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舟11号返回着陆心得体会

神舟11号返回着陆心得体会(精选3篇)

神舟11号返回着陆心得体会 篇1

  20xx年10月17日7时30分,搭载着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船的长征二号F 遥十一运载火箭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点火升空,将于2天后与天宫二号空间实验室“牵手”太空,景海鹏和陈冬开启中国航天员迄今最长太空驻留。

  约575秒后,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船与火箭成功分离,进入预定轨道,顺利将景海鹏和陈冬2名航天员送入太空,飞行乘组状态良好,发射取得圆满成功。

  这是我国组织实施的第6次载人航天飞行,也是改进型神舟载人飞船和改进型长征二号F运载火箭组成的载人天地往返运输系统的第2次应用性飞行。

  飞船入轨后,按照预定程序,先进行约2天的独立飞行,然后与天宫二号进行自动交会对接。组合体飞行期间,航天员进驻天宫二号,完成为期30天的驻留,并开展空间科学实验与应用技术试验,以及科普活动。

  神舟十一号空间交会对接,预示着我国为来空间站的建设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象征着我国航天事业快速发展。体现了我国科技的发达,国家的繁荣昌盛。祝愿远在太空的宇航员能够凯旋归来!

神舟11号返回着陆心得体会 篇2

  通过两天在院里的《城乡规划法》学习(虽然中途有所早退的情况),颇有收获,结合自己的一点点工作经验与学习体会,总结下大牛们的观点,加深理解,深刻体会。

  首先应该说,新版《城乡规划法》尽管有瑕疵,有部门间的利益纷争,但总的来说,体现了规划公共政策取向的一种必然趋势和走向,政策法规制定与学术研究不同,在对各利益主体的的矛盾要求的妥协下,最终的成果和初衷总是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遗憾的。

  新版《城乡规划法》七章七十条,旧版《城市规划法》六章四十六条,增加了城乡规划的修改和监督检查两章节,删减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从宏观上讲主要有以下几点转变:

  1、赋予权力vs限制权力

  要去怎样和不能怎样的转变。也标志着政府身份的一种转变——一个作为催化城市发展的组织者。当然,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不完善从根本上制约了这一点。

  2、规划体系对应政府事权

  新版城乡规划法对应各级政府事权建立对应规划体系要求,分为国家(国务院建设部)、省(省政府)层面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县政府),城市下辖镇、乡规划,村规划。没有再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大城市的分区规划,由此理解,二者不在作为强制性内容,但可作为前期研究以对后期下一层次规划作以指导。

  同时,村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确立,也体现了城乡统筹的目的。

  3、规划区划定

  新版城乡规划法规定,制定市、县、镇、乡、村规划之前,必须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作为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范围,在规划区内划定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发放用地许可证。

  对于规划区的划定,存在较多的疑问

  重叠问题

  原则上,上级规划划定的规划区包括下级规划时,下级规划不再重新划定。

  规划区外的建设活动管理

  土地部门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管理

  规划区不是一个圈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线形工程规划区外建设问题

  4、一书两证转为一书三证

  配合国家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更改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规划审批的人大监督和规划过程的公众参与

  编制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需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需经本级和上级人大备案。

  规划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规划编制要征求意见和规划编制公示,详规和施工方案修改需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啥叫利害关系人太含糊了)。

  6、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长期的市长规划、开发商规划造成规划严肃性不足,一任市长一轮规划,一种需求一种详规。鉴于这种情况,新版城乡规划法规定了五种城镇体系、城总规、镇总规修改的特殊情形。

  规划修改不符合控规的不得审批。

  7、完善规划程序

  形成规划前期评估-制定-审议-实施-监督-规划实施评价一个循环的规划制定实施过程。

  8、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

  落实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人大批准的最权威规划)的目标,与土总规相衔接,近期建设规划应作为规划制定和实施的重点。

  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于三规合一的问题,似乎不大靠普,但如果能借助大部委改制的“春风”还是很有希望的。

  总规大而全,全而无用的窘境应成为规划工作者需要深刻思考的问题。

  相关技术指标和专项法规的完善亟待进行。

神舟11号返回着陆心得体会 篇3

  几天前,单位组织我们学习了《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通过学习受益非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语很好地说明了规矩的重要性。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家的规矩是——法律;企业的规矩是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除了对公司员工行为的约束和管控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体现——引导、激励。奖惩办法中的“奖”就是引导和激励;“惩”就是约束和管控。

  “惩”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为我们造就了一个难得的发展平台,使我们更加成熟、完美和成功。《制定“规则”需要严守“规则”的大力支持!重新将规则定位到我们个人的身上,更是如此,没有规则,我们将没有安全,没有发展的机会与平台,更谈不上什么成功。是规则和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次次成长的平台,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近。有些员工以为规章、制度都只是企业的需要,却没有认识到更重要的一面:规则和制度更是我们个人成长的平台,即每一个员工希望在企业发展,不仅要学会在制度的约束下成长,更要学会利用制度给予的资源发展自己,提高能力并增加业绩,这是一种职业纪律,更是一种职业技巧,因为企业常常会通过“制度”把资源和荣誉给予员工,如果你与“制度”格格不入,那些资源和荣誉只会与你无缘。

  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了电力企业的管理要执行“严抓严管”的治企方略。电力行业的特殊在于——高危。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电是一特殊的东西,它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如但是果你严格按规程把控,它的用途就非常广泛,就会很好地为我们的生产生活服务。如果你把它当儿戏,不严肃认真对待,它就会成为洪水猛兽。这就要求我们遵章守纪,以免出现事故危害自己、危害他人、甚至危害社会。于此我们将能更加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避免受到惩处,甚至能够得到奖励。

  奖励时鼓励向上。对员工而言既是自身的提高,又能增加收入或者其它奖励,何乐而不为?对于单位而言,员工的提高就是公司业务能力的提高,相对于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给予员工的奖励又算得了什么呢?

  如此双赢的事情,你为之?我为之?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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