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班考勤规章制度范文

公司上班考勤规章制度范文

  考勤管理是人事管理中重要的一环,考勤管理能更好的记录和评价员工的工作态度从而加强企业管理,可以大大减轻日常考勤管理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公司上班考勤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公司上班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为: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如作息时间调整公司另行通知。

  第三条 考勤采取刷卡或签到方式。

  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考勤管理, 做好考勤记录,如实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二章 考勤内容第四条 考勤内容包括正常出勤、出差、迟到、早退、旷工、事假、 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丧假等。

  2.1 正常出勤 第五条 员工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到达和离开公司,即为正常出 勤。

  在下列情况下,视同正常出勤: 1. 因公出差且已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 2. 在市内办公事,不能按时上下班,部门经理同意或签字认可的。

  2.2 出差 第六条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 ,3 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超过 3 天由总经办签字批准,均报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员工出差,因工作原因超过预计时间的,应提前通过电话、 传真等方式向出差审批人说明情况。

  逾期不归、 又未提前说明情况的, 按旷工处理。

  2.3 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 员工无正当理由, 未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或离开公司

  的,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天的,按当天旷工处 理。

  第九条 员工请 (替) 人刷卡或签到的, 视同双方当事人迟到或早退, 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一次者,给予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1%;月累计二次者,扣发 2%;月累计三次者,扣发 10%,并给予批评 教育;月累计四次者,扣发 20%,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月累计五次 以上者,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 30% 。

  第十一条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1. 请假未经批准或无正当理由擅自不上班的。

  2. 请假虽获批准,后经查实属蓄意捏造事由的。

  3. 不服从工作调动,逾期不报到者。

  4. 请假期满, 无特殊原因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虽要求续假未被批准的。

  5. 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刷卡或不签到,事后又不及时补办请(休)假 手续的。

  第十二条 员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日工资的 150%;月累计旷工二天,扣发当月日工资的 200%;月累计旷工三天,扣发当月日工资的 300%;月累计旷工四天以上的,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 50%。

  2.4 事假 第十三条 下列情况负责人批准后,可不记为事假: 1. 女员工哺乳一周岁以内的婴儿,每天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的(不含路程) 。

  2. 员工持有学校通知,参加家长座谈会的。

  3. 持有医院或保健站通知,带子女打预防针或体检的员工,每次占 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的。

  4. 有相应证明,修房或搬迁,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天的。

  第十四条 事假以小时为单位,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每小时扣 除工资为当月全部工资÷全勤天数÷8; 试聘期内事假累计超过 15 天 的,试聘期相应延长或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2.5 病假 第十五条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休息, 需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 手续。

  因急诊,事前不能办理,或在假期内因病不能按时返回公司上 班的,事后应补办请假手续。

  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必须遵医嘱休息至 病愈。

  长期病假影响工作的,单位有权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 正式员工凭医院证明,每月可享受一天有薪病假;试用期 员工不享受有薪病假。

  有薪病假不能累计使用。

  2.5.1 试用期员工病假每天扣除额为当月日工资*天数;试用期内病 假累计超过 15 天者,试聘期相应延长,或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2.5.2 病假以天为单位,正式员工每月累计 1 天以上 10 天以下的病 假,扣除额为员工当月日工资*天数。

  2.6 工伤假 第十七条 员工因以下情况负伤休息,可享受工伤假: 1. 在工作时,遇到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遭受意外伤害。

  2. 从事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利益的活动而遭受伤害。

  3. 在上下班或出差途中,遭受意外事故伤害。

  4. 员工因工负伤不能坚持工作,需凭工伤证明、医院证明及有关部 门的处理意见,经公司负责人核准后,可休工伤假。

  第十八条 工伤医疗期待遇: 1. 工伤医疗期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当地 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 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有正常的工资、效益工资、奖金等待遇。

  3. 工伤医疗期满后,身体条件允许而拒绝上班,没有正当理由的, 视同旷工。

  4. 因工伤造成残疾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抚恤。

  2.7 婚假 第十九条 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的,给予 3 天婚假;男、 女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初婚) ,婚假 15 天(含 3 天法定 婚假)。

  第二十条 如果配偶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的,视路程远近增加路程 假期(路费自理) 。

  第二十一条 员工的婚假应在结婚当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婚假期间,各项工资全额发放。

  第二十二条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8 产假 第二十三条 产假:

  1. 符合国家规定年龄初婚的妇女,产假为 90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

  生育难产时,可增加产假 15 天。

  2. 24 岁以后生育第一胎的,另增加晚育优待假 30 天。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4. 凡在生育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者 ,增加 30 天优待假。

  5. 产后做结扎手术的另增加假期 21 天。

  第二十四条 节育手术假:1. 放环休息 3 天。

  2. 取环休息 1 天。

  3. 男结扎休息 7 天。

  4. 女结扎休息 21 天。

  5. 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休息 20 天。

  6. 怀孕 4 个月以上引产休息 42 天。

  第二十五条 怀孕期间,因身体不适而请假,视为病假;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经医院证明后,其超过产假的日期视为病假。

  产假、节育手术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六条 员工休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福利全额发放,可享有效益工资,但不得超过同类、同级员工效益工资的平均数。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男员工的配偶生育时,可享有 3 天有薪假期,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9 探亲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 1 年,即享有探亲假:第二十八条

  1. 员工到外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5 天。

  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 7 天。

  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二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15 天。

  4. 到外地休探亲假的, 根据实际需要, 可再给予路程假 (路费自理) 。

  5. 休探亲假企业职工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2.10 年休假 第三十条 员工来公司工作满 1 年,可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假期 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3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3 年不满 6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6 年的,年休假 15 天。

  2.10.1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带薪休假,年休假限当年使用,原则上一 员工未休探亲假的,公司不再补发相应补贴。

  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分期休假。

  当年未休假的,公司 不再发相应补贴。

  2.11 丧假 第三十二条 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给丧假 3 天。

  异地奔丧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三十三条 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第三章 各种假期的审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超过两天的,由负责人签字批准。

  3.1 各部门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 ,假期在两天以内的由 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假期超过两天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各部门经理 请假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员工请假审批单报办公室备案。

  3.2 试用期员工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能请假。

  第三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员工请婚假、探亲假、公休假、产假等,均应妥善安置好工作,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十六条 员工经批准休假的, 应于假期期满后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者,视为旷工。

  第四章 第三十七条加班加班人员到达公司后,必须打卡。

  月末人事行政部负责核实加班人员考勤记录,对于无考勤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统计。

  4.1 一般性加班,申请加班人员在加班前一天,填写《加班证明单》 , 报主管经理审核、责任副总经理批准。

  批准后的《加班证明单》 ,交 办公室存档。

  4.2 监理部员工加班,统一由监理部总监填写集体加班申请单,报总 经办批准。

  批准后的《加班证明单》 ,月末统一交由办公室保存存档。

  4.3 指令性、临时性加班,可在加班后补填《加班证明单》 ,办公室 负责核对考勤卡打卡记录,对于无考勤记录的加班不予统计。

  4.4 对于紧急加班的工作人员,由公司统一提供工作餐;一般情况下 加班,公司不提供工作餐。

  第三十八条人员加班期间,不得带领外人进入公司。

  一经发现,对造成公司财产及技术资料损失, 加班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 责任。

  第三十九条 员工累计加班满 8 小时,按 1 天冲减当月事假、病假;累计加班满 4 小时按半天冲减当月事假、病假;累计加班不满 4 小时 不能冲抵当月事假、病假。

  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条 本考勤制度与原有关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上班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7:30 至 11:30,下午为 1:00 至 5:00, 须提前 10 分钟到达。

  每月带薪轮休一天。

  2、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3、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 月底;每日上下班须打卡,每日规定打卡 4 次。

  4、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 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迟到 10 分钟 到班者扣半天工资;超过 30 分钟者扣一天工资论处。

  提前 15 分钟以 内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 15 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全天论处。

  6、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 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 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 天旷工者,扣 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 予除名处理。

  三、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 5 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

  2、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 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事后申请一月不得超过 2 次,超 2 次 者则视为旷工。

  3、员工无故旷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时的工资外,并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 总额 1%,充为福利金。

  4、公司业务繁忙期间,不予轮休(特殊情况提前找主管申请) 。

  对于整月 无休者,轮休补做一天工资。

  四、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 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备查。

  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填具请假卡,由 主管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 公司备查。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公司上班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三

  第一条 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 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 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 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 3 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 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 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 100%扣除薪资。

  5、 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 5 天,正式员工不 得超过 15 天。

  第二条 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 若无法提前请假, 须在当天上班 10 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 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 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 料至综合事务部。

  2、 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提供病假证明;连续请 5 天(不 含)以上的病假,需要提供医院开 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 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

  否则按事假计。

  4、 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 60%。

  5、 连续请病假时间 15 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 婚假 1、 因本人结婚且达到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

  一般婚假 3 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 第一个工作 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 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 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 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 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 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

  丧 假假期为 1-3 天。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酌情给予 1-3 天的丧 假。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 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 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 假。

  第五条 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 产假&陪产假 A、 符合国家 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 158 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提供医 院的相关证 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 女员工怀孕第 1—8 个月,可享受 1 天产检假;怀孕第 8 个月以上,可享受 2 天产检假; 天数可以是当月累积的 1 天或者 2 天;申请产检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未提供者按事假进 行处 理。

  D、 男员工给予 10 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 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 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 产假薪资 A、 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 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 的,差额部分由 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 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 月津贴。

  C、 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 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 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 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 产假续假 A、 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 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按停薪留职进 行处理。

  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 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 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 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 次性缴足。

  4、 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 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提供“生育保险 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 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 带薪年休假 1、 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 享受带薪年假。

  2、 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 5 天; 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 年休假 10 天; 已经满 20 年的, 年休假 15 天; 3、 员工享受的年休假可以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

  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

  原则上不接 受直接申请。

  4、 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 12 月 31 日)安排。

  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 内。

  年假使用周期: 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 月 1 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 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 月 31 日)定 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 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 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 予以辞退。

  第八条 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 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 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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