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制度规定
请假制度规定
一. 总则:
为了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员工的合理休假,并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 假期分类及相关规定:
(一). 法定假期:
所有公司员工享受以下规定节假:(带薪休假)
元旦一天(公历1月1日)
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三天(公历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三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
公司对于法定假期安排工作的员工,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二). 过年休假:
所有公司员工均可按公司规定过年休假,(年假期间包括春节三天固定假期)。
(三). 事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正式员工提供4天/月的带薪休假,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缺勤或请假。事假可以按公司实际情况调休。无论任何其他原因超过4天/月的事假每人每天扣100元。
2、事假超过一周者,当月资薪按0.75工资基数计算。一个月累计事假达一周,扣发当月奖金。
(四). 病假:(带薪休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治疗或休养,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突发急症可依附近诊所诊断参考。
2、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公司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3、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4、员工在聘任期间,经有关医疗部门诊断患严重或重大疾病者(如恶性肿瘤等),在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可延长假期或停薪留职一年。
(五). 婚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结婚时提供3天带薪休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双方初婚的可增加不带薪晚婚假7天。重新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受同样待遇。
2、员工凭结婚证复印件在半年内请假有效。
(六).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公司提供三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去世,公司提供一日带薪丧假。路途远者另给假。
(七). 公假:(带薪休假)
查体、培训等因公需要请假,需要呈验有关证件,经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八). 产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女员工提供90天带薪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给予产后加假20天至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产后加假50天。
2、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在月经期间给予一至两天的带薪休息。
3、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男员工因对象产假,可享受7天带薪休假。
(九). 护理假:
1、女职工产假满后,若婴儿无人护理,且工作岗位离得开,经人事部门批准,可申请护理假,但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年。3个月以内,按80%发给基本工资;超过3个月的,按60%发给基本工资。
2、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给予在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十). 公伤假:
1、员工因公伤需要休息,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并发放9元/天的生活费。
2、特别病伤假期满仍未能上班者,可办理续假手续或停薪留职手续。
3、因打架斗殴致残者,公司停发全部工资奖金。
三.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应由本人于事前填写请假条,附交有关证明呈请核准,(电话或口头请假一律无效),请假条必须讲明请假种类、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交接事项等,文字端正、格式正确。
2、请假时间 :
≤1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批准。
13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3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再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请假,不得越级。
3、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委托告知部门领导,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岗位,作旷工处理。若造成生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行政处分等,屡教不改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4、对于请假的内容,经查实是私自捏造或与事实不符的,将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四. 续假规定:
1、因患重病不能如期按时,可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续假手续,或超假时间可作为事假处理,若不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回,持有关证明可事后办理续假手续。
五. 销假规定:
1、假期届满之后,应立即到部门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处销假。假期已满而不销假者按旷工论处。
六. 附则: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请假制度的规定。
2、全体员工病事假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做累计、统计,作为考核主要依据,并存入档案。一年累计旷工1天(含)以上者,取消当年先进个人考评资格。一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或连续旷工超过7天者,予以辞退。
3、请假期间不影响工龄、晋级调资金。
4、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司以前发文中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
请假制度及相关规定
中心人员及外聘人员须遵守工作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等。经和各教学部主任共同磋商,通过如下请假及相关规定:
1.有事需到本教学部主任或教学办公室处办理请假手续,事后消假。
2.请假1小时之内(含1小时)在本教学部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超出1小时需到教学办公室办理。
3.请假手续需详细记载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及消假时间等。
4.考勤实行抽查制。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每次扣发50元;如果教学部主任没有书面记载,算失职,每次扣发教学部主任50元。
5.病假每天扣发当日教学酬金。
6.事假每天扣发20元教学酬金。
7.每月扣发金额不超过当月教学酬金。
8.当月病、事假累计不足一天,不扣发教学酬金。
9.婚、丧、计划生育及搬迁等请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10.中心实行考勤内部网络公示制。
11.解释权归工程训练中心教学办公室。
大连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2015年9月修订
学生请假制度的规定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五、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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