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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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监督检查

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觉执行党中央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律的各项规定,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同党中央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政令畅通。当前,认真开展查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履行职责、确保依法行政。按照区委机关作风建设提出的要求,着力规范和加强效能建设,促进行政效能全面提高。

二.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加强纠风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突出重点,继续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政务规范和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等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思想、组织、作风、制度、业务建设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努力提升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

三.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为着力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加强重点环节廉洁律工作,坚持把经常性提醒教育与严格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律工作。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岗位,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一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对机关、社区干部推荐、选拔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实施各科室竞争轮岗。二要严格禁止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四.以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为主导,增强全街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廉洁从政和权力观教育

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新党章,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律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注重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端正作风、注重品行,树立良好形象。

(二)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

利用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当思想道德典范、既廉政又勤政的楷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领导理论联系实际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之中,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效果。

(三)不断推进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

坚持学习制度,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实现廉洁教育多层面、全覆盖、实效化,进一步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

五.以治本抓源头为转折点,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按照市、区的有关要求,把制度的贯彻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律各项规定、党政干部公开制度等,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街道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制度,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制度落实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街道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注重抓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身利益,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认真执行单位制定的各项制度。充分整合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

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增强反腐倡廉内在动力

必须坚持街道党工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工作亲部署、重大问题亲过问、重点环节亲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履职,尽心尽责。纪检组抓好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牵头协调工作,对责任制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坚持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全街要强化创新意识,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着力点,继续大兴深入实际,学习调研之风;大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之风;大兴联系群众,亲民务实之风;大兴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之风,通过作风建设,着力提高行政能力和服务能力,努力打造全街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为此,基层建议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思想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公开庭审、举办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方式,督促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抓早抓小,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针对性提醒教育;注意从信访举报、纠风治理、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和干部考察考核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从源头防止“破规”走向“破纪”甚至“破法”。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权力约束和公开规范运行机制,认真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立项等关键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完善规则程序,建立权力清单,提高议事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既考核显绩,更考核潜绩,坚决查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弄虚作假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举措,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征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等方面的监管措施,从源头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三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廉政风险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和网络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举报各种党风廉政问题,及时曝光,让违规党员干部无处可藏。加大执纪查处和点名曝光力度,注重采用暗访方式整治党风廉政问题,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检查,盯住盯死具体问题。积极开展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培训费、工会活动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巡察审计,认真分辨基础账务真伪,紧盯“线头”深挖根源,及时发现隐形党风廉政问题。

四是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好党的领导弱化、建设缺失、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坚持从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违规报账等小处抓起,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及时回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使违纪行为兑现相应的违纪成本,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从而形成整治党风廉政问题的强大合力。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各直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力争“两个率先”、实现“两个前列”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经贸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题,服务“两个率先”,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经贸委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到各项工作有特色,整体工作上水平,以反腐倡廉工作新的成效为经济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认真贯彻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经贸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必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寓于我市改革和发展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服从服务于加快经济发展大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提出了适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要求,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上有新作为,要把惩治腐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以反腐倡廉新成效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讲话精神。首先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新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一律按照组织程序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有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也要按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遵纪守法和廉洁诚信教育,促使企事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清廉从业、诚实守信,要健全各种有效的监督制度,纪检组监察室要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督查,继续实行信访诫勉谈话制度,廉政考核制度、使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委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取得良好的效果。

案件查处工作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在继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的同时,注意查办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办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收取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损害国家和职工群众的利益。

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委纪检组、监察室在信访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坚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办案原则。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干扰办案的单位领导,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积极推行信访办理公示制,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对打击报复的要严肃查处。对重要信访特别是集访、疑难信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既要善于从群众来信中挖掘案件线索,确保信访调查处理到位;又要主动协助搞好宣传教育,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联络员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化解矛盾,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信息,对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可能引发集体访、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及时妥善处理,维护本单位和社会稳定。同时要规范信访管理,结合实际,实施新一轮的信访目标管理考核。

三、适应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的要求,着力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最近,中央颁布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全党认真落实《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努力构建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真正实现关口前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载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内一项带有基础性、根本性的制度,去年委领导与各处(室)、直属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继续有效。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制度,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重要决策的制定、重大工程项目的审批、重要人事的任免、大额度资金的调度等问题,一定要做到集体研究讨论,并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和与会表决人员的签名,有不同意见必须加以记载,以分清责任。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除继续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四个重点方面之外,还要认真执行以下两项规定:领导干部对管辖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组织人事制度,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直属单位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把反腐倡廉同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继续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经贸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重点抓好行政管理制度、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法》实施的衔接工作。依法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则要加强审批环节的监督。有关处(室)清理后保留的审批、审核、备案项目,要将有关程序和要求公开,并要在《常州经贸网》公布。同时,积极转变作风、转变观念、转变方式,把行政管理的重心从审批转向服务,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3、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作用和监督管理机制为重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考察、选拔、任用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市委要求,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中着重推行以下三项措施:一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二是扩大任前公示制度、公开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的适用范围。科级以上干部都要实行以上制度。三是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4、积极开展廉政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要把服务“两个率先”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行政监察的重要任务。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加强效能监察。委机关及工作人员要继续贯彻《经贸委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意见》,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经贸委行政执法人员十必须十不准》的规定,围绕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好表率,做到廉政勤政,树立廉洁高效的公仆形象。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中纪委廉洁经营有关规定,针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从中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此外,有关职能处室和委监察室对行业协会、学会也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5、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工作。要让职工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各单位、各处(室)都要针对可能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岗位和环节加强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规范性,将预防腐败现象寓于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萌芽之中。

6、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经贸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要把学习、贯彻和落实《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的重要内容,使《条例》得到更有效的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创优发展环境,紧紧围绕“第一要务”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两个率先”是我市发展的总目标。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更加主动贴近经济工作,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效,体现在既快又好地推进我市“两个率先”的伟大事业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成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系,做到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今年要继续探索依法治理与反腐倡廉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从三个方面加强经贸委系统的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直属单位要形成廉洁、公正执法的制度,强调行政执法必须依法、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处室做好委内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要根据法律、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党的纪律和公务员纪律,使制度建立在法治理念基础上,以法制促廉政,以廉政促法制,积极推进法制建设和廉政建设。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经贸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倡导廉政勤政之风,塑造廉洁高效新形象。通过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经贸委为企业和社会服务的水平,努力营造有利于率先发展的良好氛围,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力争我市“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篇四】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

1、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落实防控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

2、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有关处罚规定和标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潍坊金都物业有限公司

加强监督,树立廉政敢言之风,能发现错误敢于批评,听到批评能接受并改正。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自己的监督权力。

企业意见(未署名)

在部门内部建立廉洁勤政内控机制,用制度约束人的行为,将廉政建设纳入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并将廉政制度纳入到局规章制度建设中来。建工处主任马冰

将日常学习,廉政承诺、践诺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挂钩,廉政出问题的一票否决,对廉洁模范予以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建工处书记叶伟忠

把廉政工作纳入行业发展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一环来抓,切勿走过场、不务实。

建设中专书记谭树森

加强团结、注重自律、守住根本、经住诱惑、用好权力。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穆春刚

抓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抓制度建设,保障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抓监督检查,实现工程优良干部优质;抓工作创新,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抓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高建娇

1、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适时或定期组织廉政警示教育。

2、设立廉政基金,对年底考核、评议无腐败问题发生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3、设立廉政账户,对于收受礼金不好拒绝的,个人可存入廉政账户,充作局系统的廉政基金。

4、设立廉政评议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由服务对象参加的廉政评议。

局监管科副科长李政权

1、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

2、拓展廉政教育方式,可采取交流、座谈、演讲、歌咏比赛、观看电影等形式,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局监管科马萍

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始终把荣辱观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

设的重要内容,树立道德与法制相一致的文化理念。局审批办张克政

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局审批办张玉生

坚持实事求是、切合实际,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及时优化环境,给各项工作提供好环境。建工处副主任宋贤德

城市发展、建设腾飞与廉政表率相辅相成,廉政表率是行业发展的基础保障,要加强学习,从思想上防腐。建工处副县级干部、副主任孙学明

廉政表率要落在实处,不能停在表面,要与日常监管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不定期自查和组织巡查,切实提高廉洁从政的能力和水平。建工处副主任高传民

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廉洁从政征文、书画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定期召开交流会交流心得,不定期组织廉洁从政知识测试。

建工处副主任张宝忠

抓自身水平的提升,上级部门从大局抓廉洁氛围,优化环境,加大检查力度,提高腐败成本,倡树廉洁表率,对廉洁表率模范予以大张旗鼓的奖励。建工处科长刘之忠

廉政建设必须以制度作保障并严格落实监督措施,做到人人有监督。

建工处副科长卢小荣

加强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着力在“服务”,重点在“落实”,争做“廉洁”、“高效”先锋。建工处马克

加强廉政准则学习,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底线。建工处黄颖

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扎扎实实推进活动的开展。

建工处科长房孝建

我的建议是把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意识作为重要环节,按照“方式灵活,内容贴近”的原则,强化教育,特别是加强对责任制追究,重大案件的宣传,触及领导干部的灵魂。建工处市场科科员杜德生

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着力在“创新服务,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争做“廉洁高效先锋”。建工处市场科科员高炬

加强领导班子的领导作用,本次活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扎扎实实推进活动的开展。建工处财务科牛长红

加强学习,以制度推进工作,务实工作。加强廉政建设

的宣传力度,为城市发展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建工处财务科于津

廉政建设必须以制度作保障,并严格落实监督措施,做到人人有监督。

建筑业协会秘书长董绪平

1、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从严治党,为民、务实、清廉。

2、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建设。

3、执行廉政准则,加大监管力度。建筑业协会科员陈玉华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力度。

2、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3、加强建设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筑业协会科员袁延涛

1、积极处理民众诉求,解决民众反映的城市建设问题。

2、加强监督力度,增强廉洁意识。市政处张兴刚

严格自律,杜绝“吃、拿、卡、要”。市政处副科长杨鲁生

应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宣传力度。市政处副科长刘宗金

表彰道德模范,弘扬正气,打击不健康风气,廉洁奉公,

真正为人民服务。

房产交易中心副科长孙红兵

1、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进行思想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固牢思想道德防线。

2、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反腐倡廉教育,邀请相关专家讲课,用各种案例来警示预防,做到警钟长鸣。

3、建立有效机制和监督制约措施。在加强自我约束的同时,利用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进行约束。

房产交易中心交易科曹健

1、维护环境,并在维护优美环境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有效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2、开展以“务实、为民、廉洁”为主题的廉政警示教育,树立廉政标兵,让全体职工能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房产交易中心交易科周福男

1、深入治理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价格欺诈等损害企业、群众利益问题。

2、建立健全廉政评议制度,定期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用车制度。

监督站监督三科蔡俭武

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建措施不落实,制度监督不得力,核心作用不明显等方面的问题。

【篇五】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根据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组《北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调研工作的通知》(北城纪[2023]11号)要求,我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力求全面的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探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及建议。

一、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责任制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处领导班子和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自律,在群众中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党政领导班子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在抓好业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逐步规范,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得到维护。责任制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普遍纳入了责任制范畴。

三是党政齐抓共管抓反腐败工作的格局进一步巩固。通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了部门的主体意识,切实改变了以往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部门之间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合力进一步凝聚,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巩固发展了全处反腐败的局面。

四是有效保证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巩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

二、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仍然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但无论是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工作环节仍然比较薄弱,影响和制约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一是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制工作中满足于一般性的号召,具体检查指导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有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对治理腐败持消极态度或畏难情绪;少数领导干部对责任制知之不多、理解不深,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了,不能很好地履行对下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

二是工作落实不够到位。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反腐倡廉专项任务的落实上,比较被动,存在相互等靠,或纸上谈兵,只求能应付过关。

三是责任追究相对比较薄弱。从调研情况看,责任追究,是当前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也是工作的难点。一是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不规范。存在“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肃。由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作怪,对责任追究案件采取“扣压”“护短”态度,致使对有些问题不愿追究。三是配套制度不健全。中央和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办法中,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比较原则,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切实、管用、可操作的办法不多,普遍缺乏相关的责任追究提出、启动、协同和实施等配套制度,致使责任追究工作的随意性较大。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及建议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

首先,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问题,有助于我们深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规律的认识。

其次,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和基础,下一步,要坚持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实际措施,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

最后,改革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根本途径。近几年来,中央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许多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有许多新期待,这些都要求我们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具体说来,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一是进一步拓展责任制工作领域。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落实机制。三是进一步拓宽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渠道。

总之,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本领,不断适应新形势,探索新路子,力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争取更大的成效。

【篇六】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省厅、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系列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全力打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见: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我们要按照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水利各项工作。目前,水利建设、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纪检工作责任重大。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实力、幸福、美丽”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转变水利系统干部和职工的工作作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水利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铁的纪律确保水利决策的政令畅通

(一)切实加强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督查。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于党章规定的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坚决查处纠正。特别是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硬约束、高压线。

(二)切实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督查。今年,中央把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作为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今年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紧抓不放。要继续健全完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统筹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按照市政府督查考核办法的要求,重点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建设、水利建设管理、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情况督查力度,确保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不好、达不到要求、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切实加强对水利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要围绕政府投资的重点水利工程,深入开展重点项目纪检监察派驻制,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加大对川东港2023年度工程、王港闸下移工程、新团河应急供水工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城乡供水一体化、小农水重点县等完成情况专项检查力度,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水利建设项目,要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时跟进,定期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资金安排使用、物资采购、质量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对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以及后期运行管理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实现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工程项目优质廉洁。

二、以持之以恒反“四风”常态推进水利工作作风

优良的作风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力量。各部门、单位要弘扬优良传统,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整顿力度,努力取得水利作风建设新成效。

(一)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照中央、省市的规定,各部门、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各项规定,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做好表率,形成上行下效的正能量。要一级带一级,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推进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作风有新的改进。要敢于动真碰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零容忍”,违规必究、违纪必惩,决不搞“下不为例”。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坚持一以贯之地抓,持之以恒地抓,绝不能搞一阵风。要强化内外两个方面的监督,坚持打开门来抓作风,让系统内的干部习惯于在社会监督和群众评判下工作。

(二)在求实效上下功夫。检验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成效,要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有没有得到提高。长期以来,我市水利系统作风建设一直抓得很紧,广大干部职工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为我市水利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对照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市水利作风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庸懒散奢等“机关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要以执行规定为契机,牢记水利行业“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做到查找问题让群众把脉,分析检查请群众评议,解决问题汲取群众智慧,整改落实接受群众监督。要在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的大局下找准定位,履行职责,多作贡献。要着力提高办事效率。牢牢把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这个根本,深入推进涉水服务事项增效提速。进一步规范规费征收行为,强化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等规费征收服务工作,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开票、计量准确、标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多设“路标”,不设“路障”,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负责、限期办结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敷衍,“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要更加深入地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活动,多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多到发展最困难的地方去化解矛盾,推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要更加清醒务实,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大力倡导重实干、不作秀,降虚火、不浮躁,敢作为、勇担当,使那些享乐思想严重、热衷于形式主义、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警戒。

(三)在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对党员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搞一次特权,就降低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要把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上与时代潮流、群众的期盼合拍。在水利系统就是要形成这么一种局面,依法依规该办能办的事情不找关系、不打招呼就该办能办,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事情找尽关系、打遍招呼也不该办不能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勤廉干事的良好风气。要全面推进“三费”、党务、政务、事务等情况公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月报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确保水利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建设,认真办理网上监察投诉件和督办件,及时回复社会群众的诉求,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要不断强化督查问责,充分运用“政风热线”、水利网等平台,更加深入地开展“四位一体”活动,及时了解掌握社会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不断改进服务。继续加大效能督查和问责力度,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每季度一次对机关、局直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全年不得少于4次;不定期对收费船闸闸风闸纪进行明查暗访,全年不得少于6次。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服务不佳、效能低下等行为,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落实待岗制,并严肃追究所在部门、单位领导的连带责任。

三、以构建水利特色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根据市纪委《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3-2023年实施意见》,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水利实际,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继续抓好反腐倡廉系列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今年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廉洁从政教育和“三观”专题教育,持续办好“510”警示教育,通过办讲座、上党课、参观展览、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观看正反典型电视教育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继续开展《廉政准则》学教活动,把八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作为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红线。推进岗前廉政教育,新任干部任前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廉政考试。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心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交流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工地、进基层、进家庭活动,扎实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今年要将川东闸管理所的廉政文化进一步完善,努力建成县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新兴传媒在水利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二)着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今年要结合实际,把省厅提出的水利规划许可制、投资控制制、竞争立项制、资金保障制、绩效评价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利项目管理“新五制”监督落实到位,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因为形势和情况发生了变化,要按照《2023-2023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对“三公”费用要进一步严格管理,加强审查监督;推进水利系统内控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腐败现象多发易发部位和环节,制定监督和预防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执行责任部门,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有效执行。

(三)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询问质询及民主评议、信访监督等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廉政风险点防控与水行政审批系统的有机结合,确保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投诉处理等功能到位。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以健全内控机制为重点,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廉政风险评估和经常性廉政风险排查制度,逐步形成自我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改进问题的廉政建设内生机制。

四、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一)在水利系统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处理。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腐化随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权钱交易案件;严肃查办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对有行贿记录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投标资格等方面严格限制。

(二)切实改进信访举报工作。通过信访举报、专项治理、群众评议、招标投标、工程督查、明查暗访等多途径、多渠道梳理排查案件线索,加大对重点水利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大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和直接办理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着力控制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及异常访的发生。健全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做好后续教育工作。

(三)发挥信访查案综合效应。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案件的剖析分析,认真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在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的同时健全完善一套制度。特别是在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成绩、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工作理念,执纪要实事求是,执纪要区别对待,执纪要宽严相济。对政治上过硬、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敢抓敢管的党员干部,要坚决支持;对那些在工作中受到不实举报或诬告诬陷的同志,要及时澄清是非、还其清白,坚决弘扬清风正气,严厉打击歪风邪气,努力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惩处腐败者的良好氛围。

  五、以深化专项治理的方式全面推进执法监察工作

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仍然是今年中央和水利部强调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探索实践工程电子化招标,深化招投标监督。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设计变更以及规避招投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按照省纪委、省水利厅和市局的要求,继续在大型水利重点工程项目推行纪检监察派驻制。巩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要继续开展公务用车、船闸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加大水政执法和服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同时要创新执法监察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基建、建设、审计、稽查、质监等职能部门力量,变单一执法为综合监察,变松散执法为规范监察,变临时执法为制度化监察,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成效。

  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努力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

今年,我们将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把目标任务明确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人员,进一步细化“一岗双责”内容和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又要敢抓敢管,真抓实干。要抓好责任分解,强化检查考核,重视成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问题的部门、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带头改进作风,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执纪,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始终把牢理想信念这一“总开关”,带头改进作风,正确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真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七】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方面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一些部门还比较严重,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重大考验.作为一名新联会成员、作为一名党外人士、政协委员,现就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的单位、对分工的具体工作,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不断巩固作风成果.

深化“庸懒散慢”专项治理,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2023年7月间我区律师反映比较大的职称评审问题,在初审阶段就存在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称评审的经办人戴某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有熟人打招呼,就快事快办审批通过,无熟人打招呼就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针对“四风”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着力解决作风上的顽疾.

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1、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评判权.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截留、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比较突出.如我区鹿城区双屿街道瓯浦垟村村干部江胜寿、林国强等人,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拆分、篡改摸文认购的计划单、定位单、认购协议书等手段,非法侵占村集体所有的45套安置房等案.为此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2、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和“三改一拆”、“五水共治”领域的监督和预防,防止滋生腐败、职务犯罪.随着城市的转型升级,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区的重点建设工程颇多,“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也正在积极推进,牵涉利益巨大,一些招投标、工程验收和决算等关键环节易产生权力寻租,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行为易发生.因此应做好事前预防和警示教育工作.列出“权力清单”,明确权力部门各岗位履职风险和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定期交流轮岗、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等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监督.

3、采取专职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特邀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律师、新闻媒体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督.同时,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定路线进行监督检查,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使党员干部接受监督成为习惯.

  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突出纪检主业,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清理和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着力解决不担责、转方式、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治理,带头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深化“纪委书记下基层”、“纪委开放日”、纪检监察干部结对帮扶和公开承诺等活动,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如我区的纪检干部吴祝凡同志,深入基层、驻扎杨府山涂村城中村两年解决历史遗难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积极营造崇尚廉洁良好氛围.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纳入宣传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教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我区干部良好形象.主动占领反腐倡廉舆论阵地,在政府网站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和手机短信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提高网络涉腐涉纪舆情应对能力.充分运用执纪办案成果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持续推出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专题片,充分发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作用.

【篇八】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为此,基层建议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思想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公开庭审、举办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方式,督促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抓早抓小,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针对性提醒教育;注意从信访举报、纠风治理、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和干部考察考核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从源头防止“破规”走向“破纪”甚至“破法”。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权力约束和公开规范运行机制,认真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立项等关键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完善规则程序,建立权力清单,提高议事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既考核显绩,更考核潜绩,坚决查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弄虚作假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举措,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征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等方面的监管措施,从源头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三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廉政风险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和网络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举报各种党风廉政问题,及时曝光,让违规党员干部无处可藏。加大执纪查处和点名曝光力度,注重采用暗访方式整治党风廉政问题,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检查,盯住盯死具体问题。积极开展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培训费、工会活动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巡察审计,认真分辨基础账务真伪,紧盯“线头”深挖根源,及时发现隐形党风廉政问题。

四是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好党的领导弱化、建设缺失、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坚持从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违规报账等小处抓起,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及时回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使违纪行为兑现相应的违纪成本,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从而形成整治党风廉政问题的强大合力。

【篇九】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政治方向和政治纪律,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健全法规制度,强化“两个责任”,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镇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严明纪律,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

1、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得以落实,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2、深化和完善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分类,不符合当前要求的重新修订,没有的及时修订,特别是根据新《准则》、《条例》的要求,对原有的制度重新进行廉洁评估,始终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1、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检查。

2、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条线口的分管领导,并定任务、定时间、定期督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与镇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镇纪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对纪律的执行、选拔任用干部、“三重一大”工程、项目建设、作风建设、《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占群众利益等方面进行督查。方法上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评估、廉政评估、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重要时间节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卡、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立案查处。

  三、强化执纪问责,保持遏制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

1、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坚决进行查处,特别是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重的,现在重要的或较为敏感的岗位上的干部,违反“四风”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查处时,发现有疏于管理、压案不查或履行责任不力的情形的,倒追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源头治理

1、在全镇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加大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新《党章》,形成较好的反腐倡廉环境。

2、开展如“5、10”“7、1”“12、9”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教活动,组织实施好“6+1”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3、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组织参观勤廉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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