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所谓自**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30亿到40亿年前,一个本来**无奇的分子意外获得的一种疯狂的能力——复制自己——从而在当时的环境中得以疯狂扩散。而在复制过程中意外出错又导致了各种不同的分子的产生,但他们都具有复制的基本能力,如果没有错误的复制,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数的错误复制又是有害的会被自然选择淘汰的。

  之后经过几十亿年的自然选择,这些最早的分子变成了现在世界上的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扩散下去,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这个自私的目的,结果却发展出了许多利他的行为。而其中比较特别的一种动物,人类,因为其大脑,从而发展出了另一种复制基因——文化——从而有了对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识点:

  1、自然选择使行为有利于自己的基因遗传扩散的基因生存下来,从而导致生存下来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将自身的基因继续传递下去。

  2、载体(身体)并不复制其本身,它们只负责传播复制因子,而复制因子不做任何行为,不观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们只为载体设定最基本的程序让载体来做这件事。

  3、稳定的行为策略(ESS)指种群中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行为策略,而该行为策略的好处是其他行为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离这个行为策略的其他策略都会受到惩罚。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种ESS,因为其他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获利,而完全的善良毫无招架之力,只会很快**,而完全的恶意在完全的善意**后也无法继续生存。

  4、为了使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数的行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为,只有当利他行为更有利于基因生存繁衍时,这个利他行为才会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群居是因为群居比单独生活更能让个体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为也是;父母抚养孩子是为了让孩子成长继续繁衍自己的基因;近亲相互友好互让,是因为我们的基因和近亲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这个资源让给需要的近亲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让相似的基因获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这种谦让行为是不利于谦让基因的扩散的话,这个谦让基因就会很快因为无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谦让总是保持在让自己基因能够获利的程度。

  5、我们的兄弟姐妹和我们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实同我们子女与我们的基因程度一样,所以使我们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们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对我们的基因的好处是一样的。但为什么我们还是对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为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区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抚养,对自己子女投资多一些更有利于基因繁衍。而昆虫中甚至有为了抚养姐妹而放弃自身生育的职蚁,因为他们与能生育的姐妹之间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于该姐妹与蚁后的相似程度,他们比蚁后更喜欢姐妹能够生存繁衍。

  6、动物有计划的进行计划生育,是因为生的多不一定更利于基因的繁衍,因为太多的后代可能因为资源不足而导致更高的**率。而少量生育能够保证这些后代更多的活下来去繁衍。

  7、父母为了保证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后代,有时会给不同的后代不同程度的资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体弱多病的、矮小的后代,因为天生不强壮的后代会有很大的概率浪费资源;给年龄幼小的后代更多的资源,因为年龄幼小的后代更需要照顾。而同代之间也会为了资源而竞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总是尽量做到一视同仁。

  8、两性的最基本差别在:雄性的性细胞比雌性性细胞要小得多,数量要多得多。这导致雄性在生育后代中一开始投资的很少,一个雄性在一个时间段可以与许多的雌性同时繁衍从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扩散,而一个雌性在一段时间内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败,雌性的损失远远大于雄性。但同时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选择权,所以对于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采取两种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经过提前的考量确定雄性投入足够的资源后才同意与其繁衍后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养育孩子上不再计较是否得到雄性的帮助,但只挑选优秀的基因进行繁衍,这就会导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获得繁衍的机会,而大部分的雄性无法得到繁衍机会。

  9、生物之间的行为不是**的.,而是交互的,特别是群居在一起的生物,他们的目的开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为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则,而同时有惩罚设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够让完全自私的行为无法获利,所以有惩罚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会被自然选择。就像重复的囚徒困境中,针锋相对策略(一开始表示合作,之后每次复制对方上次的行为,对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来,对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继续合作),能够给囚徒们带来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将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与宿主不同,它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害了宿主。如果与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会做到帮助其宿主繁殖,因为这同样使自己繁衍。随着演化进行,它将不在是一个寄生生物,而将与宿主合作,甚至最终融入宿主**,完全无法辨认其原为寄生虫。我们实际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群体(我们体内的质粒、线粒体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虫)。

  11、文化其实就像另一种复制因子,它能够从一个大脑复制到另一个大脑,能够突变演化,能够与多种文化结合一起促进传播(比如上帝与教堂、婚姻、教规、**等文化结合加速传播),文化要生存延续下去,就必须有生存的价值能够适应当时的文化环境被更多的大脑接受。而文化是摆脱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种全新的演化途径,他可以传播完全无私的文化,是对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被御神团的知友安利数次,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啃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读物。没想到这本书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叹服的不仅是作者透过现象抓住本质的洞见,更在于其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分析讲解。

  简单说,整本书是对进化论更深入的阐述。说到进化论可谓是众所周知,而进化论为什么是科学的理论,生物演化的背后是什么在起作用,可能就没多少人能讲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帜鲜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来分析自然选择的过程及结果。而通过书中的阐述和给出的遗传学证据,这样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脚的。尽管基因并不具备情感,更不会有自私这种想法,但是通过这样拟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解释得十分清楚。

  更进一步,作者还把基因的行为和博弈论的思想联系起来。其实对于基因来说,显然是并不存在什么策略的,但等位基因**蛋白质的合成来直接或间接**性状,在自然选择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选择必然带来不同的结果。

  我们都玩过电脑上自带的弹珠游戏。按下弹簧,弹珠就被发射出去,除了设置初始的发射力度,我们是无法**弹珠的飞行轨迹的。每次遇到障碍,弹珠会自己选择反弹的方向;而无论反弹多少次,弹珠终究会落入底部的洞中。

  这和基因**生物体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时设置了每个弹珠的发射力度,随后发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了。弹珠碰到障碍后反弹到不同方向,看起来就像是弹珠自己在选择路径,实则不然:弹珠只是根据入射的速度和角度,决定反弹后的飞行路径;弹珠碰到特殊的障碍会使障碍产生变化,而生物和环境也是会相互作用的;最后,所有弹珠都难逃一死,只不过有的弹珠会坚持更长时间,获得更高分数。

  假设有无数个人在操控无数个完全符合牛顿运动定律的弹珠台游戏。每个人都可以设定一个弹珠的发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积分换取更多的弹珠。然后让这些弹珠台一起开动。我们会发现,有些特定的发射角度,会让弹珠在弹珠台上获得更高的分数,相应地这样的选择就会有更多次重复的机会。而有的发射角度让弹珠很快落入黑洞,导致无法通过积分换到更多弹珠而出局。这可以类比基因**生物体的自然选择过程。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其实书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对于划桨的比喻就简单地说明了为什么自然选择是以基因而不是个体或群体为单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时滞这一概念。当基因决定了生物体的性状后,是无法中途去改变的,所以在自然环境发生变化以后,很难直接反馈到基因,只有能够成功存活下来的基因才能把这些内容传递出来。用这个概念去解释癌症的发病原因,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为什么年龄是和癌症发病相关性最高的原因?简单讲就是因为人寿命提高了,才让致癌基因**的性状显现出来了。而之前由于人寿命普遍不长,这样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选择中得以保留。

  作者视角不但局限于生物学,还扩展到文化层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7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8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9

  被御神团的知友安利数次,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啃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读物。没想到这本书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叹服的不仅是作者透过现象抓住本质的洞见,更在于其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分析讲解。

  简单说,整本书是对进化论更深入的阐述。说到进化论可谓是众所周知,而进化论为什么是科学的理论,生物演化的背后是什么在起作用,可能就没多少人能讲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帜鲜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来分析自然选择的过程及结果。而通过书中的阐述和给出的遗传学证据,这样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脚的。尽管基因并不具备情感,更不会有「自私」这种「想法」,但是通过这样拟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解释得十分清楚。

  更进一步,作者还把基因的行为和博弈论的思想联系起来。其实对于基因来说,显然是并不存在什么「策略」的,但等位基因**蛋白质的合成来直接或间接**性状,在自然选择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选择」必然带来不同的结果。在这里我想到了一个相比作者可能略显蹩脚的比喻:Pinball。

  我们都玩过电脑上自带的弹珠游戏。按下弹簧,弹珠就被发射出去,除了设置初始的发射力度,我们是无法**弹珠的飞行轨迹的。每次遇到障碍,弹珠会自己选择反弹的方向;而无论反弹多少次,弹珠终究会落入底部的洞中。

  这和基因**生物体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时设置了每个弹珠的发射力度,随后发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了。弹珠碰到障碍后反弹到不同方向,看起来就像是弹珠自己在选择路径,实则不然:弹珠只是根据入射的速度和角度,决定反弹后的飞行路径;弹珠碰到特殊的障碍会使障碍产生变化,而生物和环境也是会相互作用的;最后,所有弹珠都难逃一「死」,只不过有的弹珠会坚持更长时间,获得更高分数。

  假设有无数个人在操控无数个完全符合牛顿运动定律的弹珠台游戏。每个人都可以设定一个弹珠的发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积分换取更多的弹珠。然后让这些弹珠台一起开动。我们会发现,有些特定的发射角度,会让弹珠在弹珠台上获得更高的分数,相应地这样的选择就会有更多次重复的机会。而有的发射角度让弹珠很快落入黑洞,导致无法通过积分换到更多弹珠而出局。这可以类比基因**生物体的自然选择过程。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其实书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对于划桨的比喻就简单地说明了为什么自然选择是以基因而不是个体或群体为单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时滞」这一概念。当基因决定了生物体的性状后,是无法中途去改变的,所以在自然环境发生变化以后,很难直接反馈到基因,只有能够成功存活下来的基因才能把这些内容传递出来。用这个概念去解释癌症的发病原因,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为什么年龄是和癌症发病相关性最高的原因?简单讲就是因为人寿命提高了,才让致癌基因**的性状显现出来了。而之前由于人寿命普遍不长,这样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选择中得以保留。

  作者视角不但局限于生物学,还扩展到文化层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

  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这本书,此后它被翻译成25种文字、全球销售超过一百万册。它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比一个可怕。

  基因

  生物学上,基因是演化的单位。生物体是受基因**的生存机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员,人类本质上说都是受一堆代码**的机器人。比如为什么雌性求偶期间通常会有很长的考察期?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续基因?为什么家族成员会照顾有亲缘关系的未成年成员?很遗憾,这些都有演化生物学上的解释。

  这有些冷冰冰,却通常没有大问题。大问题出在基因和生存机器利益不一致的时候。比如当周围环境剧烈变化时,人类在现有的基因指导下的决定虽然依然利于现有基因,却很可能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环境,不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比如为什么我们觉得高脂肪高热量的食物好吃?因为相对人类演化的漫漫历史,有充足的食物供给的阶段是极其短暂的,在长期的自然选择下,会引导人类多吃高脂肪高热量食物的基因存活了下来。**热量摄入难,是因为我们是在抗拒基因的**…

  模因

  单单这样显然还不能称作hard模式。人类同时还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这是道金斯在这本书里创造的一个概念,之后被广泛使用)**。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单位,大脑则是模因的生存机器。

  和基因类似,模因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不再受生存机器的**,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产性(fecundity)和长寿性(longevity)经社会选择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过生殖传播,模因的传播渠道则多样的多。这**着模因进驻脑子的过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抢占的是染色体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说法,争夺的是人类的***和记忆力。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和无神论传播者,道金斯在这里用了宗教的传播作为例子。

  从初版至今将近四十年的变化,似乎人类**地给模因疏通了传播管道,而给自己挖了个**的坑。莫非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小结

  《怎样阅读一本书》的作者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和作者在关键词和论述的含义上达成一致(come to terms on key terms)。缺少这个前提的**和反对都不扎实。有时候反复阅读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论述,接着想到一个问题,翻了页发现这正是作者接下去开始回答的问题,顿时感到隔着时空和作者的脑电波接**头,也证明对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时候看到考题就抓住了命题人出卷的意图。

  通常这是读书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本书里这样的瞬间让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哪怕很复杂的概念也解释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脑海里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时我有多少行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的?我一向不认为人类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对人类的设计上各种各样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这书把我对人类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细想想*时“自动驾驶“状态下的无意识行为,似乎太多可以印证作者的观点,只觉得寒毛直竖。好在道金斯认为人类还是***的!人类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可以利用想象在脑中模拟未来(Conscious 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对抗基因和模因的决定,因此他用积极的语调结束了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书。

  作为一个重要的disclaimer,推荐这本书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扩展阅读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扩展1)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我们从***?将要到哪里去?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

  基因不会直接**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当断断续续托了好几天才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说实话已经把一些当时觉得很有趣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写一片读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唤起了我对认识自身的渴望,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

  然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

  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虽然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但毕竟作为学术性的东西有点过于纯粹,我们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绝对可以在某处受点启发,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成为若干产品**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总是觉得一切**都是相近的。无论是菌落,蜂群,蚁群,还是像人一样的细胞集合,亦或家庭,企业,国家。同样是遵守着类似的基本规则。总有方法可以解释归类。越是这样以为,便约觉得有个冥冥在看着我们,在写好的条条框框里快乐或者不快乐的玩耍着,爱着,恨着,悠闲着,忙碌着……

  纵然基因写了许多相近,但是我们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间一遭,还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给那个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我们从***?将要到哪里去?这两个问题,只要是已经开化的人就会好奇吧,当然,很多未开化的也会好奇了。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

  基因不会直接**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还有好多,只可惜我没耐心把它看完,因为全书都是在证明这种思路的合理性,而暂时地,这种思路对我的人生观还没有什么影响,不知道对别人如何呢呵呵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今天读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这书第一版于1976年问世,逐渐获得了很高的关注,有人盛赞,也有人对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击,传闻是一本会颠覆读者基本观念,给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观念已重创的书。对我而言,由于有心理预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冲击,但是也触发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认真读完这本书,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统计基础的人,是不会过分地批评它的。我读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补的内容,作者一再强调,“自私”、“目的”、“竞争”这些拟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说基因真的像人一样拥有这些信念,而是从结果和单纯的行为上看,对于不存在人类社会这般复杂文化的生物而言,两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类,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进化史上的前人类时期。尽管我认为这样过于科普的写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这不妨碍作者的“洞见”。

  自达尔文以后,关于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有很多竞争的观点,而基因的维度之所以如此关键,因为它几乎是唯一代代相传的相对稳定的结构,不同基因之间通过其宿主或者说“表现型”进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竞争”这个词)。也就是说,在特定的背景条件下,哪个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几率产生更多适应性强的后代,那么通过一代代统计学效应的累加,它就会繁荣。这就好像**的扩散一样。限制它的则是与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况下它们会形成*衡。这个过程如果拟人化地表述就是:这些基因为了自身更多的存续,而影响甚至操纵着宿主的行为。(是不是听起来有些惊悚?)

  阅读过程中偶尔会陷入沉思——这种拟人化与其客观行为的重叠,究竟只是一种巧合,还是说所谓“意图”这种心理现象不过是一种幻想呢?

  《自私的基因》所说的这种观点,必须放在由代际遗传而产生的统计上的累计效应来理解,如果要用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还要加上所谓“文化基因”(Meme)的维度,但即使这样,生物性基因在人类行为中依然效果显著。而这一切,在将来很可能会改变。Crisper这种高效的基因剪辑技术的出现,预示着未来,人类将全面进入基因编辑的时代——一方面是修复成年人的生理损伤,另一方面是编辑婴儿的基因以实现“超人类”。有人会说,现在这个技术只是婴儿期,有一大堆技术瓶颈,还有繁杂的伦理问题,今天不是连转基因作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批判吗?但是要知道,它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从根治各种绝症、遗传病到改善基因,中间只需要跨过一小步。而且人类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进行动植物育种,这就是不自觉地在改变基因了,而现在盛行的产前预检,其实就是筛查并提前**遗传病。

  表面上看,人类如果不意外**(诸种存在性灾难果只是导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几百年中出现的概率不见得很高),那么人类终将赢来一个“基因”时代,而我认为这似乎恰恰是基因时代的终结。借助道金斯的工具来分析,首先,在一个“超人类”已经很普及的社会,生殖遗传对于基因的延续来说已经不再必须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从父母处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话,那父母和子女间的天然联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长寿,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和价值;其次,很可能一个**加一个**的组合模式也不是必须的了,可以从几个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从基因库里抽调大量基因加入进去。这就导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遗传给我的后代,对于这些基因本身的繁荣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次大规模的编辑,完全可以瞬间扭转基因库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种原始的遗传冲动也可能从基因库中被抹除。

  在这种时候,基因库、遗传这样的概念已经过时,那基因的时代也就结束了,那时如果还存在“竞争”,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层级、更抽象的层面**,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边界。我不愿意简单地用今天的思维和道德去判断那样一个社会,因为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不断迭代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7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么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之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所以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己,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许多****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者的欺骗行为,****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是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者,那么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己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己该如何定位自己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比如出轨,比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如***,独身**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8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所谓自**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9

  这段时间有机会品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对当今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的巨作,真是思绪万千。在我看来这就好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们展示基因传承之间的重要联系和本质所在,我想基因是没有错的这只是他单纯的本能而已。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生物所谓的行为其实都是由本身的基因来操作**的,打个比方父母会对自己的后代尽心尽力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然而通过书中的观点来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确,因为一切都会归根于基因的内在的自私行为,也就是基因想要传承下去那么就会给予父母一种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识以此来达到让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听上去是残酷的,但其实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必须存在的**。想来这听上去是十分残酷的,也会有人去质疑此观点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管它是不是彻底遵循规律的,但这无疑就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本书的作者公开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我们读过此书之后我们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内部的潜意识,基因的生存意识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却喜欢无私的奉献。其实这无非是“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差别,在我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能够是自己过得更好。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种只会为了私欲而进行无休止的行为的贪婪的人,其实是在某一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是自己能够更好地保全下来我们不得不去选择明面上对我们有利的一方面,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在能够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适当的进行无私行为。打个比方,当一个父亲在和他很好的朋友进行合作一起打拼开公司时,自己的孩子这时需要进入大学进修,老父母也已经年迈,正是最需要经济**的时刻,若是继续进行这种不稳定的赚钱方式无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就算是对方觉得不理解觉得是你对不起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去向对你抛出橄榄枝的稳定企业奔去。就此而言我们仔细想想这到底能不能够称为自私呢?这就是之前提到过的所谓不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认为一直帮助别人就是自己的乐趣,自己就能够过得很快乐这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快乐而做出的无私行为。所以从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最大的乐趣与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扩大领地,传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间的结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围之内,计划生育对于基因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种也决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类之间雌雄结合就好比开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经营盈利,在整个公司的经营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资源的较多,因此雌性会十分慎重的选择。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所在,同时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会选择帮助他人比如大鱼需要小鱼去对他的口腔进行清洁,就会吞入一些小鱼,然而在这同时小鱼也要生存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会吃一些大鱼体内的营养物质,这也无法说出到底是谁不厚道,这就是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成长,为了能够传承的更久远因此将自己与他人就行合作,这也就是为了能够强大自己。

  纵观整部书籍得知我们*时所理解的自私与无私与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行为上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不过是基因为了更好的发展自己从而变化而出的不一样的行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书观点深刻到需要我们去反复斟酌。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扩展2)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么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之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所以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己,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许多****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者的欺骗行为,****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是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者,那么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己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己该如何定位自己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比如出轨,比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如***,独身**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这本书的主要观点是:进化论的作用层次不在个体,也不在群体,而在于基因,生命的本质则是基因复制。

  动植物是某类基因制造的机器或工具,基因给各架机器适当的授权,以执行保卫、延续基因的终极指令。机器是容易腐朽的,不朽的只有基因。就好像住宅一样,老城区推倒重来,新楼盘勃然兴起,不变的,只有楼里的居民。

  还有另一种基因,它们不创造机器,而只是利用机器,比如病毒等,它们离开寄主的方式和前者有所不同。个人认为,这也可以看作是各类基因的不同生存策略。

  人类社会和某些物种,在与基因共生之上,还群体创造了新的无形基因—文化、信息等,这里有个新名词“觅母”,它也在不断地遗传和进化。

  进化稳定策略ESS是非常有用的观念,能够从基因自私的角度解释生物群体或个体的各种行为,持不同进化策略的基因机器,生存概率是不一样的。

  然而,如作者所说,当我们对遗传过程中的自私性了解得越清楚时,我们就越有资格去教导慷慨、合作以及其它所有为公益奉献的美德。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30亿到40亿年前,一个本来**无奇的分子意外获得的一种疯狂的能力——复制自己——从而在当时的环境中得以疯狂扩散。而在复制过程中意外出错又导致了各种不同的分子的产生,但他们都具有复制的基本能力,如果没有错误的复制,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数的错误复制又是有害的会被自然选择淘汰的。

  之后经过几十亿年的自然选择,这些最早的分子变成了现在世界上的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扩散下去,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这个自私的目的,结果却发展出了许多利他的行为。而其中比较特别的一种动物,人类,因为其大脑,从而发展出了另一种复制基因——文化——从而有了对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识点:

  1、自然选择使行为有利于自己的基因遗传扩散的基因生存下来,从而导致生存下来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将自身的基因继续传递下去。

  2、载体(身体)并不复制其本身,它们只负责传播复制因子,而复制因子不做任何行为,不观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们只为载体设定最基本的程序让载体来做这件事。

  3、稳定的行为策略(ESS)指种群中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行为策略,而该行为策略的好处是其他行为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离这个行为策略的其他策略都会受到惩罚。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种ESS,因为其他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获利,而完全的善良毫无招架之力,只会很快**,而完全的恶意在完全的善意**后也无法继续生存。

  4、为了使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数的行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为,只有当利他行为更有利于基因生存繁衍时,这个利他行为才会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群居是因为群居比单独生活更能让个体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为也是;父母抚养孩子是为了让孩子成长继续繁衍自己的基因;近亲相互友好互让,是因为我们的基因和近亲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这个资源让给需要的近亲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让相似的基因获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这种谦让行为是不利于谦让基因的扩散的话,这个谦让基因就会很快因为无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谦让总是保持在让自己基因能够获利的程度。

  5、我们的兄弟姐妹和我们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实同我们子女与我们的基因程度一样,所以使我们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们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对我们的基因的好处是一样的。但为什么我们还是对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为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区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抚养,对自己子女投资多一些更有利于基因繁衍。而昆虫中甚至有为了抚养姐妹而放弃自身生育的职蚁,因为他们与能生育的姐妹之间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于该姐妹与蚁后的相似程度,他们比蚁后更喜欢姐妹能够生存繁衍。

  6、动物有计划的进行计划生育,是因为生的多不一定更利于基因的繁衍,因为太多的后代可能因为资源不足而导致更高的**率。而少量生育能够保证这些后代更多的活下来去繁衍。

  7、父母为了保证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后代,有时会给不同的后代不同程度的资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体弱多病的、矮小的后代,因为天生不强壮的后代会有很大的概率浪费资源;给年龄幼小的后代更多的资源,因为年龄幼小的后代更需要照顾。而同代之间也会为了资源而竞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总是尽量做到一视同仁。

  8、两性的最基本差别在:雄性的性细胞比雌性性细胞要小得多,数量要多得多。这导致雄性在生育后代中一开始投资的很少,一个雄性在一个时间段可以与许多的雌性同时繁衍从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扩散,而一个雌性在一段时间内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败,雌性的损失远远大于雄性。但同时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选择权,所以对于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采取两种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经过提前的考量确定雄性投入足够的资源后才同意与其繁衍后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养育孩子上不再计较是否得到雄性的帮助,但只挑选优秀的基因进行繁衍,这就会导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获得繁衍的机会,而大部分的雄性无法得到繁衍机会。

  9、生物之间的行为不是**的.,而是交互的,特别是群居在一起的生物,他们的目的开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为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则,而同时有惩罚设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够让完全自私的行为无法获利,所以有惩罚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会被自然选择。就像重复的囚徒困境中,针锋相对策略(一开始表示合作,之后每次复制对方上次的行为,对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来,对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继续合作),能够给囚徒们带来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将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与宿主不同,它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害了宿主。如果与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会做到帮助其宿主繁殖,因为这同样使自己繁衍。随着演化进行,它将不在是一个寄生生物,而将与宿主合作,甚至最终融入宿主**,完全无法辨认其原为寄生虫。我们实际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群体(我们体内的质粒、线粒体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虫)。

  11、文化其实就像另一种复制因子,它能够从一个大脑复制到另一个大脑,能够突变演化,能够与多种文化结合一起促进传播(比如上帝与教堂、婚姻、教规、**等文化结合加速传播),文化要生存延续下去,就必须有生存的价值能够适应当时的文化环境被更多的大脑接受。而文化是摆脱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种全新的演化途径,他可以传播完全无私的文化,是对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成为若干产品**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总是觉得一切**都是相近的。无论是菌落,蜂群,蚁群,还是像人一样的细胞集合,亦或家庭,企业,国家。同样是遵守着类似的基本规则。总有方法可以解释归类。越是这样以为,便约觉得有个冥冥在看着我们,在写好的条条框框里快乐或者不快乐的玩耍着,爱着,恨着,悠闲着,忙碌着……

  纵然基因写了许多相近,但是我们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间一遭,还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给那个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被御神团的知友安利数次,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啃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读物。没想到这本书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叹服的不仅是作者透过现象抓住本质的洞见,更在于其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分析讲解。

  简单说,整本书是对进化论更深入的阐述。说到进化论可谓是众所周知,而进化论为什么是科学的理论,生物演化的背后是什么在起作用,可能就没多少人能讲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帜鲜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来分析自然选择的过程及结果。而通过书中的阐述和给出的遗传学证据,这样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脚的。尽管基因并不具备情感,更不会有自私这种想法,但是通过这样拟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解释得十分清楚。

  更进一步,作者还把基因的行为和博弈论的思想联系起来。其实对于基因来说,显然是并不存在什么策略的,但等位基因**蛋白质的合成来直接或间接**性状,在自然选择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选择必然带来不同的结果。

  我们都玩过电脑上自带的弹珠游戏。按下弹簧,弹珠就被发射出去,除了设置初始的发射力度,我们是无法**弹珠的飞行轨迹的。每次遇到障碍,弹珠会自己选择反弹的方向;而无论反弹多少次,弹珠终究会落入底部的洞中。

  这和基因**生物体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时设置了每个弹珠的发射力度,随后发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了。弹珠碰到障碍后反弹到不同方向,看起来就像是弹珠自己在选择路径,实则不然:弹珠只是根据入射的速度和角度,决定反弹后的飞行路径;弹珠碰到特殊的障碍会使障碍产生变化,而生物和环境也是会相互作用的;最后,所有弹珠都难逃一死,只不过有的弹珠会坚持更长时间,获得更高分数。

  假设有无数个人在操控无数个完全符合牛顿运动定律的弹珠台游戏。每个人都可以设定一个弹珠的发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积分换取更多的弹珠。然后让这些弹珠台一起开动。我们会发现,有些特定的发射角度,会让弹珠在弹珠台上获得更高的分数,相应地这样的选择就会有更多次重复的机会。而有的发射角度让弹珠很快落入黑洞,导致无法通过积分换到更多弹珠而出局。这可以类比基因**生物体的自然选择过程。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其实书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对于划桨的比喻就简单地说明了为什么自然选择是以基因而不是个体或群体为单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时滞这一概念。当基因决定了生物体的性状后,是无法中途去改变的,所以在自然环境发生变化以后,很难直接反馈到基因,只有能够成功存活下来的基因才能把这些内容传递出来。用这个概念去解释癌症的发病原因,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为什么年龄是和癌症发病相关性最高的原因?简单讲就是因为人寿命提高了,才让致癌基因**的性状显现出来了。而之前由于人寿命普遍不长,这样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选择中得以保留。

  作者视角不但局限于生物学,还扩展到文化层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7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我个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尽管受基因**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8

  今天读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这书第一版于1976年问世,逐渐获得了很高的关注,有人盛赞,也有人对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击,传闻是一本会颠覆读者基本观念,给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观念已重创的书。对我而言,由于有心理预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冲击,但是也触发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认真读完这本书,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统计基础的人,是不会过分地批评它的。我读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补的内容,作者一再强调,“自私”、“目的”、“竞争”这些拟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说基因真的像人一样拥有这些信念,而是从结果和单纯的行为上看,对于不存在人类社会这般复杂文化的生物而言,两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类,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进化史上的前人类时期。尽管我认为这样过于科普的写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这不妨碍作者的“洞见”。

  自达尔文以后,关于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有很多竞争的观点,而基因的维度之所以如此关键,因为它几乎是唯一代代相传的相对稳定的结构,不同基因之间通过其宿主或者说“表现型”进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竞争”这个词)。也就是说,在特定的背景条件下,哪个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几率产生更多适应性强的后代,那么通过一代代统计学效应的累加,它就会繁荣。这就好像**的扩散一样。限制它的则是与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况下它们会形成*衡。这个过程如果拟人化地表述就是:这些基因为了自身更多的存续,而影响甚至操纵着宿主的行为。(是不是听起来有些惊悚?)

  阅读过程中偶尔会陷入沉思——这种拟人化与其客观行为的重叠,究竟只是一种巧合,还是说所谓“意图”这种心理现象不过是一种幻想呢?

  《自私的基因》所说的这种观点,必须放在由代际遗传而产生的统计上的累计效应来理解,如果要用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还要加上所谓“文化基因”(Meme)的维度,但即使这样,生物性基因在人类行为中依然效果显著。而这一切,在将来很可能会改变。Crisper这种高效的基因剪辑技术的出现,预示着未来,人类将全面进入基因编辑的时代——一方面是修复成年人的生理损伤,另一方面是编辑婴儿的基因以实现“超人类”。有人会说,现在这个技术只是婴儿期,有一大堆技术瓶颈,还有繁杂的伦理问题,今天不是连转基因作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批判吗?但是要知道,它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从根治各种绝症、遗传病到改善基因,中间只需要跨过一小步。而且人类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进行动植物育种,这就是不自觉地在改变基因了,而现在盛行的产前预检,其实就是筛查并提前**遗传病。

  表面上看,人类如果不意外**(诸种存在性灾难果只是导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几百年中出现的概率不见得很高),那么人类终将赢来一个“基因”时代,而我认为这似乎恰恰是基因时代的终结。借助道金斯的工具来分析,首先,在一个“超人类”已经很普及的社会,生殖遗传对于基因的延续来说已经不再必须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从父母处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话,那父母和子女间的天然联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长寿,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和价值;其次,很可能一个**加一个**的组合模式也不是必须的了,可以从几个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从基因库里抽调大量基因加入进去。这就导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遗传给我的后代,对于这些基因本身的繁荣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次大规模的编辑,完全可以瞬间扭转基因库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种原始的遗传冲动也可能从基因库中被抹除。

  在这种时候,基因库、遗传这样的概念已经过时,那基因的时代也就结束了,那时如果还存在“竞争”,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层级、更抽象的层面**,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边界。我不愿意简单地用今天的思维和道德去判断那样一个社会,因为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不断迭代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9

  “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也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的。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惊世骇俗地让我们知道: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使我们人类更全面地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见解将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例如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生活中**和好人也是一样。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个都是**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变的越来越困难,最后当**的收益和付出*衡,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当**,最后好人和**形成一个比例,达到稳定状态。当然具体分析很复杂,而且这里我们只把人当成利益的动物,实际上人的行为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结论却是正确的,就是**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观,其实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的数量,前面说过,当**的原因是收益大于付出,如果我们改变环境,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就能减少**的数量,比如外国发达国家**相对比较少,原因就是他们的环境让当**代价很高。从这个分析我们也能看出,改善社会环境实际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可靠。

  本人读完第一遍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涉及太多生物、科学的知识,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讲,太多不明,有许多地方都是囫囵吞枣,必须通过了解其他资料来搞明白,但这样耗费的时间也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点研究这本书涉及社会这方面,说白了,就是给我们人类的启示,以及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导,并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读书演示,不仅能激发其他人阅读这本书的欲望,还能影响到他们生活中的思考行为,让这本书更好**我们认识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所谓自**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扩展3)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细胞,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单细胞生物。早在远古时代人类还未出现,就已经存在。关于细胞的来源,众说纷纭,但是有些观点却很有趣,比如“原始汤”传说。这个传说把细胞的来源,解释成在45亿年前,在当时原始地球海洋里,有很多有机分子的原始汤。这些有机分子受到大气层中一些雷电和原始大气层中那些甲烷,氮气,氨气的化学作用而形成碳元素的转移。而碳元素是构成生命的基本元素之一。

  细胞祖先最早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扩大族群,因为在最早期的`地球上——原始地球,那是一个炙热着充满着岩浆的火球,大气层中多是甲烷,氨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气体,但是后来随着地球地表温度的下降,第一批生物的出现,这些生物的活动使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开始下降,氧气量急剧上升,从而出现第一批需氧的动物。

  当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可能在早期大气中或者海洋中,就已经存在一些能够稳定的,以原子或者分子为主要成分的稳定粒子。这些成分大量稳定存在于地球上。随后某一天,可能是某些因素的突然改变,在这些稳定的粒子中,出现了一种奇特的分子,这个分子能够进行自复制,这种分子叫复制者。

  然而复制者,在复制的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复制失误或错误,当出现错误的时候,就会影响或者改变这个原来分子的属性。这个改变的属性结果,可能会让这个分子更加长寿,或者多产,甚至能够精确无误的保持自我遗传信息,那么这个分子里的信息密码就能够被传递下去了。

  而如果这种分子在短时间内就**。可能这种类型的分子就会在众多竞争中被淘汰,当然这个假说的前提是资源是足够多,多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而资源总会枯竭,当有了一定基础的分子以后。分子间有了竞争,逐渐的,强竞争优势的分子就被保存下来了。但是当强竞争分子数量巨大的时候,分子间开始竞争彼此有限的资源,复制者开始出现几个流派,杀戮复制者和进取复制者为首的主要两大阵营。

  杀戮复制者通过入侵另外一些复制者的内部资源,来获取创造自身的原材料。但是复制者为了保持自我,久而久之,出现了进取复制者,它们想出了一个绝秒的办法,通过一层蛋白质来保护自己。也正因为如此,可以解释细胞核设立在细胞的中心最深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我,细胞核的以外的世界,有很多的骨架纤维和蛋白质都是为了更好服务于细胞核。

  生物的法则,不是被天然设计出来的,而是在进化和**的过程中形成的,这能使细胞在面对,多种模式的环境和不确定的情况下,应对自如。在细胞的进化的基因中,囤积了大量的所谓的“垃圾基因”,在这些错误中进化不断前进,得以壮大细胞的族群,由一变二,由二变四。

  人类试图想要让遗传与智能化的技术连接在一起,试图把遗传写进编程,变成一堆数据,但是细胞不是简单的机器,细胞中的各项设计,都是在随着时间流逝,慢慢进化而成的,细胞的生命力强大到无法想象。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扩展4)

——圆明园的读后感10篇

圆明园的读后感1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的惋惜和愤怒。

  圆明园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是由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组成的。浓缩了全国的艺术精华。根本就是举世无双的建筑。将中西建筑融为一体,所以它又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艺术馆。它的存在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可是,这座花了150年建成的皇家园林,却在英法联军的一把火下被烧毁了。“当我看到英法联军侵入**,闯进圆明园”这句话时。我非常愤怒,“他们把凡是能拿走的文物都拿走了,拿不动的,就用大车或牲口搬运。实在运不走的,就任意破坏,毁掉”这段话时,我的肺都快要气炸了。我仿佛看到了那些侵略者见到园中的奇珍异宝都惊呆了。疯狂的将贵重物品占为己有。他们的手拿的满满的`。而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座万国之园化为灰烬。

  这简直是我国令人屈辱的一段历史啊!圆明园的毁灭给封闭落后的*人当头一棒,就在今天,仍然警示着我们:落后就要挨打!可恨的**,我告诉你,我们*并不弱小。瞧好了,*火箭、卫星、导弹哪一项不是走在世界前列?神舟号顺利往返宇宙之后,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国家越来越强大,你们禽兽不如的侵略行为,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圆明园的读后感2

  我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非常的气愤,无比的愤怒和惋惜。

  圆明园是我们*有我的皇家园林,占地三百五十多公顷,是由很多小园组成主要由园明园,长春园,万春园组成。有殿堂,有亭台楼阁,有买卖街,有山乡村野,还有民族建筑和西洋景观。但是,在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闯进圆明园,洗劫了圆明园,掠走了全部奇珍异宝,然后放火焚烧圆明园,如今圆明园就蛤剩下残垣断壁了。

  这些**在我们的**上国所欲为,我恨他们,我痛恨他们啊!就算干掉多少个侵略者也换不回来圆明园呀!

  读了这篇课文,使我想到了这些年**的拍卖会,在拍卖会上拍卖的铜牛头,铜猴头和铜虎头,那都是圆明园十二生肖喷水池里的,*花了数千万元买了回来,本来他们应还给我们,可现在却是买回来的,这都是侵略者的**,它们罪不可恕!

  今天的圆明园没有了往日的辉煌,想到这里我就无比的愤怒,在国家日益繁荣的今天,我们国家没有去修复它,目的就是证人们让住这段屈辱的历史,激励我们好好学习,振兴**,决不让这段悲惨的历史重演!

圆明园的读后感3

  今天语文课,老师给我们**新课《圆明园的毁灭》。读完课文,我百感交集。

  圆明园建于清朝康熙年间,是皇家御苑。它无论是在建筑史,文学史,艺术史上,都堪称是世界上的一座丰碑。当我读到圆明园中,金碧辉煌的殿堂,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全*各地的美景都浓缩在这个园中,**不出园门就能领略各地风光美景,我不禁羡慕**,做**多好啊。我闭上眼睛,想象着自己穿着龙袍,在园中悠闲的漫步,身后还跟着一大群的宫女仆人,这个美呀,这个爽呀……

  “圆明园不但建筑宏伟,还收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老师的朗读又把我拉回到课文中。收藏的文物从先秦时代的青铜器到清朝的名人书画奇珍异宝,所以圆明园又是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艺术馆。我为我们的祖先有这么多的财富和文化感到骄傲。它不愧为我们国家甚至是世界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但,天有不测风云,灿烂星光也有损落的一刻。1860年10月6日,我们永远无法忘记这一个让国人耻辱和愤怒的日子。这一天,英法联军的侵入,对圆明园抢夺财物,任意破坏,毁掉。在那一把熊熊燃烧的大火中,圆明园毁于灰烬。读到这里,我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心在颤抖,我的满腔怒火燃烧了我的胸膛。这一把大火,烧毁了圆明园的辉煌;这一把大火,烧毁了**民族文化的精华;这一把大火,让每一个炎黄子孙感到耻辱!大火烧了三天,终于熄灭,烟云笼罩了整个京城,笼罩了每一个*人的心。荒野的风在呜咽,诉说着这段古老悲惨的故事。

  我们要记住这用血和泪换来的教训:贫穷就要受到**,落后就要挨打!今天,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盛,我们已不怕外来的侵略,历史的悲剧不会再重演。更可喜的是,当年被掠夺的文物有部分被我们国家和**人士通过拍卖买回,让宝物回归祖国。**民族的灿烂文化是一颗东方的明珠镶嵌在世界文明的最高处,光芒四射!

圆明园的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很有感触。

  我国的圆明园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有西洋景观,漫步园内仿佛游览在天南海北,饱览着中外风景名胜,圆明园不但建筑宏伟,还收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典型的*建筑风格让它成为伟大的纪念物,却不能让它逃过磨难,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闯入圆明园,他们被眼前的珍贵的历史文物吸引,开始了他们疯狂的抢掠,每个人装进口袋的都是稀世珍宝,他们把圆明园弄得一片狼籍,不仅如此,联军还派了三千多名侵略者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我国这一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全部消失了。

  “为**之崛起而读书。”*掷地有声的说。是啊!为**之崛起而读书,为什么我国的圆明园会被毁灭呢?那是因为那时的清朝*太****了,每个人都只想着自己,心中没有他人才会导致我国的圆明园被毁灭,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虽然我们没有*那么远大的志向,但我们可以为我们幸福安康的生活而读书,为祖国更加强大,更加繁荣而读书,长大以后用我们的双手去改造、去创造我们的新*。

圆明园的读后感5

  圆明园的建筑面积有16万*方米,里面有一百多个景点。圆明园还是一个皇家博物馆,珍藏了许多的孤本秘籍,很多珍贵的名人字画,还有许多的金银珠宝、铜瓷古玩之类的珍宝。在1856年,英法联军在俄国和**的**下发动了侵略战争,在这次的战争中,*遭受了空前的劫难。那座美丽的皇家博物馆就被这些侵略者们给瓜分了,无数的珍宝就这样被残暴的洗劫一空,抢劫完了,还放了一把火,把这个*历史上最大的公园给烧了,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等大火息灭了,圆明园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了。

  我恨死这些侵略者了!这圆明园是我国最大的一个公园,而且是用我们人类的智慧创造的,他们的这些辛苦都白费了。这些侵略者实在是可恶的不能最可恶了,抢完了不算,还放火烧园子,那里面珍贵的树木花草和古建筑文化也都被大火烧毁了,毁后的圆明园就剩下了门口的那几根柱子,一直孤零零的竖立到现在。圆明园的大火,是我们**民族的永远不灭的痛!时刻提醒我们不忘**,要努力学习,长大了报效祖国!

圆明园的读后感6

  学习了第21课《圆明园的毁灭》这一课,我十分愤慨英法联军的掠夺行为,也十分惋惜圆明园的毁灭,更加愤怒的是清朝当年的!

  圆明园是世界上最大的皇家园林、艺术馆、博物馆由长春园、万春园、圆明园组成,所以又叫:圆明三园。他吸收了世界各大名胜的精华,用了三代人的世界才建成的宏伟建筑。但是,被英国法国两个**一把强烈有空。

  圆明园这建筑艺术的精华、园林艺术的瑰宝用大火烧为了灰烬,被英法联军烬,圆明园的毁灭是*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世界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雨果自己就是法国人,还在文章中怒斥英法联军,把英国和法国比作两个**,一个既然会把自己的国家比喻成**国家,这就因为英法联军做坏事做过头了。圆明园是万园之园,却被侵略者的魔爪粉碎,一座举世闻名的世纪文库,一座历任惊叹的宏伟建筑,一座美丽无比的智慧结晶,就被一把连烧了三天三夜的大火变成了宇宙的尘埃……这也充分说明了清朝的、**,当时*人的**、才造成了这一**。不知道利用第一次和第二次战争中间的三十年努力发展,而还是这样无所事事,导致这一系列的事件的发生,落后就要挨打的!这是*的**、**、**!

  圆明园流失**的许多多文物,大多是第二次战争中被英法联军劫掠,*对他们拥有不可质疑的所有权。这些文物理应归还*,回到它的原生地,回到母亲的怀抱。但是,他们一直要求*用“购买”的方式买回被敌人掠走的*珍贵文物。

  英法联军是可恶的,当年的清朝是的!我们要记住这个伤痛,记住这个**,才可以发展更美好的明天。

圆明园的读后感7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的疼惜。圆明园是我国的皇家园林,英法联军有何资格来任意破坏,毁掉呢?

  圆明园的建造花费了整整两代人民的汗水与心血,甚至是他们只会的洁净与璨璨的文明,就这样毁于一切。

  英法联军的横行霸道,正因为当时*人的兵器落后……我恨!恨当时的清*****!我恨!恨当时的*人不团结!我恨!恨当时英法联军打开圆明园的大门时,看见了那些除了咸丰留下的人,其余都逃到别处去了。而且没有哪一个人敢站出来反抗英法联军!—这更让我体会到了当时*多软弱啊!

  这帮可恶的“**”虽然把圆明园占了!也毁了!但是,他们无论怎样放大火烧三天三夜!也会不掉他们自己的**!

  古人说得好“国家落后就要挨打。”圆明园地下室的洋抢土pao没人加工,显得就要挨打!我认为,身为*人就应该记住。记住!别再让侵略者们“有机可乘”

圆明园的读后感8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的惋惜和愤怒。

  圆明园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是由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组成的。浓缩了全国的艺术精华。根本就是举世无双的建筑。将中西建筑融为一体,所以它又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艺术馆。它的存在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可是,这座花了150年建成的皇家园林,却在英法联军的一把火下被烧毁了。“当我看到英法联军侵入**,闯进圆明园”这句话时。我非常愤怒,“他们把凡是能拿走的文物都拿走了,拿不动的,就用大车或牲口搬运。实在运不走的,就任意破坏,毁掉”这段话时,我的肺都快要气炸了。我仿佛看到了那些侵略者见到园中的奇珍异宝都惊呆了。疯狂的将贵重物品占为己有。他们的手拿的满满的。而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座万国之园化为灰烬。

  这简直是我国令人屈辱的一段历史啊!圆明园的毁灭给封闭落后的*人当头一棒,就在今天,仍然警示着我们:落后就要挨打!可恨的**,我告诉你,我们*并不弱小。瞧好了,*火箭、卫星、导弹哪一项不是走在世界前列?神舟号顺利往返宇宙之后,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国家越来越强大,你们禽兽不如的侵略行为,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圆明园的读后感9

  圆明园位于**西北郊。原为清代的皇家御苑。始建于清康熙四十八年,到清乾隆九年基本建成。全园占地5200余亩,方圆20多华里。全园建筑总面积超过故宫。人们习惯上所称的圆明园,实际上是圆明、长春、绮春三园的总称,占地甚广。在建筑艺术上,圆明园还形成了一种中西合璧的独特风格。长春园的北端,原建有一组园林化的欧洲式宫苑,***座“西洋楼”,由意大利传教士、画家郎世宁等外国专家设计,创建于清乾隆12年至24年,建筑用料大量是精雕细刻的石材,主要景区装置了多种形式的水池和机关喷泉。园路铺饰、绿篱修剪,以及围墙、石雕、铜像等都具有**特色,但楼顶却铺***特有的琉璃瓦,墙壁上镶嵌着琉璃砖,同时采用了*传统的迭石技术和砖雕工艺。这在当时,可算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处兼有东**风格的园林建筑群。园内还收藏了极为丰富的举国珍宝、稀世文物,堪称是东方文化艺术宝库。

  是因为当时的*还太弱小,老被欺负,就在1860年10月6日,英国。法国,联合起来,侵入了圆明园,他们如拿自家的东西一样把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拿走,拿不动的,就用大车搬运,实在搬不走的就任意破坏,毁掉,更可恨的是,他们为了销毁罪证还火烧圆明园,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我国这一园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就这样化成了一片灰烬。金碧辉煌的殿堂没有了,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没有了,象征着热闹街市的买卖街没有了,象征着田园风光的山乡村野没有了,就这样,被三夜之间化为灰烬!英法太可恨了,可耻,不过这也样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弱小者就是要被强大着欺负”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有本事了,才能为国家报仇,才能为国家效力!

圆明园的读后感10

  小时侯,爸爸常对我说:“一百多年前,有一座旷世园林,圆明园》”现在,我有幸在语文书中进入了这座皇家园林。

  读完这篇文章,感受就是两个字:愤怒。我之所以要愤怒,是因为那清*的****和英法联军的猖狂。我愤怒的是清朝**的**,只在xx的迷雾中寻求安慰;我愤怒的是清朝**的愚笨,不以科学为先驱,改善自己那落后的武器;我愤怒的是清朝**的昏庸,外面的战士在浴血奋战,自己却依然过着迷滥的生活,没有觉醒,不把洋枪大炮搬出来。我还愤怒的是英法联军的猖狂,在圆明园内任意抢劫,随意破坏;我还愤怒的是英法联军的心,他们难道一点也不知道着些被破坏的是多么珍贵的历史文物吗?我有太多太多的愤怒还没有抒发出来。英法联军他们这群连猪狗都不如的混蛋,他们烧掉的是什么?仅仅是一座圆明园吗?他们烧掉的是****智慧的结晶,他们烧掉的是两代人辛勤劳动的汗水!而这些在三天三夜之间就没有了,没有了,全部没有了!

  一座有100多组景观,近1000座宫殿的皇家园林在大火的焚烧下化成了灰烬。为什么?因为一个真理:落后就要挨打。英法联军装备着先进的来复枪和连发枪,而清军的武器依然是弓箭和腰刀,他们手中的抬枪和鸟枪太原始了,连招架之力都没有。可以说这是两个世纪前横扫欧洲的骑兵们最后的挽歌。

  想想现在,我们国家虽然是个强国,但仍有许多国家正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们960万*方公里的国土。如果我们贪生怕死,不团结,那么*迟早要**的。要想不败,就得让科技走在世界的最前端。*人还要视死如归,要团结。

  圆明园虽然毁灭了,但爱国之心永远不会毁灭。如果每个人都能为祖国作出贡献,那*才会变成真正的强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扩展5)

——鲁滨逊的读后感10篇

鲁滨逊的读后感1

  傻傻的坚持,终会迎来不*凡的结果。

  ——题记

  温暖的阳光慢慢地爬上树梢,温暖又令人惬意的午后,暖乎乎的阳光直射到每个人的心中,心中堆积的尘埃顿时被一扫而光,整个午后都显得那么宁静祥和,我伸了个懒腰,吮吸了一口热乎乎的奶茶,翻开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的身心在这小小的房间里,与鲁滨逊一起驾着小小木船出海探险了。

  这是一本值得欣赏的书,年轻的鲁滨逊为了追寻自己的梦想,不顾一切就要出海,不料遇到风暴沦落到荒岛上,他凭着坚强的意志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返回文明世界,并过**美好的生活。读完整本书,我脑海中想到两个字:坚强!是啊,如果鲁滨逊流落荒岛之后,他没有那坚强的意志力,发现自己身处困境,也许会放弃一切,自暴自弃,可他却选择自力更生,义无反顾,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屈不饶的探索精神,在这还缺乏工具的荒岛上做出了面包,盖起了房子他的这种坚持使他在这个岛上有了一席之地。要独自在孤岛上生活28年,无依无靠,连个可以倾诉的对象都没有,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意志呀!换做其他人,一定坚持不了吧。我们在现实世界中也要有坚强的意志,许多人在高考之后因为少了那么一分就**,这不正是活生生的例子吗?考的不好不用气馁,丢掉满身的不愉快,重新开始!用自信、阳光和坚强看待这个美丽的世界,你一定可以成功!人生不是那样云淡风轻,如果你始终坚持,那么请相信:世界总会向你敞开温暖的怀抱。

鲁滨逊的读后感2

  上午,我读完了刚买的《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心里给出牢无限的感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件事,鲁滨逊十八岁的时候十分想到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无探险。可是,他的父亲可能是怕他到海上出危险,不允许他到海上探险。直到有一次,他的知心朋友药出海赚钱,做一笔生意。于是,鲁滨逊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便瞒着他自己的父母,借着这一次非常难得的机会和朋友一起出海去探险。可是,他们全都没有聊到,船在行驶的过程中突然撞到了海中的礁石。所以,船上的人全部掉到了大海中淹死了,只有他一人幸运地存活了下来。但是,鲁滨逊虽然没有被淹死,可他漂到了一个无人居住的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三十年。

  看到这个惊人的数字,我真的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我在晚上,即使家里有许多人,我也不敢独自一人到房间里看书或是拿什么东西。可鲁滨逊独自一人在一座荒岛上生活,是多么孤独,多么寂寞呀,没有人陪他说话,如果是我,我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还会像鲁滨逊那样沉着、冷静。晚上我一个人在家里,都会会被子包住头或是看看输给自己壮壮胆子。看,我是多么地胆小呀!

  鲁滨逊在困难中从来不向困难低头,如果他当初不努力克服种种困难,说不定早就上西天了呢!想我做奥数,这一题思考了一会儿,不会做,觉得很难,便会把这一题空着,思考下一题,却不知道这一道题始终是要做的,先思考和后思考都是没什么两样,只会挑简单地做。

  《鲁滨逊漂流记》使我变坚强了,知道了要克服困难,永不放弃。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益。

鲁滨逊的读后感3

  这几天,我把《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心里深有感受。

  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在一次遇险后,他**一个有野人出没的孤岛,他在孤岛生活了28年,克服了种种困难。《**》成了他的精神支柱。鲁滨逊凭着他的惊人的意志盖房子,用兽皮做衣帽,种谷子驯服山羊等。他和野兽斗智,和可怕的食人部落斗勇,还救了一个野人,鲁滨逊把他叫做“星期五”,还把他收作仆人。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的船来到这个孤岛附近。鲁滨逊帮船长制服了叛变的水手,回到英国。这时他的父母都死了,于是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把一些送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当一个人**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从呱呱坠地到背**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这本书使我懂得:坚持、乐观、毅力的重要性,也使我知道了人生不一定是一路顺风的。

鲁滨逊的读后感4

  这本书非常好看,讲述了17世纪,一名英国水手鲁滨逊·克鲁索不安于中产阶级的那种幸福舒适的生活,多次出海经营。在一次去非洲贩运黑奴的途中海上遇难,飘落荒岛。他以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依靠个人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谋食建屋,制器养畜,开荒耕种,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回到文明社会的故事。

  全书中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让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作品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两个多世纪过去了,这部作品还保持着巨大的魅力,让人过目不忘。

鲁滨逊的读后感5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个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故事,英国青年水手鲁滨逊由于所乘的货船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岛,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生畜。在整整二十八年的自救过程中经历过很多危险的事情,他还救了一个被野人部落追击的野人,成了他忠心的仆人。慢慢的,这座荒岛被鲁滨逊改造成了一座“世外桃源”。

  这种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是让人们学习的好榜样。

鲁滨逊的读后感6

  这个寒假,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令我很感动。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他越过大西洋和太*洋,但是那一次,整**在太*洋上不幸沉没,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一个人在一个孤岛上存活多么不容易!可他不仅没有死,还在岛上生活了28年,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奇迹啊!

  从这个事例中,我想到了汤姆·索亚。他是一个聪明但调皮的男孩。他父母双亡,住在严厉但也十分疼他的波莉姨妈家里。他活泼好动,还有着许多精灵鬼点子,而且不爱学习,总喜欢逃了学去钓鱼、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芬去闲逛、玩“海盗”、搜集各种奇怪的物品……等等。

  这时,我想到了自己。我这么大了,还是不敢走夜路,不敢一个人在家,不敢……跟鲁滨逊和汤姆索亚比起来,我这是算什么,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他出去当小海盗;我,却连夜路都不敢走。如果说他们算勇敢,那我不就称得上是“胆小如鼠”啦!对,不仅是我一个人,很多人都这样!不对,我们不应该这样下去!阿斯图里亚斯的《玉米人》中不是有一句话吗: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夜,迎来光明。所以,汤姆索亚就像鲁滨逊一样,大胆,勇敢的精神令我们敬佩。在生活中,我们不就要这样吗?

鲁滨逊的读后感7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篇小说,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是书中的主人公。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小说的主要部分就是对他这段荒岛生活的生动记述

  鲁滨逊是多么热爱生活呀!而且他充分利用好了自己生命中的机会。鲁滨逊并没有因为同伴的死而失去生存的勇气,而是把这件事当做是上天给他的机会,认为上帝是在磨炼他,而不是地折磨他。

  而我呢?遇见一点小事就焦急万分。

  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爸爸妈妈加班,晚一点回家。

  我在家里把门反锁好,做完了作业,就开始看电视。刚开始时,并不觉得害怕,随着天色逐渐变暗,就越来越害怕,觉得今天比往日冷清了许多。我坐如针毡,心中****,忐忑不安,只要楼上有一点响动,或是门外有一点动静,我都会被吓一跳。这样等了一个小时,爸爸妈妈才回来。

  《鲁滨逊漂流记》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一个人光有聪明才智是不够的,还需要一种心态,一种热爱生活、积极向上、不怕困难的心态。有了这种心态,即使在情绪低落时,在遇到困难时,也能使自己对生活充满信心,战胜困难,取得成功。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心态吗?

鲁滨逊的读后感8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受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写成的。十八世纪一个英国船上的苏格兰水手,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航运中和船长发生冲突,被遗弃在一个距智利海岸约五百海里,周围约三百十六海里的荒岛上,此岛被称作安。菲南德岛。他在那里与世完全隔绝,独自生活了四年零四个月,才被有名的航海家渥地士。

  罗吉斯发现,并于一七七一年将他带回英国。这件事在当时引起社会上很大的兴趣。从未写过什么文学作品,年过六旬的笛福,从这件事得到了很大的启发,从而创作了《鲁浓逊漂流记》这部不朽的杰作。这个苏格兰水手在荒岛上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事迹,但不过做了些生存必须做的事。整个说来,他在岛的行为是消极的而不是进取的。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宣传的不是知足常乐,而是要发展,要劳动,要占有。在这个人物身上体现了**海洋文明的传统,充满向外发展的好厅心、征服欲和冒险精神,歌颂了从的坚毅品质和劳动精神。这部小说开辟了英国现实**的道路。

  的确,作为新时代的典型的冒险家、实干家、***,鲁滨逊在启蒙**文学史上,在世界名著史上永远占有一席之地。

鲁滨逊的读后感9

  很早就知道鲁滨逊了,经过妈**讲述,我更是对鲁滨逊的历险感到好奇了。有一次,我和妈妈在网上找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部电影,好看极了。终于,我过十岁生日的时候,王博文送给我一本《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个寒假,没过几天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下面让我讲讲这个故事吧。

  鲁滨逊·克鲁索出生在英国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的梦想就是周游全世界,他不听父母的劝阻,执意要去冒险。他一路上航行在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由于货船失事,他被海水卷到了一个荒岛上,但是勇敢的他不仅没有灰心丧气,还自己造房子、养山羊、烤面包……他还用智慧解救了野人星期五,并和其他的野人勇敢地搏斗。后来星期五做了鲁滨逊的仆人,鲁滨逊还教他说英语、用枪,**了鲁滨逊的孤独和寂寞。经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活了下来,最后经过28年的等待,鲁滨逊找准时机回到了祖国。

  鲁滨逊的奇遇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挫折和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充分的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创造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鲁滨逊的读后感10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篇(扩展6)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5篇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私的巨人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1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自私的巨人》。巨人有一个美丽的大花园,花园中绿草铺满了大地,像星星般美丽的花儿在草地上绽放着。亭亭玉立的果树上硕果累累,小鸟们在枝头上鸣叫着,孩子们每天都在花园里嬉闹着,一天,巨人回来了,他不让孩子们在这里玩,并在花园外筑起一道围墙,从此,孩子们再也没有玩耍的地方了,花园里失去了生机,寒气笼罩着巨人的花园,园子变成了一个覆盖着积雪的冬天。

  看到这些,巨人心想:“我是个多么自私的人啊”!我现在明白春天不愿意到我的花园里来的原因了,我要推倒所有的围墙,让这个花园成为孩子们玩耍的美好乐园!

  冬天逃走了,春天又来到了花园里,花园里又传出孩子们欢快的笑声。可是在一个早上,孩子们又到巨人的花园里玩耍时,发现巨人躺在树下死去了,他的身上覆盖着白色的花朵,孩子们都为巨人的善良而流下了泪水。

  自私的巨人变成了善良的巨人,花园里到处都留着爱的痕迹!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篇短文:《自私的巨人》。《自私的巨人》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从前有一个巨人有一个美丽的花园,可是巨人就是不准人们到花园里玩,一天巨人到一位怪物家串门,一去就是七年,在这七年有许多小朋友来到花园玩,花园边的多姿多彩,可巨人一回来花园里就只有冬天,最后巨人后悔了,把围墙推到,真诚地邀请小朋友来花园玩。没几天,花园又变成了原来灿烂的摸样。

  这篇童话让我们明白了为什么自私的人为什么总是抱怨朋友太少过于孤单,那是因为他们的自私关**一扇通往友谊快乐的大门。为什么自私的.人会没有友谊没有朋友呢?那是因为自私的人只会为自己着想,不会为别人着想,有好吃的不会给朋友吃,有好玩的不给朋友玩,所以自私的人会缺少友谊缺少朋友,如果人不自私,愿意和朋友交往中学会分享,就像文章中的巨人一样推到阻拦友谊最大的障碍:自私,建立起坚固浓厚的友谊。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自私的巨人》,它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巨人,他有一个非常美丽的花园。但他却不想和别人分享,于是他被春天遗弃了。有一次孩子们偷偷的走进花园玩了起来,巨人看见了,便心软了起来,于是他和孩子们快乐的玩了起来。

  在文中,巨人的自私让春天遗弃了他,也遗弃了花园。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过自私的时候,记得有一次午睡的时候,我睡不着,便叫醒爸爸、妈妈,让他们陪我玩。现在想想真惭愧。文中孩子们的天真可爱唤醒了花园的一草一木。每个人身上都有不足点,当然也有天真可爱的一面,同学们让我们仔细查找自己的不足点,克服它,发现闪亮的一颗颗优点星吧!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4

  前几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自私的巨人》。

  从前,有一座美丽的花园,附近的孩子们都来这里玩。这座花园的主人是一个巨人,他已经出门很多年了。有一年秋天,巨人突然回来了,真不可思议,孩子们正高兴地玩呢。巨人一看这里到处是小孩,统统把他们赶了出去,又在自己的花园周围修了围墙,并且挂了一个牌子“禁止入内!”孩子们只好在街上勉勉强强地跑跑。漫长的冬天过去了,大地回春,可唯独巨人的花园里仍是大雪纷飞,巨人裹着毯子还瑟瑟发抖。一天早晨,巨人突然听见一声特别美妙又耳熟的声音,他走到窗前,看见孩子们从围墙的破损处钻进园子,一片春意盎然。可唯有一棵树上没有春天,那个孩子太小了,够不到树枝。巨人心软了,把孩子抱上树枝,整个花园恢复了春天。后来巨人和孩子过上快乐的生活。

  这个故事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同学读,告诉大家“快乐要大家一起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5

  今天,我读《自私的巨人》这篇文章,读完后,我有很多感悟。

  从前,有一个巨人的花园,常年有活泼的孩子在里面玩耍。可是,这个巨人非常的自私,他砌起了一道高高的围墙,不让那些孩子进去玩。连鸟儿都不能飞进去,树木都不在开花结果。春天、夏天、秋天都没有去过他的花园,他的花园天天都是寒冷的冬天、北风、雪和霜,别人的花园每个秋天都是丰收的果实。有一天,冰雹把巨人的围墙砸开了一个洞,孩子们从这个洞爬进去玩耍,顿时花园里立刻变成春天。鸟儿又回来了,有一棵树都开花了,可是,巨人已躺在花园里的大树下,死了。

  读完后,我觉得做人不能太自私,不然会一个朋友都交不到。举个例子来说吧,在我家附近住着一位哥哥,他爸爸给他买了一个篮球。一天,他在小区里的球场打球,有个人想和他一起打,碰到了他的球,他立马打了人家一拳。后来,那个人去告诉他的朋友,从此,一个人都不理他了。

  《自私的巨人》故事真不错,我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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