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支部先进事迹汇报材料

一、强化素质教育,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所坚持以强化党员干部素质为突破口,打造了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湛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具体抓了两个方面的强化,一是强化党性教育。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主线,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的组织党员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章等党内知识。弘扬求真务实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做到学习有笔记、有心得体会,并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建立定期培训机制,采取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分别授课的形式,坚持于每月25日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定期组织业务技能考试,对考试不及格人员严格按单位制度作待岗处理,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年度考核范畴。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全体执法人员真正实现了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形成了人人有动力、个个有压力的学习氛围,有效提高了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内部管理,增强队伍凝聚力单位合并成立后,所班子针对单位存在的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得力、队伍凝聚力不强、工作运转不规范等现实问题,尽快的统一了思想,达了成共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内部管理,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保证动物卫生监督职能的依法有效履行。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日常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偱。在原单位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新单位实际,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建立健全单位党建制度、工作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用制度理顺工作、规范行为的目的。二是理顺工作机制,确保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序运转。严格按照畜牧法律法规的规定,紧紧围绕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全面理顺各环节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监督执法长效机制,切实保证各项职能依法有序运转。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先后投入30余万元更换、添置了监督执法用车、执法办案设备,投建了5个规范的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对水电设施、办公楼、院内基础设施进行了整修。通过投建和整建,监督执法条件得到改善,单位的水电管理得到规范,职工的住宿、办公环境得到改观,单位面貌焕然一新。四是强化争取力度,着力提高职工待遇水平。针对单位公益职能增加、收费项目减少、收费标准降低导致事业收入难以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现状,所长熊国忠同志积极汇报、多方争取,引起各级领导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去年争取到财政差额拨款的基础上,又于今年4月争取到单位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打破了监督所无财政经费来源的历史,解决了资金缺口问题,提高了职工待遇水平,消除了后顾之忧。

四、依法履职,切实保证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把好“四关”,全面规范管理相对人的经营、生产行为,有效保证了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全面实行“三个准入”,把好-源头关。依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积极理顺全县兽药经营秩序,全面抓好兽药GSP认证,确保全县兽药经营环节形成兽药GSP经营企业和兽药GSP直营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格局。同时,严格按照市场准入的要求,对外埠流入我县的畜禽产品、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实行准入制度。统一要求畜禽产品、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在进入我县前必须凭相关证明或合格资质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经审查合格或换签证明后方准上市销售,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严禁进入我县销售。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家兽药GSP经营企业和25家兽药GSP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共有13家畜禽产品加工仓储企业、35家饲料经营企业、近千个兽药品种凭相关证明或合格资质进行了登记备案,实行了准入。

(二)进行全面排查,把好生产关。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积极筹措经费,抓好违禁物检测仪器采购,并分别分发到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求各乡镇要结合日常监管和春防工作的开展,对各自辖区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拉网式“瘦肉精”检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加强对“瘦肉精”检测工作的督办和指导,对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存栏的育肥猪抓好抽样检测和抽样送检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检测尿样562份,送市检尿样10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未发现“瘦肉精”等违禁物使用情况。

(三)严格检疫监管,把好流通关。采取“重点治理、全面理顺”的办法,着力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确保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餐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等加工用肉单位、超市、冻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分别与相关业主签订了畜产品安全承诺书,督促他们建立购销台账,并对经营、加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查封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动物产品1600多公斤,办理经营、加工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件3起。

(四)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把好上市关。严格执行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对检出的有害动物及其产品全部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结合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上报工作的开展,要求各规模养殖场出现病、死畜禽时要及时向畜牧部门报告,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杜绝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元月份以来,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8276头(只),有害肉类32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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