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会章程
读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读书会名称:儒商读书会,后面简称读书会。
第二条 读书会组织:读书会是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文秘(商务管理)专业师生自己的组织,读书会自行开展活动,成员需按要求参加。
第三条 读书会宗旨:以文促商,以商养文,文商并重,亦文亦商
第四条 读书会采取自愿入会原则,入会后享受会员权利并承担会员义务。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读书会会长、副会长负责全面管理读书会事务,定期策划、组织读书会活动;组织委员负责读书会成员的入会、退会工作及相关活动的组织记录工作;信息委员负责读书会微信平台、QQ群信息的管理与发布。
第七条 文秘教研室全体教师对该组织负有指导责任,并对读书会开展活动所必需信息资料、场地等给予相关支持。
第三章 会员权利义务
第八条 读书会会员有权向读书会推荐与文秘(商务管理)相关的经典书籍;有权向读书会推荐购书书名(读书会统一推荐至图书馆购买);有权对读书会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推选读书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退出读书会。读书会会员有义务按规定使用读书的书籍;有义务对读书会提出意见或建议;有义务完成读书会活动作业;有义务完成读书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 活动办法
第九条 读书会参加办法:文秘(商务管理)专业学生, 愿意遵守本《章程》及有关规定,均可报名参加读书会。
第十条 读书会推荐书籍,其中纸质书籍均可由校图书馆借出, 电子书于QQ群共享发布以便会员自行下载。
第十一条 开展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2.组织读书心得体会的交流与讨论;
3.组织读书活动,写随笔或读书心得;
4.组织专题报告;
5.其他。
第十二条 读书会接受广大师生的无偿捐赠书籍(符合读书会宗旨),以建立读书会书籍库。欢迎非会员向读书会捐书。
第十三条 读书会应建立书籍目录并定期更新,所有图书加盖“儒商读书会”印鉴,登记造册。读书会及时向会员公布新增书目。会员借阅图书必须在“儒雅读书会诚信借阅簿”登记,原则上借阅时间不超过两周。
第十四条 根据会员的活动参与度、学习情况等表现,每学期末评选“儒商读书会优秀会员”,以示表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文秘教研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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