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方法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方法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办理依据:

  《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681号通知

  办理对象及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提交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事程序:

  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流管办办理。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费用情况:

  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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