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评优评先考核工作方案

学校评优评先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避免人为因素,增强评优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遵照黔人通()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l、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

  ()班主任

  ()科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加分。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0.75分、县级0.5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

  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l)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说明:

  1、有主线学科的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和教学考核积分、加分因索、减分因索之和计入考核总成绩。

  2、学校行政和非主线学科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加分因素、减分因索之和的80%计入考核总成绩,并进行民意测评,占20%。

  3、每位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再按分配的优秀指标数,确定进入优秀人员名单、通过教职工测评,校行政审查最终确定年终考核进入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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