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3最新五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3最新,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篇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XX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20XX年度地质灾害汛前调查结果,制定XX市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全市重要地灾隐患点情况和20XX年发展趋势预测
20XX年经汛前调查鉴定,全市确定了29处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其中八公山区4处、谢家集区2处、凤台县19处、寿县4处。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类型以岩溶地面塌陷、山体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根据气象部门汛期气候趋势预测,预计我市20XX年汛期气候年景一般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阶段性、区域性旱涝灾害较多,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我市汛期要加强气象研判和预测,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20XX年地质灾害主要防范区段、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岩溶地面塌陷
主要发生地段为八公山土坝孜、大瓜地、谢家集范圩村、九大地区以及凤台政务新区,预测情况为:灾害程度将与汛期降雨量呈正比关系,降雨量越大发灾程度越强,同时与矿山疏排水存在密切关系。
(二)采空地面塌陷
主要沿矿井周围及采区分布,危险区段为淮河以南老矿区、潘集矿区、新集矿区、张集矿区、顾桥矿区等采空塌陷区。直接威胁对象为塌陷区范围内的村庄和居民。该类灾害影响范围较广,危害较大,在汛期应加强监测和防范。
(三)山体崩塌与滑坡
主要分布在山体岩石裸露区,集中于八公山、烟墩山、禹王山一带,主要威胁周边居民行人安全。八公山、禹王山的山体是重点防范地段。
三、20XX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XX年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期为5-9月份。地面塌陷(包括岩溶塌陷)、滑坡与崩塌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尤其是暴雨时段和暴雨过后的一段时间发灾的概率最大。部分小型山体崩塌、滑坡、采空地面塌陷、岩溶塌陷与采矿活动和工程建设有密切关系,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四、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责任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县、区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主体,要将本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同时报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对于采矿活动和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或者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灾情引发者负责治理。采矿企业按照“先搬迁、后开采”的原则,将因采煤和矿山疏排水可能造成地面塌陷范围、时间和程度有关资料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同时对影响范围内的村庄、学校等群众居住、生活和工作设施提前搬迁安置,将灾害监测和预防以及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属地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按照《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技术要求》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制定年度防灾方案。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依据地质灾害汛前调查成果,结合省、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出本辖区、本系统切实可行的年度防灾方案和重点隐患点的应急预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要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线路、临时安置地点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实到单位和群众。凤台县要在汛前组织崩塌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演习,如果灾害发生,真正做到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需要,结合当地财力,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防、转移避险、群测群防人员误工补助和本级政府负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乡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和监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对于认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县、区政府要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应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地质灾害防治避险卡”发放到每户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宣传普及防灾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监测、速报制度。在汛期,各级政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落实好速报制度,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灾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做出应急安排,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瞒报或不报,如有发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避险救援准备工作,发现灾害隐患和发灾征兆后要及时采取措施,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向当地人民群众发布公告,组织撤离危险区。落实避险救灾机构、物资、设备、资金、人员和场所。健全转移避险工作机制和应急技术专家队伍,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五)加大重要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1、凤台县山口村崩塌2#隐患点调查发现位于居民厨房上部有2条贯通坡体裂隙,坡体随时有崩落可能,稳定性差,属地政府要加强监测,尽快开展工程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凤台县烟墩山隐患点坡体节理裂隙发育,稳定性差,近年来时有岩体崩落,威胁坡下村民,属地政府要尽快开展工程治理。
2、寿县政府要加大汛期巡查、监测力度,严密监测李传宏、李传伟户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及上游山坡地形变化,汛期强降雨期间迅速组织受威胁群众避让;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科学开展地质灾害技术监测,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3、八公山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土坝孜岩溶塌陷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瓜地岩溶塌陷区禁止在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同时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八公山区地质公园二十四节气文化广场崩塌,加强监测、巡查,做好预报预警。
4、谢家集区政府要密切关注范圩村岩溶塌陷地表变形及发展趋势,在周边所有路口设置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进入危险区内;对十涧湖西路崩塌要按要求开展巡查监测,在地质灾害点附近醒目处,树立地质灾害安全警示牌,及时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工程治理。
对排查鉴定为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各有关县、区,要按属地负责原则,切实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防灾预案。相关责任单位应将具体治理方案、措施、时间、经费及责任人员进行落实,并在5月1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责任分解见附表。
(六)提高地灾监测预警预报水平。
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的合作,加强分析会商,运用科技手段,努力提高地灾气象预警预报水平和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充分利用广电、电话、手机等有效渠道,保证地灾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快速传递到县、乡、村、组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和单位,不断提高预报的覆盖率。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20XX年完成凤台县放牛山滑坡、八公山区地质公园二十四节气文化广场崩塌安装普适性监测设备,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能力。
篇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风险防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部署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0号)、《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XX〕8号),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闽安委〔20XX〕6号),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全面启动全省84个县(市、区)新一轮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推进我省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继续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应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840处专群结合地质灾害监测点,实施100处以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20XX年我省地质灾害仍以土质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早春雨季(3-4月)全省降雨偏少1-3成,全省这个时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减小,主要防范局部的强降雨过程;雨季(5-6月)全省总降水量南部偏多2-3成、北部偏少1-2成,主要防范山区县市连续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闽江上游的九龙江流域、汀江流域、沙溪流域等内陆山区是防范重点区域;夏季台风季(7-9月)全省总降水量沿海偏多2-3成,主要防范受台风影响的沿海丘陵山地特别是漳州东南部、泉州西部、宁德东部的山区乡镇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是防范重点区域。
涉疫医疗、避灾点等重要场所、位于地灾易发区的人口集中地和重点领域,我省已查明的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约4。4万处,以及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均为年度防范重点。
各级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由同级自然资源部门于4月30日前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函告同级公安等相关部门。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函告同级自然资源部门。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威胁范围、威胁对象,经调查明确后,按照威胁人数或对象自动增列入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XX〕1号)要求,保持方案、任务、分工、要求、机制不变,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级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做好隐患排查和汛前安全大检查,强化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对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推动工作落细落实。按照省安办要求填报“一情况两清单”,每月初将上月工作情况、季末前将阶段性总结、6月和12月中旬将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抄送同级自然资源部门。
(二)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闽灾险普发〔20XX〕2号)要求,在同级应急管理部门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同安区、南安市、浦城县三个国家试点县(市、区)应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形成风险普查试点成果并完成汇交。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涉及县(市、区)的风险普查应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成果审核、汇交工作。其他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的县(市、区)应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成果审核、汇交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本区域内开展的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并对相关数据和成果做好质量审核把关工作,切实保障风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着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深化调查评价。在地质灾害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加快完成县(市、区)新一轮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提高隐蔽性地灾隐患判识度和风险评价程度,逐步提高“隐患在哪里”的能力。
2、加强监测预警。应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加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强化会商和对县(市、区)、乡镇(街道)的点对点精准指导。建设840处专群结合地质灾害监测点,提升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机理研究。
3、严格汛期防范。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和有关规定,严格预警响应,及时启动相应响应措施,提前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完善群测群防。加强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的专业培训,及时制发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识,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置或组织转移。加强临时避险点的巡查,防止被转移群众擅自返回危险区。
5、高效应急处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严格落实速报制度。属地政府要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险情扩大,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
6、推进综合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处置的原则,科学部署实施综合治理对象,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发挥实效。全面梳理20XX年至今开展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综合治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已完工交付的治理点,加强后续维护和监测,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受益单位负责维护的原则指定单位负责。各地要统筹各方资金,加大排危除险治理的覆盖面,逐步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存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防灾力量调度,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完善基层协同防灾机制,细化防治工作措施,并将防灾责任逐级细化落实到镇、村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教育、住建、交通、水利、文旅、铁路等部门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XX〕24号)等有关要求,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统筹多方资金。各地要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需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四)加强演练培训。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转移路线明晰、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设区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在4月30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各市、县(区)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省自然资源厅要随机进行抽查复核。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技术服务。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汛前要明确地灾专业技术支撑单位信息与工作任务,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与清单管理,及时组建应急技术小组,有效调度专家力量,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及时响应。同时充分发挥地灾专业技术支撑单位作用,以合同形式规范和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内容,在基础工作、日常巡查、应急调查、临灾处置、防灾建议、管理提升等方面给予服务,并做好资金保障。
篇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尽职尽责做好我市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207处,特大型5处、大型13处、中型258处、小型931处;崩塌(含危岩)729处、滑坡(含不稳定斜坡)435处、泥石流15处、地面塌陷11处、地裂缝16处、其他1处;行政区域划分右江区48处、田阳区396处、田东县54处、平果市68处、靖西市113处、德保县108处、那坡县50处、凌云县72处、乐业县58处、田林县80处、隆林县126处、西林县34处,遍及全市12个县(市、区)的所有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约11。82万人,潜在经济损失约28。41亿元。全市地质灾害高发、中发、易发区域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3%。20XX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30起,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42。5万元,与20XX的地质灾害造成6人死亡、财产损失1578万元相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0XX年地质灾害主要特点:一是发生灾害范围覆盖面广,全市每个县(市、区)均有地质灾害发生。二是发生灾害时段相对集中,绝大部分地质灾害发生在汛期。三是灾害类型比较单一,只有滑坡(6起)和崩塌(24起)两种类型。四是灾害规模全部为小型。五是人员受伤情况均发生在未知隐患点,再次说明未知隐患点仍是防控工作的难点。
二、20XX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XX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仍然极高,总体预测20XX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略超历年。一是地质结构复杂,大量陡崖斜坡在自然状态下均处于稳定临界状态,在强降雨诱发下极易形成灾害。二是持续降雨、集中强降雨加剧隐患点和风险斜坡蠕动变形,极易形成灾害。三是公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切坡建房等人为活动改变岩土体结构,如不能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极易突发地质灾害。四是预测全市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规模以小型和中型为主,可能有少量大型。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一)重点预防县(市、区)。全市均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各县(市、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着重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防治重点对象。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坡建房居住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德保县地震影响较大区域以及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区域及周边人员居住点等。
(三)重点防范期。强降雨是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每年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所占比例较大。因此,5月-9月(主汛期)是我市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5月-7月重点防范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8月-9月主要防范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48小时时段,这些时段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另外,4月长期阴雨天气期间,各地要防范房前屋后切坡小规模的崩塌;10月-11月需防范汛末台风登陆带来的影响。
(四)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近年地质灾害调查,右江区百城街道城东路群来坡等276处隐患列为XX市20XX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表),涉及约7。04万人及16。36亿元财产的安全。这些重点防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大,涉及众多人员、财产的安全,在强降雨、台风天气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极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列入本方案的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防范工作。
四、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中央专项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为支撑,按照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精细化、信息化、现代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移民搬迁、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四大体系,较为显著地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因灾伤亡和财产损失较为明显降低。到20XX年底,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调查评价成果集成,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完成新增90处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8个,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演练,使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覆盖率达100%,地质灾害常态性工作达到预期值的100%,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危害和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五、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治职责分别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九大工程”建设。落实全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在我市的防治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全力推进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自治区部署的“九大工程”与地质灾害相关工程的建设,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
1、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根据《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桂灾险普发〔20XX〕1号)要求,年内完成全市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调查评价成果集成,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深化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发育规律的认识,总结成灾模式,评价地质灾害风险;开展那坡县城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精度,逐步解决地质灾害隐患“在哪里”的问题。要充分利用最新调查成果,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和风险数据库,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为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排危除险、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一是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二是对位于偏远山区、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鼓励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异地集中或分散安置。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点,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治理,治理未完成前,应列入隐患点管理,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四是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对未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的工程建设项目,未按技术规范建设挡土墙、护坡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各级政府应责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完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五是各县(市、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防治区、重点防治隐患点以及20XX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按轻重缓急原则结合实际条件,择优选择地质隐患治理或搬迁避让项目,编制治理勘查和施工图设计或避险移民搬迁方案(包括新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申报中央或自治区地质灾害项目库,争取中央或自治区资金支持。六是德保县、靖西市、田东县、凌云县要及时组织实施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2处中央特大型治理项目和6个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确保任务20XX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主体工程,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验或终验,20XX年及以前的任务全面完成验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专职监测员遴选、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要把详查和排查发现的隐患点必须全部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监测管理,保证每处隐患点至少有一名及以上的监测员,并明确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在对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问题上不能打小算盘,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情,如果发现将查明的隐患点不列入数据库开展监测防范的,要进行责任追究。铁路部门要落实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路段(航段)管辖单位落实公路、水运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旅游等部门要落实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水利部门要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点地质环境隐患监测人和责任人,并加强监测,有序开展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在监测预警中的应用,推动普适型监测预警仪器设备集成使用,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97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推广群测群防监测及专业监测预警App;升级建设自治区级地质灾害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科技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水利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XX工务段)
4、扎实开展基层人员培训演练。各县(市、区)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辖区各级防灾责任人、村社干部、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结合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及群众有奖报灾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灾工作,提升全民防范意识。多层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升各级防灾人员的业务能力,要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年内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让群众知晓灾害危害性,明白预警信号、清楚撤离线路及安全区域,知道紧急情况下如何避险,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严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三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在各所辖区域组织防灾责任人开展汛前、汛中、汛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点及其他风险区域点的巡查排查工作,综合运用高分遥感、无人机航摄等“空天地”结合技术手段,指导各点防灾监测人开展隐患风险识别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并贯穿汛期始终,切实做到有人居住区域巡查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发现泉水断流、异响、坡脚渗水、坡顶裂缝、坡面剥落、地面隆起等异常现象和问题时,要及时处置,情况严重时,要果断转移受威胁对象,在建工程该停就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精心开展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附近的雨量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气象部门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名称、经纬度、类型,提供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地质灾害灾(险)情、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等信息。二是做好风险预警。各级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会商,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在制作县级预报预警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全部切坡建房户,做到预警到户到人。要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确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致灾临界雨量阈值,遴选并确定雨量预警指标站,完善基于风险区和隐患点位置的风险预警产品,提高预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三是强化信息发布。自然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共同推动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到人,发挥防灾减灾作用。气象部门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列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对象,第一时间为上述人员提供雨量实况监测、降雨预报预警信息,为其进行预警信息传播和组织村民紧急转移避险提供支撑。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基础数据和不同条件下区域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叠加气象雨量主要诱发因素,生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并通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隐患信息发送至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及监测员。四是强化应急响应。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要按照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进行分级预警响应,并按照预案及时采取防灾责任人组织监测人加强巡查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受威胁对象应转移避险等相应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和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报送信息。一旦发现险情或发生灾害,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合理调度社会救援力量,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项工作。
1、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发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协调同级交通、水利、文旅、住建、林业、教育、铁路、公路等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深刻汲取20XX年河南郑州因“7。20”特大暴雨造成严重损失的教训,各主管部门切实将在建工程、学校、旅游景区和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全部纳入监测预警和培训演练体系,落实应急预案和防灾责任人,加强强降雨期间隐患巡查排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防护重点。各主管部门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强巡查排查和防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保证防灾信息共享,密切监视局地的雨情水情和台风等汛情变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口密集区和交通、学校、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能源等重要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XX工务段等,指导监督单位: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
2、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管控。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农村切坡建房隐患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将切坡建房隐患点纳入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科学选址的技术指导,对农村新建房屋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要求,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现场核实。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农业农村部门在宅基地审批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其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性评估;新建房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组织验收时相关部门应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是否已落实相应的防灾措施,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切坡建房情况。(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做好防范。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负责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切实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建设工程主管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防治责任。一是政府责任。各地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负责全面防范化解地质灾害安全风险。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组织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要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优势,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切实为基层防灾提供服务保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防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三是监管责任。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应急、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灾、管业务必须管地灾”的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切实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套完善防治工程,严厉查处工程建设活动引发边坡垮塌等安全生产事故。
(二)资金保障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防灾工作有序开展。整合发展改革、财政、审计、自然资源及有关乡镇、街道的力量,统筹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启动,按期完成。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监管,提升资金执行率,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情况发生。
(三)强化督查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主汛期、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行业领域,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督查中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的部门及个人,立即进行通报。对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不按时拨付资金造成自治区级通报,并严重影响市对中央项目和自治区项目申报的县(市、区),按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严肃问责。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地质灾害信息,贻误时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各种形式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公众号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统筹发挥好日常巡查、演练和“黄书包”地质灾害科普知识进校园、专业地勘单位调查、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宣传、“4。22地球日”、“5。12”国家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宣传工作,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和隐患点,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将宣传材料张贴到村庄、学校、建设工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努力提高公众防灾减灾避灾意识、临灾避险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篇四: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州地质灾害概况
自治州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共有地质灾害灾害点885处(不含兵团第五师数据),其中:崩塌609处、滑坡74处、泥石流20XX。诱发因素多是强降水、气温升高融雪、地震及人为对边坡的破坏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多集中在3—5月融雪季节和6—9月降雨季节。
二、20XX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㈠根据自治州地质条件、气候特点及地质灾害分布特征,预计今年地质灾害易发时段主要集中在汛期(5—9月),其中主汛期(6—9月)强降水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加强预防监测,提前开展综合防治。
㈡经预测,20XX年度全州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夏季阶段性干旱、高温、冰雹、局地暴雨及由此引发洪水的概率较大。预计汛期主要降水时段在6月中下旬、7月中旬和8月中旬。
㈢地震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种类多、危害大、分布面积广,治理难度大。
㈣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的加快,房屋、公路、矿山及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逐年增多,辖区内一些在建和拟建的大型工程,均可能成为地质灾害的多发区段。
根据全州地质灾害现状、危害特征及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预测,20XX年地质灾害具有如下特征:
1、地质灾害类型仍以自然因素诱发的小型山体崩塌、泥石流和滑坡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公路建设、采矿等)诱发的崩塌、滑坡等灾害。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5—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地震和工程诱发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由于治理难度大、条件差,治理措施难以有效到位等原因,灾害活动性仍不断增强,危害性有扩大的趋势,从总体看,全州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仍处于重点防范时期。
三、20XX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
根据全州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围绕自治区和自治州重点工程建设需求,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提出7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㈠哈日图热格重点防治区。分布在博乐市北部中高山区边防公路或简易道路,低山区与中山区转折地带有黄土分布,在降水、地下水等自然因素及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的作用下,易发生滑坡灾害,重点防治崩塌、滑坡灾害。
㈡塞里克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阿拉套山的塞里克沟公路,重点防治崩塌灾害。
㈢五台工业园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博乐市石灰窑矿区,重点防治崩塌灾害。
㈣阔腾加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博乐市达勒特镇二牧场阔腾加瓦沟,重点防治滑坡、泥石流灾害。
㈤温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温泉县县城、孟克沟、小温泉-赛里木湖旅游公路一带和东北部的阿尔夏提风景区、大呼斯台沟、米尔其克沟、沙尔贝里克沟等地带,重点防治崩塌、泥石流灾害。
㈥精河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精河县南部山区,冬都精河、乌图精河中上游沿岸,小海子—大海子牧道两侧,巴音阿门村巴音那木度假村,阿恰勒河中上游,那仁果勒沟,阿合其农场夏牧场,托托河中上游的音门卡果勒沟,中游阿拉特克西,八家户乡四牧队塔舒、沙尔沙拉、戴普山、雪莲沟,牧业二队伊克祖苏龙,乌图精河中下游,阿恰勒河中游,库苏木切克河中上游,重点防治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
㈦阿拉山口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阿拉山口市南部的G219国道以西山区,该区是G219国道重大工程建设区,重点防治崩塌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㈠强化管理措施
⒈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防灾减灾目标,各县市、赛管委、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完善责任制,将具体工作层层落实到人。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编制年度防治方案,落实各项防灾制度。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应急、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特别要对容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区域以及20XX年新增的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调查,及早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把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地质灾害评估评价。各县市、赛管委要加强人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周围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改(扩)建、延续矿山应当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中应当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详细评估,并制定绿色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通过各种媒介宣传地质灾害相关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典型事件等内容。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矿山、农牧区、旅游区和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使受灾害威胁严重地区的干部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调动广大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㈡加强隐患识别和风险调查。
完成全州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及时核查综合遥感识别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风险点和风险区,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风险动态排查,确定地质灾害点风险等级,提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对策建议。完成州、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全州地质灾害数据库更新;编制州、县市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分类提出监测、治理、搬迁避让、销号等风险管控对策建议。
㈢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1、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精度。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整合气象、地震、地质灾害专家资源,定期开展预报预警,切实做到风险预报预警研判及时到位。加密布设山区雨量监测站,夯实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基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发送渠道,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送达群测群防员,实现“进村入户到人”,及时进行巡查、排查和上报信息。
2、全面推进专群结合监测网络建设。对尚未规划实施搬迁、治理且威胁人数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持续进行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建设。20XX年选择3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普适型监测设备,进行专群结合监测,总体提升地质灾害智能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监测预警覆盖面。整合完善指挥调度平台,开通“地灾调度”专用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常态化开展州、县市、乡镇及群测群防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度,确保指挥调度到位。
3、提升群测群防能力。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人员配备巡查记录仪,对40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群测群防员手机安装群测群防工作APP,适当发放汛期信息通报电话费补贴。对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及群测群防员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针对受威胁群众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加强基层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
㈣加大综合防治力度。
1、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勘查。从威胁乡村、景区、重要基础设施区域、重要工程建设区等安全风险较高的隐患点中,排序、优选1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专项勘查,查明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成因、特征、危害程度及危险性,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议,为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提供依据。
2、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从已开展专项勘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选择难以搬迁避让的1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科学设计防范措施,提高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防御工程标准,消除和减轻地质灾害威胁。
㈤提升基层风险防控能力。
1、健全防御技术支撑体系。全面建立完善州、县市两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建设和汛期驻守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能力,做到技术力量保障到位。
2、加强现代化防御技术装备应用。推进地质灾害防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大幅度提升地质灾害防御信息获取能力、通信保障能力和数据综合分析能力等。
3、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群测群防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众等各类人员防灾减灾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共享平安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对地质灾害防治区内的县及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以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为主题,构建适应不同对象和不同需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材料,助力全社会提升地质灾害避险撤离、自救互救能力。
㈥做好地震灾后重建工作。
在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中,预防次生地质灾害是首要任务,应贯彻躲避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长远的措施和短期的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㈦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和每日灾情报告工作。
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每日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报告当日有无地质灾害灾情。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值守各项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名单、电话等信息。
篇五: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XX〕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XX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全区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40处,按险情等级划分:中型1处,小型39处;按灾种划分:崩塌21处,滑坡2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10处。
(二)全区降水量时空分布预测情况
1、20XX年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XX年XX区全年降水量415毫米左右,接近历年(402。4毫米),年平均气温8。5℃左右,较历年(7。5℃)偏高。分季来看:春季全区降水量偏少1-2成,气温偏高;夏季全区气温偏高,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干旱;秋季全区降水量偏多2-3成,气温偏高。
2、20XX年分季节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XX年春季,全区降水量在56毫米左右,与历年同期(64。7毫米)相比偏少1-2成。季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0-1℃。预计20XX年3月,全区降水量在11毫米左右,与历年同期(8。7毫米)相比偏多2-3成。月平均气温较历年偏低0-1℃。预计20XX年4月,全区降水量在15毫米之间,与历年同期(20。6毫米)相比偏少3成左右。月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1-2℃。预计20XX年5月,全区降水量在30毫米左右,与历年同期(35。4毫米)相比偏少1-2成。月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0-1℃。春季中后期可能出现短时的低温雨雪或倒春寒天气,相关部门需关注后期订正预报并及时做好防护工作;预计春季沙尘天气接近历年。
预计20XX年夏季,全区降水量在205毫米左右,季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0-1℃。预计20XX年6月,全区降水量在62毫米左右,与历年同期(54。1毫米)相比偏多1-2成。月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0-1℃。预计20XX年7月,全区降水量在90毫米左右,与历年同期(100。8毫米)相比偏少1-2成。月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0-1℃。预计20XX年8月,全区降水量在90毫米左右,与历年同期(85。2毫米)相比偏少1-2成。月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0-1℃。夏季的高温天气接近历年,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盛夏期间可能出现局地暴雨洪涝和阶段性干旱,相关部门需做好防洪抗旱准备相关工作。
预计20XX年秋季,全区降水量在110毫米左右,与历年同期(90。4毫米)相比偏多2-3成。季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0-1℃。预计20XX年9月,全区降水量在67毫米左右,与历年同期(57。3毫米)相比偏多1-2成;月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0-1℃。预计20XX年10月,全区降水量在35毫米左右,与历年同期(24。2毫米)相比,偏多4成;月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0-1℃。预计20XX年11月,全区降水量在8毫米左右,与历年同期(8。9毫米)相比偏少1-2成;月平均气温较历年偏低0-1℃。预计秋季初,霜冻出现日期接近历年略偏晚。
3、关键性天气预报
春播期第一场好雨(≥10毫米)预计出现在5月上旬。夏季第一场≥30毫米的降水预计出现在7月中旬至下旬。终霜冻预计川区结束在5月上旬,山区结束在5月中旬末,接近历年。初霜冻预计出现在10月上旬,比历年稍晚。
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2—4月份的冻融期和6—9月份的主汛期。在冬末春始的时候要预防地面塌陷、黄土崩塌等;在汛期时要重点预防滑坡、泥石流等汛期地质灾害。
二、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易发地区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根据全区多年来地质灾害隐患的特点来看,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等。
(二)重点矿山与乡村
1、重点矿山: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XX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XX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
2、重点乡村:小平易乡的西赵家口村、刘家窑村、林家口村。重点预防采空区内的房屋裂缝、地面设施毁坏及采矿造成的地面塌陷。
(三)流域与水库
1、主要流域:桑干河及其支流恢河、黄水河、七里河、源子河等,要对汛期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段加强监测。尤其要紧盯挤占河道建成房屋、沿河种植土地和倾倒废渣、矿渣企业等。
2、主要水库:东榆林水库、太平窑水库、赵家口水库、耿庄水库,要对各水库加强巡查、监测,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抗洪能力下降,高水位运行发生坍塌引发次生灾害。
(四)重要交通线路
1、准朔铁路朔州段、平朔露天矿铁路专线刘家口村边南部铁路段、杨涧煤矿专用线、平朔东露天铁路专用线林家口段、梵王寺麻家梁专用线,要重点预防崩塌、滑坡、地面塌陷。
2、朔只线、朔紫线、康马公路沿线要重点预防边坡崩塌、滑坡。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
1、严格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意见》精神,强化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乡、村及有关单位严格落实防治责任,确保“两卡”发放到位。同时,党政“一把手”要深入到灾情、险情大的隐患点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组织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养管原则,交通部门、铁路部门负责公路、铁路修建范围内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及地下水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源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新建、在建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石油、天然气等长输管道所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要严格履行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建设工程的监管责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和建设项目承诺书要求,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承诺。
3、全面加强群测群防。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建设,建立群测群防队伍,每个隐患点均要设立警示牌,警示牌内容要明确监测责任人、监督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为确保监测队伍稳定和工作积极性,乡镇人民政府要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线监测人员发放监测补助,为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大对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能力。
(二)密切关注重点环节
1、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及汛末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冻融期、汛期和汛末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在汛期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2、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排查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并扎实开展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同时,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街区的排水系统是否完备,认真仔细查看用水是否直接排入地下及边坡中,高陡边坡下部已经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搬迁的原有住房必须全部拆除。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及时补充完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数据,制定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明确责任人及监测人,并进行公示。
3、对已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要加快推进分类处置。对纳入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对纳入搬迁避让的隐患点,要制定搬迁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明确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4、加快推动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要强化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
5、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带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置工作;灾情严重的要立即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同时,值班人员要迅速向应急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上报灾情,确保通信畅通。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三)积极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
1、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千方百计推进工程建设;要将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工作相结合,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台账管理工作,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
2、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无法纳入搬迁工程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
1、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开展“进千家入万户”公益宣传,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的宣传频率,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有效提升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应知应会水平。
2、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全员培训,切实夯实群测群防基础。
3、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应急管理部门要在汛前组织1次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所涉乡镇要组织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五)及时召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会商
自然资源部门应会同气象、水利、地震、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就年度地质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结合降水趋势,汛期适时组织趋势会商,及时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周密部署防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要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明确。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考核问责,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有力、抢险有序、救灾有效。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以及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采购,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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