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每学期末,各年级将本学期安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学校汇总全校的安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总结并进行班级考核。

  2、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健康的重要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

  3、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之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底限度。

  4、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委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5、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学 生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一、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得起哄、推拉、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七、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如家长不同意子女保险,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或在自愿不参保名单上签字予以学校存档。

  八、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九、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十、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十一、按时到校、离校,提倡徒步。

  十二、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三、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四、体育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五、不得站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

  十六、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七、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十八、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班级公物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要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调查原因及责任人,并报总务处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5、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6、学生要做到:不打架骂人、不看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7、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8、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持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出校门。

  9、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0、对在班级安全工作中优秀的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班级安全规定或因责任事故造成火灾、公共财务被盗或其他安全事故者进行批评教育与相应的惩罚,并与期末的安全奖挂钩 。 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必须按时进教室上课,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学生在老师迟到或早退的这段时间内,出现安全事故及违纪事件由上课教师负责。

  2、每节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的学生数,对无故缺席的学生,要及时通报班主任。如因疏忽,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和上课教师负责。

  3、上课时间内,不准将学生置于教室之外。如因学生不在教室而出现安全问题及违纪事件,由上课教师负责。

  4、如因管理不当,出现安全问题及违纪事件,由上课教师负责。

  5、体育课,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实施教学,要做好准备活动,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因管理不严,措施不当,而造成安全问题和违纪事件,由上课教师负责。

  班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班主任作为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加强班级安全活动的常规安全管理。

  1.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 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 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 应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公共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 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 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校长,并提醒学生注意。

  7. 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8. 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班主任批评教育与相应的惩罚,并与期末的安全奖挂钩,严重的报上级批准给予相应处分。

  教 师 值 勤 安 全 制 度

  1、 每天按学校的校门开放时间提前10分钟到校,做好值日工作和学校学生安全及卫生管理工作。

  2、 维持早操、课间、集会、放学等纪律。

  3、 做好学校值日日记记载工作,要真实能反映学校的日常工作情况,处理好学校当天的一般性事务工作。

  4、巡视校园,杜绝安全隐患,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守纪、卫生、文明礼貌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必要时与班主任联系,协同处理。有重大事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请示处理。

  5、搜集学生中好人好事情况,及时反映到大队部,由大队部表扬奖励。

  6、如果在值勤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对值勤教师进行批评教育与相应的惩罚,并与期末的安全奖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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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 干 值 勤 安 全 制 度

  一、负责维护学校日常教育秩序,及校内安全隐患的处理。

  二、每日三巡,负责处理校内外发生的偶发事件;教育学生遵守安全纪律,对违反安全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确保学校安全;

  三、负责督促大队部红领巾监督岗执好勤,并对师生违纪行为作好记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

  四、负责督促每日的校园保洁工作,负责对当周的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监督各办公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

  五、填写好校干值勤记录,真实做好每日记录及值勤教师的考评工作,并督促值周教师填写好《教师值勤日志》。

  六、如果在值勤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对值勤校干进行批评教育与相应的惩罚,并与期末的安全奖挂钩。

  学校校园建设及维修制度

  一、校园建设及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请师傅报修;教学楼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请人报修。

  2、总务处应每星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应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领导审批后,利用假期进行整修。

  二、建设及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先与总务处联系定价,到财会室交清维修款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外聘专业人员维修。具体业务(维修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由分管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

  5、对有些维修任务,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建设及维修验收:

  1、建设及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请报告人签字,并注明完成的时间。

  2、建设及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报告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单并作出必要记录,供分管领导检查、分析学校财产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四、建设及维修报告责任人:

  1、各部门、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3、走廊、楼梯、洗手间、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值周老师负责。

  4、专用教室的财产报修由专管人员负责。

  5、全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校长反映。

  学校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一切财产均属国有固定资产,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必须赔偿。

  1、赔偿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负责装修好。除按实赔偿外,并处以一定量的罚款。

  2、赔偿原则上应在三天内一次交清,逾期不交者应从重处理。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应当天交清赔偿款,当天交清有困难的,应以适当的物品作抵押(或由本校师生担保)待处理结束时赎回有关物品。由本校师生损坏者均由本校师生负责赔偿。

  3、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4、谁损坏公物由谁赔偿。若无人承担,教室内、各班级负责的责任区(包干区)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处罚。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

  (1)故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6、公物如属自然损坏或因公损坏,无须赔偿,但应及时回报,由学校派人修理。

  7、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视情节和认识态度给予教育批评和适当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校规的处分。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人要给予纪律处分。如班级公物损坏找不到责任人,班级要赔偿损失。并记录到班级考核当中。对于维护校园环境成绩突出的学生和能及时帮助学校查找到损坏公物责任人的同学,学校设立单项标兵给予奖励或优先评选“三好学生”等各类先进。对维护校园环境成绩突出的班级,学校给予奖励。

  班级公务管理制度

  学校各类设施是学校的国有资产,是学校为学生装学习提供的基础设施。为了保正设施的完好无损,杜绝人为损失,特作以下规定:

  1、爱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全体学生要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班主任要强化教育,提高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并以此作为对学生道德品质评定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故意破坏公物的人和事,全校师生均有责任、有权利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总务处处理。

  2、学校教室设备包括课桌、椅子、讲台、黑板、门、门锁、窗架、玻璃、器材等都要小心使用,做到人离窗关、门关、灯灭。

  3、教室课桌每人一桌,椅子每人一把,及两人一凳,学生自己保管,期初、期末校长和班主任核对签字。损坏的设备赔偿,一律由当事人承担,如责任人不明确,由班级共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原则上当月处理完毕,最迟学期结束处理完毕。

  4、教导主任随时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设备损坏严重或丢失未及时上报总务处作出赔偿的,一经发现查实,应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其评比先进班级资格及个人任何先进资格。

  5、对自然因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设备赔偿,由学校负责修复,但对学生无意中损坏的公物,原则上作出适当赔偿,对个别学生故意损坏公物,则按原则2倍以上赔偿,并由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 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各室负责人、维修人员,要对本班级、各室、维修人员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器等)。如若出现违反规定,将进行相应的惩罚。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后勤人员禁止入内。

  八、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和电器设备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九、如对教室内违规使用的各类电器,全体教职工应立即予以制止,根据情况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包括取消空调使用资格、各类优秀评比资格等,品德考核降级。如造成损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所有处分直接影响考核。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安全用水管理制度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各类用水。

  3、学校管水教师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

  4、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对于无故浪费水现象,对浪费进行处罚及教育。处罚标准在100—5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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