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国际广场中岛区 租赁合同
莲花国际广场中岛区 租赁合同(精选19篇)
莲花国际广场中岛区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上海碧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古方路56号地下一层37室
承租方:上海嗨马洗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139号1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莲花国际广场”商场中岛区场地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场地概况 1.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位于古方路56号“莲花国际广场”(以下简称“该物业”)中岛区的【地下一】层【B1-12】区(场地平面图见附件一,其中阴影部分为乙方承租的该场地)。 1.2该场地长【3.95】米,宽【3.95】米,高【1.2】米,门楣【0.4】米,乙方应在该场地范围内经营,不得超越该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改正,且乙方应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 1.3该场地并非独立的不动产单元,不具有独立的权属证明,无法作为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乙方确认知晓该事实,并不持任何异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承租该场地用于经营【洗衣】用途,并以【海马洗衣】商业名称经营前述业务。 2.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商业经营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并遵守该物业的运营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经营品牌的经营代理权及经营权的相关证明文件)。 2.3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及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如改变后的经营范围须审核批准的),乙方均不得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及商业名称。 2.4在租赁期内,乙方擅自改变该场地用途、经营名义的,或者乙方丧失品牌的经营权、代理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交付日、租赁期及装修免租期 3.1甲方于【20__】年【5】月【8】日之前向乙方交付该场地,交付状态为【现状】。 3.2租赁期:自该场地交付之日起【3】年。起租日(即起计租金日)为【20__】年【5】月【8】日。 3.3乙方应于【20__】年【5】月【8】日前开始全面营业,若乙方逾期开业的,则除乙方按“合同”约定缴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外,每逾期开业一天,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逾期开业超过三十(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4乙方必须按照物业的营业时间实现场地内的经营活动,物业营业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早上十时至晚上十时(包括法定节日及公众假日)。营业时间可依合同或物业管理约定进行调整。 四、租金、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 4.1租金: 租金以保底租金与营业额提成两者之间较高者计算。 4.1.1第一年租赁年度(201【8】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保底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日,按承租面积【/】平方米计算,为每月人民币【7800】元;营业额提成为当月总营业额(税前)之/%;两者取高。 第二年租赁年度(201【9】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7】日),保底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日,按承租面积【/】平方米计算,为每月人民币【8034】元;营业额提成为当月总营业额(税前)之/%;两者取高。 第三年租赁年度(202【0】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保底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日,按承租面积【/】平方米计算,为每月人民币【8275】元;营业额提成为当月总营业额(税前)之/%;两者取高。 其中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场地内开展业务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开出的账单、发票上列明的全部金额之和或所收到的全部钱款总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场地内出售各类物品和/或食品和/或饮品和/或提供的服务,在该场地内或使用该场地提供任何性质的服务及货物所开出的账单、发票上列明的全部金额或所收到的全部钱款金额以及其它来源于或与该场地有关的一切业务收入,并不进行任何扣除。 另,为确保甲方获取乙方的真实销售数据,甲方将对乙方的销售系统进行数据接驳,接驳费用由乙方承担。 接驳方式为以下第(【2】)种: (1)甲方租借乙方收银机,进行数据接驳,双方同时另行签署收银机租赁合同,租金为300元/月,押金为5000元。 (2)乙方自有收银机,且可自行在开业前完成数据接口规范,则。否则收取数据费用800元/月。 (3)乙方自有收银机,但无力自行完成接口开发的,则由甲方委派单位进行接口开发,金额预估为4000元,最终以委派单位的实际收费金额为准,前提乙方需开放自带收银系统的数据库表结构和用户名及密码。 乙方应保证收银系统数据录入真实,一旦发现录入数据与事实存在不符,乙方应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 4.2租金支付方式:保底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按月支付。在交付日或之前,乙方应先支付一个月的保底租金,在起租日所在月的20日付清首月保底租金(自起租日起计)及下月保底租金(含在交付日或之前已支付的一个月保底租金);此后,乙方应于每月20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下月的保底租金,同时按照甲方或管理单位每月5日前发出的通知账单于10日或之前支付上月营业额提成高于上月保底租金部分(如有)。甲方通知账单中上月指上个自然月。 4.3推广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4.3.1推广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月。 4.3.2自起租之日起开始计算。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支付,起租日在20日之前的,乙方应于起租日或之前支付首月的推广费;起租日在20日(含)之后的,乙方应在起租日或之前支付首月及下月的推广费;此后,乙方应于每月20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下月的推广费。 4.4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首年租金和1个月物业管理费之和的履约保证金,计【23500】元;其中【23400】元向甲方交纳,另【100】元向管理单位交纳。若乙方未按期支付保证金,甲方有权顺延该场地交付日而本合同项下其它期限维持不变。若乙方逾期十五(15)日仍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5租赁期内,若乙方拖欠租金或其它应付费用(包括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补偿款、乙方因违约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而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三日(3)日内仍未付款的情况下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或款项,若保证金仍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补足差额。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补足或重新缴纳保证金。若乙方逾期十五(15)日仍未补足或重新缴纳全部保证金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6租赁期内,发生因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等)而引起的消费者向甲方索赔的,处理这些索赔的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当保证金仍无法弥补索赔费用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补足差额。且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补足或重新缴纳保证金。若乙方逾期十五(15)日仍未补足或重新缴纳保证金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7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且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标准交还了该场地、付清租赁期内水、电、燃气、电话、电讯(如适用)等一切费用,已办妥以该场地为注册或使用地址的相关注销登记(如适用)手续,甲方应在其后的一(1)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4.8公用事业费:乙方应按管理单位指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租赁区域安装计量用的电表,其中,电费按照1.2元/度收取;在每月的5日前向甲方指定管理单位支付。若该场地内发生电讯、电话、燃气及其它公用事业费,则由乙方直接支付于公用事业单位。乙方应安全、合法合规、审慎地使用水、电、燃气等设备设施,若因使用水、电、燃气等发生安全事故问题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若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且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4.9物业管理费:租赁期内,乙方须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称“管理单位”)支付物业管理费【100】元/月。倘若在租赁期内任何时候,管理单位按照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调整管理费等,甲方有权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相应地调整。乙方管理费的调整幅度须按该物业管理费整体调整幅度办理,且上下调整幅度不超过上海市当时整体物价指数的上下调整幅度。乙方须以经调整的管理费等取代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明之管理费等额度,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4.10租赁期内,甲方提供中央空调系统设施的,甲方仅在该物业营业时间提供中央空调,超过规定时段使用中央空调,乙方需向管理单位提前申请并支付超时使用费。 4.11首月及最后一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根据租赁期在该月所占的实际天数计算。 支付币种:租金及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价款、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支付方式上述金额可以用支票(抬头请写“上海碧恒实业有限公司”) 或以汇款方式存入甲方下列银行帐户: 支付账户:乙方应该将租金、应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到甲方开立的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上海碧恒实业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杨浦支行 乙方应将应支付管理单位的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水电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开立的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狮城怡安(上海)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4.12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空调费、推广费、电费等公用事业费及其他应缴费用中任何一项费用或未及时补足保证金的,应按所欠款项每一(1)日的万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租赁场地装修 5.1管理单位保留制订、修改其认为维持该物业作为一流商业物业所需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力。乙方应该遵守这些规章制度。乙方确认收到并知悉该场地平面图,该物业租户手册、装修指南。乙方应按该物业租户手册、装修指南的规定设计装修方案、进行装修,并按照该手册、指南及管理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该物业开业日期及营业期间进行装修。 5.2乙方对该场地进行装修的,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取得甲方或甲方指定管理单位的同意后,方可开工。在开工前,乙方应提供装修方案及/或装修样本、设计图纸,若甲方发现乙方之装修方案或实际装修违反相关规定的,管理单位有权随时要求乙方予以改正或停工,管理单位不对上述乙方装修所涉之报批、施工、变更、被处罚及其它损失承担义务或责任。 5.3乙方应按照向指定管理单位支付【20__】元的装修押金及【200】元的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单位于乙方装修完工且通过验收后的一(1)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如果乙方(包括其承包方)装修期间违反装修指南或因违反装修规则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的,则应当从装修押金或返还的装修押金中扣除相应赔款。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之超出部分,甲方有权追加此费用。 5.4若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空气中有害物质超标(有害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甲醛、氨、苯、二甲苯及总挥发物等)、该物业的设施遭受破坏等情况致使甲方及其它租客的经营受到影响或被要求赔偿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5若存在线路、消防系统改造的,乙方应在装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与实际相一致的竣工图纸,消防系统存在改造的,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通过消防验收。 六、租赁场地维修 6.1对于由甲方提供的场地、设备,若在租赁期间发生自然损坏的,由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 6.2对于甲方提供的场地、设备,若非自然损坏的,则由乙方负责立即修复。包括但不限于: (1)该场地范围内的玻璃非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的原因而导致破损或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破损的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2)对于因该场地内属于乙方电器装置、用品、电线的故障、失修、危险和不正确的使用,或疏忽而导致火、烟雾在物业内扩散,以及/或者因乙方对该物业任何公共地方造成破坏,从而导致甲方或/及管理单位,以及直接或间接的使第三方蒙受损失或损害,而引起的所有费用、索赔和损害,乙方应当对甲方作出赔偿和补偿。 (3)倘乙方未能遵守本条规定的修缮或工程,甲方在给予乙方事先通知的前提下可以让其雇员或代理人进行该等修缮或工程。乙方须承担所有因该等修缮或工程而引起的费用。 七、续租、退租、转租 7.1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场地,乙方应如期返还。若乙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则租赁期满乙方希望继续承租该场地的,可于租赁期届满前提前六(6)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不可撤销的继续承租该场地之申请,双方经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7.2若乙方以该场地为注册地址的,则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10天内向公司登记机关递交变更乙方注册地址的全部合法文件,并应确保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30天内完成该等变更手续。逾期办理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该等变更手续,若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补足。 7.3在租赁期内,未获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场地向任何其它企业、个人或品牌作任何形式之转租、分租。 八、保险适用 8.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负责保障甲方不用承担乙方因租用该场地及在该场地经营业务而导致乙方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一切开支、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等法律责任。乙方应向一家中国注册的保险公司对上述责任自费购买责任险,并且持续进行该保险,但该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额应不低于乙方应缴纳12个月租金的金额,且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保险期限应与租赁期限相同。保险单中应注明的受益人应包括甲方。乙方并须在开业前将保险单副本交予甲方备案,否则,应承担【1000】元/日的违约金。 8.2在租赁期内,甲方对该物业建筑结构投保财产一切险,且甲方或其指定管理单位将为该物业公共部位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九、场地返还 9.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赁期满的当日或提前终止当日将已恢复原状的场地归还给甲方。 9.2若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办理返还手续,则甲方有权按以下方式收回该场地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1)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的任何时间内进入并收回该场地,乙方放置于该场地的一切设施设备包括装修等物品将被视为放弃物,由甲方自由处置,甲方无须为此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同时甲方有权自行完成恢复原状、拆除、搬出和补修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由乙方承担;届时甲方亦有权选择保留该场地内的装修和设施,甲方无须为此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2)从租赁期满的当日或提前解除当日起直至办妥交接手续或甲方行使上述第(1)项权利收回该场地为止,乙方须以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前一天的租金标准为基础,向甲方双倍支付延误期内的租金,并应向甲方赔偿因乙方迟延返还该场地引致的一切损失。并支付从租赁期届满之日到实际返还之日期间该场地实际发生的能源费用。 9.3除甲方同意外,乙方归还该场地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收购或补偿乙方自置的分隔、装修或任何设施。 9.4因将该场地恢复原状而造成的乙方之装修设施或设备等价值的折损,甲方无须给予补偿。乙方可自行指定承包商进行恢复原状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9.5若乙方存在拖欠任何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的情形,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将置于该场地内的任何动产、财物撤离该场地;若在应按照本合同返还场地时,乙方仍存在拖欠任何款项的,则乙方同意按照上述第9.2款第(1)项执行,即将该等动产、财物作为乙方遗弃物,由甲方自由处置,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十、免责条款 10.1由于地震、风灾、火灾、水灾、战争及其它不可抗力事件,直接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挂号或其它最快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书面报告和有效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之延误期内应自动相应延期履行,且双方不被视为违约,惟遇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终止或减少不可抗力或其影响程度。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一旦不可抗力消失,甲、乙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本合同。 10.2甲、乙双方在此同意,甲方无须因下列情形而向乙方作出赔偿或减免租金或负其它法律责任,除非这些情形系甲方故意、严重疏忽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1)任何盗窃、抢劫及其它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2)乙方因第三方原因而蒙受的损失; (3)其它非甲方违约所引起的乙方的损失或损害;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10.3甲方向该物业提供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将不构成甲方有义务负责该场地之财物的保安。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对该场地之财物负有保安责任。 十一、甲方解除合同 11.1下列行为属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乙方实质性违约行为: (1)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公共事业费及应由乙方承担的其它有关费用之任何一项累计达到三十(30)日或以上的; (2)乙方擅自中断、停止或将中断、停止其业务或者中途擅自退租行为的; (3)因乙方原因造成物业主体结构损坏的; (4)乙方擅自转租、分租该场地的; (5)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之财务数据或信息有任何重大虚假不实的; (6)乙方没有获得合法的经营权或经营证照的,或该等经营权及证照被相关政府部门取消、吊销的,或乙方发生进行其它违法经营活动; (7)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且经管理单位证明,乙方未在开业日正式全面开业,或者乙方一(1)年内连续五(5)日或累计达到十五(15)日或以上未营业的,或者乙方一(1)年内违反营业时间约定超过5次的; (8)乙方未按照约定用途及约定品牌使用该场地; (9)乙方申请破产或被宣告破产,或任何人士向法院申请对乙方进行清算,且法院受理该等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被接管人接管; (10)乙方的大部分财产被查封或强制执行的,严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1)乙方自身的卫生状况、排污排废状况、噪音及其它污染状况已经或可能影响相邻承租人使用,且前述状况经甲方书面告知,乙方在五(5)日内未予整改的; (12)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它违约行为; (13)乙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及该物业租户手册、装修指南及其它该物业管理规定规定的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仍未改正的; (14)由交付日起三十日(30)日内,如乙方仍未办理交接手续。 11.2乙方在此明确同意及声明:在发现乙方有上述实质性违约行为之一或者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乙方违约行为之一后的任何时间,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不因甲方接受租金、违约金等行为而被剥夺该解除权),提前收回该场地,且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按第一租赁年度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已经使用的免租期期间之免收减收租金; (2)按本合同租金标准向甲方补足乙方已经享用的租赁期间的减、免的租金额(如有); (3)逾期应付款项的应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不包含乙方支付给指定管理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如果届时乙方尚未向甲方支付全额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差额; (5)不论所留装潢是否有利用价值,放弃要求甲方补偿该场地内所留装潢未摊销完费用的权利。 (6)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乙方继续追索的权利。 十二、乙方解除合同 12.1租赁物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仍未采用任何改正措施,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除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在租赁期内,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包含支付给指定管理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甲方继续追索的权利,但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合同解除通知之日终止。 十三、合同终止 13.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遇有下列任一情况的,本合同自动提前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场地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场地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收、征用或拆迁的; (3)该场地非因甲、乙双方的原因而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该场地的; (4)出现不可抗力使得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3.2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任意一方可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该书面通知不可撤销),本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达到对方之日起满六个月时终止,且提出提前解除合同方无需就合同提前终止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若在上述六个月期间发生符合本合同第11条、第12条的情形,则仍适用第11条和第12条的约定。 十四、保密 14.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签订后该场地租赁期届满前,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布或向任何其它人(所属集团公司或其成员或关联公司除外)泄露本合同内容,包括租赁条件及其它有关销售财务情况资料、重大决策、敏感性的商业秘密数据等(无论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泄露)。 14.2前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该等保密资料; (2)为复核乙方的月实际营业收入而向其所聘请的会计、审计机构及专业人员或其它有关人员透露有关资料; (3)为采取法律行动或追究违约责任而向其所聘请的律师或仲裁员或法院法官提供有关资料。 十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的理解和解释,本合同的履行及因本合同引致的一切争议及其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该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6.1乙方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16.2甲方已告知该场地已设定抵押,且乙方确认,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将该场地部分或全部予以抵押,但有义务在办理抵押时给予乙方书面通知。 16.3乙方同意甲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甲方的关联公司,同时,在不变更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情况下,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指令后3天内与受让的关联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6.4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文件而发出的通知、单据等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用挂号信、特快专递或其它方式发至本合同载明的联系地址。使用挂号信、特快专递发出的国内邮件,在挂号信寄出二(2)日后视为送达;国外邮件,在挂号信、特快专递寄出十(10)日后视为送达。任何一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以挂号信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疏于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其它方式送达指,甲方向该物业中的乙方直接递交的文件、通知,经乙方工作人员签收即为送达;该物业中的乙方向甲方直接递交的文件、通知,经甲方签收亦即为送达;管理单位发布该物业管理相关制度、通知的,可以张贴在该物业入口醒目位置,张贴之日即为送达。 16.5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之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16.6本合同附件中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为本合同双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7本合同在【20__】年【4】月【20】日前签署有效,逾期则一切合同中所约定条件失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纳税人识别号: 营业地址: 电话: 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 邮编: 传真: 签署日期: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购买租进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上所列的租赁物件,并出租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乙方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但不得对所租物件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长租赁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双方开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单方解约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开始。 租赁物件的议付日为起租日,物件一经议付,租赁期即告开始,由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确认。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年。 第三条租赁物件的购买/租赁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租赁委托书。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货价,在购货合同的技术条款附件上正式签字,并在购货合同上作确认签字。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甲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乙方交货。对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的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应自负保管责任。乙方应分别在验收和试车后把验收证明和试车报告寄交甲方。如发生问题,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对外索赔;如无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货证明书,确认租赁物件如数收妥,并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货的租赁物件在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方面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合同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尽可能地协助乙方向卖方索赔。但鉴于融资性租赁,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维修与保养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保用期过后,乙方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之维持良好的状态,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和复原。如无法修复,乙方仍应无条件地履行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 第六条租赁及费用 1.租赁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运费、保险费,融资利息、手续费及银行费用等。考虑到合同签署时尚不能确切估计上述成本的实行金额,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计算的。 租赁物件议付后,如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应以实际成本为准。具体金额届时由甲方以书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担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____年偿还一次本息。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自年月起,每____年偿还一次本息,共分____次还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如期如数将应付租金电汇甲方指定的账户。 3.本合同的计算货币为____,利息采用该货币的固定/浮动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计算。 浮动:按每期付息之日伦敦同业拆放 期利率为基础另加____%利差计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物件总金额的____%作为一次性手续费。用人民币支付的金额部分,可按付款当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天内将手续费电汇给甲方指定的帐户。 5.乙方还应承担以下几种费用。 银行费用: 交货途中的保险费和运输费(cif除外); 从目的港到乙方企业的国内运输费; 租赁物件的进口关税; 租赁物件在国内的保险费; 由于乙方的原因推迟用款的承担费。 上述各种费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办者,均应在开证前把有关款项汇入甲方账户,或收到有关费用打入成本,否则不能开证。 第七条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的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致使甲方遭到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第八条保险 1.无论检验时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息,租赁物件一俟抵达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险公司以甲方的名义对物件投保财产险。其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租赁物件的总金额,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赁期。投保应使用外汇____。 保险费在签约时按每年0.3%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关税 租赁物件及附带原料等的海关关税等各项税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应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关证明。核准后,乙方即应把免税证明寄交甲方,以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条迟延利息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所规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罚息在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1.5%计收。 第十一条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2.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和督促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包括乙方发生倒闭、停产、合并等情况),当乙方不能按时偿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之内无异议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义务。 第十二条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时的处理 租赁期满时,乙方可按十美元的象征性货价向甲方买进租赁物件,货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内。 甲方应在收款后一周内送乙方一份“设备所有权转让书”,以确认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正式转让。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当事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时,当事人得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对上述仲裁,当事人都应服从执行。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附件 下列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赁委托书 2.租赁合同附表 3.购货合同及设备清单 4.经济担保人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济担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见证人 代表: 乙方:见证人 代表: 担保人: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物件名称│ │(1)│型号规格│ ││购货合同编号头│ │(2)│制造厂商│ │(3)│卖方预定交货期年月│ │(4)│交货地点(目的港)│ │(5)│设置或使用场所│ │(6)│租金支付方式:通过电源分期偿付│ │(7)│租赁期限│ │(8)│成本概算│ │(9)│浮动利率时本金总额(大写)│ ││固定利率时本金总额(大写)│ ││每期租金支付计划│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三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四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五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六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七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八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九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十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十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十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10)│利率│ │(11)│保证金(大写)│ │(12)│手续费(大写)│ │(13)│名义货价│ │(14)│其他│ 第十五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济担保人持协议副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一)概述国际租赁是指不同国家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其设备交给承租人有偿使用的一种协议关系。现代国际租赁业务主要有三种类型,即融资性租赁、综合性租赁和服务性租赁。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资或者向银行贷款,从供货厂商那里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设备,然后将购入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协议规定交付租金。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功能,主要在租用专用设备或大型成套设备时采用,这种方式在国际租赁业务经常被使用,这种租赁方式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又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等。综合性租赁是一种把租赁与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其他对外经济合作方式结合起来的租赁业务。而服务性租赁亦称经营性租赁,租赁公司既向承租企业提供资金、设备,又向承租企业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以至提供或培训有关技术人员。这种租赁形式由于租赁公司要提供多种服务,所以其租金也较高。 国际租赁的法律文件形式是国际租赁协议,而由于租赁方式不同,租赁协议的内容也不统一。即使是同一种租赁形式,只要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各不相同的条款,因此使用本书的人不必拘泥于本书所提供的格式范本。 (二)租赁设备该条款应对租赁设备作出详细的说明,列出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性能和交付日期,说明是否由出租人或制造商负责交付。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还需说明此项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后租给承租人使用的,同时出租人据此可规定其只承担融资责任。 (三)租赁期协议中应明确规定租赁期限、租赁期的起算日、截止日、延续协议的条件等。租赁期的长短主要是由双方根据租赁物的情况和承租人的需要在签订协议时商定。一般来说,易损性和效力多变的机器设备租期短,而耐用、性能变化不大的设备租期长。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是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也是双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所在。租金条款应明确租金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地点、使用货币、租金支付次数以及第一次租金支付的时间、方式等。 在计算租金时要考虑到租金的构成要素、租期长短、结算币种、支付方式等因素,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对于租金支付的方式,一般包括交租金的次数、前期支付或期后支付、固定或不固定费率等,这都需要双方在协议中协商订明。 (五)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使用、维修、保管在国际租赁协议中,一般都要订明在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让、抵押、出售或出租等,而承租人对租赁设备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如需对此种使用权加以限制,则由双方协商订明。至于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双方根据租赁方式、租赁物的性质经协商后订入协议。 (六)风险承担一般来说,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发生意外灭失损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协议中应明确由谁承担此损失。一般情况下,租赁物正常损耗的损失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发生意外损毁灭失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可选择一定方式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有风险就必须要求有保险,协议中应约定由哪一方对租赁设备进行投保及此费用由谁承担。 (七)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这一条款随租赁方式不同而不同,如是服务性租赁,协议中多是规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处于良好状态下的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如是融资性租赁,双方则可选择处理方式,其中有:将租赁物归还出租人(即退租),续租,由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即留购),或由承租人代为出售等。在我国现行的融资租赁中,大多数承租人是在期满时交清应交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只付名义货价即取得设备所有权。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国际航运公会代号: 2.地点和日期 3.船东/营业地点 4.租船人/营业地点 5.船名 6.船旗国和登记国 7.呼号 8.船型 9.总登记吨位/净登记吨位 10.建造时间/建造地点 11.总载重吨位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 12.船级 13.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 14.其他项目 15.交船港 16.交船时间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18.还船港 19.连续日通知 20.进干船坞周期 21.航行区域范围 22.租期 23.租金 24.支付币种及方式 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账户 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 27.抵押如无抵押免填 28.保险 29.依第11条或第12条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 30.依第11条或第12条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 31.经纪人佣金及支付对象 32.潜在缺陷 33.适用的法律 34.仲裁地点 35.租用/购买协议 36.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条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分部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东________签字:租船人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金 1.在本协议签订的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________%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 2.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致使甲方遭到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第八条 保险 1.无论检验时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息,租赁物件一俟抵达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_______保险公司以甲方的名义对物件投保财产险。其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租赁物件的总金额,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赁期。投保应使用外汇________.保险费在签约时按每年0.3%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关税租赁物件及附带原料等的海关关税等各项税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应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关证明。核准后,乙方即应把免税证明寄交甲方,以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条 迟延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所规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罚息在协议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1.5%计收。 第十一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____为本协议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2.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和督促乙方切实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包括乙方发生倒闭、停产、合并等情况),当乙方不能按时偿还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之内无异议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义务。 第十二条 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时的处理租赁期满时,乙方可按十美元的象征性货价向甲方买进租赁物件,货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内。 甲方应在收款后一周内送乙方一份“设备所有权转让书”,以确认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正式转让。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当事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时,当事人得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对上述仲裁,当事人都应服从执行。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 附件下列各附件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租赁委托书 2.租赁协议附表 3.购货协议及设备清单 4.经济担保人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签约一方: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以下称承租人);签约另一方: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以下称出租人)。根据本协议,按下列条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从出租人租赁下述商品。 1.商品与规格: 商品: 规格和生产能力: 2.数量: 3.租金:固定价。 每台租金: 租金总额: 4.装运: 装运时间: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 6.付款: 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两次支付,每一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6个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12个月后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电汇出租人××银行或出租人临时指定的银行。交货后,无论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须按上述条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权: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转让给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8.处理: 本租赁协议期满时,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权以每台美元购买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贷款,货物便归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若达不成协议,争议案则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国进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进行。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税费: 出租人在中国的全部收入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11.使用商品权: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品。 12.保证: 承租人在签约时或签约后,但必须在装运期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保证函,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的保证金。 13.延期付款的罚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则必须向出租人交纳延期款项的罚金,年率为×%,时间从付款到期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期。 14.维修: 承租人必须自负费用维持商品的良好状况;但是出租人必须对商品的故障负责,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5.有效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达目的港日计算。 1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兹证明,双方在以上开首语中书明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以英文书写,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公司:____ 公司:____ (签字) (签字) 国际租赁合同(2) 本协议于19xx年×月×日在中国签订。签约一方: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以下称承租人);签约另一方: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以下称出租人)。根据本协议,按下列条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从出租人租赁下述商品。 1.商品与规格: 商品: 规格和生产能力: 2.数量: 3.租金:固定价。 每台租金: 租金总额: 4.装运: 装运时间: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 6.付款: 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两次支付,每一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6个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12个月后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电汇出租人××银行或出租人临时指定的银行。交货后,无论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须按上述条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权: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转让给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8.处理: 本租赁协议期满时,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权以每台美元购买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贷款,货物便归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若达不成协议,争议案则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国进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进行。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税费: 出租人在中国的全部收入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11.使用商品权: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品。 12.保证: 承租人在签约时或签约后,但必须在装运期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保证函,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的保证金。 13.延期付款的罚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则必须向出租人交纳延期款项的罚金,年率为×%,时间从付款到期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期。 14.维修: 承租人必须自负费用维持商品的良好状况;但是出租人必须对商品的故障负责,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5.有效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达目的港日计算。 1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兹证明,双方在以上开首语中书明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以英文书写,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公司:____公司:____ (签字)(签字)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2.地点和日期 地点: 日期:年月日 3.船所有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营业所在地: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4.承租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营业所在地: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5.船名: 6.船旗国:__________登记国:__________ 7.呼号: 8.船型(内燃或蒸汽机船、干货船、油轮、冷藏船或客船) 9.总登记吨位__________净登记吨位__________ 10.建造时间/建造地点 时间: 地点: 11.总载重吨位(约计)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吨): 12.船级: 13.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 14.其他项目: 15.交船港: 16.交船时间: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18.还船港: 19.连续日通知: 20.进干船坞周期: 21.航行区域范围: 22.租期:自起,至止,总计年。 23.租金:元/年,总计大写元(小写¥) 24.支付币种及方式: 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帐户 支付地点: 收款人: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户名: 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 保证书编号: 金额: 地点: 27.抵押情况: 28.保险(水险和战争险)(说明船舶价值填列): 29.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 30.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 31.经纪人佣金及支付对象 佣金费率: 佣金金额总计: 支付对象: 32.潜在缺陷: 33.适用的法律: 34.仲裁地点: 35.租用/购买协议(注明第三部分是否适用) 36.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条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分部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船东(盖章):租船人(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部分 1.交船港 船舶将在第一部分第15条中列明的港口,租船人指定并备妥的泊位交付给租船人接收。 船东应在交船前和交船时做到克尽职责使船适航,并在船壳、机器和设备的各个方面准备好投入下述的服务。 船舶在交付时应具备各项有效合格的证书。 船交给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为船东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义务,此后,租船人就没有权利由于对该船的主张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向船东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但船东应负责由于该船只交付时存在的船舶、船舶机器或装置的潜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换新,但这些缺陷必须是在交船后个月内出现,除非对此在第一部分第32条另有订明。 2.交船时间 交船时间不得早于第一部分第16条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经租船人同意外。 对于船舶预计何时可准备好交付,船东要给租船人不少于个连续天的通知,除非第一部分第19条另有协议者外,对于船舶情况的变化,船东要和租船人随时通消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迟不能在第一部分第17条订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前交付,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如果船舶将延滞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后才可交付,船东应在能够合理肯定船只将于何日备妥时应当尽快给租船人发出通知,询问租船人是否将行使他们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选择权,而租船人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的小时内宣布其选择决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选择权,那么船东通知中的船舶备妥日期之后的第天将认为是本条款中的一个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船行区域范围 船舶将用于进行合法的贸易,在第一部分第21条内列明的航行区域范围内载运合适的合法货物。 无论本租船合同中有无其他条款规定,双方协议本租船合同中准予装载或运输的货物中明确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产品或原料。 但对于使用于或拟使用于工业、商业、农业、医药或科学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东对装运的批准。 5.检验 交船和还船检验,船东和租船人将各指定验船师测定并书面证明船舶在交付时和还船时的状态。 起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由船东负担,退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则由租船人负担,如有时间损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计算,如需要进坞,进出坞费用亦包括在以上费用内。 6.检查 船东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船舶进行检查、检验或授权验船师代表其进行检验以查明船舶状况和确信船舶获得正常的修理和保养,在干船坞内的检查或检验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进干船坞时进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级检查间隔安排船舶进坞,则船东有权要求安排船舶进干坞检查,如查明船舶处于本租船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状况时,则检查和检验费用由船东负担,只有在查得船舶须经处理或保养以达到所规定的状况时,检查和检验费用才由租船人负担。 所有检查、检验和修理的时间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当船东提出要求时,应容许船东检查船舶的航海日志,每当船东需要时向他们提供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及船只遭受损坏的全部情况。 如有需要,租船人应不时将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务通知船东。 7.财产目录及消耗的油和供应品 在接船和以后还船时,租船人应会同船东对船上的整个设备、全套装备装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应品编制一套完整的财产目录。 租船人和船东将分别在交船和还船时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润滑油、水和未启封的供应品,并分别按交船港和还船港的当时市价交付费用。 8.保养和营运 在租期内,船只将完全为租船人占有和由租船人全权安排作各种用途,并在各个方面处于其完全控制之下。 租船人应对船舶、船机、锅炉、装置和备件进行良好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有效营运状态,并要按照良好的商业保养做法进行保养。 租船人应使第一部分第12条内提到的船级不过期并保持其他必需的证书始终有效。 对于必需的修理,租船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如租船人没有这样做,船东有权将租船从租船人处撤回,船东这样做不必提出抗议书,这样做也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者外,如果由于船级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于实施强制性的法规而为了船的继续营运必须进行改进、改变结构或添置费用较多的新设备,费用超过第一部分第28条内船舶的水险价值的5%时,则有关各方有权合理地重新谈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谈判时尤其要考虑到租期还剩多少时间,并对为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费用如何分担的比例作出决定。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联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关于油类及其他污染损害的要求,为了使船舶不受处罚或交付费用,合法地进入、停留于或驶离任何港口、地点、任何国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连水域,无任何延搁地执行本租船合同,租船人须安排经济保证或承担经济责任,不论有关政府或主管部门是否已合法地提出这些要求,这种义务均是存在的。 租船人应安排这方面的付款保证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费用由租船人单独负担。 如租船人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则船东所受的一切后果(包括时间损失)均应由租船人给予赔偿。 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计划(只适用于油轮),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时,租船人须安排船舶参加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及其他类似的强制性计划并安排船舶在租期内部参加此类计划。 租船人应为船舶配备人员,供应伙食和为船舶航行、营运、燃料供应和在租期内随时需要的修理负担费用,租船人应支付船舶的使用和营运的各种费用,包括外国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税款。 船长、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即使由于某种原因系船东所委派,但他们实际是租船人的雇员。 租船人应遵守船员的登记国和租船人自己的国家关于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的有效规定。 在租船期内船只将保留现在的船名(见第一部分第5条)和悬挂第一部分第6条内船旗国的旗帜,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确定颜色油漆船舶,装置或使用他们的烟囟标记和悬挂他们的公司旗。 油漆和重新油漆、装置或重新装置的费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时间作为租期内时间计算。 在未先征得船东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对船舶进行结构改变或对机器、装置或备件进行变动。 如船东同意,租船人应在租期结束前将船舶恢复到小样(如果船东有此要求的话)。 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的装备、设备和装置,条件是在还船时将同样的或实际上相等的这些装备等以在与收到时同样良好的状态还给船东,一般的损耗除外。 租船人应在租期内及时地对那些损坏和耗损不再适于使用的设备项目加以调换。 租船人要努力使损坏、耗损或丢失的备件或设备的修理和调换在工艺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价值,租船人有权自己支付费用及承担风险增添设备,但租期结束时,如果船东有要求,租船人应拆除这些设备。 船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租来的任何设备包括无线电设备,租船人应予保存和维修。 租船人应承担船东签署的有关的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并偿还船东支付的所有有关费用和为符合无线电规定所需要的新设备。 租船人应在需要时安排船舶进坞,清洁和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于在交船第18个月内进行一次,除非第一部分第20条另有协议。 9.租金 租船人应按第一部分第23条列明的每日历月的包干金额付给船东租金,从船只交付给租船人的日期时间开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协议的包干金额,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将船还给船东的日期钟点为止。 租金的支付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租金外,如本条的附条适用的话,应于每个月的第一天用现金不打折扣预付,货币和支付方式如第一部分第24条所列明,支付地点见第一部分第25条。 第1个月和最后1个月的租金如不足1个月则按照当月日历月天数比例计算,并照此预付。 如船舶灭失或失踪,从船舶灭失最后一次收到船舶的电讯的日期和时间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预付的租金作相应的调整结算。 如拖欠租金超过7个连续日,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议书,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续的干预,亦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对延迟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东保证并没有将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一部分第27条另有列明者,船东只保证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不将船作任何(其他)抵押。 (经租船人批准的任何抵押以下称“经批准的抵押”,而经批准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称“经批准的承受的抵押者”) 11.保险和修理 在租期内租船人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 投保各险的样式须经船东书面批准,船东不得无理拒绝给予批准。 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应维护船租双方及“经批准承受抵押者”(如有的话)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险方面维护他们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 为维护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如果租船人没有按上面附条的规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险的任何一种,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可能对租船人的其他索赔要求。 租船人经船东和承保人批准,应进行所有属于投保范围的修理和承担给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费用以及属于保险范围的收费、开支和债务(以上支出,以后由租船人向承保人取得偿还) 关于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规定的相对或绝对的免赔额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负责安排修理和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根据本条的附条进行的修理以及按照第二部分第1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一部分第29条和第第一部分30条所列各方的金额,船东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此项需要的保险的承保人同意的书面的副本。 在按本条的付条的要求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船东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租船人将船只委付给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按本条附条的规定,所投保的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一部分第28条中所列的金额。 12、保险、修理和船级 在租期内船东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和战争险,保险单格式和附件。 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船舶灭失或船舶、船机装置的损坏,或为了免除属于保险范围的对船舶或船东提出的索赔,或为了解除船舶或船东的责任义务而支付的费用,船东、承保人没有任何权利向租船人要求赔偿或代位取得赔偿。 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在租期内,租船人应按照船东书面批准的格式投保赔责任险,并支付费用。 对于格式,船东不得无理拒绝批准。 如果租船人没有按本条所规定的要求安排保险,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赔要求。 如由于租船人的行为或疏忽造成此处规定的任何保险失效的话,租船人应赔付船东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赔偿船东所有索赔的要求,而这些原本属保险范围。 租船人在经船东或船东的保险人批准后应安排所有属于保险范围的修理和承担支付按本条附条规定的保险和承保范围的所有与这些修理有关的杂费以及收费、开支和债务。 对于这些开支租船人在提供帐单后通过船东保险人取得偿还。 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的可能相对或绝对免赔额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负责安排进行,并清付发生的有关花费和开支。 按照本条附和的规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第二部分第1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成为租期的一部分。 由于进行这些修理期间需要使用和营运船只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船东不予负责。 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一部分第29条和第30条所列各方的金额。 船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在必须经承保人同意的情况下承保人书面同意的副本。 按本条的附条的要求,为船只安排了保险,而船只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在船东按照本条的附件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本租船合同将从招致这种损失的事故发生日期终止。 租船人在船东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船东将船舶委付给承保人并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按本条附条的规定所投保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一部分第28条中所列的金额。 (1)尽管有第二部分第8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协议根据第二部分第12条的规定,船东应在船的租期内使船始终持有未过期的船级证书。 13.还船 租船人应于租船合同到期时按第一部分第18条列明的一个安全和不冻的港还船,租船人应给船东不少于30天的初步通知和不少于14天的确切通知,预告预计还船日期、还船港口区域或还船港,以后船期有任何变化应立即通知船东。 如果船舶奉命进行的该航次结束可能超过租期合同到期日时,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完成该航次,但条件是要合理地计算出该航次,在确定结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时间完成而还船。 船舶在还船时应具有与交船时一样好的结构状况和条件,自然损耗不影响船级的除外。 还船时,船舶的检验周期应该是最近期的,船级证明应至少还有第一部分第14条双方协议的那几个月的有效期。 14.无船舶留置权 租船人将不承受也不同意继续存在由他们或他们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对船东的船舶所有权和利益有优先权的留置或债务。 租船人进而同意在租期内在船的显著地方牢固张巾或悬挂一个内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船东名)的财产,租给(租船人名),按照租船合同的条款,租船人或船长均无权利、权力和许可造成、招致或允许任何留置强加在本船。 ” 租船人对在租期内当船舶在其控制下发生的对船的任何性质的留置,对于由于艇船人对船舶的营运,或由于其对船舶或船舶营运方面的疏忽而发生的对船东的任何索赔,租船人将给予船东以赔偿和使船东不受损害,如果船舶由于租船人营运船舶产生索赔或留置而扣船,租船人应负担费用,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船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获释,并负担保释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15.船东的留置 关于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赔,船东可以留置所有货物、第二承租人付给原承租人的运费和承运货物的运费,而租船人由于预付了钱而没有所获可以对船进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带,均归租船人受益,而为此遭受的损坏和修理费用应由租船人负担。 17.残骸的迁移 如船舶成为残骸或航运的障碍,对于船东因此而应付的不论多少金额,租船人应赔偿船东。 18.共同海损 如有共同海损则按20__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或在事故发生时通用的修订的该规则进行理算。 19.转让和光船转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东书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将本租船合同转让,亦不得将船舶转租,但船东不得无理地不予同意。 上述转让、光船转租要以船东所批准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20.提单 租船人对本租船合同项下,为装运货物签发所有提单都要加上一个首要条款,该条款要有在本行业中强制适用的关于承运人对货物的义务、责任的法规,如无法规,提单应包括英国海上货运法,提单也应包括新杰森条款和互有过失碰撞责任条款。 租船人同意赔偿船东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签署提单或其他单证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1.银行担保 租船人作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的义务和保证,承担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银行担保和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如第一部分第26条。 22.征用/买进 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租本船(以下称“征租”),不论“征租”发生在租期内什么日期,也不论“征租”的时间多长,是无期限的,还是有期限的,也不论在租期的余下时间是否继续“征用”,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认为因此失效或终止,而租船人应按租船合同订明的方式连续支付规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该合同中的规定终止为止,但是“征租”时船东应该将已收到或将可以收取的征租租金或赔偿将在余下的租期内或“征期”期内(两者取其短者)付给租船人。 当征租租金付给租船人时,本租船合同项下的租金同时要付给船东。 如由于船舶被强制买进或所有权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用致船东对船舶的所有权被剥夺时(以下称“强制买进”),那么,不论这“强制买进”在租期内哪一天发生,本租船合同将被认为从“强制买进”那天起终止。 如果那种情况发生,租金要付到“强制买进”的日期和时间,租金不退。 23.战争 由于任何实际或威胁性的战争行为、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海盗或敌意行为,或任何个人、团体或国家对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货物的恶意损害、革命、内战、内部动乱、或由于国际法的施行致一个区域有危险时,不得指令船舶驶向或继续驶向该危险区域的任何地点,亦不得将船投入该危险区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务,亦无论如何不得使船面临或遭受由于实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风险或处罚,亦不得载运任何可能带来下列各种风险的货物,即使船遭受交战或战斗中的政权和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扣留、俘虏、处罚或其他任何种族的干预等风险,险非事先取得船东的同意。 关于船只的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只有自由权遵照其船旗国家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该政府许可的代理,或声称代理他的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命令或指示办事,这也包括根据船只的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这种命令或指示和任何委员会或个人。 如在下列任何二个国家之间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英国、美国、法国、俄罗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如果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革命或内部动乱,妨碍船只正常营运者,船东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本租船人按照第二部分第13条的规定将船还给船东。 如船上有货物,则在目的港卸完货后还船,如在本条所述情况下船被阻止目的港,则船在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货后还船。 如果船上没有货物,则就在当时所在港口办理或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还船。 在各种情况下,应按第二部分第9条的规定继续支付租金,并且除了上述的情况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规定将适用到还船为止。 如果为了遵守本条的有关规定而未履行本合同有关规定的,均不能认为是不照本合同办事。 24.佣金 对于本租船合同项下所有的租金,船东要支付佣金给第一部分第31条所列的经纪人,佣金率见第第一部分30条,但在任何情况下,佣金不得少于任何一方违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没有全部付足时,应负责的一方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 如双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东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但遇到这种情况,佣金不得超过一年租金的佣金。 25.法律和仲裁 本租船合同使用第一部分第33条所列双方协议的那个国家的法律。 关于本租船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将提交第一部分第34栏双方同意的地点的仲裁委仲裁。 根据情况,纠纷将由有关双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来解决。 如果有关方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纠纷应由三位仲裁员来解决,每方指定一仲裁员,每方指定的仲裁员再指定第三位仲裁员。 如果仲裁员们未能就第三位仲裁员的指定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哥本哈根的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工会指定。 如果任何一方指定的仲裁员拒绝担当工作,或没有能力担当工作,则指定的一方应另指定一位新的仲裁员来代替。 在一方已指定其仲裁员,并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向另一方发出缺席的通知后两周,如另一方仍未能指定一位仲裁员,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在接到已经指定仲裁员的一方的申请后,代表缺席的一方亦指定一位仲裁员。 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应是最终的裁决,对有关方都具有约束力,在需要时可以由仲裁庭或其他主管当局像法院的判决一样执行。 第三部分 使用于通过抵押提供资金的新造船租用购买协议。 (可供任意选择的,只适用于在第一部分第29条明确协议和说明的情况) 26.在本租船合同到期时,如租船人已按照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履行了责任,兹协议在支付了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后,按第二部分第10条租船人已购得该船和获得船舶的一切,船价已全部付清。 如到期租金延迟支付不超过7个连续天,或延迟支付是由于租船人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则第二部分10条款中的船舶撤回权将不予适用。 然而,到期租金支付的任何延迟将使船东有权得到年息10%的利息。 27.在以下各段,船东称为卖方,租船人称为买方。 28.在本租船合同满期时,由卖方交船给买方。 29.卖方保证在交船时,除了属于买方原因的债务或经协议在船交付时不予付清的现存的抵押外,船舶免除了所有债权和海运留置权。 如有在交船前发生的对船舶的任何索赔要求,卖方只承担对这些索赔所造成的后果,给买方以赔偿,但限于能够证明卖方对这些索赔负有责任的部分。 凡是关于船舶的购买和买方船籍登记的一切税款、公证费、领事费以及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买方负担,关于结果卖方的注册登记的所有一切税款、领事费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卖方负担。 在支付最后一个月租金时,作为交换,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件经正式证明,办妥合法手续的卖契以及列明登记债权(如有的话)证明书。 在交船时,卖方应为船只从船舶登记方面注销作准备,并提供注销证明给买方。 卖方应在交船时交给买方全部船级证明书(船壳、机器、锚、链等)以及卖方有的所有图纸。 30.无线电设备和航海仪器,除非是租用的,应包括在一起出售,不另收费。 31.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在交付给买方前,其风险和开支,应由卖方承担,并以本租船合同的各项条件为准,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将按照交船时的现状交船和接船。 交接之后,对于可能有的各种缺点或缺少,卖方不予负责。 32.如船长、高级船员和其他人员系由卖方所委派,买方承担付费将他们遣返到按第二部分第2条光船起租的那个港口,或支付相当的旅程费用由他们回其他任何地方。 船东(盖章):租船人(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船舶经纪人(盖章): 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__签订。 签约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_(以下称承租人); 签约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_(以下称出租人)。 根据本协议,按下列条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从出租人租赁下述商品。 1.商品与规格:_______________ 商品:_______________ 规格和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 3.租金:固定价 每台租金:_______________ 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 4.装运 装运时间:_______________ 装运港:_____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_____ 装运唛头:_______________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 6.付款 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两次支付,每一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6个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12个月后支付。 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电汇出租人××银行或出租人临时指定的银行。交货后,无论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须按上述条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权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转让给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8.处理 本租赁协议期满时,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权以每台美元购买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贷款,货物便归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若达不成协议,争议案则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国进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进行。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税费 出租人在中国的全部收入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11.使用商品权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品。 12.保证 承租人在签约时或签约后,但必须在装运期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保证函,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的保证金。 13.延期付款的罚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则必须向出租人交纳延期款项的罚金,年率为______%,时间从付款到期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期。 14.维修 承租人必须自负费用维持商品的良好状况;但是出租人必须对商品的故障负责,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5.有效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达目的港日计算。 1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兹证明,双方在以上开首语中书明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以英文书写,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即出租人)与××工厂(以下简称乙方即承租人),经双方商定,按以下条款订定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租赁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以租给乙方为目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和使用租赁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租赁物件收据交付之日(包括第六条第3项为甲方所认为的交付之日)为起算日。 本合同一经订定,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要求解约或退租。 第三条:租金 1、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租金及其给付办法、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规定。 2、前项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收据交付之日,当实际成本(以下简称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应作相应的变更。 3、前项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及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收据交付之日,以外币百分之×年利率和人民币百分之×年利率计算)。 第四条:租赁物件变更通知 根据前条第2、3项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在租赁物件收据交付之日,或其后一星期以内,甲方以书面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9)、(10)、(11)、(12)项的变更,乙方承认上述通知中对租赁条件的变更。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并应确认甲方和附表第(2)项所记载的卖主(以下简称卖主)之间的租赁物件购买合同和条款。 国际租赁合同(样式二) 本协议于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订。签约一方: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以下称承租人);签约另一方: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以下称出租人)。根据本协议,按下列条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从出租人租赁下述商品。 1.商品与规格: 商品: 规格和生产能力: 2.数量: 3.租金:固定价。 每台租金: 租金总额: 4.装运: 装运时间: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6.付款: 7.所有权: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转让给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8.处理: 本租赁协议期满时,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权以每台_________美元购买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贷款,货物便归承租人所有。 9._____: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若达不成协议,争议案则提交_____。若出租人是原告,_____在中国进行;若承租人是原告,_____在_________进行。_____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税费: 出租人在中国的全部收入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11.使用商品权: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品。 12.保证: 承租人在签约时或签约后,但必须在装运期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__中国出具的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保证函,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的保证金。 13.延期付款的罚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则必须向出租人交纳延期款项的罚金,年率为_________%,时间从付款到期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期。 14.维修: 承租人必须自负费用维持商品的良好状况;但是出租人必须对商品的故障负责,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5.有效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达目的港日计算。 1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兹证明,双方在以上开首语中书明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以英文书写,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公司:____公司:____ (签字)(签字) 本协议于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订。签约一方: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以下称承租人);签约另一方: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以下称出租人)。根据本协议,按下列条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从出租人租赁下述商品。 1.商品与规格: 商品: 规格和生产能力: 2.数量: 3.租金:固定价。 每台租金: 租金总额: 4.装运: 装运时间: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6.付款: 7.所有权: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转让给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8.处理: 本租赁协议期满时,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权以每台_________美元购买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贷款,货物便归承租人所有。 9._____: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若达不成协议,争议案则提交_____。若出租人是原告,_____在中国进行;若承租人是原告,_____在_________进行。_____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税费: 出租人在中国的全部收入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11.使用商品权: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品。 12.保证: 承租人在签约时或签约后,但必须在装运期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__中国出具的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保证函,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的保证金。 13.延期付款的罚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则必须向出租人交纳延期款项的罚金,年率为_________%,时间从付款到期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期。 14.维修: 承租人必须自负费用维持商品的良好状况;但是出租人必须对商品的故障负责,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5.有效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达目的港日计算。 1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兹证明,双方在以上开首语中书明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以英文书写,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公司:____公司:____ (签字)(签字)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__签订。签约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_(以下称承租人);签约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_(以下称出租人)。根据本协议,按下列条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从出租人租赁下述商品。 1.商品与规格:商品:_______________规格和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 3.租金:固定价每台租金:_______________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 4.装运装运时间:_______________装运港:_______________目的港:_______________装运唛头:_______________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_______________ 6.付款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两次支付,每一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6个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12个月后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电汇出租人_____银行或出租人临时指定的银行。交货后,无论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须按上述条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权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转让给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8.处理本租赁协议期满时,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权以每台______美元购买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贷款,货物便归承租人所有。 9.仲裁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若达不成协议,争议案则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国进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______进行。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税费出租人在中国的全部收入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11.使用商品权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品。 12.保证承租人在签约时或签约后,但必须在装运期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保证函,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的保证金。 13.延期付款的罚金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则必须向出租人交纳延期款项的罚金,年率为______%,时间从付款到期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期。 14.维修承租人必须自负费用维持商品的良好状况;但是出租人必须对商品的故障负责,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5.有效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达目的港日计算。 16.适用法律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兹证明,双方在以上开首语中书明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以英文书写,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 签约一方: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以下称承租人); 签约另一方: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以下称出租人)。 根据本协议,按下列条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从出租人租赁下述商品。 1.商品与规格: 商品: 规格和生产能力: 2.数量: 3.租金:固定价。 每台租金: 租金总额: 4.装运: 装运时间: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 6.付款: 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两次支付,每一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6个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12个月后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电汇出租人××银行或出租人临时指定的银行。交货后,无论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须按上述条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权: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转让给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8.处理: 本租赁协议期满时,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权以每台美元购买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贷款,货物便归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若达不成协议,争议案则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国进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进行。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税费: 出租人在中国的全部收入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11.使用商品权: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品。 12.保证: 承租人在签约时或签约后,但必须在装运期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保证函,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的保证金。 13.延期付款的罚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则必须向出租人交纳延期款项的罚金,年率为×%,时间从付款到期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期。 14.维修: 承租人必须自负费用维持商品的良好状况;但是出租人必须对商品的故障负责,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5.有效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达目的港日计算。 1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兹证明,双方在以上开首语中书明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以英文书写,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承租人:________出租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购买租进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上所列的租赁物件,并出租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乙方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但不得对所租物件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 长租赁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双方开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单方解约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开始。 租赁物件的议付日为起租日,物件一经议付,租赁期即告开始,由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确认。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 年。 第三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租赁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租赁委托书。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货价,在购货合同的技术条款附件上正式签字,并在购货合同上作确认签字。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甲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乙方交货。对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的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应自负保管责任。乙方应分别在验收和试车后把验收证明和试车报告寄交甲方。如发生问题,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对外索赔;如无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货证明书,确认租赁物件如数收妥,并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货的租赁物件在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方面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合同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尽可能地协助乙方向卖方索赔。但鉴于融资性租赁,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维修与保养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保用期过后,乙方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之维持良好的状态,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和复原。如无法修复,乙方仍应无条件地履行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 第六条 租赁及费用 1.租赁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运费、保险费,融资利息、手续费及银行费用等。考虑到合同签署时尚不能确切估计上述成本的实行金额,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计算的。 租赁物件议付后,如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应以实际成本为准。具体金额届时由甲方以书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担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____年偿还一次本息。 年 月 日前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自 年 月 起,每____年偿还一次本息,共分____次还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如期如数将应付租金电汇甲方指定的账户。 3.本合同的计算货币为____,利息采用该货币的固定/浮动利率。 固定:年息按 年期固定利息 %计算。 浮动:按每期付息之日伦敦同业拆放(libor) 期利率为基础另加____%利差计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物件总金额的____%作为一次性手续费。用人民币支付的金额部分,可按付款当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天内将手续费电汇给甲方指定的帐户。 5.乙方还应承担以下几种费用。 银行费用: 交货途中的保险费和运输费(cif除外); 从目的港到乙方企业的国内运输费; 租赁物件的进口关税; 租赁物件在国内的保险费; 由于乙方的原因推迟用款的承担费。 上述各种费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办者,均应在开证前把有关款项汇入甲方账户,或收到有关费用打入成本,否则不能开证。 第七条 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的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致使甲方遭到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第八条 保险 1.无论检验时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息,租赁物件一俟抵达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险公司以甲方的名义对物件投保财产险。其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租赁物件的总金额,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赁期。投保应使用外汇____。 保险费在签约时按每年0.3%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关税 租赁物件及附带原料等的海关关税等各项税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应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关证明。核准后,乙方即应把免税证明寄交甲方,以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条 迟延利息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所规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罚息在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1.5%计收。 第十一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2.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和督促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包括乙方发生倒闭、停产、合并等情况),当乙方不能按时偿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之内无异议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义务。 第十二条 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时的处理 租赁期满时,乙方可按十美元的象征性货价向甲方买进租赁物件,货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内。 甲方应在收款后一周内送乙方一份“设备所有权转让书”,以确认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正式转让。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当事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时,当事人得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对上述仲裁,当事人都应服从执行。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 附件 下列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赁委托书 2.租赁合同附表 3.购货合同及设备清单 4.经济担保人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济担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 见证人 代表: 乙方: 见证人 代表: 担保人: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 │租赁物件名称 │ │ ├─────────────────────────────┤ │ (1) │型号 规格 │ │ ├─────────────────────────────┤ │ │购货合同编号 头 │ ├────┼─────────────────────────────┤ │ (2) │制造厂商 │ ├────┼─────────────────────────────┤ │ (3) │卖方 预定交货期 年 月 │ ├────┼─────────────────────────────┤ │ (4) │交货地点(目的港) │ ├────┼─────────────────────────────┤ │ (5) │设置或使用场所 │ ├────┼─────────────────────────────┤ │ (6) │租金支付方式:通过电源分期偿付 │ ├────┼─────────────────────────────┤ │ (7) │租赁期限 │ ├────┼─────────────────────────────┤ │ (8) │成本概算 │ ├────┼─────────────────────────────┤ │ (9) │浮动利率时本金总额(大写) │ │ ├─────────────────────────────┤ │ │固定利率时本金总额(大写) │ │ ├─────────────────────────────┤ │ │每期租金支付计划 │ │ ├─────────────────────────────┤ │ │第一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二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三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四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五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六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七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八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九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十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十一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 │第十二期 年 月 日金额: │ ├────┼─────────────────────────────┤ │ (10) │利率 │ ├────┼─────────────────────────────┤ │ (11) │保证金(大写) │ ├────┼─────────────────────────────┤ │ (12) │手续费(大写) │ ├────┼─────────────────────────────┤ │ (13) │名义货价 │ ├────┼─────────────────────────────┤ │ │ │ │ ├─────────────────────────────┤ │ (14) │其他 │ │ ├─────────────────────────────┤ │ │ │ └────┴─────────────────────────────┘ 国际租赁协议 国际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购买租进本协议附件“设备清单”上所列的租赁物件,并出租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乙方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但不得对所租物件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 长租赁期 本协议一俟生效,甲乙双方开始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单方解约或退租。但本协议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开始。 租赁物件的议付日为起租日,物件一经议付,租赁期即告开始,由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确认。 本协议的租赁期为_______年。 第三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租赁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租赁委托书。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货价,在购货协议的技术条款附件上正式签字,并在购货协议上作确认签字。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甲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乙方交货。对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的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应自负保管责任。乙方应分别在验收和试车后把验收证明和试车报告寄交甲方。如发生问题,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对外索赔;如无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货证明书,确认租赁物件如数收妥,并全部符合协议的要求。 3.如交货的租赁物件在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方面与购货协议的规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尽可能地协助乙方向卖方索赔。但鉴于融资性租赁,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维修与保养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保用期过后,乙方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之维持良好的状态,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和复原。如无法修复,乙方仍应无条件地履行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 第六条 租赁及费用 1.租赁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运费、保险费,融资利息、手续费及银行费用等。考虑到协议签署时尚不能确切估计上述成本的实行金额,本协议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计算的。 租赁物件议付后,如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应以实际成本为准。具体金额届时由甲方以书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担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________年偿还一次本息。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每__________年偿还一次本息,共分________次还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如期如数将应付租金电汇甲方指定的账户。 3.本协议的计算货币为________,利息采用该货币的固定/浮动利率。 固定:年息按_______年期固定利息_______%计算。 浮动:按每期付息之日伦敦同业拆放(libor) 期利率为基础另加________%利差计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物件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一次性手续费。用人民币支付的金额部分,可按付款当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天内将手续费电汇给甲方指定的帐户。 5.乙方还应承担以下几种费用。 银行费用: 交货途中的保险费和运输费(cif除外); 从目的港到乙方企业的国内运输费; 租赁物件的进口关税; 租赁物件在国内的保险费; 由于乙方的原因推迟用款的承担费。 上述各种费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办者,均应在开证前把有关款项汇入甲方账户,或收到有关费用打入成本,否则不能开证。 第七条 保证金 1.在本协议签订的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________%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 2.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致使甲方遭到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第八条 保险 1.无论检验时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息,租赁物件一俟抵达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_______保险公司以甲方的名义对物件投保财产险。其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租赁物件的总金额,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赁期。投保应使用外汇________。 保险费在签约时按每年0.3%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关税 租赁物件及附带原料等的海关关税等各项税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应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关证明。核准后,乙方即应把免税证明寄交甲方,以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条 迟延利息 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所规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罚息在协议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1.5%计收。 第十一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____为本协议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2.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和督促乙方切实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包括乙方发生倒闭、停产、合并等情况),当乙方不能按时偿还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之内无异议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义务。 第十二条 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时的处理 租赁期满时,乙方可按十美元的象征性货价向甲方买进租赁物件,货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内。 甲方应在收款后一周内送乙方一份“设备所有权转让书”,以确认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正式转让。 国际租赁是指不同国家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其设备交给承租人有偿使用的一种合同关系。现代国际租赁业务主要有三种类型,即融资性租赁、综合性租赁和服务性租赁。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资或者向银行贷款,从供货厂商那里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设备,然后将购入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功能,主要在租用专用设备或大型成套设备时采用,这种方式在国际租赁业务经常被使用,这种租赁方式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又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等。综合性租赁是一种把租赁与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其他对外经济合作方式结合起来的租赁业务。而服务性租赁亦称经营性租赁,租赁公司既向承租企业提供资金、设备,又向承租企业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以至提供或培训有关技术人员。这种租赁形式由于租赁公司要提供多种服务,所以其租金也较高。 国际租赁的法律文件形式是国际租赁协议,而由于租赁方式不同,租赁协议的内容也不统一。即使是同一种租赁形式,只要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各不相同的条款,因此使用本书的人不必拘泥于本书所提供的格式范本。 租赁设备 该条款应对租赁设备作出详细的说明,列出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性能和交付日期,说明是否由出租人或制造商负责交付。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还需说明此项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后租给承租人使用的,同时出租人据此可规定其只承担融资责任。 租赁期 协议中应明确规定租赁期限、租赁期的起算日、截止日、延续合同的条件等。租赁期的长短主要是由双方根据租赁物的情况和承租人的需要在签订协议时商定。一般来说,易损性和效力多变的机器设备租期短,而耐用、性能变化不大的设备租期长。 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购买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上所列的租赁物件,并出租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权,但不得对所租物件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租赁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双方开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单方解约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开始。租赁物件的议付日为起租日,物件一经议付,租赁期即告开始,由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确认。本合同的租赁期为年。 第三条租赁物件的购买/租赁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租赁委托书。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货价,在购货合同的技术条款附件上正式签字,并在购货合同上作确认签字。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甲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乙方交货。对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的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应自负保管责任。乙方应分别在验收和试车后把验收证明和试车报告寄交甲方。如发生问题,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对外索赔;如无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货证明书,确认租赁物件如数收妥,并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货的租赁物件在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方面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合同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尽可能地协助乙方向卖方索赔。但鉴于融资性租赁,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维修与保养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保用期过后,乙方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之维持良好的状态,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和复原。如无法修复,乙方仍应无条件地履行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 第六条租赁及费用 1.租赁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运费、保险费、融资利息、手续费及银行费用等。考虑到合同签署时尚不能确切估计上述成本的实际金额,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计算的。租赁物件议付后,如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应以实际成本为准。具体金额届时由甲方以书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担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偿还一次本息。 年月日前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自年月起,每年偿还一次本息,共分次还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如期如数将应付租金电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本合同的计算货币为,利息采用该货币的固定/浮动利率。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计算。浮动:按每期付息之日伦敦同业拆放期利率为基础另加%利差计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物件总金额的%作为一次性手续费。用人民币支付的金额部分,可按付款当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天内将手续费电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5.乙方还应承担以下几种费用。银行费用;交货途中的保险费和运输费;从目的港到乙方企业的国内运输费;租赁物件的进口关税;租赁物件在国内的保险费;由于乙方的原因推迟用款的承担费。上述各种费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办者,均应在开证前把有关款项汇入甲方账户,或收到有关费用打入成本,否则不能开证。 第七条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的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致使甲方遭到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第八条保险 1.无论检验时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租赁物件一俟抵达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险公司以甲方的名义对物件投保财产险。其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租赁物件的总金额,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赁期。投保应使用外汇。保险费在签约时按每年 %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关税租赁物件及附带原料等的海关关税等各项税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应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关证明。核准后,乙方即应把免税证明寄交甲方,以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条迟延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罚息在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 %计收。 第十一条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2.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和督促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当乙方不能按时偿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之内无异议地履行支付义务。 第十二条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时的处理租赁期满时,乙方可按美元的象征性货价向甲方买进租赁物件,货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内。甲方应在收款后一周内送乙方一份“设备所有权转让书”,以确认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正式转让。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当事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时,双方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附件下列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赁委托书 2.租赁合同附表 3.购货合同及设备清单 4.经济担保人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济担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 见证人 代表: 乙方: 见证人 代表: 担保人: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_签订。签约一方:__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_____(以下称承租人);签约另一方:__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_____(以下称出租人)。根据本协议,按下列条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从出租人租赁下述商品。 1.商品与规格 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和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固定价。 每台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装运 装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6.付款 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两次支付,每一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6个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货到目的港日算起12个月后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电汇出租人______________银行或出租人临时指定的银行。交货后,无论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须按上述条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权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转让给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8.处理 本租赁协议期满时,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权以每台______________美元购买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贷款,货物便归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若达不成协议,争议案则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国进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税费 出租人在中国的全部收入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11.使用商品权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品。 12.保证 承租人在签约时或签约后,但必须在装运期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_______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保证函,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的保证金。 13.延期付款的罚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则必须向出租人交纳延期款项的罚金,年率为_______%,时间从付款到期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期。 14.维修 承租人必须自负费用维持商品的良好状况;但是出租人必须对商品的故障负责,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5.有效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达目的港日计算。 1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兹证明,双方在以上开首语中书明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以英文书写,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购买租进本协议附件“设备清单”上所列的租赁物件,并出租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乙方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但不得对所租物件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长租赁期 本协议一俟生效,甲乙双方开始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单方解约或退租。但本协议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开始。 租赁物件的议付日为起租日,物件一经议付,租赁期即告开始,由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确认。 本协议的租赁期为_______年。 第三条租赁物件的购买/租赁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租赁委托书。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货价,在购货协议的技术条款附件上正式签字,并在购货协议上作确认签字。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甲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乙方交货。对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的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应自负保管责任。乙方应分别在验收和试车后把验收证明和试车报告寄交甲方。如发生问题,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对外索赔;如无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货证明书,确认租赁物件如数收妥,并全部符合协议的要求。 3.如交货的租赁物件在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方面与购货协议的规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尽可能地协助乙方向卖方索赔。但鉴于融资性租赁,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维修与保养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保用期过后,乙方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之维持良好的状态,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和复原。如无法修复,乙方仍应无条件地履行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 第六条租赁及费用 1.租赁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运费、保险费,融资利息、手续费及银行费用等。考虑到协议签署时尚不能确切估计上述成本的实行金额,本协议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计算的。 租赁物件议付后,如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应以实际成本为准。具体金额届时由甲方以书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担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________年偿还一次本息。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每__________年偿还一次本息,共分________次还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如期如数将应付租金电汇甲方指定的账户。 3.本协议的计算货币为________,利息采用该货币的固定/浮动利率。 固定:年息按_______年期固定利息_______%计算。 浮动:按每期付息之日伦敦同业拆放 期利率为基础另加________%利差计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物件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一次性手续费。用人民币支付的金额部分,可按付款当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天内将手续费电汇给甲方指定的帐户。 5.乙方还应承担以下几种费用。 银行费用: 交货途中的保险费和运输费; 从目的港到乙方企业的国内运输费; 租赁物件的进口关税; 租赁物件在国内的保险费; 由于乙方的原因推迟用款的承担费。 上述各种费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办者,均应在开证前把有关款项汇入甲方账户,或收到有关费用打入成本,否则不能开证。 第七条保证金 1.在本协议签订的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________%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 2.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致使甲方遭到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第八条保险 1.无论检验时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息,租赁物件一俟抵达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_______保险公司以甲方的名义对物件投保财产险。其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租赁物件的总金额,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赁期。投保应使用外汇________。 保险费在签约时按每年0.3%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关税 租赁物件及附带原料等的海关关税等各项税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应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关证明。核准后,乙方即应把免税证明寄交甲方,以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条迟延利息 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所规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罚息在协议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1.5%计收。 第十一条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____为本协议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2.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和督促乙方切实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当乙方不能按时偿还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之内无异议地履行支付义务。 第十二条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时的处理 租赁期满时,乙方可按十美元的象征性货价向甲方买进租赁物件,货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内。 甲方应在收款后一周内送乙方一份“设备所有权转让书”,以确认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正式转让。莲花国际广场中岛区 租赁合同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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