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八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篇1

2023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的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阅之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整治市场乱象,谋划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现制定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以“走前列、探新路、创特色、当标杆”为目标,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以及监督检查中问题多、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商品及服务领域,逐步构建涵盖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动态监测等方面的市场监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悉的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反馈机制。通过经济违法案件执法稽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酒店饭店等重点地区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途径,加大线索排查收集力度,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情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完善线索管理台账,主动对接政法机关,掌握线索侦办进度。

(二)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登记准入把关,对于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登记机关一律凭许可文件办理企业登记,对于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办理登记注册后,将登记信息提供给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

继续落实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全县统一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

对法院、公安部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登记中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

对于法院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协助进行公司股权冻结的,依法协助办理,并将冻结股权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消除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模糊地带、交叉地带。

(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完善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加强12315热线平台授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基层和企业意见大的职业索赔人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强化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运用,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排查全省提供类金融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相关体信息;

充分发挥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作用,优化非法金融活动治理监测子平台功能,加强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告监测信息、网络交易监测信息等归集力度,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严查重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五)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六)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定期召开会议,明确目标导向,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行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治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好媒体与新媒体资源,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动态展示成效进展,突出宣传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围绕方案中的工作重点,结合县局前期下发的《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标杆县建设行业治理建章立制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x市监〔2023〕X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查缺补漏,找准扫黑除专项斗争中的短板,明确改进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力争短板变长板,逐步形成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按照市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及台账材料。

(三)系统总结提升。县局扫黑办将及时梳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系统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篇2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

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8.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宣传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2.广泛宣传。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制度

1.线索收集。各单位应当全面收集分管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

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各单位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4.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在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市局报送线索移交报告和工作信息。

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暂未排查出线索的,实行零报告。

六、逐级谈话制度

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层层谈话活动。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七、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

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八、奖惩制度

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篇3

2023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为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继续保持重视程度不减、工作力量不减、保障措施不减,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打好打赢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确保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各级成员单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对各自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防止疫情期间发生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疫情防控期间,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分析梳理,找准问题症结。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和梳理,分析问题的表现形式,症结所在,查找日常监管中的漏洞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一些陈旧的管理模式、套路不断进行纠正,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问题的滋生蔓延。分析梳理情况,每月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局党组进行汇报,经局党组研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强日常监管的机制建设的办法和措施。

?2.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在执法领域,重点围绕带车黄牛、保护伞和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黑恶势力蔓延等问题,强化监管,完善制度体系和防控措施,斩断内外勾结的利益链;在运输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资格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禁入管理和资格管理;在公路管理领域,重点加强收费、路产路权保护等方面监管,排查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在建设领域,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工程项目中煽动闹事和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在港航管理领域,重点围绕破坏港航设施和运营秩序问题,强化监管,重点防控。

?3.加强排查摸底,依法严厉打击。进行摸底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实行三结合:一是结合发放新冠肺炎宣传材料入户到家的时机,告知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二是结合排查返乡人员基本情况,对近年来被政法部门打击处理过的痞霸违法犯罪人员和11类打击重点,深入开展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三是结合对重点区域返乡人员进行隔离工作,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同时在进行治安巡逻期间,及时掌握民情动态,对发现的各类黑恶线索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拓展线索来源渠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切实措施,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规范线索收集移交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收集移交渠道,实行线索排查移交责任制。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线索性质,建立工作台帐。

?4.坚持边打边建、标本兼治。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把交通系统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取得实效。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合理划分工作任务,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5.广泛动员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坚持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利用交通窗口优势,在汽车站、码头、公路超限检测站等场所,传统方式和新媒体相结合,一是采用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不间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知识扫黑除恶工作,达到落实行业职责、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便民服务等斩断黑恶势力滋生的新措施、新成效,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二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推送疫情防控信息、防治新冠肺炎健康小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进展、新成效,形成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环境氛围,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全覆盖、无死角。。

?三、工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今年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基础,是我市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用行动表明态度、用行动树立导向,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场所同时也要管涉黑恶情况收集上报工作的要求。及时弥补管理漏洞。对政法部门通报的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管理漏洞,要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政法部门有关规定通报反馈。严格执纪问责。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行业内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面执纪,严肃问责。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要持续以省、市扫黑办重要通知精神为遵循,以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整改方案为抓手,聚焦我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思想认识上、能力水平上、工作配合和推动落实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以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双进位”的目标。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各级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月通报,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各单位参照本方案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3年工作方案,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国家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任务,在扫除打击黑恶势力、解决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进一步净化提升社会治安环境后,形成长效机制,使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的稳定的胜利局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23年,我们将坚定而紧密地跟随政府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安全,认认真真执行上级各项相关专项斗争任务。具体做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入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走好扫黑除恶活动的每一步,健全涉黑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为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作出更大努力。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篇4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农科园、共库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目标,深入推动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净化行业环境,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推进我市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落实。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群众支持。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实现摸排日常化、核查规范化、打防具体化,促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步入常态化。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针对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乱点乱象,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依法予以打击和整治,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强对民政民生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202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目标,聚焦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正视差距、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破题突围,补齐短板弱项,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斗争成果。

(一)

基层组织建设领域。

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当选村干部、现任村干部和老年协会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居)民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二)社会救助领域。

重点摸排和整治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保”、“人情保”、“关系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三)社会组织

和社会事务

领域。

重点摸排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社会组织非法集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扰乱管理秩序、婚姻介绍机构乱象、涉外买卖婚姻、天价彩礼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领域。

重点摸排和整治干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干预边界纠纷现象,因地名命名和边界纠纷而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五)养老服务领域。

重点摸排和整治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整治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养闹”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六)殡葬领域。

重点摸排和整治违规乱建公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欺行霸市、“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七)流浪乞讨救助领域。

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民政系统各重点业务领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极端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标对表、立足长效、创新方法、抓出成效。

(二)把握工作重点。

要组织推动民政系统基层政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殡葬、养老、流浪乞讨救助等7个重点领域制定配套制度,细化政策措施,深化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有关责任单位和科室要加强对工作的调度和指导,认真排查线索,查找问题隐患,整顿行业乱象,净化基层环境,提升民政能力,确保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全覆盖、无缝隙,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

加强舆论引导。

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开展民政行业专项整治与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情况通报和典型案例宣传,加强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四)

强化督导协调。

加强督查督导,重点对民政民生领域乱点乱象是否根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是否消除、机制是否健全等进行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的,对摸排不深、有黑恶乱不查、整治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篇5

根据**县扫黑办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抓长效,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确保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到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以黑恶线索核查清仓为目标,构建全面摸排甄别机制。坚持“黑恶必打、坑农必除、除恶务尽”原则,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线索:

1.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重点摸排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产、垄断集体资源、侵吞瓜分集体资金等问题。

3.在农村土地权益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发包、托管经营、入股及宅基地分配、盘活利用等方面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4.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强迫交易、坑农害农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私屠滥宰、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

6.在渔业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渔霸”、“船霸”、“港霸”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7.在涉农资金项目和工程建设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强迫承揽等问题。

8.在涉农领域集资和运营活动上重点摸排各种高利贷、“套路贷”“现金贷”等以及滋生的暴力讨债、殴打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摸排出来的线索要进行核查甄别,查清事实,准确区分,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

(二)以确保生产生活安定有序为目标,构建严格执法整治机制。

1.扎实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围绕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业机械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在全县组织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叶面肥等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严厉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以及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等行为。

2.扎实开展打击“炒猪”行为专项行动。对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发现的“炒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生猪屠宰、妨碍动物检验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3.扎实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加大对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充当黑恶“保护伞”“关系网”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摸排查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村霸”和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为目标,构建多渠道持续宣传机制。扫黑除恶必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1.深入宣传发动。坚持网上、网下同步推进,通过农民信箱、微信公众号、广播报纸、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让群众认清黑恶势力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危害,提升对专项斗争的认知水平,形成“人人喊打,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让黑恶势力淹没在这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2.畅通举报渠道。除了传统的来信来电方式,应积极将各级扫黑办举报联络方式推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开箱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消除举报顾虑。制定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用实招打消群众心中“举报会不会被报复”的顾虑,比如设置举报箱时避开监控设备,以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不被泄露。出台证人保护相关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并落实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让举报人彻底消除后顾之忧。

(四)以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为目标,构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严禁走过场、搞应付,对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严格保密纪律,做到内外有别,对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三、工作要求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及“回头看”时反馈的意见,对标对表专项斗争任务,逐级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向预期目标推进。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着力做好线索摸排、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切实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的扫黑除恶斗争,同时也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

三是注重总结提炼。扫黑正当时,除恶须务尽。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扫、防、建”一体化。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亮点做法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篇6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每季度不定期的对各工商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导检查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职责任务

1、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督导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导内容主要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围绕宣传发动,重点督导发动群众情况。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围绕线索摸排,重点督导对“菜霸”“市霸”“肉霸”“行霸”的摸排情况,治理单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涉毒问题情况。围绕责任落实,重点督导党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主体责任和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2、全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督查意见。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等方式检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工作经验。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办法和建议,将各所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推广

4、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沟通顺畅。督导组要主动了解各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督导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区委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钻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督导组要认真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规定、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做到各项工作进度心中有数。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形成指导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创造性的完成督导工作。

(三)要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时效性。要根据不同领域加强基层工商所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的目标要求,紧贴实际,分类指导,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要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的协调性。要及时汇报地道检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加强各所与全局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的传达贯彻。

(五)要做到廉洁自律,增强工作的自律性。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增加基层工商所的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是全局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有效督查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障。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方法步骤,,积极履行职责,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局属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篇7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着力推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确保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和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促进全市教育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整治目标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主线,以“三零创建”为抓手,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助侦查线索,查漏洞、补短板、强流程、建制度,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坚决做到行业管理明显加强,组织建设更加完善,现代化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学校周边环境更加安全稳定,校风、教风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治教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工作,开全开足国家规定的法治课程,采用身边案例,开发法治教育校本课程,端正学生不良思想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最大限度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进一步增强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能力,促进青少年“绿色”成长。

(二)加强“三防”建设。要将校园“三防”体系建设工程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底线要求,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的第一环节,不断加大学校安防建设资金投入,有序推进全省学校“安防建设10项措施”,持续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封闭化管理要达到100%,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要达到100%。以技术手段提升校园安防水平,筑牢校园安全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源头治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持续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加强日常管理和依法惩戒,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学生权利保护制度,对体罚、性骚扰、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早发现、从严问责。

(四)加强部门联动。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学校安全稳定和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情况。要结合学校实际,邀请公检法司人员或法律顾问在师生中开展以专项斗争、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校园贷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家委会以及所在社区的作用,吸纳家长、社区工作人员等参与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要加强与政法、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专项组在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中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专项组发挥整体优势、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完善部门联动,增强各部门工作的叠加效应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清理整治学校内部和周边的商业网点、娱乐场所和交通秩序,坚决取缔校园内外的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各类商业经营秩序,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党政负责人作为本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要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定期会商研判,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提炼特色亮点,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各学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适时通报督查结果,对排摸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监管主体责任缺失、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乱点、乱象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挂牌督办。

(

三)加强制度建设。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抵御黑恶势力侵害,加强平安校园创建、“三零”创建、防治非法校园贷、防治学生欺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预防预测、排查检举、专项治理和应突处置等相关制度措施,推进校园及周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期有效。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篇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打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年,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工作要求,现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遇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四有新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区扫黑办牵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政法条线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2、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宣传科,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纳入区平安建设(综治)考核体系,依据工作内容编制考核细则,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4、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责任部门:监察室、区扫黑办】

5、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责任部门:监察室、组织科、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流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牵头部门:派出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主动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部门:监察室】

2、建立健全纪委监察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增强依法依纪打伞破网合力。【责任部门:监察室、派出所、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不让黑恶势力发展做大。【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2、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3、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

4、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5、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责任部门:综治办、司法所】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司法所、综治办】

三、建设步骤

(一)、总结梳理找短板。各成员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行业监管、乱点整治、防范打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及体制机制症结,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机制。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剖析原因定制度。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针对找出的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抓实施。对拟制定的相关制度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拟的制度机制能够有效解决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和体制机制症结。依据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长效机制成果,形成“1+N”的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体系并及时发布实施。此项工作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确保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注重创新,提高工作质效。要在提炼固化本部门本系统现有经验做法的同时,调动发挥各方面力量,广泛征求意见,在制度机制针对性强、实用性上大胆创新,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主动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抓紧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按步骤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按照分工要求,积极推进本部门本系统建设任务,并按照工作阶段时间节点及时向区扫黑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区扫黑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滞后的,区纪工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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