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所有名词解释
经济法所有名词解释
1、市场障碍(即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障碍)
2、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
3、经济法调整原则(即经济法原则,是指由经济法所确立,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通常是指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即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
4、法的调整方法(法的调整方法是指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方式和手段)
5、经济法主体(即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主体,它是接受经济法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参加者及当事人,是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中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
6、法律责任(是指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
7、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人们行为模式中可以为或不为的某一定行为)
8、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人们行为模式中人们必须为或不为的一定行为)
9、法律制裁(是指由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人履行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10、经济法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
11、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2、经济法客体(即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体权利指向的对象是权利客体;主体义务指向的对象是义务客体)
13、经济法的核心(通常是指经济法体系的核心,及在一定国家一定历史时期经济法立法体系中,何种法律处于最重要和主导的地位)
14、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总称)
15、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指经济法在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时所采用的行为规范方式和法律后果形式)
16、经济法的制裁(是国家机关强制经济法义务违反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付出代价,以履行其经济法责任)
17、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以及其内容、地位和作用的一门法学学科)
经济法名词解释2017-04-09 13:34 | #2楼
外商投资企业: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境外投资者投资,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指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外资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缔约过失责任:指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集体商标:指工商业团体或其他行业组织依据共同制定的章程进行注册并由全体成员共同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商标。
依法求偿权:又称索赔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个人,以及不在中国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者等。 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
违约责任: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的,是违反有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使用权: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
欺诈行为:指经营者在交易中实施的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事关交易的重要真实信息的行动。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新录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特定期限。 破产程序清算: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由债券人或债务人申请进入破产还债程序进行清算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 破产管理人:指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后,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接管债务人并处理债务人经营管理和破产事物的个人或组织。
破产财产:指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止期间,桂管理人占有、支配并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
破产申请:指破产申请人向法院请求受理破产案件,适用破产程序,宣告破产的意思。 破产管理人:指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后,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接管债务人并处理债务人经营管理和破产事务的个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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