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研究生助学贷款条件(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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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研究生助学贷款条件篇一
一、什么是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体系?
在高校进行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高校中出现的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关心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教育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相继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从而,在我国高等学校中逐步建立起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在出台一系列资助政策的同时,国家和各地区、各部门还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以保证他们按时入学、安心学习和生活。
二、何为“绿色通道”?
近年来,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了各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三、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四、普通高校学生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惩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4)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无力支付学费,生活费;
(5)学习认真,品德优良;
(6)已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有关信用教育,并承诺向银行(贷款人)提供毕业后的工作单位、经济收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变动情况及担保变化情况;
(7)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程序(主要申请、审批程序可在网上实现):
(1)学生(借款人)向所在高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高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对学生(借款人)提供的借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贷款
申请送交银行(贷款人)审批。
(3)银行(贷款人)在收到贷款申请后,对学生(借款人)的身份证明、资信状况、偿还能
力进行调查,并在高校交付申请资料30日内给予答复。
3、学生(借款人)在申请助学贷款过程中应提供、填写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1)贷款申请书;
(2)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3)家庭基本状况及学生父母同意该生借款确认书或联系方式;
(4)学生(借款人)所在高校审核意见;
(5)银行(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申请贷款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
六、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七、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
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
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的法定利率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
九、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
一般讲,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十、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补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十一、借款学生中途不需要贷款了怎么办?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经济状况发生了好转等原因,中途不需要贷款时,学生可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终止贷款发放。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借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十二、转学的借款学生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原经办银行的贷款本息,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十三、借款学生在毕业时,就国家助学贷款事项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
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
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十四、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十五、借款学生可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十六、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十七、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
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八、其他相关贫困资助
1、什么是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高等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活动,从勤工助学基金中支付相应报酬,使经济困难学生具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一项资助方式。
2、什么是特困生补助?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是国家为保证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而给予学生的专门补助。一般是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也参加了勤工助学后仍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
3、哪些学生可以减免学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一般高校根据本校实际状况界定为:烈属、孤儿、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学生本人残疾家庭特别困难者。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研究生助学贷款条件篇二
http:///kaoyan/ 研究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
2023考研即将开始,所有的考生们都应该抓紧时间进行强化复习了,文都网校小编在这里为同学们整理了一些关于研究生资助政策的一些情况,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申请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4)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http:///kaoyan/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 10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14 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2023.6)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http:///kaoyan/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6 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http:///kaoyan/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6000 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 1-2 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http:///kaoyan/(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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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研究生助学贷款条件篇三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学生在国内高等学校就
读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
●国家贴息
贴息方式:大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的利息将全部由财政补贴,而学生毕业后,财政贴息停止,全部由学生自付。
●延长还贷年限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息执行,借款学生可视就业情况,在毕业后1到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贷款模式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每生每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将被曝光
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按隶属关系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经办银行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一、学校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二、贷款申请
(一)提出申请
由学生个人向本学院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二)贷款初审
学院组织贫困学生申请,确定本学年申请名单,收取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写清家庭困难情况)、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和户籍卡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乡级以上家庭困难证明原件、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籍卡复印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三)贷款审批
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处审核,公示一周后审批,银行对学校提交的申请贷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遇到有问题的材料及时退还学校进行修改或补充。
(四)签订借款合同
三、贷款的发放
银行在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在借款学生签署借据后,银行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
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借款学生活期账户。
四、贷款的偿还
(一)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
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许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二)每年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可以选择在毕业后24个月内(即宽限期内)的任何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即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可以只还贷款利息,不还贷款本金。但贷款学生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毕业后6年内必须还清全部贷款。
(三)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
(四)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不含一年),可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
(五)借款学生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前15天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
(六)借款学生在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七)如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止学业的事件,学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银行
(八)贷款银行在接到学校机构提交的书面通知后,要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九)借款学生毕业后申请出国留学的,借款学生应主动通知贷款银行并一次性还清贷款
(十)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可申请把办理贷款展期,并在毕业前30日向原就读学校提交贷款展期申请,由原学校审核通过;贷款展期后,若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借款学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就读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博士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三)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计算公式(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审核);每期还本金额=贷款本金÷借款月数×还款
(四)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间隔 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每期还本付息额=每期还本金额+贷款余额生活费); ×年利率×实际天数÷360
(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 绩较好;
(六)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经所在学校推荐。
五、贷款的期限、利率、限额和还款公式
(一)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后1-2年开始还款、6年内必须还清
(二)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目前,现行助学贷款利率如下表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研究生助学贷款条件篇四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流程
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各经办银行依据总行与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与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双方在合作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中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以及违反有关约定的处罚;
(二)双方开展全面银校合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作高校应在经办银行开立财政收、支专户;
2、合作高校应将基本结算户、学费专户和外汇结算账户开在经办银行;
3、合作高校的财政贴息贷款业务应由经办银行优先受理;
4、合作高校项目建设和短期流动资金所需的融资应由经办银行优先受理;
5、合作高校建立校园“一卡通”系统,应由经办银行优先受理;
6、经办银行应为学校教职员工提供全面金融服务,包括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小额信用贷款、个人理财、代收代付及银行卡等业务;
7、经办银行应为合作高校的借款学生办理借记卡。
各经办银行可与合作高校直接签订包含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银校合作协议的全面合作协议,或者与合作高校分别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和银校合作协议,落实上述合作内容。
二、贷款申请:
(一)准备工作
1、各经办银行应及时了解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构设立及人员落实情况,并与之建立联系,指导学校受理学生的借款申请。
2、各经办银行应及时向合作高校提供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所需的文件及相关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3、各经办银行应要求合作高校在本行开立学费专户。
4、各经办银行及所属分行应派人主动上门为合作高校相关工作人员及借款申请学生讲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程序,详细解答学校相关人员及学生的各种问题,并配合学校对借款申请学生进行信用意识方面的教育。
(二)贷款初审
1、合作高校的指定机构应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本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2、学校机构应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及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收到学生借款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结束后,学校机构应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公章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并按我行要求编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形式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经办银行。
(三)贷款审批
1、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和申请资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申请资料及《申请表》填写有差错或遗漏,经办银行应及时退还学校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学生申请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填写完整并经学校加盖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有效居留身份证件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的复印件
→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2、经办银行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1)对申请审批表、学生身份证件和《信息表》的内容进行核对;
(2)审查每个申请学生每学年借款金额是否超过6000元;
(3)学生申请贷款加总金额不超过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核定的该校本贷款额度,且借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
审查无误后,由有权审批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章。
3、对审核合格的,经办银行应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查合格名册》,并加盖公章后随同电子文档及空白借款合同、借据一并送交学校机构。
(四)签订借款合同
1、高校收到经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查合格名册》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2、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同意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三、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
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在借款学生签署借据后,经办银行将学费、生活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经办银行应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一边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活期账户。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直至借款学生毕业签订还款协议前,业务处理暂采取手工操作形式。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帐务处理办法涉及变更之处,由总行财会部另行下文明确。
四、贷后管理
(一)贷款贴息管理
1、经办银行在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汇总已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名单、利率、利息,经合作高校确认后上报一级分行零售业务部门,由一级分行零售业务部门按学校和经办银行汇总后,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总行零售业务部,由总行零售业务部统一向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2、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在收到我行提交的贴息申请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统一划入总行零售业务部国家助学贷款贴息专户,由总行划入各一级分行贴息专户,各一级分行在向各经办银行划付。
3、各经办银行在收到贴息经费后当日入账。
(二)风险补偿金管理
1、经办银行于每年9月底前,将上一(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和违约率按各高校进行统计汇总,并经合作高校确认后填制《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实际发放汇总表》上报一级分行,一级分行按学校和经办银行汇总辖内上报信息后,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总行,由总行提交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如学校在接到经办银行要求确认的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回复,或双方意见存在分歧,经办银行可要求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相关的银行监管机构共同予以确认。
2、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在收到总行提交的风险金申请书、《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实际发放汇总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对应的风险补偿金支付给我行。
3、总行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一级分行,由各一级分行再划转至各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在收到总行下划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入对应账户。
(三)贷款的偿还
1、每年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制定还款协议。借款学生可以选择在毕业后的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原则上不得延长贷款期限。经办银行及所属一级分行应派人主动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学校及借款学生的咨询。经办银
行应向每一位借款学生讲述在毕业后一个月内准确填写《确认函》并寄回原经办银行。经办银行还应对学生毕业去向及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并与学校进行核实。
2、如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止学业的事件,学校应在为借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及时通知银行并要求学生到银行办理还清贷款手续。经办银行在得到学校通知后应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主动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3、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借款人要在毕业前30日向院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对该笔贷款继续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4、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5、借款人毕业后申请出国留学的,借款人应主动通知原经办银行并一次性还清借款,原经办银行应及时为其办理还款手续。
(四)档案管理
1、各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毕业前与其签订还款计划和还款协议后,需将相关信息补录入零售信贷系统。在收到借款人毕业后发回的《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面确认函》后,应及时在系统上进行资料更新。
2、各经办银行需要严格按我行零售贷款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五)贷款的催收和保全
1、各经办银行应建立详细的还贷监测系统。
2、各经办银行要加强日常还贷催收记录。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研究生助学贷款条件篇五
你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吗?
你了解征信、信用记录吗?
你未来的房贷、车贷以及就业、晋开都离不开信用记录,你知道吗?
使用国家助学贷款和信用卡,能帮你建立信用记录,你知道吗?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成的全国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2023年底,已为全国1691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和7.77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现在,贷款买房、买车,或者是中请信用卡,商业银行都会查看申请人的信用档案,也就是信用报告,了解申请人的信用记录。
1.什么是个人作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
.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明些资料?
个人信用信息售础数据库的网络服盖全国各地,无论在哪里,您都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在询。查询信用报告。需要您本人亲自上门。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婴留给在询机构备查。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另外,在青询时,您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在询申请表。
3.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日渐广泛 随着数据库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也将日益广泛,它已逐渐渗透到个人每一项重大的经济活动中,包括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买保险、租房、找工作等,成为每个人重要的“经济身份证”。此外,个人信用报告还被应用于部分领域的公务员录取、个人晋升、人事考核、人大代表的选举或十大杰出青年评选 等方面,已日渐成为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第二身份证”。4.信用良好能带来什么优惠?
(1)可以节省商业银行的审贷时间,个人能更快地获得贷款;
(2)在贷款利率、期限、金额等方面可能会得到优惠:
(3)在求职、就业、创业等方面可能得到便利。
案例1:如今,是否按还款、有没有相关法院判决等信用信息成为企业选用大学生人才的重要标准。
据了解,目前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个人信用报告已与毕业文凭一道成为用人单位招收大学毕业生的要件。近日,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康某向记者反映,他在找工作期间,多家单位都向他索要个人信用报告,要求其到银行开出能证明自己信用的材料。记者采访了解到,索要信用报告的单位多是一些外企和合资企业。对于索要原因,各公司表示,个人信用报告就是一份个人的“信用档案”,不但包括个人信用卡的信用信息、贷款信息,还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法院判决、欠债等内容。其内容可显示出个人的诚信度。一些大学应届毕业生向记者表示,要不是用人单位提出要此类证明,他们根本不清楚自己还有个人信用报告。
案例2:齐齐哈尔市某与校学生小李,20 07年毕业,后跟朋友结伴至到辽宁找工作。参加了好几个企业的招聘,均未获得成功。小李感到困惑,自己的笔试成绩不比别人差,面试关也过了,怎么没有被录用呢? 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通了最后应聘的那家企业的电话,该企业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告诉了小李没被录用的原因。原来在小李递交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了他在银行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有多次逾期还款的负面信息。小李懊悔不已,没想到个人信用记录成了影响自己就业的“绊脚石”。
相比之下,绥化学院2009 年应届毕业生小马则要“幸运”得多。小马在入学时申请了个人助学贷款5000 元,在校期间一直勤工俭学,在2008年末提前还清贷款。今年4 月,小马到人民银行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听了工作人员的讲解后,小马意识到自己良好的信用记录有助于今后找工作,当即表示要将个人信用报告放入自己的《毕业推荐表》中。近日有消息传来,成绩优异且又信用记录良好的小马已被广州市教育局录用。
5.大学生如何建立个人信用记录?
有朋友问,我是一个大学生,没有贷款,每个月的消费额不足千元,而且大多是
在校内的现金消费,怎样才能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呢?一般来说,建立个人信用记录的主要方法是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关系,如向银行申请贷款、办理贷记卡或准贷记卡、为别人的贷款提供担保等。现在许多银行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了信用卡服务,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办理信用卡,办卡后需要严格执行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避免出现负面记录。
8.未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对个人信用有影响吗? 有影响。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向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发放的个人信用贷款,自发放之日起,商业银行就将助学贷款及还款情况等相关信息报送到个人信用数据库中。如果不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就违背了借 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时与金融机构建立的按期还本付息的约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就会形成负面记录,影响个人将来的经济金融活动。
案例1:某客户于2006年6月向某商业银行申请了一笔4300元的国家助贷款,毕业离校后从未与该行进行过任何联系,截止2008年6 月已连续逾期7次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该客户于2008 年申请他行信用卡时,因信用报告的逾期记录被拒,促使其主动到原贷款银行还清了所有欠款。案例2:2007年,某客户在某商业银行办理了一笔6000元的国家助贷次。20 08年7 月该客户毕业后,认为自己已远离所在学校,新的工作环境中谁也不知道其有过国家助学贷款,父母也已移居,银行联系不到他本人和家人,连续一年没还款也没和贷款行联系。2009年1月,公司准备派其去外地学习培训,该客户前往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准备在外地学习期间用。当该客户把申请表交到银行后,被告知: 因其有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记录,银行拒绝为其办理信用卡。该客户大吃一惊,得知个人征信系统已全国联网运行,才意识到按约还贷的重要性。事后该客户马上与贷款行联系,把拖欠贷款本息全额结清。
9.个人身份被冒用自己有责任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租、出借、转让本人居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除此以外,如果因身份被冒用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被骨用人或冒用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身份证被冒用而本人知情,这时被骨用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因身份被骨用导致个人信用报告中产生负面记录,被冒用人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10.如 何防止个人身 份被盗用 ?
(1)妥善保管好各种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警官证、文官证、学生证、护照等)及其复印件,不要轻意将这些身份证件借与他人。
(2)向他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文字的地方标明用途,同时加上一句“再复印无效”。
(3)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
(4)一旦发现自己身份被盗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11.在日常生活中哪些情况下容易出现负面记录? 该如何避免?
(1)信用卡透支消费没有按时还款而产生逾期记录;
(2)按揭贷款没有按期还款而产生逾期记录;
(3)按揭贷款、消费贷款等贷款的利率上调后,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而产生的欠息逾期: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而形成的逾期记录;
(5)手机号停用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欠月租费而形成的逾期。
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发生信用交易后,应随时留意还款日期,加强与金融机构信贷员等有关业务人员的联系,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或信用卡透支额。同时,在信用卡、手机号等停用时,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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