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1

  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别提心里有多难受了。

  青铜和葵花分别来自不同的世界,青铜住在乡下的大麦地里,而葵花却住在城市里。青铜五岁那年,大麦地的芦荡失火了,青铜发了五天高烧,病好后,意想不到的是青铜变成了哑巴,从此他的命运就此改变。青铜不能向正常的孩子一样去上学,每天只能和老牛作伴。

  葵花的命运更是悲惨,五岁时妈妈就应生病去世了,七岁的葵花又跟随着父亲从城市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有一天父亲乘着小船,要把大麦地的葵花林画下来,可是,一阵旋风吹翻了小木船,父亲落水**。这让葵花变成了孤儿。是贫困而好心的青铜一家收养了她,青铜一家从来没有欺凌过葵花,还让她去上学。上学是青铜的一个梦,可是他为了妹妹上学,故意让妹妹拣到***银杏,使葵花安心地上学,每天青铜都骑着牛送葵花上学、放学,这让她十分幸福。

  葵花是个懦弱的女孩,让人怜悯。可青铜是一个坚强的男孩,保护着娇小的葵花。在青铜粗壮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细腻的心,他心灵手巧,做冰项链给葵花。他保护葵花,有人欺负葵花,他宁愿自己挨打也不让葵花被连累。青铜很坚强。

  我要向葵花一样刻苦踏实的学习,也要象青铜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2

  《青铜葵花》是妈妈为我在网上订购的书。

  《青铜葵花》的内容很美。故事里的女孩葵花,从小就没了妈妈。她跟着雕刻家爸爸从城里搬到了大麦地。在那里,她认识了两个男孩。

  一天,葵花走在大麦地的小路上,遇见了一个名叫嘎鱼的男孩。这个孩子总是捉弄她,让葵花很尴尬。一次,葵花爬**一艘小船。这艘船没桨,船在水面漂呀漂,不知漂了多久,也不知漂到哪儿去了。这时,葵花看见了一个小男孩,牵着牛朝她走来。他把船系在牛的角上,带她过了河。

  最后,葵花的爸爸找到了她,得知那个男孩叫青铜。青铜是个哑巴,五岁时遇了大火,逃生了,但发了高烧,过后,一个说话流利的孩子成了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以后,葵花天天找他玩,但不幸的事发生了_

  葵花的爸爸在葵花地旁的小船里画葵花,可一阵巨大的风把爸爸的画稿吹到了天空中。爸爸想捡离的最近的画,谁知那小船一翻,爸爸掉进了水中。

  从此,爸爸再也没上来。

  葵花失去爸爸后,村长每天和葵花在一棵树下等领养她的人。最后认定的两家是青铜家和嘎鱼家。看到两家人争得不可开交,最终葵花选择了青铜一家。

  青铜家很穷。不知为什么,葵花一晚上就融入了他家。葵花是青铜的尾巴,青铜是奶奶的尾巴。要知道,葵花除了亲生父亲,最亲的人恐怕就是青铜了。

  从此,青铜和奶奶不让她担惊受怕,不管是风吹雨打,大雪飘飘,还是三月蝗灾,他们都尽力让葵花吃好穿好。从此,青铜全力以赴地尽了哥哥的职责,不管寻找葵花把脚刺破,还是给她做冰项链吹小洞吹得腮邦子直麻......甚至带她看马戏争夺位置被有几个孩子打得屁滚尿流,他都尽了一份心给葵花。大概,在葵花眼中,他是天底下最好的哥哥。

  《青铜葵花》这本书里的情感丰富多彩,有乡情、友情等,但最多的还是亲情。爸爸为了葵花,费了不少心血;奶奶为了葵花,生病去世了;哥哥青铜为了她,受了不少苦。

  亲情,是全家人的情。亲情,是《青铜葵花》这本书里最动人的情。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好书,叫《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当代作家曹文轩在2005年推出的最新力作。我怀着好奇心,一口气把它读完了,书里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本书讲的是城市女孩儿葵花和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男孩——青铜。葵花七岁时,爸爸不幸落水去世了。善良的青铜一家认领了葵花,从此青铜和葵花成了一对兄妹。我最喜欢故事里的青铜,因为他为葵花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让葵花上学,他**了自己上学的机会。为了让葵花照上一次相,他卖掉了脚上的芦花鞋,在大雪中光着脚走回了家。为了让葵花看上马戏,青铜背了葵花整整一个夜晚。为了让葵花不用去别人家借灯光写作业,青铜捉了几只萤火虫给葵花做了一盏灯。

  葵花十二岁那年,城里人却把她接走了,青铜望着葵花离去的方向,大喊了一声:“葵花!”虽然吐字不清,却发人深省,令人泪如雨下。

  当我合**时,青铜和葵花的影子就一次次跳到我眼前。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苦,但是他们一家老小相濡以沫、同心协力,快乐地生活着。和他们相比,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十分幸福,但我们有的人不珍惜现在的生活,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应该像青铜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快乐地生活。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1)

——简爱第一章读后感3篇

简爱第一章读后感1

  简爱在罗沃德学校完成了学业之后,又继续留在那里做了两年教师,但是当校长坦普尔**结婚后离开学校之后,简爱觉得自己不会再留在罗沃德了,她决定离开这所学校,为此她在报纸上为自己刊登了一则广告,随后她就找到了一个作为家庭教师的工作,这使她有了离开罗沃德的条件,不久之后,简爱离开了学校到达了桑菲尔德——简爱的雇主家里,接待她的是一个慈祥的老妇人——法尔菲科斯太太。桑菲尔德庄园对简爱而言是一个安全的避风港,当第二天简爱与法尔菲科斯太太在庄园中散步时,得知了这个庄园的主人,爱德华·罗切斯特先生,他不常光顾这里,但不久后,阿黛勒,也就是罗切斯特的女儿,就要来到这里。阿黛勒会说法语和一点蹩脚的英语,同时它也是简爱的学生。因为简爱会很流利的说法语,所以两人很快就被对方所熟知。阿黛勒为简唱了一首法语的歌,以及朗诵了一首诗,这使她们互相了解更深。同时,桑菲尔德还有一个奇怪的女佣,格雷尔,她住在阁楼里,有着古怪的笑声,似乎是个有着过去的神秘人物。就这样,简爱开始了在桑菲尔德的生活。

  从这一段,我看出了简爱的真实心灵,她在罗沃德的后来几年,成功的被塑造成一个大家闺秀的形象,变得彬彬有礼,充满知识,尽管她的外貌并不是多么美丽,甚至有些瘦校但他还是心*气和的接受了这一切,她变得从容稳定,丰富的知识使她充满内涵,这一点上是对他外貌的补充。同时,岁月的磨砺并没有使她放弃对**的渴望,他依然向往着**,这就是他为何离开罗沃德的原因,在简爱的心目中,**是高于一切的,也正是这样,才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简爱。

  在桑菲尔德庄园的法尔菲科斯太太是一个慈祥的老人,而阿黛勒的弱小身体里则藏着无穷的生命力,她给整个庄园带来了生机,同时,在他给简爱所唱的歌曲中,也看到了世俗的影子,或与接下来,才是简爱真正的生活。

  简爱确实是个令人同情的角色,她从小就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还常常被她那个所谓的“表兄”打骂,这不得不使人感到亲情的温暖,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是多么幸福。

  如果要写出好文章,就必须有丰富真实的感情,那样写出来的文章才会有生气和感染力,更加吸引读者,以达到让人爱不释手、忘乎所以的境界。相反,假如作者一个劲地发挥想象,尽写一些虚无飘渺的事情,就无法达到引人入胜的效果,因为缺乏真实性和生动性,读完后像喝了一杯白开水,一点味道也没有,还特别的“假”。

  《简爱》之所以能在当时的文坛引起轰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大概就在于这部小说是作者身世的一个写照,文如其人。既然叙述自己的亲身经历的事,就再也不必吃力地搜索各种死板的材料,真实的内容和丰富的思想感情就是最好的腹稿了,所以写起来自然是得心应手,充满激-情,文章理所当然能赢得读者的接受和喜爱。

简爱第一章读后感2

  书的第一章写的是小孤女,她叫简.爱,是个孤儿。她被里德舅舅收养,不久里德舅舅去世了,而里德太太对她一点都不好,经常打骂她,她非常讨厌里德太太。虽然她百般努力,但仍然难以讨得舅母的喜欢。

  那是一个下大的冬日午后,天空阴云密布。她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她就不必和里德舅**三个孩子一起散步了,每次散步回来,她的手脚都冻得麻木,还要被佣人嘲笑,所以她讨厌极了。

  她的舅妈很讨厌她,总是在客人面前说她的坏话,让他们都疏远了她。所以她只能躲进隔壁的小餐室里,她觉得很快乐。餐室里有一个书架,里面有很都书,她拿下来一本,是《英国鸟类史》正当她沉浸在书里时,餐室的门被推开了。是约翰.里德,是他舅**孩子,他说:“嗨,那个讨厌的丫头,你在哪?”“什么事呀?”“你应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约翰.里德已经14岁了,比她大4岁,一副病态样,喜欢暴饮暴食。舅妈却很宠他。几乎天天想办法欺负她,佣人们都装作看不到,而里德太太任由她的儿子打骂我。“我在看书。”“你没有资格动我们家的书!”简.爱很生气,和约翰.里德打了起来,打的约翰.里德嗷嗷大叫,里德太太来了,说:“你怎么能打少爷呢?”说后,让拥人把她关到小红房子里。那是里德舅舅咽气的地方,里面阴森恐怖,没有一点阳光。简.爱在里面十分害怕,哭着说,别把我关在里面好吗?我害怕!依然没有人管她。简.爱哭着昏了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躺在自己的床上,神智有些模糊。五分钟后,才知道,自己原来生病了。晚**,她躺在床上,她从艾博特与贝茜的交谈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父亲是一个穷牧师,他父母结婚一年后,父亲染**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染**同一种病,结果他们都双双去世了。简.爱快到学校了去了。这样一来,使她信心倍增,希望自己快快好起来,里德太太也很少理她,不允许孩子接近她。自己单独用餐,独睡一个房间。从那件事往后,约翰依然对我动武,简.爱狠狠地回击了他,他又哭着找舅妈去了。舅妈大叫道,别给我提她,给你们说过了,不要靠近他。舅妈上来,对我说,不要离开房间半步。“要是里德舅舅还活着,他会怎么说你?”“你说什么?”“里德舅舅在天堂,你做的事他看得清清楚楚,我爸爸妈妈也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知道你关我,还巴不得我死掉。你不怕他们来抓你吗?”里德舅妈听了这话,狠狠地给了我两记耳光,二话没说就扔下我走了。两个月后,圣诞节到了,大家互换礼物,当然一切与我无关。等客人散去,贝茜才上楼,她有时端上来一个小面包、奶酪饼什么的做我的晚餐。她坐到我床上看我吃。吃完后帮我把被子塞好,亲了我两下。贝茜成了我最喜欢的人。

  这一章写出了简.爱是一个小孤女,很可怜。被舅妈和孩子们所折磨。我很同情她。

简爱第一章读后感3

  讲的情节与整本书的故事没有太多联系,是主人公早年,也是就前往故事主要发生的背景桑斯菲尔德庄园与罗切斯特发生爱情之前的童年记忆。小说开始就说明她年幼丧父丧母被舅舅收养,不幸舅舅又去世,简爱在这个家里受尽**的舅母和表哥表姐的欺负。家里只有一个叫白西的女仆对简爱好一点,小说就从简爱与表哥里德尔的一次冲突开始,在争吵中,聪明而锐利的简爱无意中叫出了舅母伪善的本质,使舅母决心要把她送到寄宿学校去。

  反映了18世纪有产阶级的虚伪,舅母里德尔太太是个“虔诚”的教徒,但她的行为只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在实质行为上,她与她的儿女,都是自私而冷酷的,甚至可以说是残酷的。

  简爱从小就具有叛逆的天性,观察锐利而口无遮拦,因而对喜欢“用温情脉脉面纱掩盖其**本质”的资产阶级来说,这个孩子的存在如眼中钉一样可恶。

  当然,简爱已经成书超过200年,简爱虽然在当时及很长一段时间具有选进性和**意义。不过如果今日,仍把一个只具有叛逆精神和信口开河孩子作为妇女**的形象,未免太过过时。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2)

——史记第一章读后感3篇

史记第一章读后感1

  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3)

——狼王梦第一章读后感

狼王梦第一章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狼王梦第一章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狼王梦第一章读后感1

  从我记事开始,爸爸妈妈就对我说过,狼是没心没肺,非常**的动物。但我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也是一个有感情的动物,因为它们也有属于自己的爱和梦。

  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匹叫紫岚的母狼马上就要产下小狼崽了,但是它的伴侣黑桑不幸死在野猪的獠牙下。紫岚在一番波折后掉到了小鹿崽冲击,但在暴风雨中它还是失去了一只狼崽。黑桑生前有一个梦想——当上狼王,紫岚决定将狼崽们培养成狼王。起初它很看重一只叫黑仔的狼崽,但经过紫岚的培训后变得胆大妄为,它提前走出了石洞,死在了金雕的爪下。紫岚又将希望寄托在了蓝魂儿的身上,但蓝魂儿还是不幸身亡,最后一只狼崽也死在了众狼爪下。紫岚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了,但媚媚不仅将它赶出了石洞,还将它喜欢的另外一只公狼卡鲁鲁抢走了。媚媚马上就要生狼崽了,那时紫岚已经成为老狼了,它发现了一只金雕,紫岚为了不让金雕**媚媚和狼崽和金雕决一死战,最终同归于尽了。

  看完了故事的结尾,我突然感到一阵感动。狼竟然有这么强烈的母爱!媚媚已经成为没良心不认娘的狼了,紫岚反而为了媚媚**了自己的生命,它还没有反悔。狼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没心没肺,不认亲人,紫岚可不是这样的,我相信,任何一只母狼都会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的,甚至生命。狼不是一只成天吊儿郎当,懒懒散散的动物,它们也有自己的梦,文中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花费了许多心血,它们也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狼是为梦想追逐不放的动物。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有些惭愧,原来连狼都有强烈的母爱。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忽视母亲对我的爱。放学后妈妈欢天喜地地来接我,时不时地和我说话,我却冷冷地看她一眼,将书包递给她,学校旁边常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轻松地哼着歌,妈妈却吃力地背着书包在后面跟着我,她累的大汗淋漓,我却没有转过身,说:“妈妈我来背吧。”现在我对妈妈很热情,自己背着书包,和妈妈谈学校里面发生的趣事,这样我感到十分的快乐。

  妈妈和故事中的紫岚一样,她希望我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妈妈给我报了许多补习班,所以我乒乓球,书法,画画,写小说……样样都行。刚开始我不太喜欢这些东西,总是会感觉很枯燥,很无聊。但我读了这本书后更加发奋学习了,因为我知道了,妈妈这是为我好,让我以后多才多艺,不愁吃不愁穿。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妈妈现在在为我建立一座“别墅”,等着我长大后就往里面住。

  狼和人一样,它们有梦想和爱。望着这本书,我终于知道感激妈妈,她和紫岚一样伟大,这都是为了我的一个美好未来!

狼王梦第一章读后感2

  眼下正是青藏高原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毛色深紫的母狼——紫岚孤独地躺在臭水塘边,它又在思念它那魁梧、聪慧的伴侣——大公狼黑桑了。可惜,一代狼杰黑桑,却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肚皮,不治身亡,更为遗憾的是,黑桑最终没能实现当上狼王的梦想。想到黑桑,紫岚心里又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放心,黑桑!我会让我的狼崽实现你的遗愿!

  老天似乎总与紫岚作对。紫岚分娩之时,一只狼崽在雨中一命呜呼;紫岚格外青睐的“超狼”黑仔被金雕掠食;强壮的蓝魄儿命丧捕兽夹;双毛在狼王对决战时失利,被狼群撕咬致死;紫岚花甲之时,为保护女儿媚媚的狼崽,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将黑桑的遗愿嘱托给了媚媚。

  《狼王梦》,仅仅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我却阅读了一遍又一遍,感慨万分。

  我对狼的认识彻底改变了。人们常说狼十分狡诈,“狼狈为奸”就常用来形容狼的本性。但如今,我却不这么认为了,书中的紫岚不是很伟大吗?它作为一个母亲,含辛茹苦地把自己的狼崽养大,教会他们狼生存应该掌握的本领;它为了让孩子们成为一匹顶天立地的“狼”,实现让孩子成为狼王的梦,不惜自己瘦成皮包骨头,甚至**自己的生命。作为母亲,它出色地履行了它的职责。

  动物亦然,何况于人。天下所有的妈妈,从她们的孩子出生开始,就满怀着一个神圣的梦:希望自己的儿女们,成为一个聪明、优秀的孩子!

  我的妈妈,也是如此。从小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不仅在生活上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带我或鼓励我到处旅行,行千里路,长见识;妈妈还会设法给我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敞开买书,汲取精神食粮是妈妈给我最大的“**”;炎炎夏日,妈妈还会盯着烈日,满头大汗地送我去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假日活动,每次回答家里,我总能感受到妈妈已经是筋疲力尽、腰酸背痛,可是,她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累、道过一字苦,却总是笑呵呵地看着我每一个细小的进步。

  母爱,是天底下最无私的爱!《狼王梦》书中的故事,现实中一则则的故事,让我更明白了这两个字的真谛。妈妈是母爱的源泉,母爱从妈妈这里奔泻而出,母爱,就好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寻找未来的路;母爱,就如同清晨的露水,浇灌着我们成长,使得我们从小草长成参天大树;母爱,就好像一首悦耳的乐曲,温暖了我们的心房……

  读懂母爱,让我们去试着理解每个母亲对于孩子神圣的梦,试着让我们跟母亲们一起,努力去实现自己和母亲对我们的梦,让每一个母亲的梦能实现,让每一个母亲为我们感到骄傲!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4)

——小鹿斑比第一章读后感3篇

小鹿斑比第一章读后感1

  我有一本书叫《小鹿斑比》,这是我非常喜欢看的一本书,因为这书里讲了小鹿斑比很勇敢,不怕困难,勇于和困难做**,最后当**鹿王的故事。这本书是暑假我逛书店时买的。从斑比它的出生,成长,**,陷入困境……这些故事情节渐渐地吸引了我,使我对她产生了兴趣。一口气全看完了。

  合**时,我想要向小鹿斑比学习。从此,每当做作业遇到了困难时,我就想到小鹿斑比,想起了小鹿斑比成长的路上虽充满了艰辛但他不畏艰难,于是我就多读几遍题目,分析题目里给的条件,反复思考,最后终能将题目迎刃而解。这时,我郁闷的心情会突然开朗起来,也**增加了我的解题信心。斑比很勇敢,很值得我们学习。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它降生在森林的灌木丛中,那是一个狭小的地方,只容得下母亲和它,它就是斑比。母亲很爱它,但对它的身世却很隐瞒。

  时光飞逝,到了初夏,灌木丛中百花齐放,白的、红的、黄的……就像天上闪烁的星星,柔弱却显示出旺盛的生命,使得森林中到处飘溢着新鲜的叶子、鲜花、绿树和润土的芳香。这是斑比对世界的第一印象,妈妈从未对斑比提起过的它父亲——鹿王,斑比一直和妈妈、姨妈、表哥、表姐们一起生活,直到有一天妈妈和姨妈都失踪了,斑比是那样的无助和害怕,斑比的妈妈偶尔也会现身在草丛中。

  过了很久一个新的故事发生了!在斑比的眼前一只公鹿突然出现,它就是鹿王。鹿王是勇敢又富有智慧的,鹿王的出现改变了斑比,慢慢的斑比长大了和它爸爸一样强壮、一样的聪慧,斑比最后成了鹿王!

  《小鹿斑比》叙述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是一部充满爱与温馨的作品。《小鹿斑比》既写出了森林里的**气氛,和动物们之间相互温馨的扶持与友爱,也展现了动物们的嫉妒及面临**的环境和人类时的迷茫和无助。这个故事让我身不由己的融入故事中。动物们理想的世界是**的、美好的!

  我很喜欢斑比!他面对困难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鹿斑比第一章读后感2

  我曾经读过一本名叫《小鹿斑比》的书。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震惊了。

  这位作家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塑造了一个小斑比的世界,这是一本充满爱,探求生命存在和意义的作品。当我们自己思考思考时,就会觉得主人公很近,好像就是我们自己一样。

  《小鹿斑比》讲述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故事从小鹿斑比学步起,讲述了它与森林里的伙伴们一起度过春夏秋冬,它在了解外部世界的复杂和残酷时,也让心灵经过了一场洗礼,对动物,对勇敢又富有智慧的的神秘鹿王,带来危险的猎人都有了一场艰难的认识。

  其实我自己想想,我也像斑比,在刚生下来的时候,父母对我百般呵护,也就是常说的放在手怕掉了,放在嘴里怕化了。然后就有一段过程需要我学习简单的自理,时间也过的很快,转眼就上幼儿园了,在幼儿园就要接受教育,那是影响一生的地方,爸爸妈妈和老师一起来教我,一会儿的工夫,就上小学了,再过不久我就会上初中,将来还要上高中大学。这段时间,就要自己管自己了,能照顾自己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记起了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

  第一个子摔倒了,母亲说:“宝贝,自己***!”然后用鼓励的眼神望着孩子,直到孩子自己***;

  第二个孩子摔倒了,母亲没有说话,只在旁边反复做着摔倒并***的动作,以无声的行动教孩子自己***;

  第三个孩子摔倒了,母亲马上跑过去,扶起孩子,嘴里还不停地说:“宝贝,别哭,摔着没有?”

  而这些就有了下面的结果:

  第一个孩子**坚强,从小就学会了照顾自己,能凭借自己的说手来养活自己;第二个孩子也能自己照顾自己,他们能独自去闯生活,面对生活中的风雨;而第三个孩子似乎永远生活在父母的照顾,有风雨时,更是躲在父母的怀抱中,不敢独自去面对。

  温室里的鲜花,其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绿草;笼子里的动物,其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永远比不上大山中的猛兽。同样,学会面对、对付挫折的人,会活得更好。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耐苦耐劳的精神,养成自理的习惯,有意识地锻炼承受挫折的心里素质,最终使自己拥有强劲的翅膀,能在人生的天空里**翱翔。

小鹿斑比第一章读后感3

  小鹿斑比这本书,是我和妈妈共同选择的,它主要围绕一只鹿成长故事,以斑比的成长为线索,展示出了动物们的互相帮助与**相处,同样也教育我们要向小鹿斑比那样学会**生活和坚强。

  妈妈:这本书讲述了一只聪明善良的雄鹿。它活泼可爱,彬彬有礼,天真浪漫地依恋着妈妈,和小伙伴们嬉戏打闹,和小动物们交朋友,这只小雄鹿使我联想到了我的孩子,她也是这么天真烂漫的依恋着我,围着我撒娇。而当小鹿斑比踉跄学步,与小伙伴们一起经受自然界的严寒与炎热时,这又多像我们孩子的成长过程啊!

  我:这使我想到了一个故事:一个****摔倒了,母亲说:“宝贝,自己***!”然后用鼓励的眼神望着孩子,直到他***;一个非洲孩子摔倒了,母亲没有说话,只在旁边反复做摔倒后***的动作,以无声的行动教孩子***;一个*孩子摔倒了,母亲马上跑过去,扶起孩子,不停的`说:“宝贝,摔着没有?”然而就有了以下结果:******坚强;非洲孩子也能独自去闯生活;而*孩子似乎永远生活在父母的怀抱中,不敢独自面对。小鹿斑比就像那****、非洲孩子一样,带领着大家共度难关,保护着自己的同伴,最后,它成为了真正的森林王子。

  共同感想:温室里的鲜花,其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野草。同样,一个人在生活中要积极向上,自强不息,不能因遭受挫折而轻易放弃,应为只要你的心不被打败,你的人生一定很精彩。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5)

——海底两万里第一章读后感400字 (菁选3篇)

海底两万里第一章读后感400字1

  《海底两万里》第一部的前半部分主要讲述了“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出于对航海安全的思考,也是在公众的呼吁下,由**派遣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对“海怪”进行追逐。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怪物的战舰反被怪物追逐,并遭到“海怪”的凶猛**。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兰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被尼摩船长囚禁在这艘神秘的潜艇中,之后便开始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并发现这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艇。

  尼摩船长是“鹦鹉螺号”的船长,驾驶着这艘潜水艇,是一个不明国籍的人。他友好的接待了从**上来的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这个人会多种语言,他不喜欢登上**,总是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呆在海底下方,并且也不和**上的人们来往。

  这一部分介绍了整本书内所有的主要人物,比如尼摩船长,阿龙纳斯教授和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等等。

  在小说的这一部分,就已经介绍了一部分海底的奇妙景象,给人以流连忘返的感受。

  凡尔纳塑造的尼摩船长是处在资本**上升阶段,有着人文**和**思想的典型的人物形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着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利益。

海底两万里第一章读后感400字2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现代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尔纳写的一部关于海洋的百科全书。

  谜一样的尼摩船长性格阴郁,知识渊博。他仇恨人类,同情弱者。他让人感到恐惧,他可以下令潜艇穿透战舰,让战舰和舰上的士兵全部葬身海底。他让人产生敬意,带领潜艇和所有水手脱离险境,让潜艇摆脱了南极冰层,带领水手杀死了巨型章鱼……他有渊博的海洋知识和惊人的**智慧,可是为什么却永远藏身海底?

  阿龙纳斯教授,年轻忠诚的康塞尔,正直的尼德·兰,在跟随“鹦鹉螺”号经过了太*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的海底景观。如果没有渊博的知识和超人的想象是写不出这么动人的科幻小说。感觉自己好像也经历过这可怕而又有趣的旅行。比如章鱼的'**,仿佛我也被章鱼折腾过,不是水手们打败了章鱼也许我就要丧命了。海底的森林多奇妙,可惜有重重危险。那里有许多陆地上所没有的东西吸引着我去参观。

  这本神奇的科幻小说像放电影一般讲述着海底两万里的神奇故事。

海底两万里第一章读后感400字3

  大家看过《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吗?这本书是法国儒勒凡尔纳的著作,里面有丰富的情节,在海底也有陆地上有的东西,盆地、峡谷、森林,还有著名的亚特兰蒂斯。

  书中有野性十足的捕鲸手,一个神秘的船长,一个学术丰富的科学家,一个老实厚道的仆人,他们乘着“鹦鹉螺号”经历了各种危机,在海底行了两万法里,为我们演了一个离奇的故事。

  书中的捕鲸手、科学家和仆人在林肯号上因撞击而掉落大海,结果被尼莫船长救了,就这样他们踏**海底之路,看见了一个个奇异的景象,但是最后“鹦鹉螺号”被一艘军舰击中,但并没有受到损伤,尼莫船长起了复仇心。捕鲸手、科学家和仆人都不赞同,于是就乘着小艇逃跑了,可是在逃跑的'路上遇到了漩涡,小艇坏了,不过最后他们三人还是在一个小岛上团聚了。

  这部出色的科幻小说,曲折惊险引人入胜,赞美了探险者的勇敢,还赞美了大海的美丽。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大海是美丽的,是奇异的,是丰富多彩的。在大海就能看到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比陆地要奇异的多。

  我相信大海将是人类另一个**的世界。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6)

——昆虫记第一章的读后感 (菁选2篇)

昆虫记第一章的读后感1

读《昆虫记》这样的好书,仿佛许多小生命在我眼前若隐若现。它们好像骄傲地说:“我的本领大,你喜欢我吗?”

法布尔曾经说过:当我面对池塘,凝视着它的时候,我可从来都不觉得厌倦。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当我体会这句话时,好像翱翔在缤彩纷呈的天地之间。

每当我读到黑肚皮的塔蓝图拉毒蛛的时候,它那可怕的样子就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感到恐惧。特别是当脑海中浮现出它那凶猛的撕咬和狰狞的面貌时,更是让人不寒而栗。如果把两只雄蛛放进同一杯子里,它们就会进行角斗。两只雄蛛沿着角斗场走了好几圈,经过最初的试探之后,它们就好像听到了发令枪声一样,现出腾腾杀气。几乎同时,两只蜘蛛一跃而起,向对方猛扑过去。它们各自舞着长腿缠住对方,顽强地用上颚的毒牙撕咬。当两只毒蛛投入角斗时,厮杀更加惨烈。最终失败的一方被胜利的一方抛出场心,头颅被撕开,成为征服者口中的美食。

读《昆虫记》,就像亲身来到了神奇大自然,这里充满了无穷的奥秘,等待你去发现、去探索。《昆虫记》这本好书,将陪伴着我健康、快乐的童年。

昆虫记第一章的读后感2

今天抽时间将第一卷中的精彩段落摘录了下来,因为对着显示屏摘录文章实在是有些难度,而我又力求尽善尽美,完全翻版原文,所以很是劳累。

昆虫记第一卷充满睿智的**的重点在于通过一系列或简单或复杂或精悍或宏大的实验反映出本能与智慧的`区别,通过这种区别,反射出本能的真实含义。

法布尔在怀疑返祖性、行为选择、生存竞争的同时,有选择地接受其中的部分理论,而使用这些正确的部分去攻击荒谬的“大部分”,使得达尔文也被反驳的无可奈何,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大意和想当然。

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敢于挑战权威的精神,并不以乱世为其背景,也不以另一个权威为依托——当时的法布尔一直为生计问题犯愁,在一个和*而又愚昧的时代担当教师这一神圣的职务,并没有多大的前途;他的名声当时也并不响亮,只不过是植物学、昆虫学中的山野草民而已。

这种真正的由灵魂而生的人文精神,难道不是我们现在最为缺失和渴望的吗?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7)

——昆虫记第一章写读后感 (菁选2篇)

昆虫记第一章写读后感1

  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里面介绍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昆虫。下面就由我想大家讲一些昆虫记里面的内容。

  第一章讲的是爱昆虫的人,里面讲了一个小男孩以前非常喜欢昆虫。它讲了那个男孩的梦想,他的梦想是拥有一块自己的地,这样就可以养上一些小昆虫,还可以养一些自己喜欢的植物。还要搭上一个小屋,好让自己在这里长时间研究。

  第二章讲的是昆虫的颜色,里面主要讲的是昆虫的颜色是怎么出来的,特别是变色龙的颜色是怎么变化的。其实这些都是尿色素起的作用。有的昆虫就用这个尿色素来躲避坏人的追击。

  因为本书页数太多,所以就不一一介绍了。我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昆虫的一些小知识,让我懂得了昆虫是怎样繁殖的;怎样寻找食物的;为了自己的生存如何与大自然**;身体的颜色是怎么变出来的;昆虫妈妈是如何保护自己的昆虫宝宝的;昆虫之间是怎么交流的。还有这本书告诉我昆虫不是我想像的那么恐怖,我们要仔细的观察它们的生活习性,我们还要继续探索大自然昆虫的奥秘。其实我原先很不喜欢昆虫,因为我小时候我爸爸经常拿虫子来吓唬我,所以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觉得昆虫是很恐怖的,到现在我看见昆虫有时也会左右逃窜,弄得同学们哭笑不得。我想大多数的同学喜欢蝴蝶吧,因为蝴蝶有着五彩缤纷的外表颜色,特别漂亮,从这本昆虫记中,我明白了:漂亮的蝴蝶只能观赏,不能去捉,它有毒。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我觉得任何一个动物、昆虫,也包括人类,都有着捍卫自己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让自己、家人可以活得更加舒适开心。我们要保护自然界的生态*衡。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第一章写读后感2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中所描述的昆虫,大概也不是十只手指头所能数得来的,所以我也不能多说,但是有几种令我震撼许久的生命,在此非提不可。

  1、萤火虫—-会发光的甲虫

  有很多的文人都写了诗文来赞叹萤火虫不灭的光芒,但是只有法布尔发现了萤火虫短暂的一生,并为萤火虫短暂的成年而惋惜。

  大概大家都已忘了萤火虫的模样,老实说,在看《昆虫记》之前,我也不大清楚了。

  《端午的鸭蛋》里说,高迪的小孩子们喜欢把萤火虫放到敲去空头的鸭蛋里,上面糊一层薄罗,便可当灯用。可是高迪的孩子们对于萤火虫的了解又有多少呢?

  萤火虫的一生——甚至是卵——都会发光。奇怪的是,萤火虫的幼虫期有2、3年之久,成年期却只有14天。这就意味着萤火虫在14天内破蛹、寻偶、结合、繁殖,然后终其一生,默默死去。

  对于很多自暴自弃的人来说,萤火虫无疑是勇敢的,因为它们没有在最后的14天中熄灭自己的光芒,而是依旧忙碌着、快乐着,给自己和别人尽力留下一些勇气和希望。

  那么,你,《昆虫记》的读者,是不是也应该给自己找一个方向,找一种力量,去迎接胜利的雨水呢?

  2、蜣螂——辛勤的劳动者

  蜣螂,这个名字大概大家都很陌生,其实这只是一个学名,说白了,这是一种叫屎壳郎的昆虫的学名。

  屎壳郎,这下大家不陌生了吧。大概大家都觉得这种昆虫天天和污秽之物打交道,想必也不是什么好虫子,自然不及萤火虫那般可爱。但是不要忘了,它为什么叫屎壳郎?就是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在为人们消耗着那些无尽的废物。

  蜣螂的工作是比农民还有辛苦的,但是蜣螂却比农民还要任劳任怨。蜣螂在田地里工作,拖拉机播种机***等等都会影响它的工作,甚至一把普通的锄头横在它面前也会**它的去路。那么蜣螂会去把废物堆到那些拖拉机上吗?答案是不会。它们会绕过那些轰鸣作响的机器另辟新路,哪怕是千辛万苦堆积而成的成果被毁,它们也不会在那里发着无尽的牢骚,而是节省下那些发牢骚的时间来尽快开始新的工作,这就是蜣螂所做的`一切。

  现在你还觉得它们是那么的肮脏和恶心吗?

  如果你依旧这么认为。那么,你也许也应该节省下那些鄙视蜣螂的时间,尽快赶上自己漏下的学业,去迎接期末考试吧!

  一个人,或许还比不上一只昆虫,这并不奇怪。有的昆虫在这世界上生活的时间比人长得多,不要因为一只虫子爬到了你的身上而尖叫不已,翻翻《昆虫记》,你会发现它们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值得你学习。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8)

——小说根鸟第一章读后感

小说根鸟第一章读后感1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本好书——曹文轩写的小说《根鸟》。这本书就像是唱给我的成长心曲,不仅让我爱不释手,更让我明白了:有梦就去追!

  小说《根鸟》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色彩的小说,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主要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根鸟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名字叫做紫烟的女孩掉入一片有许多白色老鹰的百合花峡谷里,渴望有人救她。于是,根鸟不顾父亲劝阻,不怕一路的艰辛,用了四年的时间到达**的那个峡谷,救了紫烟。

  阅读了这本书,我十分震惊:这仅仅是一个梦,却能让根鸟执着地踏上寻找紫烟的路途。或许这就是梦想的力量吧!梦想,点燃了根鸟心中善良的星星之火。因为梦想,根鸟克服了重重困难,经历了许多挫折,体会了许多痛苦。为了追求梦想,根鸟始终没有放弃!

  阅读了根鸟的“传奇故事”,我不禁钦佩他敢于追求梦想。想到往事,我惭愧地低下了头。那时候是四年级,我是数学课**。每个学期末都有竞选“优秀班**”的机会。那时候,我梦想能得到“优秀班**”的称号。可是,我只是“想”,并没有付出行动。我随随便便地收齐了数学作业,搬到了老师办公室,偶尔向老师汇报欠交作业名单。我没有勤勤恳恳地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总是很草率,有时候老师让我做事,我还会耍脾气。学期末很快就来到了,竞选“优秀班**”的时候,我也挺期待,非常渴望有同学能推荐我。可是,似乎同学们都发现了我的班干工作十分草率,没有一个同学能举手推荐我。我没有被评上“优秀班**”。我很失望、沮丧。我有梦想,可是我并没有付出行动去追求,因此我与实现梦想的机会擦肩而过……读了这本书,我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在最后一个学期,认真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争取得到“优秀班**”的称号,不留遗憾。

  英国姑娘珍妮有一个梦想:为人类科学事业作贡献。1960年,珍妮只身进入与世隔绝的非洲原始森林,探索黑猩猩的奥秘。她知道那是十分危险的,她也有过十分危险的`遭遇,但她的梦想一直激励着她前进,她以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十年如一日地转战莽林,废寝忘食地观察、记录、分析黑猩猩的各种行为和活动,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第一首资料,**以前错误的结论,填补了不少研究空白,实现了她“为人类科学事业作贡献”的梦想。

  梦想,是前路的指明灯,是敲出星星之火的石头,是活下去的动力。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也许很稀奇,也许很不实际,但是,只有用心去追求,才有实现的可能。读了小说《根鸟》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有梦就去追!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9)

——红楼梦第一章读后感

红楼梦第一章读后感1

  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方使阅者了然不惑。

  这段话属于过渡句,承接上文,引出下文要写的石头背景。

  方欲近来时,只见从那边来了一僧一道,那僧则赖头跣脚,那道则跛足蓬头,挥霍谈笑而至。

  外貌描写,写那一僧一道,形象差,与下文不*凡作对比。红楼梦读书笔记。

  第一章写了三件事,

  一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来历,贾宝玉是女蜗补天所用之石,林黛玉是一株绛珠仙草。

  二是有个叫甄士隐的人,梦见一僧一道带一块美玉去投胎,不久甄士隐女儿失踪,家又遭火灾因悲观厌世而出家。

  三是穷知识分子贾雨村,在甄士隐的帮助下,考中进士做了知府,后来因徇私被革职,在贾政帮助下,又官复原职,为人心狠手辣,典型的封建官僚。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3篇(扩展10)

——读红楼梦第一章读后感

读红楼梦第一章读后感1

  这一回主要讲了三件事:一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来历。宝玉是石头下凡。这块石头因“无材补天”被女娲抛弃在青埂峰下,又四处游荡,到警幻仙子处做了神瑛侍者,遇见一株绛珠仙草,日日为她灌溉甘露,后来又被一僧一道携了投胎下凡做人,他就是贾宝玉。那株绛珠仙草也跟了石头下凡,她就是林黛玉。二是有个叫甄士隐的知识男士,有三岁的女孩英莲,视若掌上明珠。士隐有一天做白日梦,梦里看见一僧一道携着一块美玉去投胎。士隐看那美玉上有“通灵宝玉”四字。醒来后就忘了此梦。不久,士隐的女儿失踪;家又遭火灾。因此悲观厌世而出家。三是穷知识分子贾雨村,常在甄家串门,被甄家丫头娇杏爱上。由于甄士隐的资助,贾雨村中举而做官。

  回目“甄士隐梦幻识通灵”,是说甄士隐在一次做梦时看见并认识了通灵宝玉,即贾宝玉生时从嘴里吐出来的那块玉。这是书上讲到的。这回目还有深一层的意思。“甄士隐”是“真事隐”的谐音。作者在本回开头就说“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这“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是不好解释的。意思是说,作者所经历过的人生,是痛苦的、曲折的,怀才不遇,理想未能实现,幸而有闺中识他爱他,得以安慰,便来写这样的一部书。(也可能是这样:作者出身在一个大贵族家庭,接触了一大群闺中女子,熟悉她们的性格,所友者有几十个之多,***一人是他刻骨铭心爱的,是独一无二的,即书中的黛妙,——按:近日看了电视剧《曹雪芹》,即筠妹妹。这个灵的化身的筠妹妹!这些爱,最终都成了梦,悲痛之后,要将它写成书,但又不能写真人真事,只好借题发挥,用艺术笔法写了红楼梦。通灵,有英译本作“精神之爱”,妙。

  回目“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是说贾雨村在落魄之际(风尘),竟然有闺中**(虽然是丫头)爱上他。他很感激,写了诗,做了官后第一件事便是接他的爱。贾雨村虽坏,这一点又能引起读者的欣赏。(这可能也是作者的体验,在倒霉之时,或在心灵失衡之际,有女性真正爱他)这“贾雨村”,是“假语村言”的谐音。是说这部《红楼梦》是用虚构的文学语言写成的。风尘怀闺秀,也暗喻作者自己在风尘碌碌之时怀念曾爱过自己的闺秀,要用文学语言为她们作传。

  这“甄士隐”,和“贾雨村”,又是“真士隐”和“假儒存”的谐音。意思是说,在那个xx**的时代,真正的有良知的正义人士,是受排斥的,只好隐居起来。而能够生存下来只能是像贾雨村这样的**污吏。

  本回甄士隐的.生活道路,即是贾宝玉一生道路的缩影。是全书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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