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精选24篇)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2

  最近读了《史记》这本书,我们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的国家。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涌现了大量杰出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自己的笔墨,为后世的人们展现了一幅幅绚丽夺目的画面。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无法超越也难以企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这部史学著作就是《史记》。《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 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这部巨著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发表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到见解,同时又对矛盾现实给予了有力批判。这样一部既具中史学价值又具文学价值的著作的成功,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

  《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的史学,同时也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在“本纪”、“世家”和“列传”中所写的一系列历史人物,不仅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和卓越的见识,而且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活动,生动地展开了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此,两千多年来,《史记》不仅是历史学家的学习典范,而且也是文学家学习的典范。鲁迅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那形神兼备、跃然纸上的人物描述,开拓了我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河。它的成功在于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其所记载的人物形形色色,众态纷呈;其所刻画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司马迁描写人物的艺术手法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将人物放在历史的大舞台上去表演,将人物置于时代和生活的环境中去描写;二是在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的场面中写人;三是用典型的细节来写人,旨在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四是用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五、运用侧面描写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3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4

  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5

  读这本书的经历有些曲折,天才画家梵高和高更的故事一直很传奇,得知《月亮与六便士》中主人公的原形是高更,而且《月亮与六便士》的名气很大,便想一探究竟,想看看书中到底写了什么故事。先是从图书馆借,没能借到,只借到了一本作者毛姆写的评论其他著作的书,想着同一个作者,应该也不错,结果书中所涉猎的故事都不太了解,读不下去,心里有些失望。后来有幸从朱老师那里借来一本,书到手便立马读了起来,也许是期望太高,前几章作者只铺垫了一些事情,很无趣,心里有些小失望,此书就被搁置一边了。突然有一天朱老师发了一些关于本书的评论,很有意思,又有了赶快读完此书的兴趣。

  本书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讲述思特克里兰德放弃美满家庭,稳定社会地位,追求绘画理想的故事,书中主人公为了追求梦想,不畏生活的贫穷,无视病痛的折磨,几十年来从不后悔,这种做法也许只有天才才能做到。此书越往后越精彩,思特克里兰德最后和土著人结婚,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每天画画,得了麻风病后依旧坚持作画,眼睛瞎了仍然阻挡不了,他的遗言是死后要把挂满壁画的房子一起烧掉……他是用生命在画画。

  虽然小说的故事有些夸张,我想作者正是想要通过这种对比来表达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月亮高高在上,虚无缥缈,六便士很不起眼,却很实在,两者差距很大,但都不可或缺。在生活中,我们埋头奔波忙碌的同时仍需抬头仰_亮,不忘追求梦想,只有这样生活才更有意义。

  最后特别感谢朱老师,能读完此书,多亏了朱老师!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6

  在这部小说中,紫姬(即紫上)是作者着意刻画的理想淑女形象,她气质优雅,艺压群芳,性格婉约,通情达理。深得源氏钟爱,被公认为最幸福的女人。从表面看,的确如此。自十岁便被光源氏藏于深帏的紫姬,的确得到了不少令人艳羡的柔情蜜意与锦衣玉食。紫儿应该可称是光源氏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了。她虽非光源氏的原配,但她从幼年起就与源氏相伴,由源氏亲自教养成人。因为长相酷似自己的昔日恋人藤壶更衣,紫上从十岁起便被光源氏抚养在自己家中,为此,她的一言一行其实都是光源氏教育的结果,也是光源氏意志的体现。可以说,源氏对于她的抚育有点类似于今曰十分流行的恋爱养成游戏,完全按照自己心中所向往的理想伴侣的形象来培育紫儿,而紫儿在他的精心教养下也确实在品格、仪态、才貌上超出了源氏身边的其他女子,并在源氏的正妻葵姬死后成为了源氏的嫡夫人,与源氏相伴直至终老。她看似尊荣无比,幸福美满。虽然源氏情人无数,风流成性,但始终把她放在第一位,给予她,他的其他情人从未拥有过的地位以及长久的感情,甚至在她死后了却尘缘,皈依佛门。随感:曰前拜读了曰本作家紫氏部的这部名作,读完以后感触良多。

  我觉得作为一名伴侣、一位母亲、一个情人,紫儿无疑是完美的,而作为她自己,她却有太多太多的遗憾了。她没有得到父母的怜爱,没有兄弟姐妹可以相依,没有亲生的儿女承欢膝下,她甚至没有过完她的童年就被牵扯进了一个男子的恋爱养成游戏里。可以说,她生命中唯一的慰藉,就是那名男子的爱,然而那名男子却是一个多情之人,他有太多的感情要去给,有太多的爱人需要他的安慰。可是……他难道不知道吗?在她的生命里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但是,为此她却交出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全部自主权利,以别无选择代替了一切选择。紫姬在丧失了人身自由的同时,也丧失了精神自由。

  她如同一只笼中之鸟,万里云天在她是永不可及对。而这种自由的丧失,不是靠皮鞭棍棒,而是靠脉脉温情来完成的,这就更加可怕,更有利于源氏对她这张白纸任意涂抹,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准则把她培养成自己所需要的人。在源氏的百般照顾、万种柔情中,在源氏的引导、启发、灌输下,紫姬已经完全丧失了自我,而代之以光源氏的成功的创造者和贵夫人的标准模特。作为统治者的正夫人,她充分体现了本阶级的伦理道德对其要求:温顺贤惠、宽容忍让、逆来顺受、惟命是从;作为一个普通女人,她溺爱纵容自己的丈夫,疼爱他的子女,可以说,她所做的一切无人能够指摘。可是,她自己又得到了什么呢?丈夫出去寻花问柳,自己空有满腔幽怨却只能暗自落泪;独寝中夜夜烦恼无休而当着源氏的面却还要藏起泪衫,“装作和蔼可亲、毫无怨恨的样子”;当光源氏屡屡在众人面前夸她“众善皆备的完人”时,隐含在每一声赞美背后的又有多少刻骨的悲酸、多少强咽强压的哀怨!

  直到生命的后期,紫姬才对自己的命运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她开始了自己微弱的反抗,她开始指责光源氏,开始打算出家了此余生。可是,她的这个愿望也没有实现便含恨辞世了,在遗憾与愤恨中,紫姬结束了自己凄凉哀怨的一生。通读全篇后不得不说的是《源氏物语》是日本贵族的写真集,女人是男人政治交易的商品。《源氏物语》亦是如此,它始终没能摆脱封建的枷锁的桎梏,女人的命运仍是悲惨的,处于供侮辱被蹂躏的位置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7

  好的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滋润人的心田,让人有丰富的精神世界。最近我就看了一本好书——夏洛蒂。勃朗特写得《简爱》。这是一本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传世佳作。

  至今为止,只有《简爱》这一本书让我有非常强烈的想继续看下去的欲望,到底是什么吸引着我的心呢?也许是简爱悲惨的命运;也许是罗切斯特先生与简爱的故事;又也许是桑菲尔德里面的古怪事……这一切一切都很精彩。

  简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自幼就父母双亡,寄住在舅妈家,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哥的欺凌。后又被狠心的舅妈送进专门收养孤女的半慈善学校——劳乌德,继续在恶劣环境中挣扎。毕业后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开始了新生活。她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都彼此喜欢,最后决定结为夫妻,突然又知他已有个已经疯了的妻子后不辞而别,在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后才回到他身边,开始了无比幸福的生活。

  看完后我心情很好,开始回想书中那个自尊,坚强,善良的简爱,我记得她说过:“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无所依靠,我就越要自尊。”这就是她。我深深的佩服她,因她的坚强。

  现在的人越来越不坚强,特别是我们学生。一名高中生高考时只考上了二本,他是一个要强的人,以前学习一直名列前茅,但这次考试没达到他的目标,考后又得知家里积蓄因给母亲治病而快花光了,家里也供不起他读大学,就这样,他离家出走了,最后还跳河自杀了。可见他多不够坚强,一场考试就把他打败了。如果我们祖国的花朵都像简爱一样坚强,那祖国的未来将风光无限。

  去看《简爱》吧,去学习简爱的高尚的品质吧。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8

  我的书柜是一个“大家庭”,里面有:《苦儿流浪记》、《淘气包马小跳》……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谁动了我的奶酪》。

  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博士写的。里面讲了四只古灵精怪的“小精灵”寻找奶酪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我觉得,两只老鼠要比两个小矮人做得好,因为两只小老鼠并不比小矮人聪明,所以思想也简单,把任何事情都简单化;而小矮人虽然比小老鼠聪明,但是他们复杂的思想却会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这又何尝不是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呢?

  生活中,我们进入了小学,也要寻找属于我们自己的“奶酪”——能力。所以,我们不能一味的死读书,而是要灵活运用知识,用长远的目光来看待未来,在学校里,我们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团,来锻炼我们的适应能力,反应能力……也许,你像嗅嗅一样有着超乎常人的嗅觉;也许,你想匆匆一样行动快速……总之,不管我们选择哪一种锻炼方式,都有着共同的方向:只有锻炼能力在能拥有选择权,才能获得成功。

  我爱这本书,因为他在人生的道路上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我们要像故事中那样,把鞋系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着,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随时应对挑战。

  读《谁动了我的奶酪》有感

  今天,我和妈妈读完了《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书里讲的是四个小伙伴——嗅嗅、匆匆、哼哼和唧唧,他们要找到魔法奶酪。有一天,他们找到了奶酪,他们美美的吃着奶酪。有一天,它们发现奶酪不见了,嗅嗅、匆匆和唧唧又找到了新的奶酪,哼哼还在原地等着。

  三个小伙伴能开始寻找新的的奶酪,我感到很高兴,他们能面对变化,他们能找到最新鲜的奶酪。我们要向他们三个嗅嗅、匆匆、和唧唧学习,要有应变的能力,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奶酪。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9

  昨天的问题,博友贝西贝西全部答对,答案见她的评论。

  时尚最容易过时,可是 48 年过去了,电影蒂凡尼的早餐至今仍然是时尚代名词。奥黛丽 - 赫本在电影中的打扮:高耸发髻,穿纪梵希黑色短裙,戴大墨镜,小口咬着牛角面包,喝纸杯咖啡……仍然被小资美女们津津乐道。

  艺术家们还花样翻新,推出新版的蒂凡尼的早餐。前几天,英国伦敦公演同名话剧,肥皂剧明星、 33 岁的安娜 - 弗瑞尔大胆演绎女主角,她在台上有裸露臀部的激情表演,也算是与时俱进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拜金与情色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安娜的露臀演绎,仍然引起不小争议。

  人们之所以偏爱奥黛丽 - 赫本在蒂凡尼的早餐中的形象,是因 为怀念那个年轻女孩霍莉的典雅、高贵和清丽脱俗,甚至包括村上春树说的“纯洁的放荡感”。那个经典镜头对影迷来说实在太熟悉了:清晨,纽约繁华的街道还很宁静,一身黑色礼服时尚打扮的霍莉咬着面包、喝着咖啡走到蒂凡尼珠宝店橱窗外,出神地凝视着其中的珠宝项链……

  蒂凡尼珠宝店是美国纽约一家历史悠久的顶级店铺,深受美国上流社会的青睐。可是出身贫穷的霍莉面对珠光宝气,只有艳羡的份儿。为了追逐名利,她经常周旋于富商贵胄、政客名流甚至黑手党老大之间,每小时收费 50 美元。她经历了很多场面,由一个伴游女郎渐渐成为小有名气的交际花……某天,她住的楼下搬进来一位温文儒雅的男士,说是个作家,却是个由富婆包养的吃软饭的家伙,偏偏他们俩认识之后互生好感,但是感情的历程并不平静……

  据说当年拍摄蒂凡尼的早餐时,导演曾经邀请玛丽莲-梦露出演霍莉,被她拒绝了。奥黛丽-赫本是在拍摄罗马假日数年之后来扮演霍莉的。她在本片中的表演固然可圈可点,但就演技而言,似乎不如扮演罗马假日的公主。或许公主的角色太适合她了,那是天作之合。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在获得罗马假日的盛名之后,赫本敢出演“早餐”中的霍莉,是对自己的挑战。而且,她果然相当出色地演绎了“纯洁的放荡感”。

  虚荣、爱情、梦想、归属感,蒂凡尼的早餐试图探讨这些问题。生活在大都市里的女孩,被金钱吸引似乎很自然;尤其是有几分姿色的女孩,对未来梦想的期望值更高,可以说这是虚荣,也可以说这是人性的使然,谁能精确地分析其中的区别?关键是如何把握自己的尊严和幸福。电影抨击了“虚荣”和“金钱至上”,因为那不会带来爱情和幸福……

  不妨说,蒂凡尼的早餐是一部女性电影,它对今天的都市时尚女人来说也是有启发的,无论是命运、梦想,还是服饰搭配……难怪它被列为“女人必看电影”之一。

  作为男性观众,俺渔樵印象深刻的倒是霍莉在窗前弹吉他吟唱月亮河,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就是从那时流传至今的。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在课堂上学了一篇课文,题目叫《詹天佑》。这篇课文给了我深深的感悟。

  詹天佑是个爱国、杰出的工程师。当清政府腐败无能的时、一些外国人要挟在危险地带修筑铁路,詹天佑却不怕嘲笑,也不怕危险,毅然接受了任务,这种精神值得我们现在的小朋友学习。

  詹天佑在开凿隧道时,山顶的泉水往下渗,隧道里满是泥浆,那时也没有抽水机,詹天佑就亲自带着工人挑着水桶去排水。像他这种坚强的毅力,更值得让我们去学习。

  詹天佑为了找合适的线路,他还不耻下问的去问当地的农民。詹天佑还非常负责,白天,他攀山越岭,晚上,在别人睡觉的时候,他却在油灯下绘图、计算。在詹天佑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他多不会退缩,心里还想着:”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失掉信心。他肩负着祖国重大的责任心,精精业业,一丝不苟的精神,最值得我们学习。

  这些都是詹天佑为了修筑好铁路的事情,他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才把一条艰巨的任务完成,难道我们不为中国有一个这样爱国、杰出的工程师而感到自豪、骄傲吗?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1

  “为什么叫它野风车?”二疤眼于问。父亲说:“旷野上,没遮拦,大风来了像野马,弄得风车疯转。这种车就叫野风车。”

  ——题记

  这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书。书中共有短篇小说15片,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讲述了一个老爷爷和他的独角牛的故事

  麻子爷爷是一个让村里的孩子们很不愉快、甚至感到可怕的老头。他从不让任何人碰他的独角牛。为什么这头牛只有一只角呢?因为它买回来不久,就被麻子爷爷锯掉了一只角。麻子爷爷性情古怪,一个人住在林子中,久而久之,人们便把他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村里的一个孩子落水了,医生也不在,这时有人才想起了他,准确地说,是想起了他的独角牛。

  麻子爷爷年纪大了,跑不快,踉踉跄跄的。但他顾不得这些,因为他明白,有一个孩子等着他去救!

  不知为什么,这里的人都说,只要孩子有救,牛就会走动,要是没救了,就是用鞭子抽,牛也绝不肯跨前一步。牛终于走动了,渐渐地,越走越快。至于麻子爷爷怎么样了,可想而知。他牵着独角牛拼命地跑,脸色发灰,尖尖的下颏不停地滴着汗珠。终于,牛背上的亮仔活过来了!“拴根红布条吧!”一位大爷说。这里的风俗,凡是在牛救活孩子以后,这个孩子家都要在牛角上拴根红布条。人们都不吱声,庄重地看着这根红布条拴到了独角牛的那根长长的独角上。这时人们突然想起了麻子爷爷,有人便走过去,叫他:“麻子爷爷?”可是没有回应。是的,他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忽的许多人哭起来,悲痛里含着悔恨和歉疚。

  再给他换衣服下葬时,从他怀里落下一个布包,里面有十根红布条,也就是说,加上亮仔,他用他的独角牛救活过是一条小生命!

  一个不受人们喜欢,不受人们重视的老人,每当关键时刻,他总会牵着他的独角牛出现,带给大家一个又一个奇迹,最后,他离去了。在救完第十一条小生命后,躺在草垛上,安详的离去了。

  这是一本感动人心,让人潸然泪下的书。我落泪了,不光是因为麻子爷爷,更是为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2

  鲁迅的童年之花虽然已凋谢,但在黄昏时仍能拾起来,在那里其中有一朵花,虽然不是姹紫嫣红,但它却让我感触颇深。这朵花就是《父亲的病》。

  文章回忆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那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和草菅人命的实质。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固步自封呢正如曾国藩在《原才》中的两句诗“风俗之原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和“风俗之于人心也,始乎微而终不可御者也。”如果这两位“名医”就是《原才》中的“一,二人”那么中国更是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如握一管如椽之笔,蘸那满腔心血,将守旧势力骂得入骨三分。正如郁达夫形容鲁迅的文字:“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两言三语就能够把主题道破。”

  这篇文章更是提醒我们,当下应刻苦学习,提升素养,不断进取发展,使我们伟大的民族摆脱愚昧,繁荣富强,这才是我们交的最好的一份读书心得!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3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4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好书,这本书是著名儿童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查理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在查里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工厂的主人是威利·旺卡先生,他喜欢发明非常奇怪的糖果。但由于工厂里有间谍,他把所有的工人都辞退了。工厂变得非常神秘,大门紧锁,从来没有人进去或出来过。有一天,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将邀请五位幸运的孩子参观巧克力工厂,全世界购买旺卡巧克力的孩子都有机会,前提是得到藏在包装纸里的金奖券。查理成为了一个幸运儿,他得到了参观工厂的机会。他们五个人参观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位参观者都感到了无限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谜惑不解。最不可思议的意外留到了最后……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听取别人正确的意见,不要异想天开……在购买巧克力赢金奖券的过程中,一个叫维鲁卡·索尔特的小女孩为了得到金奖券,让他爸爸买了二十万块巧克力。因为小女孩的爸爸是花生米工厂的厂长,所以让花生米工厂的工人帮忙剥巧克力皮,最后维鲁卡·索尔特得到了一张金奖券。由此看来,现在很多人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利益都放弃了公正,成了赖皮的人。主人公查理是一个心态非常好的孩子。

  因为书中写到查理打开巧克力糖纸后没有发现金奖券,但是查理

  还是让他的亲人来尝尝这块巧克力糖。说明查理是一个心胸宽广、心地善良的孩子。书里还写了其他四位幸运儿: 贪吃肥大的奥古斯塔斯、骄傲的维鲁卡、傲慢的维奥莉特与傲视一切的麦克。可是,他们四个却在“糖衣炮弹”面前失去了理智。从而一个掉进了河,一个进了焚化炉, 一个变成了大蓝莓,另一个则变成了信号微粒。而在最后,最大的惊喜则是威利·旺卡先生,他是想通过这次参观,选一个接班人,最后因为查理表现最好,成了工厂的厂长!

  读着,读着,我慢慢体会到了这本书的意义,查理之所以没像伙伴们一样受到伤害,是因为巧克力工厂有很多诱惑,而查理忍住了这些诱惑。我听说一个心理学家给一些孩子每人一块糖,并说等他一会儿回来时谁的糖没吃掉,就再给谁一块糖。结果,回来时只有几个孩子的糖没吃掉。这说明了有些孩子的忍耐力不是很强。

  我们要学会忍,因为忍是对付诱惑的唯一方法。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5

  萧红是中国文坛的传奇,海内外许多文学批评家认为,萧红以自己的女性之躯跋涉过漫长的道路,以女性的目光一次次透视历史,终于站到了与鲁迅同一的高度,达到了同一种对历史、文明以及国民灵魂的了悟。呼兰河传是着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1941年由桂林河山出版社出版。

  呼兰河传读后感:童年的寂寞与快乐

  今年暑假让学生读呼兰河传,顺便我又细细读了一遍,书里讲了好多“我”和祖父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我记得有一段特别有趣,讲了“我”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不知道,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非常幽默,非常疼爱我。

  作者出生时祖父都已经六十多少了,作者三、四岁时,祖父快七十了,七十岁的祖父非常爱作者,他们爷俩在后园笑个不停。祖父的后园就是小作者的天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一切都是自由的。

  书里讲到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知道,有的人说拆墙,有的人说种树,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她从小在后园里长大的,作者和祖父在后园里一起玩,一起干活,作者和祖父时时刻刻在一起,童年充满了快乐。

  文章中写到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才十二,本该是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而她却早早的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是多么的可怜!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用知识变得智慧,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没有可怕的战争。

  呼兰河传我读完了,可我的思想还停在那灰色的境界里。

  呼兰河传读后感700字范文

  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茅盾

  那是一个朴素清丽的故事,那是一本回味无穷的书籍。那个故事,正是呼兰河的故事;那本书,正是呼兰河传。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地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在她笔下,别有一番风味。

  在那个被丑陋规则重重包围的旧中国,呼兰河写满了无奈。那个和萧红年纪相仿才12岁的小团圆媳妇,原本以为在富人家就能过上好日子,却没想到才短短几天,就受尽折磨命丧黄泉。

  萧红的童年亦极其不幸,唯有祖父的爱就如同一团珍贵而温暖的篝火照亮和感动了她,“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萧红童年的爱与恨都绘声绘色地在呼兰河传一一展现。

  “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我特别喜欢这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那些好的与不好的,在萧红眼里,极为分明。只有积极乐观,没有悲哀丧气。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能使萧红成为一位成功的女作家的吧。难道这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吗?在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心里想的不应该是失落气馁,而是心中存有希望。只有这样,你才不会被挫折打败,才可以成为一个生活的强者。如果遇到一点不顺或坎坷,就灰心丧气,这样,就算任何再简单的事也会变成极难的。心中畏畏缩缩,就不会战胜困难,就不会成功!只要心怀希望,充满正能量,一切困难都会拜倒在你的脚底下!

  我们的生活中,何尝没有这些那些的困难?我听妈妈说有个学校的大姐姐因为学习的压力大,没有快乐自由的童年跳楼自杀了。我觉得不可思议,生活在蜜糖中的我们太以自我为中心,往往忽略了身边的爱,以为自己没有自由快乐,整天在题海中喘不过气来而牢骚满腹。我们来比比萧红,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在她的生活里,有多少委屈、困难,但是她的心里仍给快乐和希望留了一席之地。是的,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拥有乐观积极、充满希望的心去对待,你的天空会一片晴朗。

  童年不同样,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童年记忆中无论是美好或不美好,都是生命必经的旅程,好好活着,好好珍惜,活出我们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6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面有很多非常有趣故事。这些故事不光有趣,我还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姆咪特罗尔,斯诺尔克小妞,赫木伦,某甲和某乙,小嗅嗅,小吸吸等许多好朋友呢?

  最有趣的一章要数第七章了。在这一章里小嗅嗅离开家乡去远行,姆咪特罗尔知道后非常伤心。某甲和某乙不想让咪特罗尔难过,于是就带着他来到了地下室看宝石之王。妈妈在家里没有找到手提包,心里很着急,最后某甲和某乙帮妈妈找回了手提包。

  在庆祝那天某甲和某乙把宝石之王拿出来,在天上寻宝石之王的魔法师看到了,骑着黑豹来到了姆咪谷。给某甲和某乙谈条件,某甲和某乙答应魔法师给每一个人满足一个愿望。所有的人都说了出来,就剩下某甲和某乙了,他们的愿望是,让魔法师变的是一个一摸一样的宝石。魔法师变出了宝石之后。我知道真正的宝石才是独一无二的。

  在这一天是他们最开心的一天,多么美好啊!

  从魔法师身上我得到的启发就是: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伤害别人的利益,要先人后己,以理服人。这本生动有趣的童话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让我在神奇的童话世界中畅游,更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魔法师的帽子》的书。这本书是芬兰的托芙——杨松写的,讲了一个春天的早晨,姆咪特罗尔从冬眠中醒来。他和小吸吸、小嗅嗅一起,在山顶上找到了一顶帽子——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可以把鸡蛋皮变成五朵小云,可以把姆咪家变成森林——令人惊讶的是接连发生。

  其中,我觉得最好玩最刺激的是姆咪特罗尔和他的伙伴们去钓鱼的事,和姆咪家是怎样变成森林的。这一章讲了一个夏天的早晨,大家准备去钓鱼。斯诺克小子拿出一根最长的钓丝,接着他们拖起抄网。然后在一个个钓钩上装上鱼饵,同时吹起口哨,吹起小嗅嗅的那只打猎歌。他们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有鱼上钩了,不过那是一条很大的马梅卢克鱼。他们刚把那条鱼拖回家门口,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姆咪谷出事了。姆咪妈妈无意间扔进魔法帽的一团有毒的、粉红色植物开始发生奇怪变化。不一会儿,姆咪家变成了一片森林。姆咪特罗尔和他的伙伴们一起从地下室解救了姆咪谷——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明白了几个道理。一、遇到困难时要沉着冷静的面对,不能着急,否则就不能打败困难。二、做事情要一次性做完,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你之前的付出是白做了。三、做事情要有志气,这样才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寒假的第一天,我在爸爸妈妈的陪同下,来到了新华书店,迫不及待的买了寒假阅读推荐书目《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回到家里,这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深深的吸引了我。

  《魔法师的帽子》是芬兰著名女作家托芙·杨松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也是她的被国外译得最多的代表作之一,受到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翻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木民矮子精一家人和住在他家的其他人的友爱、互助和乐天的性格、爱冒险的精神,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七章。第七章这一章很长,讲小嗅嗅离家远行所经历的惊险故事;讲了神秘的手提箱到底藏了什么东西;讲木民妈妈怎样找回了她的美丽手提包,为了庆祝,木民妈妈请大家来到家里开庆祝大会。最后讲了魔法师来到了木民居住的木民谷。

  读完这本《魔法师的帽子》让我懂得了魔幻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还使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理服人,不能专横武断,应该克服自私自利的坏思想,从小培养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的好思想。一定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说自己不愿别人对自己做的事情,自己首先应该不对别人做这种事。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的读物,像《出卖笑的孩子》、《给你整个世界》和《魔法师的帽子》等书,其中我最喜爱的是《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从作者简介中我了解到:它是由芬兰著名儿童文学大师、女画家托芙·杨松写的。她写的“姆咪谷”系列已经拍成了卡通片在世界各国上映。虽然我没有看过精彩的卡通片,但我已被她写的书籍深深的吸引了。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书中讲了小主人公姆咪特罗尔和它的伙伴们在山顶上找到了一顶黑色高筒帽子并把它带回了家。起初它们并没有发现这顶帽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把它当普通的垃圾篓用。有一次,姆咪特罗尔和它的小伙伴们在玩捉迷藏的游戏时,自己藏在了帽子的下面,突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姆咪特罗尔彻底变了样。它小小的眼睛变的像大汤盘那么大,细细短短的尾巴变成了一把大刷子,就连它小小尖尖的耳朵也变的像茶壶把。变形后的姆咪特罗尔大家都感到很惊讶,就连它的妈妈也差点认不出它了。从这件事之后,大家才发现原来这是一顶具有神奇魔法力的帽子。它能将普普通通的水变成一杯酸甜可口的木梅汁,能将鸡蛋壳变成飞行的小云朵。

  读到这里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如果我也有这样一顶帽子就好了,我要用它实现我的三个愿望。一个是想用它把晶莹鲜红的草莓变成一颗漂亮的大宝石。第二个是用它变出一辆西瓜汽车,既不用排放尾气还可以随时吃上西瓜。愿望三嘛,就是把白菜叶变成一双神奇的翅膀,这样就可以带着我到天空去看看了。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7

  环游地球,对我们来说遥不可及,可在19世纪70年代就有人环游过地球,而且仅仅用了八十天……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绅士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非凡的智慧以及最重要的超群细心,和仆人路路通一起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福克先生的细心是众所周知的,而我的粗心也是人人皆知的。我和他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记得那是六年级上学期的一次数学测试,由于我粗心大意,考了99分,只因其中一道题的单位名称忘记写了,我与满分擦肩而过。我后悔莫及,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这么粗心呢?语文期末考试中,有一道题让我们把正确的拼音用横线划出来,可我稀里糊涂地在正确的拼音上面打了个“√”。唉,3分就这样白白地被扣掉了。考卷发下来后,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埋怨自己太粗心。像这样粗心的事在我身上还有很多,我不好意思再说下去了。和福克先生的细心比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

  不过,我现在正在努力改掉这个令我头痛心烦的坏毛病。同时,我也总结出了一个道理:若想事事如意、一帆风顺,就必须细心,不能有一丝马虎,不然就像工程师那样,算错一个小数点而最终导致十分惨重的后果。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8

  《淘气包马小跳》是杨红樱阿姨写的:马小跳是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老师办公室的常客。在办公室里垂头丧气,一出来便欢天喜地,路曼曼是马小跳班的中队长,也是马小跳的同桌,他们每天都有“战争”要发生……马小跳在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他跟我们孩子一样,有困惑,有委屈,有郁闷,有压力……但我们可以在读书中找到乐趣,找到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明白了生活中有喜怒哀乐,不要被小小的挫折给打倒,也不要每天伤心,可以在读书当中找到乐趣。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19

  这几天看了《红楼梦》,黛玉葬花颇有些感受,看到她的身世也不免联想我现在的处境,我一直很喜欢这段葬花词,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我看到这儿的时候,眼睛都会泪湿。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剑雨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倚花锄泪暗酒,洒上空枝见血痕……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看到伤心处不禁会悄悄落泪,多愁善感也越发的骄纵了。时常联想到不久将来老去之后的事情,我还没有到老的年龄却提前伤感起来。通常有两种事情让人们感觉到自己老了:第一就是越来越爱钱了,第二就是常常联想到老去的事情。感觉到最近一两年来,我的心态没以前那么乐观了,也有可能眼自己的处境有关。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几句话让我时时伤感,我感到孤苦伶仃,无援无助,真不知道他年老去之后是谁来收葬我呢?

  人都有感情脆弱的时候,每当我受欺负的时候就会倍感人生之凄凉,当我郁闷的时候也会感到孤独无助,当我受到欺骗和伤害的时候,就会对全人类的男人感到失望。

  女人无论再怎么坚强,她的内心还是渴望拥有一种安全感和依赖感,这是由女人的“劣根性”决定的。我看到那些成功的女强人,她们的事业很辉煌却也没有成家,依然也很快乐,她们快乐的理由又是什么呢?我不明白,看来我是做不了女强人,因为我摆脱不了内心对男人的那种依赖,我也不能允许自己这样的活着。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20

  《世说新语》作者是刘伶,西汉时期著名的文学家。他留下的诗篇流传了千古,为人生性放达任情,与阮籍关系颇密,是为挚友。身为刘伶挚友的阮籍作为竹林七贤之一,想必拥有着世人都知晓的高尚品行和节操。但恰恰相反,他有着与刘伶相近的性格,阮籍作为西汉时期豪放不羁的代表人物,与他一同出现的往往是不行于礼,品行不端。这种性格除了表现在了阮籍的日常生活之中,更是表现在了他的为人处事中。

  按照古人的习俗,亲近之人去世之后是需要进行服丧,以表达自己作为子女的孝心和悲伤,通常服丧期是三年,且在此期间不可以喝酒吃肉,否则便是不敬。但阮籍的母亲去世后,阮籍并没有按照这个规矩进行,仍然参加宴席,并喝酒吃肉。

  有一次在晋文王宴请众宾客时,阮籍一如往常的参与,何曾觉得这样不得体,是不孝,并告知晋文王让其罢免阮籍的官职。晋文王没有这么做,反而维护了阮籍。

  阮籍是真的不怀念母亲吗,并不是,他只是不善于表达,没有把自己的悲伤表现出来,在《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一句话是写阮籍知道母亲去时候的表现,“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哀嚎一声,并因此吐血,萎靡不振了很长时间,这种悲伤并不假,是当时大多数人都无法比及的,那种流于形式的孝子行为,真的要大力推崇吗?那种悲伤可能就不会是悲伤了,只是向世人证明的一种形式,形式上的悲伤远比实际的悲伤更为不耻。

  阮籍的内心是悲伤的,却也是庆幸的,他可以在母亲在世的时候尽孝,而不需要再母亲去世的时候做一些没有必要的悲伤,他无疑是豪放的,更是洒脱的。只是他的行为在当时并不被认可,只能在后世被我们称赞,着实可悲可叹!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21

  《简·爱》是一本反传统的小说,她以温柔美丽的女子——简·爱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作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一个不幸的女孩,她出生在一个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自幼双亲死去,唯一的舅舅又过早逝世,从此便过着寄人篱下的悲惨生活,由于受尽了舅妈一家的冷眼与歧视,最终因为不服管教,被送进了一家“慈善学校”。

  在学校里生活了十年,一次意外的好运,她结识了罗切斯特先生,两人日久生情,在爱情波折中,使简·爱的个性得到充分的体现,在举行婚礼时,无意间得知他已结过婚,原配妻子尚在人间,为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婚姻的纯洁,不顾罗切斯特的再三恳求,依然离开了。

  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了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爱的信念:平等、真实、纯粹,依然放弃渴望已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为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她酷爱书和大自然,因此她成为了一个刚毅,坚强,外柔内刚的女性。

  简爱所追求的平等,博爱与自由既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独立、平等、自由的强力欲望,又揭露了金钱主宰一切的黑暗社会现实,从简爱这个人物身上,我收到的是独立正直的人格,虽然她难以摆脱那个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但这个人物形象的生命力却是永恒的。

  在获得舅舅的遗产时,本可以从贫困变成富有,但她却把大部分的遗产赠送给贫困的亲戚,在她的心目中,亲情重于一切。

  这本小说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为幼年时的她受到虐待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面对爱时表现出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以她为准则,大家都可以生活的自信坦荡,都可以沿着命运给予的线索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所在。她让我们相信,拥有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女子,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永远属于自己的春天。

  《简·爱》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爱情故事,它也不是一种对剥削劳动人民的资产阶级简单的抗争,它是一种对狰狞的怒斥,一种对高尚的轻视。

  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的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而美丽。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22

  坚持短短只有两个字,但许多人却理解并不到位,并难以做到,包括我。读了《埋在雪下的小屋》后,我对坚持有了更深层、更广泛的理解。

  这篇小说采用了故事顺叙和回忆插叙的手法,情节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内容令人感动。它主要讲述了大野、林娃、森森、雪丫四个小伙伴到雪山里追捕一只小白鹿,在一间小木屋里歇息时,不料一起喊叫的声波引发雪崩,积雪掩埋了小屋,他们被困住了,期间虽然他们产生了一些矛盾,但一直坚持挖雪,终于打开了一条通道,最后大野为了救大家而牺牲了,其小伙伴十天后重见天日。 他们在黑暗、饥寒交迫和缺少工具的环境下坚持挖雪来寻找逃生的通道,就在毫无希望时他们仍然没有放弃生还的欲望。这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求生本领带给他们的坚持。

  我被他们正确抉择坚持方向、求同存异的精神所震撼。四个孩子中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8岁,他们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成功处理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和挑战,最后正确选择了应该共同坚持的目标,相互理解、互帮互助、齐心协力地挖雪,直至最后成功。

  四个孩子中,最大的是大野,他非常果敢,懂得关心他人,森森病了,大野就让他躺在床上;林娃很冷,大野坚持把自己的衣服脱给他穿;又饿又累时大野仍然拿着木头奋力挖雪,直至倒下牺牲大野是个好哥哥,这个小男子汉的行为可歌可泣!他的坚持是团结友爱的体现,让其他伙伴们获得了重生!

  生活中,我们需要学会坚持、乐观、坚强、团结。诚然,我们不太可能遇上大野他们的经历,但在一个个集体生活和学习的小事中,我们遇到困难时应该团结协作、迎难而上、坚持到底,直至最后的胜利。

  《埋在雪下的小屋》中小伙伴的成功生还告诉我们,不论遇到什么困难,生命最重要,没有迈不过的坎;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地做,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不被困难所吓倒,勇敢地往前冲,总有一天奇迹终会出现的。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23

  陈淼淼小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精灵。但有一次,他不小心一点点黄酒倒进了妈妈的可乐里,妈妈和后,变成了精灵。这时,爸爸才告诉陈淼淼妈妈是精灵。从这以后,爸爸一直都说他要和妈妈离婚。

  陈淼淼把这件事告诉了李雨辰,(李雨辰的爸爸妈妈离婚了)李雨辰说:“爸爸妈妈离婚后,孩子会变坏。”她们想了好多办法,最终妈妈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 张欣怡

  这本书非常感人。讲的是陈淼淼的妈妈是精灵,可因为沾了一点儿酒精变回了精灵之后的种种怪事。为什么说它感人呢?因为淼淼知道了她的妈妈是精灵,所以有一些害怕,但她依然和妈妈处的很好,因为她们之间有一种境界叫信赖,信赖她的妈妈不会吃她。

  最后她妈妈走时她并没有太伤心,因为她坚定有一天妈妈会回来看她的。我们也要学习淼淼的精神,在任何情况下仍保持着最好的心态。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篇24

  富春江里江水滔滔不绝,我手中捧着一本《史记》,细细品味,感慨万千……

  读着《史记》,我仿佛回到了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回到了那个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我看到了那个顶天立地,身残志坚的司马迁,看到了一诺千金的男儿形像。司马迁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父亲司马谈的遗愿,写好了一篇52万字的史家巨作———《史记》。

  鲁迅先生称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对我们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它就像一个华丽的舞台,君王、英雄、谋士、刺客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断上台,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的故事。

  我喜欢的英雄是项羽和勾践: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川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卧薪尝胆。

  我欣赏的刺客是专诸、聂政、还有荆轲等人,对君王赤胆忠心,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然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赤胆忠心的表现。

  我印象最深的谋士是韩信,从小忍辱负重,念念不忘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在他的第一场战役里,就以成功告终。他的一生中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水一战;四面楚歌等战役,无一失败。关于韩信的一生有一副极佳的对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前半句讲的是萧何和韩信的故事,萧何是韩信一生中的贵人,也可以说断送了韩信的的一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后半句中的两妇人,讲的是漂母和吕后:漂母就是韩信小时候,给他一饭之恩的老婆婆,吕后就是刘邦的妻子,后来杀害了韩信……

  读了《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从中我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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