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杨竹芳先进事迹
一些,变卖废纸一些。这一招顿时在这个未成年人心中埋下了“仇恨”。
积怨不解,引发祸患。一天夜里,徐某趁母亲睡熟,便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哑铃,溜进母亲房间猛击其头部,致其死亡,然后用水果刀在母亲身上连杀数刀。睡在隔壁房间的外婆听见动静忙起来过问,又遭此厄运。这名未成年人产生犯罪心理过程就这样形成。
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一个风华正茂青少年就这样走向了不该走的路。悲剧不能这样的重现。杨竹芳决定把徐某作为帮教对象,把母爱播洒于这名狱中的犯罪未成年人。通过这一典型案例总结出一套拯救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经验。
四年来,杨竹芳和她的同事定期去看望徐某,在监狱管理的配合下,对徐某进行心理帮教。针对徐某爱看书、写作的特点,杨竹芳将《今日说法》、《感悟》、《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书籍送给他,还送去他喜欢吃的食品,希望徐某积极悔过,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洗刷罪行。
经过长期的帮教,功夫不负有心人,过去少言寡语的徐某终于给她写信,称她“检察官妈妈”。今年3月份,当杨竹芳再次到狱中看望徐某时,发现过去少言寡语的徐某现在变得开朗起来了,悔恨自已所犯下的罪行。他向“检察官妈妈”鞠躬,道出谢谢二字。并答应杨竹芳要好好改造,争取今后重新做人。
多年来杨竹芳在未成年人身上付出的心血太多,印在她脑子里的痕迹过深,采访中她回忆起那些艰难,心中的泪水涌入眼帘,几次她低下头用纸巾擦试。杨竹芳说:“我跟犯罪未成年人谈心的话比对我儿子说的话还多。”
其实,正是这种无限的而广博的大爱才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失足青年。这么多年过去了,杨竹芳除了自己的儿子之外,又多了许多儿女,他们都亲切管她叫“检察官妈妈”。杨竹芳感慨地说:“我喜欢这个称谓,它让我感悟到自己付出的真情,终于有了回抱”。
杨竹芳用实际行动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对未成年人“捕、诉、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筑起了一道防网。办案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尤其是办理那些“二进宫、三进宫”的案件时,她和同事更是用心拯救他们的心灵,杨竹芳说:“办一件未成年人的案子虽然为社会除了一害,但同时也有可能是把这个未成年人的一生毁了。”
二00八年十一月,云南省检察院侦察监厅发文通报表彰杨竹芳同志:“对党忠诚、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甘于奉献,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杰出典范,是侦查监督人员的优秀代表。”同年,杨竹芳被评为云南人民检察侦查监督先进个人。二零零九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为杨竹芳记“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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