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岗管理制度
员工离岗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流水线能够正常有序的运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所有生产一线人员临时离岗的管理,员工离岗必须佩带《离岗证》后方可离岗。
3、《离岗证》制作由生产部负责;“离岗”的定义是指:员工因私人喝水、方便等与工作无关原因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
4、《离岗证》按工序班组配置(生产部编号登记备案),班组人数在20人以内时配置1个,20-40人时可再配置1个。
5、生产一线人员离岗必须征得班组长的同意、用自己的《工作牌》换取《离岗证》佩带在身上后方可离岗,而组长则需要在《离岗登记表》上填写员工离岗理由与离岗时间。
6、《离岗证》发放到各班组,由班组长自行管理、保管,员工离岗佩带《离岗证》,返岗后用《离岗证》换回自己的《工作牌》、组长在《离岗登记表》上填写员工回岗时间。
7、为保证他人离岗的正常需要,每次员工离岗控制在最长10分钟内,严禁将《离岗证》长时间滞留在个人手中,违者处罚1分/次。
8、离岗人员换取《离岗证》后要像佩戴《工作牌》一样佩戴《离岗证》,以便必要的例行检查。
9、不按本制度要求擅自离岗的,按扣罚1分/次处理,一个月内班组发生有3次违纪行为或者《离岗证》丢失或损坏的,班组长要承担连带责任。
10《离岗证》丢失由班组长写出补牌申请,主管签字后交生产部文员处补办,离岗证丢失或损坏扣罚当事人1分/次。
11、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2012年10月15日起执行,直至新版本替代。
海振电子_生产部 2012-10-12
车间人员离岗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车间管理更加有序化,减少人员随意走动导致生产影响,特对车间人员标识的佩戴做出规定以示区分。
2. 非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准离岗。
3. 如必须离岗按则以下规定执行
3-1.离岗人员在经组长同意后到本班车间文员处用个人工作证换
取“离岗证”; 3-2.离岗人员在“员工离岗登记表”上登记姓名(工号)、去向;统计员填写具体离岗时间(统计员每次只能批准一位员工离岗,如必须两位以上同时离岗则需线长及以上同意);
3-3.离岗员工归岗后到统计员处上交“离岗证”并领走个人工作证,统计员在离岗登记表上填写归岗实际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者汇报线长;
3-4.统计员对于一天非休息时间2次及以上离岗者汇报线长; 3-5.线长对频繁离岗者要实际了解情况,异常时汇报车间主任;
4.如工作原因离岗者不适应本规定,需线长及以上同意。
5.后附“离岗证”“离岗登记表”
生产车间离岗管理规定
1. 目的:为了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防止公司产品的流失,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员工在上班时间串岗、偷懒、盗窃等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上班期间生产部门所有定岗定位员工离开工作岗位的管理
3. 管理流程:
3.1所有生产线员工在上班期间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直属上级(组长、主管)申请,并征得组长同意发放离岗证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直属管理人员(组长、主管)发放离岗证的同时,须登记离岗员工的姓名、部门、职位、离岗时间、归岗时间,离岗共用时间、离岗原因(私事、公事、去卫生间、抽烟等原因)、离岗时是否携带公司财物。上班时间,一般情况不得返回宿舍,如确有特殊情况,须向行政人事部做出书面申请。
3.3组长离岗超过15分钟要向部门主管请示,主管离岗超过20分钟要向部门经理请示。
3.4所有申请离岗的员工离开生产车间,只可以走车间设置保安岗位(即打卡-通道)的出口出入,不可以走其他另外的出口。
3.5离岗证的发放:小组人数超过20人,给予发放离岗证5个,小组人数不足20人,给予发放3个离岗证。
3.6离岗证的保管:小组组长负责保管离岗证。如有丢失一个,给予组长严重警告一次。
3.7所有生产一线的组长、主管须认真履行职责,对自己本部门人员加以教育和督导,严格执行离岗登记手续,对不履行登记手续的组长给
予严重警告,经批评教育不改善者,记小过一次。
3.8对于抽烟离岗人员的时间限制在10分钟之内,超过10分钟返岗者,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口头警告给予严重警告。
3.9离岗人员在经过车间保安岗时,要主动接受当值保安的询问核对,如果没有离岗证当值保安科拒绝其离开工作场所并要进行登记手续,以便追踪相关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
3.10行政人事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没有发放离岗证,将责成部门组长予以改善,对于改善不力,一个星期之内一个组累计三次以上,给予组长严重警告一次,一个月内所属主管部门有两个组长被严重警告,主管将给予严重警告。
3.11生产一线组长要组织本部门人员下班排队打卡,主管负责编排本部门各组下班排队先后顺序,管理人员要走在最后,检查机器设备的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3.12货物装车时,要通知行政人事部,以便安排人员对货物上车过程进行监控。
拟定: 批准: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同时保证公司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谷神星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应于1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领导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离职申请单》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离职申请单》同意确认签字后,方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提前三天填写。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
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3.3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1式3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1份,1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主管以上员工由经理或者部门经理监交,如遇特殊,可由经理指派专人监交。
(2)主管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否则是为放弃薪
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主管以下员工,一周之后到人事行政部门确认完成,由财务部予以发放工资。
5.4经理级以上员工及研究人员,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15日予以发放。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1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xx-xxx-x行政人事部。
9.本办法自2015年X月X日起开始试行。
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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