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四个不能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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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不能心得体会篇一
一是成立一个领导组。成立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学习工作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领导班子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工作,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确保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召开一次整顿会。召开“四个不为”专项行动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活动动员会议,深入贯彻领会魏小东书记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治庸、治懒、治散、提质、提速、提效”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政治敏锐度,把学习“四个不为”专项行动提到以前“三治三提”的高度,狠抓落实。
三是阅读一本廉政书。结合全局正在开展的“爱读书、读好书、勤读书”活动,局纪检室为每个股室队所送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书籍,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个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
四是主讲一堂廉政课。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四个不为’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结合局工作实际,由一把手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课,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意识。
五是参加一次报告会。组织局党员干部参加“传达魏小东书记讲话精神报告会”--“把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作为干事创业的唯一价值追求,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将名利抛在脑后,看淡一己得失,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有所作为”,立足岗位,务实肯干,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六是召开一次座谈会。就如何开展“四个不为”专项行动、“廉洁国土”等内容开展集中座谈,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建设“廉洁国土”的信心。
七是制作一个警示牌。及时为局机关8个行政职能股室、6个事业单位和21个国土所制作廉政风险警示牌,警示牌显示各股室和国土所存在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由事后监督向事中和事前预防转移。
四个不能心得体会篇二
当前,对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等问题议论较多。最近,我就这一问题做了些调研。从调研情况看,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问题在一些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存在,其中既有一些由来已久的老问题,也有一些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老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干部思想认识不高、能力素质不强、问责力度不够、基层干部提拔晋升存在“天花板”现象等。现在之所以议论的多了,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对干部要求更高了,另一方面是随着反“四风”、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这一问题又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主要表现在行政审批、招商引资、争取项目资金等方面。
行政审批方面:大家普遍反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总体上作风有所转变,确实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办事仍然难,某些方面甚至比过去更难了。在一家企业调研时,负责人抱怨现在审批时间仍然较长,虽然有政务大厅,但还得挨个部门跑,有时一件事要跑七八个部门,有的部门要盖十几个章。有个企业听说我们调研,专门准备材料,反映有关部门对运送风力发电机设备等事项审批速度慢,护送费收取不合理。有的企业反映,一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较差,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不一次性告知,导致企业反复跑腿。有的企业反映,过去正常办理的事项,现在一些干部怕担责、不敢办,层层请示汇报,坐等上级指示。还有的企业虽然话没说透,但听话听音,从中还是可以感觉到对现在的行政审批有怨言。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我们分析在于:一是办事的制度、程序更严格更规范了,过去很多环节能绕就绕过去了、手续能省就省了,现在该走的程序必须走、该办的手续必须办,无疑增加了办理环节,延长了办理时间。二是有的干部觉得管得严、风险大,干得不好要被问责处理,于是要么循规蹈矩,不敢创新、不敢突破,要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三是过去有的干部办事时得了“好处”就办得快,规定七八天应办完的事三四天就能办好,现在管得严了,办事就没动力,往往是按部就班、拖到最后。四是个别干部本来就“不干净”,心里有鬼,怕被举报,不敢担当。
招商引资方面:大家普遍反映,现在各级对招商工作都很重视、抓得很紧,但确实越来越难干了。这既有经济大环境不好,企业新增投资动力不足等客观因素,也与一些干部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关。客观条件不好是事实,但主观努力的程度不同,结果差异很大。比如中卫市在“转作风、抓发展”活动中,针对上半年招商引资降幅较大的实际,成立了由市领导带队的6个招商团队,每名领导都明确任务、明确方向,主动到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上门对接,有的市领导平时正常干工作,周末外出招商,取得了积极效果;如果不主动努力,一味怨天尤人或坐等机遇,势必会雪上加霜,比如有的县1-7月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同比下降超过三成,且仍未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大家觉得,当前影响干部外出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的原因主要有五条:一是现在一些企业已过了粗放增长阶段,投资时不只看资源,还要看环境;地方招商的门槛也高了,不再是捡到篮子都是菜,而是有挑有选,要符合本地整体产业布局。二是过去有的地方只要是能招来商、引来资,什么条件都敢开、什么优惠都敢给,现在各方面管得严了,不敢轻易许诺了。三是觉得“八项规定”抓得太紧,招客商跑项目时请吃送礼管得严了,工作不好开展。四是随着“三公”经费不断压缩,外出招商时交通、住宿、伙食标准比过去有所下降,工作积极性下降了。五是一些干部和企业老板打交道时心存顾虑,怕被别人说成“傍大款”,影响不好,给自己惹麻烦。
争取项目资金方面:有些干部反映,现在争取项目资金时不得不“跑”,但又很难“跑”。不得不“跑”的原因是,一些上级部门在分配项目资金时,不是看实际情况、客观需要,而是看谁“跑”得多“跑”得勤,逼得下面多“跑”勤“跑”。很难“跑”的原因是,过去在“跑”的过程中觉得请吃顿饭、送点特产都是正常现象,容易拉近感情,现在都不合规了,而且八项规定出台后,也请不出来、送不出去,还得顶着压力、硬着头皮继续“跑”,左右为难。还有一些地方只注重争取、不注重使用,调研中了解到,有的县上级拨付的资金已经到位,但前期准备工作仍未做好,导致钱趴在账上花不出去。
对以上现象,要深入分析,辩证看待。一方面,要看到其中的积极变化。比如,服务意识有所增强,一些干部过去习惯被围着、捧着,现在低调了许多,对上门办事的群众,服务态度也好多了;程序意识有所增强,过去一些地方工作时片面追求速度、忽视程序,常是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在都得按规定程序办,速度可能没以前快,但风险降低了、质量提升了;纪律意识有所增强,过去有的干部把敢踩红线、打擦边球,甚至顶风违纪当成有魄力、敢担当,现在对权力和法纪多了一些敬畏,不敢为所欲为了。对这些变化,不能认为是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而应正面评价,加以鼓励。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确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等消极现象,但这不是反“四风”、反腐败造成的。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有的是认识上有偏差,一些干部把违规视为敢担当,认为只要是为了发展,怎么干都不会错;有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早做、做不好,到了适宜季节“硬上弓”;有的是因为不习惯,不适应当前的高标准严要求,一些企业把认真审核把关视为故意找茬刁难,一些干部把从严管理当做束缚了手脚,整日感叹“官不聊生”;有的是因为怕犯错,面对反“四风”、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是在严格自律的基础上积极有为,而是把不干事作为不出事的应对之道,消极被动适应;有的是因为找托辞,一些干部本身就不愿干不会干,就以执行制度为借口,以严格程序为幌子,想方设法为自己开脱。
我们认为,强力抓作风、铁腕反腐败也将成为一种“新常态”,要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主动适应“新常态”,巩固支持积极变化,坚决纠正消极现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要持之以恒狠抓作风。现在出现的一些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问题,实际上是部分干部面对“新常态”搞出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本身就是作风问题。因此必须把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下去。一是深入分析思想原因,解决认识上的偏差以至错误,明确敢担当就是不怕困难,遇到问题不回避,敢于直面、积极解决;明确规定的办理时限是最低要求,实际工作中应力求提前,并将提前了多少作为考核奖励的主要指标。二是对一些具体问题,要列出具体表现,逐条制定措施,作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第二批活动整改落实的重点,促使干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
二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问题,归根结底要靠改革。一是自治区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各种收费改革,要尽可能多取消、少下放。二是对项目资金分配中“跑”的问题,要改革分配方式,该给谁的就给谁,而不是多“跑”多得。对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最好不要提前下达指标、分配任务,而是明确扶持什么、扶持标准,谁干了就扶持谁,干多少扶持多少,引导基层把更多精力用在干事上,而不是到区、市、县“跑”上。三是对有些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如高龄津贴发放可从公安、人社等部门获取信息后自动甄别确定,办理婚姻登记所需证明可通过部门间联网获取信息,企业一些审批事项也可在网上受理等,让信息多跑路,努力减少以至不让法人、自然人因行政审批而跑腿。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应列出服务、民生事项清单,依托信息化手段再造流程,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办事。
三要健全完善奖惩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对一心为公敢于干事的,要撑腰打气,即使出现失误也要给予包容,使他们卸下包袱、轻装上阵;选拔重用作风实、力度大、成效好的干部,同时及时问责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的干部,加大惩治力度,形成正确导向;制定能调动各层次、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的措施,使广大公务员都有奔头。
四个不能心得体会篇三
党的以来,随着反腐败“零容忍”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腐败现象和“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在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的大背景下,一些干部对此不适应,滋生“为官不易”的思想,担心工作失误,触碰红线和法纪,不愿冒险,不敢担责,工作热情消退,甚至出现了能不做事就不做事、能少做事就少做事的“为官不为”现象。这种现象,于公于私都是有百害而无一益,必须坚决纠正。
一、强化教育引导,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提出:“为官一任,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要从干部不作为的思想深处入手,加强对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强化担当意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官不为”的形成原因多元复杂,无论哪种 “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要坚持“严”字当头,把解决好“三观”问题放在首位,通过补足精神之“钙”,培育“为官有为”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抓住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核心,让不作为的干部树立“要为”意识。要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根基。二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为党工作、为民办事是干部的天职。要加强干部宗旨意识教育,使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是公职,职责是公务,牢固树立“当官须为民、为官须有为”、“不干事也是腐败”的理念,以干事创业为荣,以为官避事为耻,引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三要强化干部担当意识。“干部的价值就在于担当”,提倡“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的是为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不是为了干净而不干事,而是提醒干部正确对待权力、秉公行使权力。因此,要引导干部准确理解守纪律、讲规矩与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辩证关系,在遵纪守法基础上主动作为,使干部消除思想上误解,一如既往地干事创业。
二、强化考核监督,推动干部担当务实。治理“为官不为”,从严考核监督是根本,要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对不作为问题的约束。一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要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考准、考实、差别化”的要求,扎实做好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工作。要健全完善干部实绩考核办法,根据干部岗位职责和分工,结合实绩登记、实绩公示、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鉴定等方式,考准干部实绩。注重综合分析,将工作努力、但因客观原因实绩不明显的“勤官”,同工作不努力、无所作为的“懒官”区别开来;将业绩平平、得票却很高的“老好人”同业绩明显、但因工作得罪人,得票较低的“实干家”区别开来,力求客观公正、考准考实。
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褒奖先进、鞭策后进,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的内生动力。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多种监督力量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对“不作为”、“慢作为”、“中梗阻”等现象进行开放式、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建立第三方综合评价机制,通过民调中心、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通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12380”网站举报等途径广泛收集梳理干部群众反应的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纪律涣散等“为官不为”线索信息,建立整改台账和问责清单,设立“曝光台”,倒逼干部担当作为。三是落实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对领导干部的“为官四不为”及“庸懒散浮”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函询;对工作中存在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当行为,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进行诫勉,充分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警示教育作用,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积极作为。
三、强化问责处理,有效治理“为官不为”。强调:“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要加大处理力度,用好问责“利剑”,形成治理“为官不为”高压态势。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问责追究。结合“三严三实”,针对干部“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深入查摆问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走访群众、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认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整改到位。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要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守纪律、讲规矩、勇作为、争一流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不胜任、不称职干部退出机制。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不吃不占就是不干”、“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以及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干部,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的,及时通过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予以调整,一年内不得提拔;对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免职,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三是建立干部“召回”制度。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监督管理、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调查核实及平时掌握情况提出“召回”建议,把“为官不为”、懒政惰政、群众不满意的干部作为“召回”对象,对于被“召回”的干部“回炉淬火”,通过专题培训、警示教育、实践锻炼等方式进行教育培训,对认识深刻、表现良好的,返回原单位继续任职;对认识不深刻、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职处理,通过干部“召回”,倒逼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促进作风转变。
四、强化保护关爱,激励干部“为官作为”。干部是事业发展的决定因素,要通过建立关爱机制,保护好敢于担当、勤政廉政的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一是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导向。牢牢把握“20”字好干部标准、“四有”、“四种人”和“三严三实”,树立鲜明的“有为才有位”用人导向,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大力选用纪律挺在前、担当实干走在前的干部,进一步端正选人用人风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以“重实绩、凭实绩”的用人“风向标”,引导和激励干部“想作为、敢作为、会作为、善作为”,真正实现“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激励干部勇挑重担、争创一流。
二是建立干部保护机制。积极建立由纪检监察、组织部以及相关部门参与的干部免责(减责)综合分析评价机制,对在职权范围内主动作为,积极全面履行职责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的干部,不进行问责;对在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遭遇挫折的干部,只要一心为公,个人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等原则性错误,就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仔细甄别处置各种上访、举报,维护干部的正当权益,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和改革创新的热情,不让实干者受屈,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创新者灰心,努力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误失错的干事创业氛围。三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优秀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和激励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给予坚决制止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对因诬告、错告受到伤害的干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帮助干部恢复名誉,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个不能心得体会篇四
魏小东充分肯定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感谢。他指出,中央和省委始终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和省委书记郭庚茂在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当前,全市上下正在为实现“十三五”顺利开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魅力商丘而努力奋斗。我们一定要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郭庚茂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韧劲和定力,锲而不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守住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也绝不能输的斗争。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魏小东强调了五点要求。
一要着力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增强向中央看齐意识。增强看齐意识,要始终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部门和单位党组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增强看齐意识,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各级纪委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增强看齐意识,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教育。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既要奔向高标准又要守住底线,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
二要着力聚焦“四风”问题,切实推进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不懈将抓作风纠“四风”进行到底。要强化锻炼党性。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以坚强的党性为良好作风固本培元。要抓深抓小抓细。聚焦“四风”不散光、抓住“四风”不撒手,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惩戒力度;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跟进应对措施。要培育清廉家风。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要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要着力保持高压态势,切实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要层层传导压力。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抓住关键少数。抓好党委(党组)这个关键,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抓好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抓好关键节点、重点时段反腐败工作。要用好巡察利剑。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市县巡察工作;把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深化基层反腐。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从反腐倡廉中有更多获得感。
四要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力度。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要完善监督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各项监督制度,在落实中创新、创新中深化;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发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破解监督难题。各级党组织要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上级党组织要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下级领导班子对一把手的意见;上级纪委要把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点;同级纪委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要形成监督合力。各监督主体都要找准定位、履职尽责、相互配合,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五要着力弘扬优良传统,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带头增强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把约束干部和激励干部结合起来,让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
魏小东强调,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努力建设一支执纪铁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要更加注重学习,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水平。
魏小东强调,今年必须抓实抓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关于换届工作。今年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年。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换届工作主体责任。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大局、讲品行、讲觉悟,严守换届工作纪律。二是关于“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今年,市委将在全市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专项治理,市委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治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扎扎实实把专项治理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要把问题查摆贯穿始终,要把整改建制贯穿始终,要把落实重点任务贯穿始终,要把惩治追责贯穿始终。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姚龙其代表市纪委会作了《忠诚履职尽责,坚持纪挺法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工作报告,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全面部署。
四个不能心得体会篇五
“领导干部要做到在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会主任徐守盛在15日下午召开的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坚持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法治湖南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法治建设决不能寄希望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徐守盛指出,法治湖南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以改革为统揽,贯穿改革创新精神;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紧贴改革重点,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加快法治湖南建设,要突出“五个围绕、五个着力”:
一要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已明确的改革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结合湖南实际,抓好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落实,积极探索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把法治作为改革的目标、手段和底线,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要围绕促进公平公正,着力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都要主动全面公开。要分类制定各方面各领域公开办法,明确责任,细化程序,制定目录,畅通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公众及时获取公开的信息,同时加强监督检查。
三要围绕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着力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建立第三方参与矛盾调处化解机制,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法制建设,全面推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处理和终结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四要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列出“权力清单”,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无理阻工、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五要围绕弘扬法治精神,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培育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执法者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
徐守盛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落实。当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联系点制度,坚决反对法治建设领域的“四风”问题,着力解决法治湖南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湖南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法治湖南建设的良好氛围;重视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法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的优秀法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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