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吸烟通告

禁止吸烟通告(精选27篇)

禁止吸烟通告 篇1

  集团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集团公司作为公共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禁止任何员工在办公区域吸烟,为员工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办公环境。

  希望集团总部各位员工严格执行本通知内容,否则将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

  x年二月二十五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2

  为满足客户需求,以及确保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ATGD重申禁烟令如下: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携带香烟、打火机进入车间;

  严禁任何人在厂区的任何地方吸烟;

  违反相关禁令者,一经发现,都会被按照员工守则的规定,处以扣6分或直接开除的处罚!

  近几日,保安在安检时,查获HD SOT223、 HV SODX员工携带香烟进入车间,该2名同事都被公司按照员工守则的相关规定给予扣6分的处罚;自10月至今,还有多名同事因为抽烟行为被解雇

  希望全体同事引以为戒,遵守公司的禁烟令,做一个良好的NXP公民!

  吴 敏

  人力资源总监

  12.02

禁止吸烟通告 篇3

  为控制吸烟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现就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楼);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浴店(按摩中心);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通讯、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营业场所;

  (七)医院(诊室、候诊室、住院部)、车站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实验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

  (九)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礼堂、会议厅(室)、办公室;

  (十)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单位的其他场所禁止吸烟,并在禁止吸烟区域外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吸烟区(室)。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

  (二)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四)不得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区内设置烟灰缸等器具或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或物品;

  (五)配备专(兼)职禁烟劝导员和巡查员,对在禁烟区的吸烟者进行劝阻。

  三、进入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公民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单位制止吸烟行为。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五、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经信、住建、教育、文化、旅游、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城管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督管理工作。爱卫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义务的单位,可以对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或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县人民政府

  2月18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4

  为净化办公区域空气卫生环境,保障员工长期工作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办公工作的良好形象和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公司领导特别做出指示要求,从x年03月08日起,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专用吸烟间、卫生间、小会议室、单独办公间除外),违者第一次办公室管理者对其采取没收香烟和打火机的处理,第二次将对其没收香烟和打火机外,并将全司通报批评,对于屡教不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到他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工作秩序者,将直接报告冯总处理。

  望各位同仁自觉遵守公共办公秩序和环境卫生,共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特此通知!

  XX公司办公室

  x年03月06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5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在全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第一条 全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严格管理,加强引导”的原则。

  第二条 全县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如下:

  (一)各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二)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病房;

  (三)各广场、绿地、公园;

  (四)各单位办公室、会议室;

  (五)候车室、售票厅、公共交通工具内;

  (六)县城主要街道;

  (七)商场(店)、歌舞厅、电影院;

  (八)体育馆、图书馆、金融业及邮电业营业场所;

  (九)各类服务行业,如:浴池、理发美容店等;

  (十)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依照执行。

  (十一)电影院、车站等有条件的单位可专门设立标志明显的吸烟室。

  第三条 各单位要积极争创无吸烟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第四条 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教育、文化广电、环保、商业、供销、交通、烟草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 县爱卫会负责全县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县爱卫办和县疾控中心负责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

  (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统一、明显的禁烟标志,不得摆放烟具;

  (三)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四)禁止吸烟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配备监督检查员,劝阻在公共场所吸烟者。

  第七条 公民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停止吸烟。公民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本通告的职责,并有权向爱卫办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第八条 检查员对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拒绝、阻碍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犯治安管理条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 县爱卫会对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违犯第六条规定的,予以警告,限期改正。

  第十条 县政府对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x年x月xx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6

  关于公司禁止吸烟的通告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环境质量,营造无烟办公生产区,经综合管理部决定,加强对公司的禁止吸烟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下列公共区域禁止吸烟(一)办公区、生产车间、仓库、品管部;(二)五层至六层楼梯口及楼梯;(三)大会议室、接待室、员工餐厅及卫生间。

  二、吸烟区的划定(一)吸烟区(二)小会议室

  三、吸烟区需遵守的相关规定(一)吸烟过程中的烟灰不得随处乱丢;(二)吸烟后的烟头灭火后放到烟灰缸或者垃圾桶中。

  四、相关处罚(一)对于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进行50-200元/次的罚款;(二)对于在吸烟区乱丢烟灰、烟头以及烟头不灭火由综合管理部进行50-200元/次的罚款;(三)对于因吸烟引起的火灾事故由吸烟人负全责。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年十二月十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7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和来访人员的文明行为,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现就禁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全厂范围内,除指定的吸烟点外严禁吸烟或吸游烟;

  二、公司指定的吸烟点共五处; 1,车库自行车棚黄线吸烟点区域内;2,东、西车间内休息室;3,维修车间旁黄线吸烟点区域内;4,宿舍食堂外黄线吸烟点区域内。

  三、吸烟点管理规定:1,在吸烟点吸烟不得乱扔烟头(放在指定的铁桶内或烟灰缸中); 2,吸烟点内放烟头的专用铁桶不得随意移动,或做其它用途;3,吸烟点的清理:车棚、食堂外和东西车间饭厅的吸烟点由保洁员负责,维修车间旁边的吸烟点由维修工段负责;4,各吸烟点的卫生应保持干净整洁,如”脏、乱、差”情况严重,取消该指定吸烟点。

  四、禁烟监督工作由保安负责,发现违反禁烟行为的应当当场开具处罚单予以处罚。监督不力同等处罚。

  五、 禁止在指定吸烟点以外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二次以上)加倍处罚;

  六、 所有人员有权力和义务要求吸烟者在禁烟区域内停止吸烟,并应向保安举报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举报经查实属实,每次奖励10元;

  七、 如有接待客户,给予禁烟提醒,不鼓励客户吸烟;

  八、各部门要做好下属人员、外来施工人员、运输车辆司机及客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厂区内营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经营环境;

  九、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________有限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8

  为控制吸烟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现就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楼);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浴店(按摩中心);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通讯、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营业场所;

  (七)医院(诊室、候诊室、住院部)、车站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实验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

  (九)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礼堂、会议厅(室)、办公室;

  (十)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单位的其他场所禁止吸烟,并在禁止吸烟区域外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吸烟区(室)。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

  (二)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四)不得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区内设置烟灰缸等器具或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或物品;

  (五)配备专(兼)职禁烟劝导员和巡查员,对在禁烟区的吸烟者进行劝阻。

  三、进入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公民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单位制止吸烟行为。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五、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经信、住建、教育、文化、旅游、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城管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督管理工作。爱卫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义务的单位,可以对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或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桂东县人民政府

  年2月18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9

  各部室:

  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区域内实施全员禁烟。违规者,第一次发现,给予50元/次的罚款处分,其直接上级领导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分;第二次发现,违规者直接予以辞退,其直接领导月薪扣除30%,连扣三个月。举报违规者,按照罚款总额的双倍给予奖励,并且为举报者保密。本通知总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直接监督部门为各部室。

  望广大员工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共同塑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企业管理办公室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10

  为了美化工作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隐患,公司车间禁止吸烟,如要吸烟,请到吸烟区吸烟,吸烟完后,请把烟头丢入烟桶内,不准乱丢,请大家认真遵守。另: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请不要吸烟!因为吸烟有害健康。

  1月15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11

  为控制吸烟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现就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楼);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浴店(按摩中心);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通讯、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营业场所;

  (七)医院(诊室、候诊室、住院部)、车站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实验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

  (九)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礼堂、会议厅(室)、办公室;

  (十)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单位的其他场所禁止吸烟,并在禁止吸烟区域外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吸烟区(室)。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

  (二)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四)不得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区内设置烟灰缸等器具或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或物品;

  (五)配备专(兼)职禁烟劝导员和巡查员,对在禁烟区的吸烟者进行劝阻。

  三、进入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公民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单位制止吸烟行为。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五、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经信、住建、教育、文化、旅游、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城管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督管理工作。爱卫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义务的单位,可以对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或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禁止吸烟通告 篇12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作以下通告: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等;

  (二)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的展示厅;

  (三)幼托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四)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课室、礼堂、会议厅(室)和设有空调设备的办公室;

  (五)机场、车站、码头的候机、候车、候船厅(房);

  (六)飞机、火车、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内;

  (七)影剧院、歌舞厅、卡拉OK厅(房)、音乐茶座厅(室)、录像放映厅(室)及体育比赛场馆;

  (八)设有空调设备的饮食厅(室)、经营场所。

  机场、车站、码头的候机、候车、候船厅(房)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吸烟区,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有条件的也应设置吸烟区。

  二、禁止吸烟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三、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和惩罚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

  (三)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每年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销售香烟企业(含个体摊档)停售香烟一天。

  五、对在禁止吸烟范围内吸烟者,经警告仍不听劝阻的,给予行政罚款20元;对在禁止吸烟范围内不设禁烟标志或设置烟具者,给予罚款100元~500元;对违反本通告第四条的,给予罚款200元~1000元。

  罚款应开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六、本通告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爱卫办和市容环卫、环保、工商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协助监督管理。

  七、报刊、广播、电视、文化、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市容环卫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组织,应大力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科学知识。

  八、本通告自x年9月15日起执行

禁止吸烟通告 篇13

  为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强化企业管理,展示现代化企业形象,

  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规定即日起在公司院内、车间,除在指定区域外,其他场所对公司全体员工和外来人员均禁止吸烟。

  为彻底贯彻执行此规定,特作出如下规定:

  1、本着“先疏后堵”的原则,各车间划定好本车间可吸烟区域,摆放烟灰缸、通风设备、灭火器材,悬挂“吸烟处”标语。

  2、各车间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在如以下三类区域张贴和摆放“禁止吸烟”警示牌。

  ⑴、厂区大门入口、办公楼大厅入口、楼道口等醒目处;

  ⑵、吸烟容易造成严重事故的关键地点(控制室等);

  ⑶、过去常常发现有几种烟蒂的位置(建筑角落、会议室、休息室等)。

  3、在接待外来人员时,不敬烟、不接烟,并主动提醒外来人员公司的禁烟规定。

  4、外来协作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具体责任部门向施工方具体负责人阐述禁烟规定。

  5、禁烟地点不许摆放烟灰缸、打火机、火材、香烟等有暗示含义的物件。

  6、各部门、科室、车间按照公司以上要求,落实戒烟宣传、戒烟监督执行的总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7、针对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普通员工罚款10元/次,主管20元/次,主任50元/次,经理100元/次,副总级以上200元/次。

  8、每发现普通员工一次,即员工10元/次,主管20元/次。

  9、对全月无处罚记录者的部门给予适当的奖励。

禁止吸烟通告 篇14

  各部室:

  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区域内实施全员禁烟。违规者,第一次发现,给予50元/次的罚款处分,其直接上级领导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分;第二次发现,违规者直接予以辞退,其直接领导月薪扣除30%,连扣三个月。举报违规者,按照罚款总额的双倍给予奖励,并且为举报者保密。本通知总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直接监督部门为各部室。

  望广大员工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共同塑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企业管理办公室

  ____年____月____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15

  车间全体员工:

  根据生产车间生产特点,为了切实保障全体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满足现场文明生产要求。现特决定生产车间现场全面禁止吸烟。现将有关禁烟管理通知如下:

  1、生产场所内(进车间门,含车间内其它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严禁吸烟。

  2、生产制造部各班组负责本责任区内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按划定的责任区分工负责。生产制造部是禁止吸烟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各班组禁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按划定的责任区域开展全面禁烟工作,彻底清理责任区内的烟头、烟盒。

  4、外来人员同样执行禁止吸烟的规定,所在区域负有告知、监督、禁止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5、在禁烟区域发现本部门人员抽烟,按每次20元进行处罚,其它部门直接由生产制造部开据处理单至贵部,由部门处理。无法确定的烟头,按卫生责任区划定区域,追究责任。

  6、对于履教不改员工,实施下岗学习,并写出深该检讨方可上岗。同时在下岗学习期间照常打卡考勤,且自缴各种保险费用。

  7、生产制造部把禁烟管理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禁烟管理工作不力的班组提出批评,对禁烟管理懈怠、存在问题严重的班组进行严肃处理。8、车间设置可吸烟区域暂定为:进车间第三跨厂房左右两边大门处。车间内不得超出可吸烟区域吸烟。吸烟点禁止乱扔烟头、乱弹烟灰,保持环境卫生,做到人走火灭,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以上通知,请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

  生产制造部

  20xx-10-14

禁止吸烟通告 篇16

  为提高我市公共场所卫生质量,降低吸烟对人群健康的危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争创省级卫生文明城市,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吸烟室内公共场所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会议室、图书室、餐厅以及政务办公大厅;汽车站、火车站的售票厅、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内;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等单位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和餐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候诊室、病房;宾馆、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服务场所;图书馆、影剧院、档案馆、书店、体育馆、健身馆、游泳馆、歌舞厅、游戏厅、网吧;金融、电讯、商场、超市、药房、售楼部及福彩、体彩站等大众聚集的室内场所。

  二、公共场所单位必须采取下列禁止吸烟措施

  (一)公共场所内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二)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在大厅、走廊、电梯间和公共厕所处张贴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在远离主体建筑和人群通道的地方设立合格的吸烟区(吸烟区不封闭),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并设立明显引导标识;

  (三)各公共场所经营者要设立文明劝导员,劝导员佩戴标志,对违规吸烟者进行劝阻,纠正其不文明行为。

  三、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和惩罚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

  (三)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禁烟工作的督查、指导。

  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单位禁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六月二十六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17

  各部门:

  为了公司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以及努力创造干净卫生的食品企业环境,华润怡宝饮料(六安)有限公司经6月30日午间例会决定“在公司非吸烟区域内禁止吸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非吸烟区域的划分:除公司指定的吸烟区外,办公楼、车间、洗手间、食堂、车间外围人行通道及绿化区都属于非吸烟区。

  二、所指人员:包括公司所属各部门全体人员。

  三、公司在车间入口对门车棚处设有吸烟专区,(食堂隔壁已筹立吸烟室,完善后即刻投入使用),请吸烟者前往指定区域吸烟。四、如遇有因公接待,原则上要提醒客人不要吸烟,本人不能吸烟。

  五、凡违反者,员工处以200元/次罚款,领班及领班以上管理岗人员违反处以400元/次罚款;如发现屡次违规者,将予以加倍处罚。本通知从20xx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希望全体人员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严格执行。特此通知,望周之。

  华润怡宝饮料(六安)有限公司

  七月一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18

  仓库均为全面二十四小时禁烟区域,为消除公司安全隐患,禁止任何人在仓库及周边吸烟,广大职工应加强自觉的控烟,禁 烟,杜绝火灾事故和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共 同创造良好的物流配送环境。

  1、仓库不设烟具,仓库负责人负责应将所辖区域内烟头清理干 净,检查人员每发现烟头,罚仓库保管员10元/人/次。

  2、发现外来人员在禁区内吸烟,仓库保管员应及时予以劝阻, 不予劝阻者罚50元/次,仓库保管员罚20元/人/次。

  3、本公司员工在禁区内吸烟罚80元/次,同时罚仓库保管员20 元/人/次。

  4、仓库保管员在禁区内罚100元/次。

  实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19

  为加强厂区以内防火安全管理,现对进驻厂区办公的所有公司及人员就严禁吸烟的事情通告如下:

  1、凡所有进入厂区区域内的人员,除指定场所(1、集团办公楼4楼天井区域;2、驾驶员休息室;3、厂区大门5米范围内;4金山大道公司的吸烟区),其他区域一律不准吸烟。

  2、集团将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各公司及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小组由、五人组成。

  3、凡发现进驻公司人员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吸烟,将予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由检查小组成员告知其公司行政办或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罚(外来人员进入药厂吸烟,带入人员应予以劝导至指定场所吸烟);上级部门至厂区检查工作则另行处理。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天内发现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吸烟的,将予以告诫;通告发布三天后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1月1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20

  各同事:

  吸烟有害健康是人人都懂的道理,我们提倡从自身做起、杜绝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为自己和他人营造无烟办公区。自本日起,公司明文规定办公场所(包括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希望大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鉴于此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下:违反此规定者,员工罚款50元/人次,各级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人次,由财务部直接从工资扣除,罚金由行政部统一支配、作为日常福利给大家买食品、办公用品等。

  请各位同事能够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执行

  

  年月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21

  公司各部室:

  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仅是国家的明令要求,也是创建文明、和谐、健康社会与生活的必然要求。中央、国务院也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不仅强调了全面禁烟的重要性、必要性,又进一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中发挥积极的表率作用。但就目前公司禁烟情况来看,还任重道远。不仅要在宣传、警示上下功夫,更要在思想、习惯上下功夫,通过正面教育和强制惩戒,不断转变思想意识,不断改变不良习惯与陋习。为做好公司生产、办公区及办公室禁烟工作,经公司党委研究,特做如下规定:

  一、所有办公室、会议室不准放烟灰缸。

  二、在公司各办公室内外、楼梯、走廊、卫生间及生产、办公场所等公共场所实行严格禁烟,绝对不许抽烟,不准有烟头。

  三、凡违反规定者,严格按以下罚则处理:

  1、在禁烟区,凡发现抽烟者,第一次,中层干部以上人员罚款500元,员工罚款200元;第二次,除按第一次标准罚款外,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第三次,在按第二次标准处罚外,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2、各部室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司所划定的卫生责任区(包括办公室、厕所、楼梯道、走廊、厂区等),认真清理干净烟头。若发现烟头,第一次,每发现一个扣罚相关部室或当班责任部室100元;第二次,除按第一次标准罚款外,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第三次,在按第二次标准处罚外,取消其部室评先、评优资格。

  本通知从4月22日起执行,各部室要相互监督,确保公司禁烟工作全面落实。

  XX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1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22

  为了优化办公环境以及保证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同时树立广大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更好的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公司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卫生间,休息区等场所均为禁烟区,禁烟区严禁吸烟或吸游烟; 如发现禁烟区有烟头公司将调看监控,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给予点名批评;

  二、吸烟区规定:吸烟区一律规定在本楼层楼梯口,吸烟者不得在吸烟区乱扔烟头(应放在指定的铁桶内);

  三、所有人员有权力和义务监督此行为规范如有人违反应当面制止且向办公室负责人举报;

  四、如有接待客户,应给予禁烟提醒,不鼓励客户吸烟(对于吸烟的客户可安排在会议室接待);

  五 、各部门要做好下属人员、外来人员及客户的禁烟宣传教育工作,在公司内营造安全、文明的办公环境。

  大厦物业已多次反映该楼层因有人在电梯走道吸烟导致烟雾探头出现报警,请大家务必在指定楼梯道吸烟,并共同遵守执行. 特希望公司内吸烟人员积极配合此行为规范,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公司将按100元/次对其进行处罚。

  悦达运输公司

  20xx年11月6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23

  为加强工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营造健康和谐、安全至上的企业环境,关爱全厂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工厂良好的工作环境。现对工厂全体人员就严禁吸烟的事情通告如下:凡进入车间或仓库区域内的人员一律不准吸烟。吸烟需到指定的地点,同时将烟头扔到指定地方。若发现在非指定区域吸烟者,则每次罚款该同事xx元;若引起问题或事故则追究法律责任。此通知自发布起马上生效,望各位同事做好本分,倡导良好的社会公德、提升自身消防意识、构建更和谐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洁具厂

  20xx年12月10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24

  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维护工厂良好工作生活环境,树立工厂形象,同时消除工厂安全 隐患,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现就有关厂区禁烟规定通告如下:

  一、除在指定吸烟区外,工厂所有区域实行 24 小时禁烟。

  二、凡不在指定区域抽烟者,一经发现,则给予 50 元/次处罚。

  三、工厂纪律督察委员会负责禁烟管理,对厂区进行巡查,并负责 向抽烟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开据处罚单,部门负责人落实处罚款。

  四、装缷工、司机人员由物流部门主动提醒并告之工厂禁烟规定, 并对违禁者落实处罚款。

  五、供应商由仓储部门主动提醒并告之工厂禁烟规定,并对违禁者 落实处罚款。

  六、废品收购人员由保洁部门提醒并告之工厂禁烟规定,并对违禁 者落实处罚款。

  七、落实后的处罚单经张小学签字后递交财务,所有罚款均由财务 部单独管理,最后作为工厂员工福利使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天内,对不在指定地点抽烟者予以告诫,通 告发布三日后将按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20xx年十月十日 武陟欣朝冷冻食品厂 工厂纪律督察委员会 名 单 委 员 长:张小学 副委员长:孙红豹 委 员:王长乐、孙保祥 职 责: 一、对工厂各部门人员工作纪律监督。

  1、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

  2、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干私活。

  3、上班时间不得饮酒、赌博。

  4、上班时间不得脱岗、睡觉、消极怠工。

  二、对工厂各部门办公室环境卫生监督。

  1、办公室内卫生清洁、无杂物。

  2、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三、对厂区抽烟监督。

  1、除指定吸烟区外,厂区其他区域禁止抽烟。

  2、保持抽烟区内的卫生,烟头烟盒不得乱丢乱扔。

  

  年月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25

  为保障全厂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设立禁烟政策如下:

  1、工厂各范围,含(一楼仓库、二楼安装、扪皮、三楼海棉、木工、四楼车裁、五楼五金成品各车间、六楼展厅)均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如(火柴、打火机、汽油、柴油)进入。

  2、工厂在一楼保安室设有专用吸烟区,除此区域外,任何地方严禁吸烟。请大家养成自觉的好习惯,要吸烟时自觉到吸烟区吸烟。 工厂将有保安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巡逻。

  同时也欢迎各员工相互监督,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行政部处理。

  此致:全体员工

  行政部

  年09月18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26

  为净化办公区域空气卫生环境,保障员工长期工作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办公工作的良好形象和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公司领导特别做出指示要求,从20xx年03月08日起,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专用吸烟间、卫生间、小会议室、单独办公间除外),违者第一次办公室管理者对其采取没收香烟和打火机的处理,第二次将对其没收香烟和打火机外,并将全司通报批评,对于屡教不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到他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工作秩序者,将直接报告冯总处理。

  望各位同仁自觉遵守公共办公秩序和环境卫生,共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特此通知!

  XX公司办公室

  20xx年03月06日

禁止吸烟通告 篇27

  全体员工:

  为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美化工作环境卫生。本公司即日起,车间全面开始实行禁烟,现将生产车间禁烟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生产场所内(包括厂区内、生产作业现场及库房)所有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严禁吸烟。

  二、可吸烟区域暂定为:厂区大门以外,不得超出可吸烟区域吸烟。禁止乱扔烟头、乱弹烟灰,保持环境卫生,做到人走火灭,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员工的工作区域内发现烟头而不能确定吸烟者,对管辖区域的员工,按每个烟头50元处罚;在禁烟区域若发现员工吸烟,第一次给予200元罚款;如发现第二次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四、所有人员有权力和义务要求吸烟者在禁烟区域内停止吸烟,并向车间主任举报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举报经查属实,给予一定奖励。

  五、如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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