业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聘请了33名监察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县政务中心功能,实行“双章制”、“一审一核制”,全程委托代理制,县政务中心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修订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优化案件交办、督办、限时办结回复制度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黄牌警告制度;查处了影响或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40件。20xx年,我县优化工作经市委、市政府考核,名列全市第一名。
(八)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明显增强
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全面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颁布的“六条禁令”,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举办了两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参训人员210人,选送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以上机构组织的培训;狠抓机关干部业务学习,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2次;深入开展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被县委授予学教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机关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力度加大,四年交流提拔72人,其中纪检监察机关交流提拔11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实行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强化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四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新进展,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县纪检监察机关获县以上奖励、表彰20余项。
过去四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能够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与县委、县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分不开;与县人大、县政协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分不开;与乡镇和科局的负责同志对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理解和支持分不开;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顾全大局,爱岗敬业,知难而进,扎实工作分不开;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支持和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充分信赖分不开。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全县党员和干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四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突出,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在有的乡镇和单位流于形式,责任追究还未完全到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解决的问题仍然不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查办大要案件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腐的创新举措还应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进行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七大也将召开,我们的党和国家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认真扎实地抓好中央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的全面崛起意义重大。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落实科学发展观是贯穿“十一五”规划始终的一根红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及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全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逐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
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继续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及其它矿业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围绕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保证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纪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健全乡镇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以治理乱收费和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乡镇教育办和中小学党风廉政建设。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在全县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章教育,形成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浓厚氛围。
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认真学习任长霞等先进典型,大力推介本县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政培训。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搞好新创廉政歌曲传唱等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教育和引导干部从大局出发,克服浮躁情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格遵守纪律。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促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继续解决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注意纠正一些单位在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借机用公款旅游等行为。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等问题。发现领导干部有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这些同志不犯或少犯错误。
(四)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纪案件
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认真检查和处理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
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查处违纪党员干部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惩处,决不姑息。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访、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工作。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
(五)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按照中央的部署,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改革。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健全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深入开展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矿业权市场规范建设,特别要加强对土地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开发审批的监督。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和便民利民措施,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开展专项调查,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
三、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职责
各级纪检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各级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廉政监察,促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继续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预防煤矿等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定,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效能监察。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优化办、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作用。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落实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责任制,重点是要进一步健全党政齐抓共管领导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健全责任考核追究机制。具体讲,就是要抓住以下三个环节:首先是要抓好责任分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县委的安排,认真抓好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务必责任到岗到人。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涉及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和重要问题,要亲自过问和部署,切实负好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按县纪委关于县直责任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其次是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和完善巡视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报告、考核制度,把定期检查、平时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责任制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三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不落实的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针对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配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拔交流力度,形成纪检监察干部优进优出的良好机制。三是要认真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通过统一管理,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更有效地履行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更好地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服从组织安排,实现角色转换。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带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同志们,做好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全县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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