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李桂云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社会新进程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这就决定了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铭记自己的身份、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保持自身先进性,真正做到“慎欲”、“慎独”。别人能去的地方,我们不一定也能去;别人能挣的钱,我们不一定也能挣。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求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心”、“平常心”、“明白心”。《廉政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闯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以身试法,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背个处分,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还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指导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交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亲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

当前,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的道路上随时都可能面临着各种利益诱惑。要增强道德责任感,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腐败深渊。努力成为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爱岗敬业、敢于负责的力行者;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的先行者;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引领者,不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要强化党性修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基本要求,要正确树立良好作风,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克服浮躁情绪,脚踏实地干事,要在服务祖国、服务人民、服务科学发展中建功立业。《廉政准则》明确了“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重视贯彻落实廉

政准则,树立坚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果断向各种诱惑说“不”。

我们一定要常用《准则》为自己敲响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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