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精选27篇)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1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__年12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2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占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占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________%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________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________%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的股权。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________%的股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________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________%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________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构:________________ (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3
实物资产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民事诉讼法》、《_____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事项:
甲方将其拥有的?按双方协商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并按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实物资产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实物资产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乙方应将其余的%转让价款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款后,将出让资产交付受让方,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转让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资产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资产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_____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4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站住房资产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其中:南阳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00.15万元、九冲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89.15万元、苍坪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92.32万元,共计381.62万元;没有计提折旧。
二、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的电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电站住房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电站住房,并不得以电站住房所有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5
转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 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位于市街号的房地产一处,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国用20第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号。转让的房地产为土地使用权证中记载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所记载的全部房产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一厂区平面布置图)
2、有关转让标的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企业名称等)全部附随转让于乙方;转让交割完成后,甲方不得再使用相应的任何权利。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费用承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述标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佰万元整(000,000元),该款项包括了转让标的项下的土地使有权转让款、房屋产权转让款、设备转让款、知识产权转让款等全部款项。
2、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税费的承担:因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而产生的各项税赋、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时间
1、甲乙双方一致商定,甲方应截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标的全部交付于乙方。
2、甲方在完成上述交付工作后第____日起,便积极配合乙方在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
第五条 标的物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成就后,甲方应将上述转让标的交付给乙方,此时,该标的得所有权、经营权等一切权利转移至乙方。
2、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转让的相应设备交付给乙方,设备的所有权同时转移至乙方。
3、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的权属凭证及办理过户登记的相关资料,并按乙方要求出具相关的法律手续及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房产、土地及设备的过户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完成前,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现有的全部员工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另行安排,乙方并不概括接纳。 在交割完成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转让标的的现有员工,且乙方愿意接纳的,由乙方予以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
第六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付款,按本协议
第五条第4款执行。
2、甲方逾期交付转让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相关手续的,致使转让标的物不能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包括本日)登记在乙方名下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责任
1、甲方承诺其已向乙方逐一、充分、明确的说明了本次转让标的所附的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并承诺转让交割完成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
2、甲方承诺在本次转让交割完成前,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
3、甲方保证不能就前转让标的向其他任何
第三方进行协商、谈判、签订有关的合同或协议等其他文件。
4、在办理转让标的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若因甲方的债务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冻结等)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此种情形出现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甲方保证,在本次转让完成前,与转让标的所关联的任何其与
第三人之间的一切人身财产争议,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6、若出现本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利息。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已经缴纳的相关税费(若收缴部门不予退还)或支付其他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7、甲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程序及授权合法有效,保证本协议的签订经过了甲方董事会、股东会的一致同意。本协议所涉资产转让若需经相应部门批准或需履行其他相应法律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效,并且导致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及需特别注意事项 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非本协议当事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如一方违反本约定,则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及附件共五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让方: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6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__________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7
股权资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于市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8
关于同意________、________转让其股份的决议
时间:________
地点:________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根据股东________、________先生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书面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会议。会议中全体股东认真听取了原股东________、________先生转让股份的说明,公司股东会就此问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并作如下决议:
1、同意________先生将所持公司________%的股份,以________万元转让给________先生,批准了________与________先生关于股份转让事宜签订的协议。
2、同意________先生将所持公司________%的股份,以________万元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其中,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购买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购买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购买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购买________%的股份。
3、鉴于股东的变化,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选举新一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股东________、________公司新董事,同时免去________(转让股份的原股东)董事、________(转让股份的原股东)监事的职务。
4、会议决定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及《公司法》修改《公司章程》(第次修改)。
5、会议决定委托公司职员________负责拟定相关文件、材料,向省工商局申办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新设企业的开业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________
原股东:________
新增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_______天内支付;
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__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_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土地资产转让合同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10
公司企业资产转让合同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持有)的公司所有资产(包括有形无形资产)。详见合同附件财产清单。 以上转让标的性质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二、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转让方确认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书面的告知义务。 三、甲方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甲方在转让前所享有的一切债权,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转让前的所负的一切债务(包括应缴税款),除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外,全部由甲方承担; 3. 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元,(大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所涉财产产权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书变更到乙方名下之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为: 六、产权交割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资产清单等系列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手续; 4. 七、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费用:,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确%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6.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转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附财产清单如: 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地号为的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年。2、座落于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资产(包括有形无形资产)。详见合同附件财产清单。 以上转让标的性质属于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二、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转让方确认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书面的告知义务。 三、甲方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甲方在转让前所享有的一切债权,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转让前的所负的一切债务(包括应缴税款),除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外,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所涉财产产权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书变更到乙方名下之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为: 六、产权交割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资产清单等系列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手续; 七、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确 %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6.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转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元;上缴县(市)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签章):_________受让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第五条?_____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_____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_____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_____中国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_____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_____、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_____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_____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五、《_____使用许可合同》(略) 六、《劳务安排协议》(略)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 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 (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收购原厂破产资产一事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收购标的: 本合同附件一《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原厂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 二、收购价格及收购方式: 甲方出资人民币收购《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原厂破产资产。 三、收购价款支付方式 1、收购价款共计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分次向乙方付清。 2、本合同签订成立当日,甲方首次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自本合同签订成立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购款即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四、资产移交 1、本合同成立且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如数向乙方支付首批收购价款五日内,甲乙双方具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乙方将《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关证照及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 3、甲乙双方应在某某针织厂原办公场所进行交接,交接时按《收购标的清单》所列资产逐项交接,甲方有异议的现场核对。甲乙双方还应制作至少一式两份的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当场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4、完成交接后甲乙双方代表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的时间即为资产移交的时间。 5、资产移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负责对资产进行保管、维护、看护等,此后发生的丢失、损坏、减值等由甲方承担。 6、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收购资产以外的资产(机器、设备、机物料等)由乙方制作详细清单并注明存放位置和资产现状,甲乙双方履行相关手续后存暂存在原存放地点,甲方应负有保管看护责任。 7、乙方暂存由甲方代为保管看护的资产,在甲方收购价款付清前,乙方不付寄存保管等相关费用,甲方付清全部收购价款后,如乙方还需继续寄存,由双方对寄存、保管等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五、收购资产移交后办理的相关证照的更名过户等产权变更手续以甲方为主进行办理,乙方给予积极协助,所需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交付违约事项所涉及的标的额的__________%违约金并应偿付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成立五日后甲方仍未足额支付首批收购价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首批价款足额付清后的剩余款项迟延30日仍未足额付清,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数额的千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两个月仍未足额付清,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收回收购资产,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有权从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减。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______年____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资产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第五条?_____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_____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_____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_____中国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_____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_____、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_____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_____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五、《_____使用许可合同》(略) 六、《劳务安排协议》(略) 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民事诉讼法》、《_____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事项: 甲方将?的债权: 债权金额大写小写 (其中:本金:元;利息:?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大写?小写?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大写小写?,并按大写?小写?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_____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煤矿资产转让转让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元;上缴县(市)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盘活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决定对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的范围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甲方下属公司围的全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具体范围以资产明细清单为准。 第二条 转让对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 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______年 月 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双方同意,乙方以承接甲方与转让资产等额的债务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转让对价。 2、双方共同负责与甲方债权人协调,在本合同生效后并于20xx年 月 日前,将甲方所欠与转让资产的等额债务转移至乙方名下。 3、乙方承诺如在本条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就债务转移事宜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乙方应当在20xx年 月 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第五条 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懂事会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诺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用电、用水过户,及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 第七条 产权过户登记 转让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出具相关手续。 第八条 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资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董事会批准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资产转让后,原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资产转让后,甲方应当将租赁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办法商出租方另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人: 受让人: 转让人与受让人就 A有限责任公司黄木工区资产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人将其在黄木工区的所有资产转让给受让人,包括地面建筑物、磅房、提升设备、运输设备、发电设备、井筒、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等转让人已投入到黄木工区的所有资产,清单附后。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三、转让方应将在开办黄木工区过程中已取得的地质勘探资料、设计图纸、开采方案等资料无偿提供给受让方。 四、受让方在此协议签订后日之内把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五、转让方在收到转让款后日之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六、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债权债务、工资、税费、电费及工伤保险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但不包括因矿产资源产生的相关税费。 七、在办理交接手续后,黄木工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税费、工资、电费、工伤保险及其它无法预见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移交资产清单上签字的具体时间为准。 九、资产所有权自办理交接手续时转移。 十、转让方在黄木工区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受让方的决定在征求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选择是否继续在黄木工区工作,但在办理交接手续后日之内,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原工作岗位。 十一、转让方与石门县新铺乡黄木村之间的义务由转让方履行,其权利由受让方承继,但转让方应履行的义务不包括20__年12月31日之后的义务。 十二、双方若在签订此协议后签署非解除协议之外的一切协议及其它行为均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 十三、双方已充分考虑此协议履行的一切风险,除非双方签署解除此协议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中约定的履行义务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包括不可抗力。 十四、因一方迟延履行交付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的,违约方除承担继续履行义务的责任外,还应按此协议转让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因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按实际损失额的50%支付违约金。 十五、资产清单为此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六、此协议一式六份,自转让方法定代表人、受让方签字加盖转让方印章后生效。 转让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职务: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出让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称乙方): 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经营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企业/公司名称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出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企业/公司的部分资产与名称(字号)同时转让给乙方,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名称及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保证权利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被法院冻结、不存在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或转让有特殊规定等情况。甲方保证出让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于其他人。 第三条移交的时间 甲方在本合同订立后 日(注:日期可以由甲、乙双方自由约定)内移交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便乙方接收资产并办理名称申请。 第四条签约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名称自核准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工商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5)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让人签字(公章) 受让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甲方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元,余款元,待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审计报告书中所列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2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属,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权属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商标使用证、企业档案资料等所有相关文件。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及其原股东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出让人姓名或名称: 受让人姓名或名称: 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经营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__企业/公司名称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出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____企业/公司的部分资产与名称同时转让给乙方,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名称及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保证权利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被法院冻结、不存在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或转让有特殊规定等情况。甲方保证出让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于其他人。 第三条移交的时间 甲方在本合同订立后日内移交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便乙方接收资产并办理名称申请。 第四条签约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名称自核准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工商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让人签字:受让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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