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精选22篇)

公司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六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九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第十一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第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四条 股东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发生变化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

  第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 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状态,并予以公示。

  对涉及变动内容不属于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23年1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公司管理制度 篇2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 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 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定期进行演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 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 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 篇3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 员工晋升的基本原则及条件

  1、 符合公司及部门发展的实际需求。

  2、 晋升员工自身素质达到公司及部门考核要求。

  3、 晋升方向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方向一致。

  4、 晋升员工通过人事行政部的晋升考核。

  第二条 人事审批权限

  1、 部门主管层以上级别的员工晋升由执行委员会审核,总经理任命。

  2、 部门主管层以下级别的员工晋升由部门管理人员审核,人力资源部任命,总经理签批。

  第三条 晋升管理流程

  1、 员工晋升申报

  1.1.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者对准备晋升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日常观察,并根据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业务发展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晋升申请表”。

  1.2.员工晋升申报到正式任命期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内部宣布该员工代理相应职位,并向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在人力资源部未正式发布任命之前,员工晋升后对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维持晋升前水平不变。

  1.3.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报审材料对准备晋升员工进行考核和审核,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

  2、 组织晋升考核评估工作

  2.1.晋升考核评估工作原则

  2.1.1.充分尊重原则

  人力资源部将充分尊重各部门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晋升员工全面素质考核工作。

  2.1.2.充分负责原则

  本着对公司、部门、员工本人充分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晋升员工进行全方位(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1.3.充分建议原则

  针对极个别不符合条件,有重大素质隐患,不适合公司、部门发展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向相应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建议暂缓晋升。

  2.2.晋升考核评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资源部针对各部门上报的审核材料中员工基本资料部分与人事库进行核实,对不符的情况与晋升员工本人进行核对。

  2.2.2.对晋升员工进行全面(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2.3.评估采用面谈、问卷调查及公示证集意见评定等方式进行。

  2.2.4.人力资源部绩效评估组最终根据以上记录及评定出具考核评估意见报告,报送执行委员会或部门管理会议审核。

  2.2.5.部门主管以上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执行委会员收到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该员工考核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2.2.6.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本部门依据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于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意见,总经理签批。

  3、 员工晋升任命

  3.1.人力资源部根据所有审批意见编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将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3.2.1.部门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部门员工大会公布。

  3.2.2.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公司员工大会公布。

  第四条 注意事项

  1、 各部门统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员的晋升和晋升工作。

  2、 特例需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执行委员会,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 所以晋升/晋级人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晋级评估后方可任命。

  4、 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有监督、考核的权利和义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_,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爲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两项後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爲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爲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财务软体是用於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後,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啓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 篇6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公司管理制度 篇7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盛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尝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 篇8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管理制度 篇9

  目 录

  一、总则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江西分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 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 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5. 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6.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文件阅亦部门和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2.打印所有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方可打印,各部门拟草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统一打印,打印文件、传真均须逐次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重时因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核对清楚按时完成。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1. 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2.工作时间按双休制,假日由总部统一安排。

  3.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网上聊天,玩任何游戏,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8.参加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体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请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材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只发月工资的70%,工伤除外。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求秉公办事,公司实行统一考勤办公室每月统计报告一次,对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如实上报,按公司制度执行扣款,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进行处罚。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决定。

  4.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5.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6.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差旅费的员工。

  2.出差费分膳食费、住宿费两项。

  ①膳食费每天40元。

  ②住宿费每天120元。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报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后应立即办理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②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③出差人返回后,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止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报销时冲销预之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进行报销。

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 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 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 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 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 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 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要求。?

  第二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

  (一)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不得有阳奉阴违等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必须经常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生产工作技能培训,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得泄漏岗位操作技能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私舞弊。?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部门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人员及物品进入工作现场。?

  (七)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写字楼办公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直接管理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岗位及生产现场 、宿舍环境清洁整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 各级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者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 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三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应按交货期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视生产任务安排,任何人不得已任何借口不参加,要已公司利益大于自己利益为先,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四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四条 主管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一日论处。第五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迟到按公司规定处罚。?

  3.工作时间提前5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4.超过15分钟后,打卡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签名确认。?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及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签名并开具放行条离开公司的除 外。

  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部门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多次下班不打卡者将按公司规定处罚。?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应予解雇,不发给工资。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工作管理或岗位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七条 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八条 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 每月迟到或早退?

  1 次至5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6次至10次者以旷工一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二天论处。?

  超过15次概以旷工三天论处。?

  (二) 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超过20分钟起至一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违反这两项规定者依前面规定按日计扣薪资。? ?

  第十条 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十一条 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第七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管理同时所发生产命令或指挥,以直接道理命令为准。?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 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 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 未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 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五)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六)未有紧急情况,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挪动或恶意损坏消防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若发现消防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报修处理。? ?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直接领导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3、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及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4、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不定期抽点

  1、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3、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2、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其他项目盘点

  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3、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奖惩

  1、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2、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3、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公司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5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7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13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20xx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20xx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 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 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 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 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 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 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 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 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 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 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 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条 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 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 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 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 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 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 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 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 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 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 员工培训

  第82条 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 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 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 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 员工考评

  第87条 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 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 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 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 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 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 工资及福利

  第96条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 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 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 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 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 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 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 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 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 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 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 附则

  第110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公司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7.5 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为工作时间。

  12 : 00 - 13 : 30 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 8 : 30 - 12 : 00 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

  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 1 )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 30 - 9 : 00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 3 )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 5 )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考勤记录及检查

  ( 1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 2 )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 3 )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 . 1 及六2 .

  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复英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 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

  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 2 )学习培训机会。

  ( 3 )职务晋升、加薪。

  ( 4 )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四)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程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工程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工程队伍,项目经理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工程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工程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工程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工程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工程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工程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工程费。严禁私自收取工程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工程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13.分公司管理费须按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按时交付给总公司,如不能付清,则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给总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 篇15

  一、制度

  二、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三、工厂管理制度集

  四、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五、工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六、工厂规章制度-印刷厂胶印车间

  七、工厂规章制度-印刷厂车间规章制度

  八、工厂规章制度-新员工进厂须知

  九、工厂规章制度

  十、工厂规章制度参考

  其中《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简介如下: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其中《工厂规章制度》简介如下:

  一、 厂规厂纪

  为了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1、 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3、 进入厂区必须佩带厂牌,要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争做文明员工。

  4、 爱惜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保持公共卫生环境。

  5、 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6、 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酒后上班。

  7、 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8、 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为确保安全生产,严禁在车间和非吸烟区吸烟,载货电梯只准载货,严禁载人。各组在下班时要把针车开关关好,垫好压脚,做到人走灯熄机停。

  10、 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11、 同事之间要友好团结,严禁斗殴打架。

  12、 积极工作,认真负责,确保本厂业务蒸蒸日上。

  13、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必须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二、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涉及到员工身体健康,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1、 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15分钟计0.5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 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但必须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必须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情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有政府延长工作时间批文除外)。

  6、 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7、 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 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公司管理制度 篇16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

  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

  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

  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员工室内规范

  1.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5.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6.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

  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文件阅亦部门和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保密制度

  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

  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

  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

  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2.工作时间按双休制,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

  3.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7.参加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体活动、商务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8.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请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材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只发月工资的70%,工伤除外。

  9.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求秉公办事,公司实行统一考勤办公室每月统计报告一次,对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如实上报,按公司制度执行扣款,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进行处罚。

  10、对于有必要在外派公司挂职的岗位,以外派公司的考勤考核制度为准进行考核。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决定。

  4.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5.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6.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

  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差旅费的员工。

  2.出差费分膳食费、住宿费两项。

  ①膳食费每天40元。

  ②住宿费每天120元。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报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

  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后应立即办理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②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③出差人返回后,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止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报销时冲销预之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进行报销。

  八、报销制度及流程

  1、公司报销时间:每周一和周五

  2、报销流程:填写报销单——统一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汇总到财务部门——最终经由签字后下发报销款到个人。

  3、报销制度: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

  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九、办公财产管理

  1、行政部要严格审查、核定各部门申报的办公用品购置计划,严格控制办公费用支出。

  2、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置、保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购置(特殊情况例外)。

  3、行政部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领用手续,厉行节约,遵循领用定时、限额、限量原则。领用者应妥善保管并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4、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领取物品,并在领取单上签字,由行政部登记造册保管。5、各部门办公用品或财产要认真管理,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办公财产在保修期内如有损坏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后如因部门原因或个人原因损坏、丢失,由部门或个人负责。

  6、单位任何办公用品及财产不得流失或据为己有,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因工作需要配备给个人的用品,在工作调动或离岗之前,必须归还单位。

  8、行政部要将公司所有财务分类记入台帐,定期盘点、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

  十、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 篇17

  一、资金管理

  1、财务部设存款出纳和现金出纳各一人。存款出纳跑银行,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出纳负责收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兼管充饭卡。

  2、食堂需用的款项,由存款出纳打入以公司董事长名义开设的银行借记卡。该卡由食堂管理员保管使用,并列入移交。

  二、用餐管理

  (一)员工刷卡用餐

  每月定期由现金出纳根据批准的伙食补助发放表,在饭卡系统为每位员工充入伙食补助,再由存款出纳付给食堂管理员所持银行卡(每月分2-3次付给)。饭卡中金额不足时员工向现金出纳缴现金补充。

  (二)对外招待凭通知单用餐

  负责接待的部门填写接待用餐通知单(重点:接待标准),总经办经理签批,食堂管理员填写用餐内容,食堂提供服务。用餐后,食堂管理员计算金额,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经理核准。

  三、公司帐核算办法

  1、食堂管理员借款(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食堂管理员姓名”科目核算。

  (1)首次借备用金[出帐依据:借款单、银行付款回单],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管理员姓名

  贷:银行存款

  (2)食堂管理员报销购买食材、燃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费用时,补足备用金(详见下列公司帐第3项)。

  (3)食堂管理员移交时交回余款冲减借款[出帐依据:收款收据、银行收款回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管理员姓名

  2、饭卡系统的资金,在“其他应付款-食堂”科目核算。

  (1)应付给食堂的全公司员工伙食补助,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伙食补助”科目[出帐依据:伙食补助发放表],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伙食补助

  贷:其他应付款-食堂

  注:伙食补助要加计到工资里,计算个人所得税。

  (2)月底汇总员工缴现金补充饭卡的金额[出帐依据:饭卡系统打印的汇总表],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食堂

  (3)月底汇总员工刷卡用餐的金额[出帐依据:饭卡系统打印的汇总表],

  借:其他应付款-食堂

  贷: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员工刷卡

  3、食堂实际开支,在“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个明细科目核算,凭正规票据补足备用金。

  (1)食堂购买食材(主食、副食、调味品等),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食品支出”科目[出帐依据:税务发票,银行付款回单等],

  借: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食品支出

  贷:银行存款

  注:经咨询国税局,食堂从农贸市场购买的肉食、蔬菜,可凭相关的凭据(肉菜清单)和证明(主要是种植、养殖农民身份证明)由国税局代开发票。

  (2)食堂购买低值易耗品(碗筷桌椅炊具等),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用品支出”科目[出帐依据:税务发票,银行付款回单等],

  借: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用品支出

  贷:银行存款

  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相应建立备查帐,通过定期盘点核销备查帐记录。

  (3)食堂耗用燃料电力以及食堂的其它开支,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其他支出”科目[出帐依据:税务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费用分割单(电费、共同维修费)等],

  借: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4、公司招待费用,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分配招待费”科目(贷方),视招待部门不同,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科目(借方)[出帐依据:接待用餐通知单]。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科目

  贷: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分配招待费

  附注:

  (1)食堂用固定资产(冰箱、空调等)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其折旧记入“管理费用-折旧费”科目[出帐依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

  (2)应付食堂人员的工资,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工资”科目[出帐依据:工资表]。

  公司帐有关食堂的平衡公式:

  食堂开支总额=“其他应付款-食堂”发生额+“银行存款”发生额-“库存现金”发生额。

  其中:

  (1)食堂开支总额=“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伙食补助”+“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之和。如果食堂招待费用分摊到了“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也要加计进来。

  (2)“其他应付款-食堂”发生额=应付伙食补助(贷)+员工补充饭卡金额(贷)-员工刷卡用餐额(借)。

  (3)“银行存款”发生额,即食堂管理员凭票报帐,补足其备用金的金额。

  (4)“库存现金”发生额,即员工补充饭卡所收现金额。

  四、食堂辅助帐核算办法

  (一)食堂辅助帐由公司会计核算。

  (二)食堂辅助帐对内(即与公司)可实行收付实现制,对外(即与供应商)需实行权责发生制。

  (二)食堂辅助帐的一级科目:现金(即食堂管理员所持银行卡的资金)、应收帐款(公司)、应付帐款(供应商)、原材料(食材)、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利润。

  (四)食堂的营业收入:(1)员工刷卡用餐金额;(2)招待费结算金额;(3)废品让售收入。

  (五)食堂的营业支出:(1)耗用食材;(2)低值易耗品;(3)燃料、电力、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房屋维修等费用;若食堂无单独电表,则电费也不列入考核范围。

  食堂辅助帐与公司帐的衔接公式:

  (1)食堂辅助帐“营业支出”应等于公司帐“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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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食堂辅助帐“利润”(亏损/盈利)应等于公司帐“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科目净发生额(借方/贷方)。

公司管理制度 篇18

  考勤制度

  作为公司的员工,你有义务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光出勤。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工作时光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光。

  打卡时光为:早上上班打一次卡,中午12:00-12:30之间打一次卡,下午13:00-13:30之间打一次卡,下午下班打一次卡。如有紧急事务或临时突发任务,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2、忘记刷卡,请部门负责人证明,人事部签卡。一个月内有三次签卡的机会,超过的按每次5元处理;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分钟扣一块钱;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假2小时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早退者没有全勤奖。每月工作报告漏提交+漏打卡累计超过3次无全勤奖;日报、周报没有按时交(公司群众活动允许的除外),补交的扣5元/次,没交的扣10元/次。

  4、旷工一天扣两天的工资,旷工二天扣四天的工资,连续旷工三日视为自离,公司将会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5、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公司正常作息时光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调休或者轮休;

  6、有事需要请假的人员,可填写请假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核准,核准后的请假单交给人事部。事假获准后,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请假者没有全勤奖;

  7、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总经理,请病假的人员在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需补写请假单,并带给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就诊证明,病假单和发票交给人事部;

  8、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9、病假期间,工资与奖金按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一年之内,事假累积2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40天以上者不能参与当年年终奖金的分配;

  10、上班期间如需外出办理公务,请写出差单。出差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核准,核准后的出差单交给人事部后方可离开。

公司管理制度 篇19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员工出入厂区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二章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车间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饭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部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特殊情况事后需补请假单,延假也需补写请假单。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1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反政府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 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 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 :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1条 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 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 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 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十二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 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 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 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 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 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 车间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 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 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 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条 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 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 饭堂管理

  第1条 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 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 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 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 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 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 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8条 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公司管理制度 篇20

  保密

  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对公司的职责,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仅限于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应注意无论是退休或离职后,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带给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状况、业务数据;

  3、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4、发现了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员工遵守的行为准则

  1、务必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2、务必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3、务必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用心进取;

  4、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5、不得利用工作时光从事第二职业;

  6、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7、务必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务必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第四章 薪金

  为了吸引和留住最优秀的人才,我们带给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同时在公司内部我们有科学与公正的薪酬机制,令表现优秀的员工得到相应的回报。

  1、工资:试用期和转正工资按各个部门的标准计算;

  2、奖金:销售提成,根据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3、全勤奖励:全月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100元;

  4、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0号;

  5、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6、季度奖金和年终奖将根据考核成绩和公司的业绩来确定;

  7、当季度考核成绩表现为优异或是极差时,底薪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

  试用期后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假期

  1、国家法定假日,所有员工能够按国家规定享受以下带薪假日

  元旦一天

  春节七天,调休上班日期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

  清明节三天

  劳动节三天,调休上班日期5月4日(周日)

  端午节三天

  中秋节三天

  国庆节七天,调休上班日期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

  其中女员工还能够享有三月八日的半天假期

  年休假

  公司鼓励你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休假以调节和振奋自我,为此,公司给予员工每年最少五天的带薪年休假。

  请你参考以下的标准休假:

  服务满一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此后每增加一年的工龄年休假也相应增加一个工作日,但最高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一年实行一次性休假。

  婚假

  员工在加入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受以下连续天数的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1、婚假一般为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15天假期。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2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根据员工本人申请,由总经理确定员工婚假的起止日期;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员工产假的标准: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妊娠十二周以后能够享受每月一天产检假;

  2、哺乳时光:哺乳期自产假开始起时光为一年,期间不安排加班。哺乳时光为上下午各半小时,计出勤。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一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光;

  3、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

  1、正式男员工为公司服务一年(含)以上的可享受陪产假;

  2、男员工合法结婚的可享受陪产假:一般陪产假10天;

  3、男员工须凭配偶的医院证明、出生证明、病例等相关证明资料,否则,按事假处理。

  丧假

  如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给予3天的假期。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女员工计划生育假

  1、安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日,手术后七日内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

  2、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七日;

  3、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与计划生育假需满一年才能享有。公司会全额发放基本工资。

  第五章 奖惩

  奖励

  公司设有"优秀员工奖",在每个年度结束后,我们组织评选活动,对全年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感谢他们对公司付出的热情和有创造性的工作。有以下之一的优秀表现,将得到及时的褒扬并有机会参加先进表彰的评选。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推荐,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作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用心负责,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突出。

  惩罚

  我们相信每一位员工都能有条理地、高水平地从事自我的工作,规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员工们的良好决定和合作。但是获得一流的管理,纪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证。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规章制度和规定。如果违反了规定,产生有损于公司、客户和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将进行惩罚。

  惩罚包括批评、记过、降级或降职、辞退。

  批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光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光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5、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6、工作时光外出办私事。

  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记过:

  1、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

  3、考核不公正,经查明属实;

  4、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

  5、累计受批评三次;

  6、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

  第六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设备使用

  下班务必关掉电脑、风扇、空调、门窗、灯等才能离开。

  办公档案管理

  1、人事档案、合同、请假条、出差单等由人事保管。

  2、报销票据等由财务保管。

  物品领用

  领用物品要到财务处登记。

  报销

  员工支付了运费、采购货物和办公用品的费用,小额的可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负责登记,月末把报销状况和现金流动状况上报给总经理。

  卫生管理

  1、不能在办公室乱扔垃圾、乱吐痰,违者处罚。

  2、每一天安排员工轮流打扫卫生,周五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大扫除,每个员工都要参加。

公司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条 着装仪表规范

  1、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2、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3、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4、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第二条 工作行为规范

  1、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4、各部门应每天安排部员值日,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5、保守企业秘密和施工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与施工质量、技术、单价、资金及经营管理等有关的事情。

  6、生活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7、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8、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9、每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将公司财产居为私有。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 就餐制度

  1、开饭时间:早 7:30 中 12:00 晚 6:00

  2、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按时就餐,无故延时就餐者,不能要求炊事员另外做饭。因 加 班或因工作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就餐者,要通知炊事员预留饭菜。

  3.、公司所有人员,除事假和出差之外,无论是否在项目部吃饭,均扣除生活费

  4、就餐人员要理解炊事员的辛苦,尊重炊事员的劳动。就餐时,如对饭菜不可口或有建议的,可向办公室反映,以便加以改进。

  5、众口难调,不能超标准要求饭菜质量,不能挑肥拣瘦,铺张浪费。

  第四条 办公用品购买

  1、办公用品购买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每月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临时急需使用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报经理同意后采购。大型办公用品采购必须报请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3、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

  第四条 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1、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2、办公室管理人员须清楚的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清点,库存不足及时申请和购进。

  3、已配发的各种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门和个人认真保管、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和处理。对无故损坏者,由个人负责。

  4、各部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由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禁止其他人员随便使用;出现故障需以报告形式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经理批准后联系维修,并对故障原因予以追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5、公用复印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打印复印登记制度。办公室应每次对打印复印的部门、人员、主题、份数和日期做好登记。

  6、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办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六条 考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

  第七条 出勤规定。本公司工作人员节假日实行轮换休息制度,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到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

  第九条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的请假条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奖金,月旷工天数累积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清退回公司。

  第十条 考勤表在每月的1号由考勤员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十一条 印章种类

  1、公章:是单位的最重要的印章,代表单位的权利、凭信和职责。

  2、专用印章:是项目为了使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专业性职责而发给部门使用的印章,这种印章有单位名称及用途。

  3、领导人名章:是项目领导或部门主管的身份印章,是行使职权的标志。

  4、其他印章:是起标识作用,如财务用的各类标识章、竣工资料特定章。

  第十二条 印章保管

  1、公章、领导人名章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专人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经理私章必须分开由专人保管。

  2、印章要放在保险、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钥匙不得乱放。

  3、印章保管人外出时,由领导批准后交给指定人代为保管。

  第十三条 印章使用

  1、凡盖公章、领导人名章,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授权。

  2、凡盖专业印章,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印章保管人在盖章前应认真检查领导签字,审阅用章文件和全部资料。

  4、印章保管人用印须登记,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5、盖印要符合要求、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字图清晰。

  6、不准在空白信纸、信封、纸张和介绍信盖章。

  7、在文件、文书、资料上盖错了章要及时销毁。

  8、严禁私自带印外出,如因投标、签订合同须带印时,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带上,并按规定实施使用。

  第十四条 印章丢失

  如印章遗失,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声明作废,其补刻按印章颁发权限再行刻制,新刻制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明显的区别。

  收发文制度

  请销假制度

  第十二条 职工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按时返回销假,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十三条 批准事假权限

  1、各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理审批。

  2、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第十四条 出差

  1、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

  2、部门以上负责人出差需报分管领导和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部员出差需报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批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公司管理制度 篇22

  前言

  公司管理,现制定《xx市xx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当本规章制度与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相矛盾时,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政策可能随之做相应的修改。但是,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您有不明确的地方,可随时提出自我的疑问。我们期望您作为xx市xx有限公司的一员感到愉快。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xx市xx有限公司,xx市xx有限公司每一位在岗员工都应遵循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务必增加人员时,应先依照人员招聘流程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招聘,以学识、潜力、品德等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面试。

  第三条:面试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由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年龄未满16周岁者(绝对禁止,严格管控);

  2、持虚假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应聘者;

  3、擅自从其他单位离职,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

  4、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5、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6、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7、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8、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9、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10、体检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终止试用,予以辞退。

  备注: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您在一个月内到人力资源部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并留下复印件,以确保与您有关的各项权益:1、姓名或身份证号码;2、户籍;3、婚姻状况。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一条: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基于管理及留才的需要,公司与员工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员工应配合执行。

  第二条:劳动合同签约方规定如下:

  甲方:员工薪资单位所属法人公司之全称

  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乙方:员工本人(严禁他人代签)

  第三条:劳动合同务必依规范填写并由员工亲笔签名。

  第四条:合同务必在员工入职一个星期内完成签订,并于员工入职1个月内分发给员工本人签收。

  第五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本人各执一份。

  第六条:不愿签订《保密协议书》者,合同期内公司可调整其工作岗位。新进人员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不给予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公司因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经过征求员工意见后能够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资料、跨国家或地区变更工作地点(或多个地点),不视为公司违反合同。

  第八条:合同约定双方均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本人不愿续签劳动

  合同的,应当于合同期满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终止意向。

  第九条:公司员工不能胜任当前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能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考核不合格;工作表现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

  或因人员调整;或因个人的意愿离开公司,公司给予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试用管理

  第十一条:凡入职公司者,需先行试用。经试用合格者,方得正式任用。

  第十二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表现优秀者可向总经理提交提前转正申请表。

  第十三条:员工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不得延长试用期。

  第十四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向员工说明理由。

  辞退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人事部经过调查并核实后,公司将予以辞退。辞职、辞退经过审批后,离职者须在离职之前办离职手续。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辞退

  1、连续旷工累计三日以上;

  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4、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者;

  6、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7、向第三方或未经授权方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8、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9、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10、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交接工作

  1、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员工卡及其他公物;

  2、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3、如果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则按其他协议约定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向员工结算工资。

  第三章 员工纪律和行为规范

  日常行为规范

  1、上班时光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许煲电话粥、玩手机、吃零食,聊天。办公时光不得打私人电话,特殊状况除外;

  2、如需外出应请示总经理;

  3、不许在办公室内抽烟、打牌、喝酒。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吸烟请到阳台或者吸烟处。

  4、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5、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相互交流感情;

  6、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请随手关门;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8、工作时光不准接待亲友,处理私事,特殊状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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