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村书记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标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六)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第四、村辖区内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标、主持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的办法和措施。

(二)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本辖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村和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开展消防安全事故演练。

(八)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第五、村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做好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四)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六、村检查小组协调办事处安监所监督本辖区内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外,还应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工作: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标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四)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由监管单位跟踪督察。

(五)组织、指导村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强制培训。

(六)依法行使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辖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辖区安全生产形式,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下独立开展行政处罚,对权限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件应科学及时向有关部门转报。

(八)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第七、本村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负责抓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标,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受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辖区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辖区企业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参加办事处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四)落实街道安排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组织督促辖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八、其他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各企业和村辖区内有关负责人及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戒、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柳小学一岗双责制度2015-06-23 13:40 | #2楼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度,增强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校“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要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但是学校毕竟是一个管理人、培育人的集体,其特点是学生个性差异大,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单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是单位负责人来落实安全问题,就很难落实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要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还需要全体教师齐抓共管。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生、学校安全意外责任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家庭、学校带来了很坏的影响,进一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关心学校的安全问题,已成为新时代教师责无旁贷的责任。我们学校本着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制定“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对于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领导小组

组长:陈久章

副 组长:王士兵胡尊娟张光山(安全办公室主任)

成员:校务会成员

三、“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责任情况

1、校长:负责学校整体工作,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领导责任。

2、安全副校长: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分管学校的所有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业务校长:(1)分管教学的业务校长,指导教导处开展工作,并对教学工作及有关的教学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2)分管政教、团委、总务的业务校长,指导政教、团委、总务开展各项工作,并对开展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4、胡尊娟:主管教学及有关的教学活动,并对组织教学和与教学有关的各项活动负安全领导责任。

5、王士兵:主管政教活动,并对组织的学生参加的各项政教活动负安全领导责任。

6、总务主任:主管学校总务工作,并对组织的各项总务工作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7、井俊红:主管学校团委工作,并负责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开展的团的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8、年级主任:主抓年级各项管理工作,并对年级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9、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负责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落实搜查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工作,指导学生下课、放学的楼道疏散活动,特别是晚自习的课间和放学时间,消除班级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对班级学生组织及班级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10、任课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工作,并对课堂教学中的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体育课教师负责学生体育课的安全,并经常检查学校的体育设施,发现器械出现问题要抓紧上报总务处维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实验教师负责学生实验课的课堂安全,管理好实验用品,指导学生规范操作实验。

11、门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门卫值班工作,并负责学校门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未履行正常手续致使其入校造成师生安全问题负直接责任。

12、安管办: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常规工作:负责安全材料汇总、归档;督查各处室安全工作;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的传达,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总结的撰写,安全制度的建设,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教育大会的组织。

13、办公室主任:负责上级文件通知,接待,车辆管理等(暂时由王显平校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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