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派出所民警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个人感言:当前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突显出了公安机关的重要性,作为基层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只有做好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当好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才能为保障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体现人生价值,做到青春无悔。

  同志12月参加雁塔分局户籍岗位练兵竞赛获第二名,1月被雁塔分局评为“为警清廉”先进个人,11月参加市局全市户籍民警岗位练兵比武决赛获优秀奖,1月被雁塔分局评为“十佳责任区民警”及优秀公务员,5月被雁塔分局评为大练兵比武竞赛优胜个人,3月被市局政治部评为市公安局“巾帼建功”先进个人,12月被共青团陕西省委评为陕西省优秀中小学法制辅导员。

  同志在担任社区民警工作期间,坚持立足社区、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警务室“防控、打击、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在实现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上级领导和辖区群众的好评。她加强警务室的基础建设,将警务室设在居民小区门口,悬挂醒目标志,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她将主要精力、时间、责任都放在社区,分别建立了警务室工作制度、治安检查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并坚持进行法制宣传、定期召开社区警务工作汇报会。为了更加广泛的联系群众,方便群众,她自费印制了警民联系卡发放群众,还在卡上印上了派出所的报警电话、警务室电话、个人联系方式以及派出所、警务室的方位图,让辖区群众感到民警就在他们身边。她扎实服务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经常性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常住人口的管理涉及到千家万户,群众中迁移户口等琐事时有发生,为了不让群众多跑路、白跑路、跑冤枉路,她经常不厌其烦地向群众解释、宣传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同志自受聘辖区翠华路小学法制辅导员工作后,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资料,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才能和业务水平。她还经常深入学校调研法制教育的现状,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在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中,她积极协助学校建立了社会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法制课活动,及时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处理纠纷,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中,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学校有一个安静的教学环境,并在学生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进行治安巡逻、维持秩序,得到学校和学生家长的赞誉。她待人谦和,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深受师生欢迎,12月被共青团陕西省委评为陕西省优秀中小学法制辅导员。几年来,在她与翠华路小学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了明显好转,师生法制意识得到增强,综合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该校零发案的目标。

  为适应公安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同志一是思想求新,树立社区警务意识和理念;二是业务求精,把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当做提高自身素质的重中之重;三是服务质量求优,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当做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同志在兼任暂住办工作期间,她多次配合其他民警在暂住人口集聚区设立集中办证点,一方面方便了群众,使警民关系和谐化;另一方面加大了宣传力度,使辖区暂住人口及私房出租户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她总是热情接待每一位办理暂住证的群众,从未发生过群众投诉现象。

  几年来,同志以她的勤奋、热情和优质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支持,称她为社区情况的知情人,社区治安的牵头人,社区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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