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3篇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1
【简要案情】
原告张某,男,35岁,因上排四颗牙齿间隙较大一直有修复之心,2007年4月28日被某医院(被告)广告所吸引,来院咨询。被告接诊医生对患者极力鼓吹所谓的手术效果,并怂恿患者上下排一起做,在其一再劝说下,患者同意当天就接受手术,但手术范围仅为上排四颗。令人气愤的是被告医生术中未经患者同意,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将患者上下两排一共15颗牙齿全都做了打磨,并且全部打磨过度,造成患者当时5颗牙齿漏髓,其中3颗术中做了根管(有一颗根管手术还超填)。麻醉过后,患者痛苦不堪,之后几个月,15颗牙齿相继出现牙髓反应和漏髓,期间患者饱受折磨,数次在省、市口腔医院就诊,目前15颗牙齿全都做了根管,成为死髓牙,今后不得不依靠牙冠维持正常牙齿功能。
2007年9月,原告诉至**,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继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诉辩意见】
患方认为:医方严重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且手术操作严重不当,应当构成医疗事故,并应承担全部责任。
医方认为:我院对患者诊疗行为符合常规,不存在医疗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
【鉴定结论】
受**委托,医学会于2008年2月25日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鉴定书分析意见为:
根据临床资料及现场**分析,患者口腔病情较复杂,医方所提供的模型反映除前牙有间隙外还存在深覆牙合,咬合紧。
医方存在以下医疗过失行为:1、病历书写不规范;2、考虑欠周详,设计方案不当,匆忙进行治疗导致牙髓炎、牙齿疼痛;3、根据病历记载情况,关闭间隙只需磨12颗牙,多磨了3颗牙;4、违反操作常规,该病例应当先进行根管治疗。
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烤瓷牙冠修复以重建咬合功能,恢复外形。
双方未申请重新鉴定。
【医事法律分析】
一、医方术后补写门诊病历不具有合法性
二、被告严重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
三、被告手术操作严重不当
四、关于损害后果
本案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四级医疗事故没有伤残等级,但患者又明确存在牙齿功能的缺失,如何解决这一矛盾,鉴定专家给出了医学建议:烤瓷牙冠修复以重建功能和恢复外形,所以这一建议是对四级医疗事故的补充,因此,牙冠的费用应当纳入损害后果。
五、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患方认为本案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理由有三点:
(一)对未经同意的11颗牙来说,当然属于全部责任
市级鉴定认定主要责任的原因,是其分析意见第一段,患者"口腔病情复杂",故而出现了这样的后果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但是这一认定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患者同意做美容,如果患者没有美容的意愿,那么不管口腔情况在牙科医生眼里是多么的病情复杂,它也不属于医疗干涉的范围,因为这毕竟是美容,而不是治病。
那么对于本案患者当时究竟同意磨几颗,患方的意见是应当认定为4颗,理由有二:
1、美容手术术前应当签署手术同意书,但被告未能提供同意书,根据举证责任,被告有义务证明患者当时同意磨几颗,因其举证不能,所以应当采信原告的说法,即只同意磨4颗。
2、鉴定分析意见指出的"根据病历记载,多磨了3颗",这一表述只涉及技术问题,不涉及知情同意,故而不能以此为依据认为只是多磨了3颗,更何况,该病历为磨完两天之后才补写,其主诉"要求修复前牙间隙"明显将原告同意的范围扩大,所以不能根据事后补记的病历,来判断当时可以磨几颗。
由此,应当认定患者当时只同意磨4颗,而美容医学的伦理学原则中第一条就是知情同意原则,被告未经同意擅自打磨,并且全部磨坏,对此当然应当负全部责任。
(二)同意磨的4颗牙,同样也是全部责任
第一次**证据交换时,被告曾提过这样一个观点,说原告牙釉质很薄,髓腔大,很容易穿髓,如果这一点属实,那么手术就是违反了禁忌症,因为根据规范,髓腔大修行易引起穿髓的牙明确属于手术禁忌。在手术之前应当摄x线片,以了解牙釉质厚度,被告没有摄片,违反禁忌实施手术,这也正是鉴定分析意见指出的"考虑欠周详,设计方案不当,治疗匆忙",如果术前摄片,就可以避免手术,也就可以避免损害后果。因此,被告当然应当对打磨过度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虽然鉴定结论是主要责任,但是让原告承担次要责任,没有依据
《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案原告对自己的损害后果没有任何过错,其来院只是咨询,经被告鼓动怂恿,同意做4颗牙齿的美容,被告违反操作规范,盲目手术,且未经原告同意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导致原告15颗牙全部死去,不得不靠牙冠维持功能,这一后果完全是被告过错所致,被告对此当然应承担全部责任。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2
为了防范和解决医患纠纷,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沟通,共同探索,建立解决医患纠纷长效机制。
1、建立及时向*委、*报告**。如果出现严重的医患纠纷与冲突,或者发现有“医闹”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委、*,加强**与*委、*之间的信息交流,*委和*利用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优势,**在法律层面上给予技术**,**在*委的**和*的**下尽化解医患矛盾,并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共同探索一条适合当地的解决医患纠纷的长效机制,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2、加强与医院的信息交流,共同发现矛盾,解决纠纷。**应该加强与医院之间对于医患纠纷动态的信息交流,医院可以向**反映已出现的医患纠纷的现象、特点等情况,**可以指导医院如何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和医院应该共同发现矛盾、共同探索矛盾化解的最佳方式。
3、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力度。**及时把**工作中发现的医患纠纷的现象向卫生**部门进行**,便于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提高医疗工作的透明度。监管部门要督促医院保障患者的***,发生纠纷后,及时通知医院将病历交至监管部门保管,防止医院隐藏、篡改病历。建立*、行业、群众相结合的**机制,确保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对那些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二)、建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全面把握纠纷特点。
1、坚持能动司法,把调解方式放在首位。将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以保护受害者利益为理念,以保障医院合法**为视角,把握赔偿的数额额度,通过灵活的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
2、联合医院、卫生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成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将医学专业性与调解的灵活性相结合,既能增强医方加入调解的积极性,又能提高患者一方的信任度,人民**可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提高协议的执行力。
3、积极、耐心、细致地做好患者方面的工作。患者通常作为较为弱势的一方,理应受到更多的帮助,在解决医患纠纷时应该从理解和换位思考的角度做患方的工作,深入了解患方的最终诉求和闹情绪的根源之后再寻求突破口,同时积极帮助解决患方的难处使其满意。
4、促进医患双方之间的沟通。**可以成为沟通医患双方的桥梁,同时两头做好医患双方的工作,创造一个双方交流与沟通的*台,保证双方沟通渠道的畅通,既缩短双方之间的距离,又不至于使双方产生激烈的'冲突与新的矛盾。
(三)、发动社会力量,多层次改善医患关系。
1、强化社会的**引导,形成正确的**导向。**对案件的态度影响着公众的看法,因此****在报道医患纠纷时要客观、公正,要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不能只注重于吸引观众眼球,还要考虑到社会效果,要加大对医疗行业风险的宣传。同时,**和网络的监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作正确引导。
2、患方亲属工作单位、社区**等也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的作用,形成一种多方联动、共同解决的方式。作为患者的亲属,应采取理智的态度面对纠纷;作为患者的工作单位,要及时给予患者人文关怀,作为患者所在基层**,应配合*做好工作。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3篇扩展阅读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3篇(扩展1)
——典型的医患纠纷案例有什么3篇
典型的医患纠纷案例有什么1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王某,男,86岁,因“咳嗽、咳痰、喘息一周,加重1天伴呼吸困难”入住市三院呼吸内科,诊断为: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Ⅰ型呼吸衰竭、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市三院给予抗感染、解痉、*喘、祛痰、保持气道通畅等治疗。当日下午4时50分患者王某突然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5:40**。
患者**后,其亲属与市三院发生医疗纠纷。原告王**、王@@(系死者王某的子女)**市三院至区人民**,诉称:王某因咳嗽、咳痰于2009年12月30日上午入住被告市三院,诊断为: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Ⅰ型呼吸衰竭、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被告给予抗感染、解痉、*喘、祛痰、保持气道通畅等治疗。当日下午王某突然病情加重,其间从16:18分被告给患者做了心电图直到17:40患者去世,原告多次去找医生、护士要求进行抽痰抢救,均不在岗位,致使王某未能得到及时抢救,导致被痰液窒息**。原告认为:王某的**与被告的医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抢救不及时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对王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请求**查明事实,判决被告市三院赔偿原告丧葬费15005.5元、**赔偿金70428.5元、精神抚慰金80000元,合计165434元。
【司法鉴定】
案件**中,被告市三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要求鉴定被告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其与患者王某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中委托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2010年7月13日该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该鉴定意见分析说明如下:
患者王某,男,86岁,于2009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因“咳嗽、咳痰、喘息一周,加重1天伴纳差”入住市三院,入院诊断为: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Ⅰ型呼吸衰竭、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入院时双肺可闻及散在哮鸣音及中等大小水泡音,后又双肺闻及干啰音,下午1:20出现呼吸浅促,端坐位,双眼失神,予以西地兰、尼可利米药物治疗,并告知家属患者随时可能**,后分别于14:50、15:50、16:40给予吸痰,16:50患者王某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加重,气管插管中吸出较多痰液和少量食物分泌物,经抢救无效**。
患者王某,高龄多病,又因左腿残疾长期卧床,入院前一周出现咳嗽、咳痰、痰稠、伴胸闷喘息,未予特殊治疗,一天前症状明显加重,出现张口呼吸,遂入院治疗。入院体检发现患者王某背部及双侧臀部皮肤破溃伴有渗出,院方及时告知病危并交代随时有痰液潴留导致窒息的可能(见医患沟通记录)及生命危险,尽到了告知义务。另院方对患者王某入院诊断明确,相关治疗措施等亦基本符合医疗常规。
对争议焦点的护理措施及吸痰实施是否,结合送检资料及临床专家会诊后认为,对患者王某执行的一级护理依赖符合病情及医疗原则。一级护理原则上一般是每一小时观察并记录一次护理内容,实施吸痰操作是符合上岗条件护理人员的一项基本技能,一般不存在因技术不娴熟而影响到吸痰成败。从送检资料可见吸痰医嘱示患者王某入院当日14:40下达,其后护理人员分别于14:50、15:50、16:40(见护理记录单)均执行了医嘱,并及时予以抽吸;而主治医生钱朝霞的笔录“事情经过”中确说明为“......4时30分患者儿子,诉患者痰液增多,并把心电图拿给我看,患者气道痰液增多,告知患者儿子马上过去,护士无抽吸痰液,当时护士未告知,4时50分,患者家人诉患者突然出现呼吸停止,立即跑过去给予床边口对口呼吸5分钟,......”,对此,与护理记录单记录存在差异,故无法判定其准确性。若院方于16:40未对其行吸痰处理,则应存在一定的过错,过错程度以次要责任为宜,若当时进行了及时吸痰,则无明显过错。
经审阅相关鉴定材料,被鉴定人王某入院时即一般情况较差,病情危重,且住院经过时间较短,其**主要是自身严重疾病所致。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的相关规定,市三院在病历书写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但与被鉴定人王某的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无明显医疗过错。
综上所述,鉴定结论为:1.据现有送检相关材料,尚无法判定其吸痰时间的准确性,若院方于16:40未对被鉴定人王某行吸痰处理,则应存在一定的过错,过错程度以次要责任为宜,若当时进行了及时吸痰,则无明显过错;2.市三院对被鉴定人王某的其余医疗行为无明显过错,与其**不存在因果关系。
【**判决】
****中,要求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对“16:40吸痰问题”的鉴定意见作出说明,2010年11月12日该鉴定中心回函如下:一、《事情经过》系**送鉴相关材料之一,鉴于医患双对此存在较大争议,我中心分析说明“对此,与护理记录存在差异,故无法判断其准确性。若院方于16:40未对其行吸痰处理……若当时进行了吸痰处理……”的分析意见应系客观,公正的。二、我中心依据贵院送鉴材料,如实引用了《事情经过》的相关内容,并无院方所提及的引用错误的说法。三、本次传真件《事情经过》字迹模糊,个别字体难以确认,且存在多处杠改、添加现象,其内容还原后初步识别为“……告知患者儿子我马上过去,护士先(无)抽吸痰液,16::40分护士给予抽吸痰液。因痰液在下食管未予抽吸出来,当时护士未告知,……”(若对上文有疑问,可提交原件进行笔迹鉴定加以确认)。上诉相关内容与首次选鉴《事情经过》中的相对应内容有差异,但我中心并不是以此为依据进行分析的,即不管是否存在《事情经过》这个“证据”,更不要说个别词句的差异,均不会对本中心原鉴定意见构成影响。****认为:患者王某入院时病情较重,住院时间较短,其**的原因主要是自身严重疾病所致,被告市三院在其入院时,即对其家属尽了告知义务,医疗行为也无明显过错,与王某的**不存在因果关系。但被告在病历书写的过程中存在不足,主治医生写的《事情经过》与护理记录单的记录有差异,无法判定16:40是否对王某进行处理,被告市三院未提交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对患者进行了吸痰处理,存在一定的过错,可酌情考虑承担30%的责任,故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的请求,本院部分予以**。患者王某于2009年12月30日去世,2010年诉至**。**赔偿金应按照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五年即70428.5元;丧葬费按照2009年职工月*均工资计算六个月,即15005.5元;由于王某年龄较大,精神抚慰金可酌情考虑5万 较为适宜。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七)项和最高人民**《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市三院给付原告王**、王@@**赔偿金70428.5元、丧葬费15005.5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合计135434元的30%即40630.2元,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付清。
二、驳回两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已预交),鉴定费5000元(被告已预交),合计5300元,原告负担3710元,被告负担159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典型的医患纠纷案例有什么2
(一)、加强沟通,共同探索,建立解决医患纠纷长效机制。
1、建立及时向*委、*报告**。如果出现严重的`医患纠纷与冲突,或者发现有“医闹”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委、*,加强**与*委、*之间的信息交流,*委和*利用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优势,**在法律层面上给予技术**,**在*委的**和*的**下尽化解医患矛盾,并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共同探索一条适合当地的解决医患纠纷的长效机制,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2、加强与医院的信息交流,共同发现矛盾,解决纠纷。**应该加强与医院之间对于医患纠纷动态的信息交流,医院可以向**反映已出现的医患纠纷的现象、特点等情况,**可以指导医院如何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和医院应该共同发现矛盾、共同探索矛盾化解的最佳方式。
3、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力度。**及时把**工作中发现的医患纠纷的现象向卫生**部门进行**,便于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提高医疗工作的透明度。监管部门要督促医院保障患者的***,发生纠纷后,及时通知医院将病历交至监管部门保管,防止医院隐藏、篡改病历。建立*、行业、群众相结合的**机制,确保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对那些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二)、建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全面把握纠纷特点。
1、坚持能动司法,把调解方式放在首位。将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以保护受害者利益为理念,以保障医院合法**为视角,把握赔偿的数额额度,通过灵活的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
2、联合医院、卫生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成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将医学专业性与调解的灵活性相结合,既能增强医方加入调解的积极性,又能提高患者一方的信任度,人民**可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提高协议的执行力。
3、积极、耐心、细致地做好患者方面的工作。患者通常作为较为弱势的一方,理应受到更多的帮助,在解决医患纠纷时应该从理解和换位思考的角度做患方的工作,深入了解患方的最终诉求和闹情绪的根源之后再寻求突破口,同时积极帮助解决患方的难处使其满意。
4、促进医患双方之间的沟通。**可以成为沟通医患双方的桥梁,同时两头做好医患双方的工作,创造一个双方交流与沟通的*台,保证双方沟通渠道的畅通,既缩短双方之间的距离,又不至于使双方产生激烈的冲突与新的矛盾。
(三)、发动社会力量,多层次改善医患关系。
1、强化社会的**引导,形成正确的**导向。**对案件的态度影响着公众的看法,因此****在报道医患纠纷时要客观、公正,要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不能只注重于吸引观众眼球,还要考虑到社会效果,要加大对医疗行业风险的宣传。同时,**和网络的监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作正确引导。
2、患方亲属工作单位、社区**等也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的作用,形成一种多方联动、共同解决的方式。作为患者的亲属,应采取理智的态度面对纠纷;作为患者的工作单位,要及时给予患者人文关怀,作为患者所在基层**,应配合*做好工作。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3篇(扩展2)
——典型的旅游纠纷案例有什么3篇
典型的旅游纠纷案例有什么1
游客玩自费项目水上降落伞跌残获旅行社38.5万元赔偿
2015年4月,陈静报名参加了保山市康怡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泰国六天游”。在巴堤雅金沙岛游玩时,陈静参加了自费项目水上降落伞活动。该项目由泰国当地旅游公司运营。在跳伞时,陈静从高空坠落受伤,造成八级伤残。由于协商未果,陈静诉至**,要求保山市康怡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50余万元。
**经**认为,保山市康怡旅行社对水上降落伞项目进行了介绍和推荐,该项目在行程单上写明是“自费项目”,应视为“另外付费”的旅游项目,不属于陈静**活动期间或其他脱团时间所进行的个人活动。因此,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有义务帮助旅游者明确了解自费项目实施者的资质、安全保障情况等,并有义务作出明确的警示,但保山市康怡旅行社未举证其履行了上述义务,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判决保山市康怡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陈静各项损失38.5万元。
典型意义: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经旅行社介绍参加由其他经营者经营的自费旅游项目的,旅游经营者有义务了解自费项目实施者的资质、安全保障情况等并向旅游者明确告知。
游客苏梅岛浮潜溺亡两旅行社担责70%
郭兴与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旅行社**出行的泰国苏梅岛出境游,郭兴交纳了其本人以及左旭、郭晟铭的旅游款22560元。在苏梅岛旅游期间,由泰国南洋国际假日旅行社接待郭兴等一行。郭兴及左旭、郭晟铭报名参加了南洋旅行社**、另行付费的苏梅岛海上浮潜项目,并交纳了浮潜等旅游项目的款项,郭兴在海上浮潜时不幸溺亡。
事后,左旭、信荣芬、郭晟铭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要求康辉旅行社、航空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经**认为,郭兴参与的海上浮潜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旅行社负有比一般旅游活动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采取足够的善意提醒、安全警示,在浮潜的过程中,应当有专业资质的浮潜人员陪同并进行适当照顾和及时救助。康辉旅行社、航空旅行社没有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在旅游者报名参加浮潜项目时,对游客进行了充分的安全警示和告知。根据在案的证据证实,郭兴乘坐游船出海浮潜时,没有导游及专业人员同行。旅行社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安全警示和救助义务,其行为与郭兴的**有因果关系,康辉旅行社、航空旅行社对郭兴的**应承担较大的责任。同时,郭兴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知晓海上浮潜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报名时,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海上安全情况等因素作出综合评估、合理判断,且在该项目没有导游或专业人员陪同的情况下,自己进行浮潜,对溺亡负有一定的责任。据此,**酌定康辉旅行社、航空旅行社对郭兴的**承担70%的责任,由郭兴家属自行承担30%的责任。
典型意义:旅行社和旅游者形成旅游合同关系后,旅行社即负有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义务,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在裁判中需要对事故产生的原因作出具体分析,合理确定各方承担责任的比例。
3.2万元冰翠手镯是玻璃的珠宝店连退带赔12.8万
旅游途中,游客高昆华在昆明景星珠宝城毓恒珠宝店,花3.2万元购买了“冰翠”手镯一对、戒指一只。珠宝店补写了一份收款收据给高昆华,并注明“以上物品系本店所售”。事后,高昆华将其购买的两件物品进行检验,结论为购买的手镯、戒指均为玻璃材质。为此,高昆华认为,毓恒珠宝店以高额价款出售普通玻璃材质首饰的行为构成欺诈,将珠宝店**至**。
**经**认为,毓恒珠宝店对其销售给高昆华的饰品的性质陈述前后矛盾,对高昆华提交的鉴定结论未提出相反有效的证据予以反驳,应当认定毓恒珠宝店在明知其销售的涉案商品系玻璃制品,却抬高价格出售,诱导高昆华以高额价款购买涉案商品。珠宝店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民事欺诈。据此,**判决毓恒珠宝店退还原告货款32000元,以及96000元损失。
典型意义:判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民事欺诈,需重点**经营者是否具有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旅游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在经营者拒不承认其销售行为存在欺诈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客观鉴定结论为依据, 通过对经营者、消费者认知能力的分析,推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典型的旅游纠纷案例有什么2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立案报告制、**承办;
2、进行必要的**,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
二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立案报告制、**承办;
2、进行必要的**,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
二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3篇(扩展3)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哪些3篇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哪些1
女子阑尾炎手术去世 家人20多次*未果
2009年4月17日,家住武昌中北路的夏女士因腹痛到武昌一家医院就诊,诊断为阑尾炎后,做了阑尾切除手术。手术后一直腹痛,被诊断为肠梗阻病变,10天后手术探查诊断为小肠穿孔,不幸的是,当月28日去世。
“阑尾炎又不是不治之症,35岁人就没了,还留下9岁的儿子。”悲痛欲绝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一事实,他们认为医院误诊并延误,向院方*。院方当时建议先做尸检,明确死因后,才能划分责任。
事发后,夏女士家人先后与院方进行了20多轮协商,医院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愿意从人道**出发补偿家属。但夏女士家人认为差距太大,没有同意,决定走诉讼程序。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哪些2
错过尸检最佳时机 医疗事故鉴定难
那时,李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接手这桩案子。“这个案子真是历经艰难。”李律师刚感慨说。
法律程序得靠证据说话。李律师却发现,夏女士入院姓名竟写的儿子名字,无法提交真实姓名的相关材料,*的第一步难以迈出;而夏女士去世后一周内尸检是判断死因的最佳时间,当时也错过。
之后一年,李律师陪着家属到社区警务室、派出所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才解决了就医时因没有填写自己真实姓名造成的`*难。
另一个难题,因错过了尸检时间,医疗事故鉴定无法进行。夏女士丈夫韩先生后来坦承,自己没有意识到尸检重要性,又想到人不在了,还要又划一刀,心里难受,导致错过尸检的最佳时机。
拖到2013年已4年,奔波于各相关部门不下50余次,仍无法立案,家属身心俱疲,而夏女士的遗体在医院***里已经放了4年。
医调介入 多年纠纷终了结
去年3月,卫生行政部门给家属韩先生发短信,告之可找武昌区医调委免费调解纠纷。心灰意冷的韩先生并未理会。直到7月24日,才和武昌区医调委联系。医调委彭**、杨副**接手了这一难事。
杨副**昨日介绍,在其他努力无果后,他们只有一条路:直接协调医患双方。
他们劝韩先生,逝者5年不能入土,外人想着都难受,何况亲人。把这一页翻过去,人生不能陷在这里。他们又找到医院,在补偿数额与患者家属之间尽量协商,早日妥善解决。
今年初,韩先生初步同意医院的补偿数额,但夏女士的父母又不同意。医调委没有气馁,从法律角度帮助家属分析补偿的合理额度。彭**说,“每场调解完,一瓶矿泉水肯定喝光”。
直到4月上旬,医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院方补偿逝者亲属30万元,并不再收取遗体保存费用。
4月12日,夏女士的遗体安葬。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3篇(扩展4)
——医患纠纷的防范方法有哪些3篇
医患纠纷的防范方法有哪些1
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的服务满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体系,对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人员要认真查处,责任到人。建立培训考核**,严格实习生、进修人员的管理,明确带教人员的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的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从严把好质量关,使医疗技术操作达到规范化、**化、科学化的标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在医疗活动中绝不能违反医疗卫生方面的国家法律或职业规范,杜绝失职行为是医院避免医疗纠纷的根本方法。
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 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努力创建“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现代化医院,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现象。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免费邮寄化验单、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值班**及时解决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务流程和网络。
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行医,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医务人员通过法律的学习应具备以下2点意识。
纠纷意识 医院医务人员应更新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和纠纷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病人的不满,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举证责任意识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使医疗机构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在医疗诉讼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证明自己曾在被告处接受过诊疗并在诊疗后出现了人身损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此后,举证责任的.“皮球”就踢给了被告———医院,由医院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证据,即举证不利,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医务人员应当有举证责任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不能重治疗、轻病历,不能光做不记或光说不记。病历不仅是记载病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诊疗理活动的医疗文书,也可能成为以后出现医疗纠纷时的法律文书,成为决定自己在医疗官司中命运的重要证据。
要有预见性 医务人员面对不断增多的医疗纠纷,不仅要有高尚的医德和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而且要有预见突发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种条件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以确保医疗安全及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我们发现以下的疾病种类和人群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酒后之人。患者或家属酒后,**能力下降,容易发生争端。个别人发酒疯制造事端。
经济拮据者,对用药、治疗费用易产生怀疑,担心被开大药方或无关的治疗检查项目。
慢性、复发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费较多,心情烦躁,往往对治疗效果不满,易产生抵触情绪。
患者家中有从医人员者,由于医务人员熟悉医疗行业中的瑕疵,如某项医疗活动影响医疗效果,很容易引起纠纷。
应用激光、外科手术进行美容、整形的患者,因收费较高及期望值较高,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易产生纠纷。
本院职工的熟人,往往减少医疗程序,减少检查项目。因是熟人不做详细交待,不签协议书,留下了纠纷隐患。对于上述疾病和人群,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多和病人解释沟通,完整书写病历和各项记录,努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患纠纷的防范方法有哪些2
1、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在医院里,医生、护士与患者接触面最广泛也最密切,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直接影响到患者求医的权益和医院工作质量的整体水*。要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关键是要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今天尤为重要。因此,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使广大医务人员牢固地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强化业务知识培训
医务工作者不但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而更要以精湛的技术、高质量的护理和服务水准赢得病人的信任和尊重。因此必须掌握丰富的医学理论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3、增强医护人员的法制观念
医务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和人员岗位责任**,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各项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执业,行为规范。明确医患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维护医护人员自身的正当利益。
4、 重视**的医患关系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沟通能力,建立**的医患关系,才能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患沟通不仅仅是告诉患者患的是什么病,怎么治疗,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出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多一点同情,多一些耐心,多一份真诚,让患者感到温馨、安全。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的医患关系。
5、 建立职业保险**
职业保险**的建立及完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医疗纠纷给医务人员带来的压力,也能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利益。如**医学协会作为一个团体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作为总承包人对已参加过保险的会员医师的医疗过失负有赔偿责任;部分地方医学会还提供补充责任保险,保证医疗纠纷的赔偿。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3篇(扩展5)
——大学生创业成功典型案例3篇
大学生创业成功典型案例1
90后大学生禹化普大三时就当上手抓饼小老板,2年来****店已开遍大学城
你曾经在北城天街小吃街吃过**手抓饼吗?这家不到10*米的小店老板竟是一位刚刚毕业的90后大学生。禹化普大三时就当上手抓饼小老板,在两年时间里发展了4家直营店、1个加工厂和8家加盟店,年收入达250万元。
每天下午4点,在北城天街小吃街店门口,已经有五六个白领在排队。放面团、煎鸡蛋、配作料……三分钟后,两个手抓饼新鲜出炉递给了前面的顾客。和传统烙饼不太一样,这个饼千层百叠,面丝千连,外层是淡淡的金黄色,内层柔软白嫩。
每天能卖400个饼
这么多人包围着店,为什么还有顾客加入呢?“这五六个客人是活招牌。顾客也许不知道我们,但看着这人气,就会吸引他们来尝鲜。”禹化普说,小吃店的秘籍就是要保持人气旺,排队人越多生意越好。
“以前我们追求速度,人多了就一次出6个饼。”禹化普说,在2011年做第一家店时这个快捷的方式并没有赢来顾客青睐。他特意跑到成都小吃街去考察,发现类似的小吃店老板总是保持慢工出细活的状态。即便店外已经排起长龙,也不慌。而前来的顾客络绎不绝,等待着他们的美食。
禹化普回到重庆,开始要求师傅一次只做2个饼,甚至有时候做一个饼。这个营销方式反响很好,饼保持最好的口感,排队的客人反而更多了,每天*均能卖400个饼。
加盟店4个月盈利
禹化普的北城店是两个月前开的,虽然租金掏了1.3万元,但是却成了店里的活招牌。北城店现在每月能卖1.5万个饼,凭借这样的人气,禹老板在月初迎来了三位新的`加盟商。
一开始,禹化普想做连锁直营模式,但当他们拥有第三家直营店时,开始打磨品牌。想要与大品牌竞争打开这个细分市场领域,必须吸引加盟商。
“每卖一个面团给加盟商,他们赚8毛,我们只赚**,薄利多销。”禹化普说,按10个月算,5家加盟店每天至少购买2500个面团,一年仅靠卖面团营业额能达到100万元。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3篇(扩展6)
——护士医患纠纷经典案例分析 (菁选2篇)
护士医患纠纷经典案例分析1
【案情经过】
2014年3月11日16时5分,死者刘**因“上腹痛半天”入被告外三科治疗。诊断为:胆总管结石伴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肝内胆管结石;心律失常;急性胆源性胰腺炎。当日转入内四科予以消化内科治疗9天好转,于3月21日转回外三科手术。3月29日在手术室于左桡动脉穿刺并置管测压及右颈内静脉穿刺并流管,9时50分,在全麻下行胆囊切除+胆道镜探查取石+T形管引流术后,于11时50分带管转入ICU病区治疗。麻醉苏醒后于3月30日转回外三科。手术后恢复较好,于4月3日遵从医嘱进食半流质饮食。4月4日晨10时许,刘**在床上早餐流质食油茶,护士张**带液体来输液时,拔出了刘** 右颈部血管留置管,刘**当时便诉头昏,随后发生气促,呼吸困难,面色青紫,经抢救无效,于2014年4月4日11时15分宣告**。原告认为刘**的**完全系被告工作人员拔出右胫部血管留置管不当所致。双方为此产生争议,经协商共同委托四川民生法医学鉴定所对刘**尸体作解剖、病理检验。鉴定结论为:1、刘**系胆囊切除术后医疗中拔出右胫内静脉置管**止血处置不当突发神经源性休克致心跳、呼吸骤停猝死;2、拔管后**止血的处置不当医疗过错行 为发生;3、医方过错行为发生的医疗意外**构成直接因果关系,约占60%参与度。鉴定结论出来后,原告方经与被告方协商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依照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请求赔偿。
【****】
2014年3月11日16时5分,死者刘**因“上腹痛半天”入住被告的外三科治疗。诊断为:胆总管结石伴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肝内胆管结石;心律失常;急性胆源性胰腺炎。当日转入内四科予以消化内科治疗9天好转,于3月21日转回外三科等待时机手术。3月29日,在手术室于左桡动脉穿刺并置管测压及右颈内静脉穿刺置流管,9时50分,在全麻下行胆囊切除+胆道镜探查取石+T形管引流术后,于11时50分带管转入ICU病区治疗。麻醉苏醒后 于3月30日转回外三科治疗。手术后恢复较好,于4月3日遵从医嘱进食半流质饮食。4月4日上午10时许,刘**在床上吃早餐流质食油茶,护士张**带液 体来病房输液,发现刘**身上的中心静脉置管松动、脱出,为避免意外发生,在病房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拔出了刘**右颈部血管留置管,拔出后用棉签交由病员 家属**拔出点(穿刺点),拔出后刘**便诉头昏,随后发生气促、呼吸困难、面色青紫等,经抢救无效,于2014年4月4日11时15分在病房宣告临床死 亡。住院25天,发生后医疗费19600.76元,原告方自付医疗费7576.51元,其中拔管后抢救费用为119.18元。
【医疗鉴定】
2014 年4月10日,原告亲属魏光华和被告共同委托四川民生法医学鉴定所对刘**作**原因和因果关系鉴定。2014年6月17日,鉴定机构作出川民司 (2014)病鉴字第11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该鉴定意见书认为,刘**因胆囊切除术后拔出右胫内静脉置管**止血处置不当突发神经源性休克致心跳、呼吸骤停猝死;医方拔管后**止血中的处置不当医疗过错行为发生;医方过错行为与刘****构成直接因果关系,约占60%参与度,刘**因心、肺患有疾病,与 其**存在间接因果关系,约占40%的参与度。原告、被告各支付鉴定费6000元。诉讼中被告申请鉴定人出庭,支付鉴定人出庭误工差旅费500元。
【**判决】
被告医疗机构承担60%的责任。
护士医患纠纷经典案例分析2
一、用你的服务打动患者及家属,首先用过硬的技术折服他,然后用你温馨的话语跟他们交流,注意说话方式不能以己之见,既要维护医院利益,又不能让家属感觉到你对他们不负责任。站在比较公正的立场帮助她们解决实际问题,争取他们的理解和信任,你就会化解医患纠纷了。
二、发生了纠纷后发生差错后,应立即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发生严重差错事故,应努力将差错事故造成对病人的损害降至最低限度,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有关该病人的标本、化验结果、药品、器械、病史记录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销毁或涂改。对疑似输液、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科内保管。
三、*时要注重细节分析各类差错事故的发生,都是因细节服务不够完善,由小细节小隐患而引起的,因此,要求每位护理人员重视细节、关注细节,充分认识细节服务的重要性。重视细节服务提供人文关怀必须重视满足病人的期望,做病人所想的,想病人所需的,为病人提供温馨、舒适、满意的就医环境。“向病人多伸***”,“对病人多说一句问候”,将维护病人尊严和隐私贯穿到服务全过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加强护患沟通掌握沟通技巧消除纠纷隐患在与病人进行语言的交往中,护士要善于**自己的情感,规范自己的行为,使用规范性语言,要注意说话的语音、语调,并让患者能听懂。在沟通过程中态度要真诚,交谈时不要只顾自己说话,要不时观察患者的反应,留给患者说话的机会,切勿打断或转换话题以免影响谈话的深入。要善于倾听,有效地倾听是沟通技巧的核心部分,适时引导,可使患者畅所欲言。在回答患者的问题时,应以实是求是的态度,适可而止的回答,不知道的,查阅有关资料后再回答,避免信口开河,埋下纠纷隐患。利用一切巡视、观察、操作、治疗、护理的机会与患者沟通,如晨会交**时多问候患者,操作前多解释,操作后多安慰,要充分体现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将沟通与交流技巧运用到每一项护理服务之中,争取每一次的护理行为都能了解患者更多的病情及心理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患者最不满意和最期盼的服务,要做到换位思考,站在患者的角度去考虑,充分体谅,与其他护理人员针对问题进行讨论,分析造成不满意的原因,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尽力方便和满足患者,消除纠纷隐患。
五、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做好护理工作在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应将法律知识教育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使广大护理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学好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在职护士要抓好基础法律知识和卫生法规的学习,自觉执行法律、法规,护理人员要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什么3篇(扩展7)
——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环境违法典型案例**1
12月29日,省环保厅、住建厅、海洋与渔业厅、海警总队、*厅、省*联合召开**发布会,介绍我省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动情况,并**了一批典型案例。
笔者从会**解到,今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口海域海上违法倾倒垃圾问题多发,性质**。省委、省*对此****,省*9月专门召开防治海漂垃圾和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紧急会议,并对各地、相关部门作出“岸上堵、海上查、集中清、从严罚”的整治部署。
会上**指出,专项行动以来,全省住建系统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出动执法检查15978人次,处置垃圾违法倾倒254宗,立案122宗,清理处置各类垃圾2223。1吨。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在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船、艇350艘(次),并安排千吨级海警船驻守**口和安排执法快艇增加执法巡查频率,共查获涉嫌违法运输和倾倒垃圾船舶8艘,其中涉嫌**的7宗案件已移送*部门侦办。
此外,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海监队伍在**口海域共查获违法倾废案件37宗。全省*机关以污染环境罪立刑事案件8起,抓获**嫌疑人30多名,刑事拘留28人,查获涉案船只11艘,涉及生活垃圾、工业垃圾高达8300吨,
“经过严厉打击,目前海上违法倾倒垃圾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口海域已未发现装载生活垃圾的船只航行,监测海域未发现大面积海漂垃圾。”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海上倾倒危害大 **取证耗时长
据省海洋与渔业厅的工作人员介绍,海上垃圾除了对海洋生态造成直接影响之外,也会让渔业蒙受损失。在查获的案例中,倾倒垃圾由各种垃圾所混合,其中各类生产生活塑料制品,在自然条件下降解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在降解过程中,塑料垃圾将不断**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周围土壤、地下水和附近海域。
目前已查获的部分涉案垃圾还包含重金属等多种有毒物质,垃圾露天堆置时,受雨水淋溶会产生垃圾渗滤液,部分渗滤液抽样超标达数百到数十倍,若外流将会对海洋造成严重污染。
“前期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根源性问题。”**发布会上**指出。行动中,相关部门发现,一些地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本地生活垃圾违法外流问题比较突出。
“此外,在查处海上非法倾倒垃圾时,行政处罚力度不足,刑事取证耗时长费用高。”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如《海洋环境保护法》对向海洋倾废行为,仅规定“由有行使海洋环境**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刑事立案,则需进行船载垃圾成分鉴定、海洋生态损害评估、致使公私财产损失等取证工作,取证专业性强,过程复杂,耗时较长,往往需要一个多月,这也是当前刑事立案进展较慢的主要原因。另外,费用也较高,每件案件的刑事取证费用*均约30万。
整治海上倾倒垃圾涉及部门众多,包括海洋、海事、渔政、住建、环保、*等,彼此之间需做好协调配合。
加强立法与** 建长效管理机制
为了使海上违法倾倒垃圾不再死灰复燃,我省将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督察**。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预防和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长效机制的相关文件已经草拟完毕并上报省*。该文件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压实地方*主体的责任,地方*要负责牵头**地方各部门加大违法倾倒行为的查处,并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此外,按照《广东省*政****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输出地*及其有关监管部门倒查**。
“在个别地方,海上违法倾倒垃圾已呈现**化趋势,除及时打击涉案船舶、人员外,必须对涉嫌有****的,要**力量深挖幕后**者、雇佣者,切断垃圾违法收运、倾倒黑色利益链。”**会上指出,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通过加强“两法衔接”,形成全链条打击态势,冰积极开展海洋环境公益诉讼,追索民事赔偿责任,加大违法成本。
此外,我省还将加快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落实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积极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立法工作,制定海洋倾倒废弃物监管和海洋污染事故处置的具体规定,探索引入查封、扣押等行政**措施,为预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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