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贵州独山县委、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公告
根据《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名额
此次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大部制为主体开展遴选,遴选人员根据试用期表现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分配到大部制内相应单位。具体名额如下
(一)县委办公室(大部制)职位
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8名,其中:公务员岗位3名,事业岗位5名。具体分配为:
1. 县委办公室机关:2名(公务员)
2. 县委政策研究室:1名(公务员)
3. 县小康办:3名(事业)
4. 县委机要保密局电子政务管理中心:1名(事业)
5. 县编委办政务信息管理中心:1名(事业)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部制)职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10名,其中:公务员岗位3名,事业管理岗位7名。具体分配为:
1.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2名(公务员)
2.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名(公务员)
3. 县政务服务中心:2名(事业)
4. 县机关事务局:3名(事业)
5. 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名(事业)
二、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独山县各镇和县直工作部门在编在岗的国家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均可报考。其中:
1. 报考行政岗位的,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 报考事业岗位的,可以是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也可以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 大局意识强,严守组织纪律,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 年龄原则上在32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 1 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 1 日以后出生);
4.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 镇公务员(选调生)必须在镇机关工作满2年(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龄;
6. 遴选对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 遴选对象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职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8.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9. 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 截止2017年7月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 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并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工作由中国共产党独山县委组织部、独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独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
(一)发布信息
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7月14日在独山党政信息网(www.dushan.gov.cn)发布遴选工作公告。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考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本人自愿报名的,需征得单位同意,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3. 报名地点
(1)报考县委办的到县机关综合大楼五楼县委政研室报名;
(2)报考县政府办的到县机关综合大楼三楼310报名。
4.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须登录独山党政信息网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2)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5.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 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开考。
(三)资格审查
根据本次遴选工作有关规定,由公开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经初审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须于2017年7月21日18:00前,到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2日9:00至11:30,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按照职位要求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综合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独山党政信息网公布。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独山党政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须关注面试相关公示,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示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