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预防措施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预防措施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有创检查、治疗、护理不断增多,护理人员在从事各项有创治疗、护理时,有可能与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接触,尽管实施了一些隔离措施,进行了清洗、消毒等处理,但由于特定工作环境,每天仍面临着执业的危害,如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及物理性危害。所以护理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时应以预防为主,完善工作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提高护理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是安全执业的重要保证。
一、执业安全预防措施
1、护理人员进行治疗护理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并保持工作服、口罩清洁干燥。
2、操作前后洗净双手。
3、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治疗时,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传播途径不明时实行标准预防:必须戴一次性手套,脱手套后用肥皂、流动水冲洗双手;接触烈性传染病人时应参照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指南(试行),见本院疾病护理常规P170页。
二、职业性锐器损伤监测跟踪制度
1、如不慎被锐器刺伤,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快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或流动水冲洗伤口,用络合碘局部消毒,并包扎伤口。填写锐器损伤追踪表,了解病人情况。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根据其疾病的潜伏期,HBV追踪时间6个月,HCV追踪时间4个月,梅毒追踪时间5个月。
2、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
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lOug、5ug、5ug(按0、1月、6月间隔)。
3、艾滋病职业暴露按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执行。
三、化疗药物操作防护措施
1、备药:
建立化疗药物配制间或配制箱:
(1)配药者配药前洗手穿防护衣,戴防护袖套,戴一次性口罩、帽子、戴聚氯乙烯手套,其外再套一副乳胶手套。在操作中一旦手套破损应立即更换。
(2)操作台面覆以一次性防护垫,减少药物污染,一旦污染或操作完毕应及时更换。
(3)割锯安瓿前应轻弹其颈部,使附着之药粉降低至瓶底,打开安瓿时应垫以纱布,以防划破手套。
(4)打开粉剂安瓿时应用无菌纱布围绕安瓿颈部,溶解药物时,溶剂应沿着瓶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行搅动,以防粉末逸出。
(5)瓶装药物稀释及抽取药液时,应插入双针头,以排出瓶内压力防止针栓脱出造成的污染。并且要求抽取药液后,在瓶内进行排气和排液后再拔针,不使药液排于空气中。
(6)抽取药液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并应注意抽出药液以不超过4分之3为宜,抽取药液后放于垫有聚氯乙烯薄膜的盘内备用,每次用后按化疗污物处理。
(7)在完成全部药物配备后,用消毒液擦拭操作柜内部和操作台表面。
(8)备药后所用一切污染物应放于污物专用袋集中封闭焚化处理。
(9)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用肥皂及流动水彻底洗手、淋浴,减少其污染。
2、静脉给化疗药物防护
(1)静脉给药时护士应做好个人防护,并戴手套。
(2)滴注药物时,注射溶液以塑料袋包装为宜,以便液体输入后污染物品的处理。
(3)静脉冲药时,必须先用无菌棉球围在滴管开口处再行加药,其速度不宜过快,以防药液从管口溢出。污染后注射器及针头应完整处理,放入专用袋中,以免拔下针头时药液撒漏造成污染。
(4)操作完毕脱掉手套后用肥皂流动水彻底洗手。
3、抗癌药物污染处理防护原则
(1)抗癌药物外溅后,应立即标明污染范围,避免其它人员接触。
①护士必须戴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处理污染区; ②如果药液溢到桌面或地上,应用纱布吸附药液,若为粉剂则利用湿纱布轻轻擦抹,以防药物粉尘飞扬,污染空气,并将污染纱布置于专用袋中封闭处理。
③把肥皂和水擦洗污染表面,再用75%的酒精或84液擦拭。
(2)在操作过程中如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里,应立即用肥皂水或生理盐水分别彻底冲洗。
(3)污染安瓿与药瓶应放置专用袋中封闭并标识,以防蒸发污染室内空气。
(4)注射器、输液器、针头均为一次性使用,用后放入专用袋中封闭处理。
(5)所有污染物包括用过的防护衣、口罩、帽子等需焚化处理。
(6)在处理病人化疗后尿液、粪便、呕吐物或分泌物时必须戴手套,以免污染皮肤。水池、便池用后反复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及空气。
护理人员的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2017-03-19 08:53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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