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收费管理规定

救护车收费管理规定

  救护车是用来运送病人或伤员的医疗卫生装备,它配备有急救器械、担架等设备,可以在运送途中对病人实施必要的救治处理。那么救护车收不收费呢?救护车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救护车收费管理规定。

  救护车收费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规范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行为,根据河南省卫计委、物价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 医疗救护车收费标准:院前急救接诊按卫计委规定收取:救护车收费按照2元/公里标准双向收费,含10公里,以后每公里2元,担架费15元,院前急救费30元。

  2、经批准县区外转运病人用车,按单程里程每车每公里救护车费8元计收(不含过路、过桥费),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l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提供服务前必须告知对方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费用收取情况。信阳:800元(100公里),武汉:1840元(230公里),郑州:3120元(390公里),洛阳:3840元(480公里)。

  3、里程规定计算方法,来回里程是指从医院或急救站出发到病人所在的现场,再将病人送到目的地,最后返回医院或急救站的来回路程。救护车出勤登记表如实填写每次出车里程,医务科和财务室每月对车辆出勤里程进行核对。

  4、救护车费用由病人直接到收费室或司机缴纳,收费室或司机开具相关收据,杜绝急救出诊人员收取现金不开票行为。

  5、抢救药品及其他费用另计。

  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8日

  叫救护车也要花钱

  北京市政府发布的一则新闻,令很多网民感到震惊。因为从这则新闻中,很多人表示自己头一次知道:原来叫救护车是要花钱的! 结果,这些网民的情绪瞬间就“炸”了,开始大骂医院和政府....

  可救护车收钱,真的是因为政府和医院“只看重钱财,不顾人命”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今天这篇文章给大家简单科普一下急救车收费的事情:

  1急救车收费可以说是一个全世界同行的“常识”....

  比如在美国、澳洲、日本等很多发达国家,呼叫急救车都是要收费的,即便有医保支付部分费用,价格也并不低廉。 其中,在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对于本地居民来说,因为有政府补贴,所以本地居民需要承担的急救车费用偏低,但呼叫一次救护车仍然需要缴纳357澳元的“呼叫费”,以及每公里3.22澳元的里程费。 而对于并非本地居民的人来说,呼叫一次救护车的费用则高达700澳元,每公里的里程费也变成了全额的6.31澳元...

  当然,你可能会问了:为什么社会福利相对中国而言更好的发达国家,也要收取急救车的费用呢?——理由其实很简单,也很清晰: 首先,从急救车呼叫台的运营和值班人员、再到急救车上的设备和救护人员,他们都不是免费,同样是需要花钱维护和支付薪酬的。 其次,收费也可以避免那些无聊的恶作剧者浪费在任何国家其实都很紧张的急救服务资源。

  2其实我国的急救车服务也一直都在收费,只是你不知道...

  对于网上不少可能没呼叫过急救车的网友来说,因为不了解情况,所以误以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急救车应该是免费的,倒也可以理解。但实际上,我们国家的急救车服务早就开始收费了。 只不过,我国常见的急救车收费模式,并非国外那种按实际载客距离进行收费,而是“往返全程”收费,即从急救站到病人家、再到医院、最后再回到急救站。而这个模式也存在一个很明显的弊端:就是急救车没接到人之前、以及送完病人之后“空驶”的部分,也要收钱。这明显对病人不公平,而且也很容易就出现重复收费的情况。 这也是为何过去几年“天价急救车”屡见报端的一个主因。

  3而北京市政府即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急救车收费“新政”,恰恰是为了改变前面所说的这一弊端!

  先给大家看一篇2013年《北京晚报》披露“天价急救车”问题的报道。报道中的苦主张先生,叫急救车送父亲从一家医院去另一家医院,虽然两家医院的距离可能只有3公里,却被收取了120元的费用! 这令张先生很困惑,于是他当时也提出,希望以后救护车能向出租车那样可以“打表”,这样患者和家属也好知道为什么费用这么贵。 不过,张先生之所以被收了120元,主要就是因为当时北京的急救车采用的收费模式,正是在全国很多地方通行的那种。结果,由于急救车的始发地距离他父亲所要搬离的那家医院很远,这120元的车费便集中浪费在了急救车“空驶”的部分。

  然而,这次各家媒体报道的北京市政府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政策,恰恰就是为了彻底改变这一问题: 首先,新政策要求北京的120和999救护车都必须按照经过质监部门认定的“打表器”,按公里计价,其标准全部被统一为,从而令病患及家属可以看到自己被收费的依据。 此外,“不打表”或是没有安装“打表器”的救护车不得收费。而打表器也被质监部门安装了“铅封”,防止被人篡改。一旦铅封不完整,可以举报投诉。

  其次——也是最终的一个改变是——新政策要求救护车只能收取的`费用,从而彻底纠正了过去那种急救车“空驶”却也要让病患买单的不公平问题。

  最后,关于很多人关心的医保报销急救车费用的问题。北京的新政也规定:一旦遇上需要急救车上的医护人员采取急救或抢救措施的危急重症情况,这笔急救/抢救费用将纳入医保,可以报销了!

  所以,北京要实施的这项新政策,明明是纠正问题,积极地向着国外更科学的急救车收费模式看齐的“好举措”,不仅应该得到大家的肯定,更应该成为全国其他地方学习的榜样啊!

  可令人遗憾的是,即便其他媒体的报道写得也挺清楚的,但由于网上不少人看新闻很浮躁,经常看个标题就喜欢下结论;而且明明对很多问题并不了解,却不懂装懂。所以当北京这条改革措施发布后,在各大门户网站的评论板块看到的“点赞”最多的评论,竟都是一些“中国一切向钱看”,“赶紧移民吧”这样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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