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生产技术部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生产技术部的正常运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公司生产车间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
1、车间职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职工请假须提前1天口头征得班长同意,再索取请假条填写。职工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经班长同意签字方可。(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3、班长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批假。超过1天的假期必须由生产经理批准。
4、一般情况下,职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前来或打电话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5、职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天。
6、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奖惩制度
1、 未经批准私自旷工者罚款50元,超过三次直接开除。
2、 请假期到期不回且未经请示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超过三次直接开除。
3、 特殊状况未写请假条者,回厂当天必须将假条补上,若当天未补,罚款20元。
4、 当月请假次数超过两次或请假超过三天者,扣除当月全额出勤奖励。
青岛塑盛包装有限公司
2015年 3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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