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护理学会简介
中华护理学会简介
中华护理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护理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联系广大护理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其宗旨是团结广大护理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中国护理科学事业,促进护理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和进步,为保护人民健康服务。
(一) 历史沿革
中华护理学会(原名中国护士会)于19xx年8月在江西牯岭成立。曾先后用名中国看护理组织联合会、中华护士会、中华护士学会、中国护士学会,1964年更现名至今。会址亦经上海、汉口、北京、南京、重庆等多处变迁,1937年经护士集资在南京建成永久会所,1952年定址北京。
1914年以来,共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2次,进行了各届理事会改选(见表1)。1922年加入国际护士会,并积极参加其活动,1949年后终止。1920年创刊《护士季报(中英文版)》。现出版学术期刊《中华护理杂志》(月刊)、《中华护理学会会刊》(双月刊)和《华护信息》(季刊),与河北日报社联合主办《现代护理报》(半月报)。
中华护理学会是中国建立最早的专业学术团体之一。自成立至今,走过了94年漫长而不平坦的路程,经历了旧社会初创→坎坷四十年及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进步→起伏和近二十年繁荣→发展三个主要阶段。
(二) 组织系统
中华护理学会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自然科学专门学会之一,受中国科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以下简称卫生部)双重领导。其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理事会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休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能。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学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办事机构设办公室、学术会务部、杂志编辑部、继续教育部、科技开发部、财务室等职能部门,承办各项具体事务,并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先后成立以下工作、专业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
1.组织工作委员会
2.学术工作委员会
3.教育工作委员会
4.科普工作委员会
5.编辑工作委员会
6.基金筹备工作委员会
7.外事工作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1.内科护理专业委员会
2.外科护理专业委员会
3.妇产科护理专业委员会
4.儿科护理专业委员会
5.肿瘤科护理专业委员会
6.精神科护理专业委员会
7.五官科护理专业委员会
8.口腔科护理专业委员会
9.传染病护理专业委员会
10.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专业委员会
11.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委员会
12.护理行政管理专业委员会
13.门急诊专业委员会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台湾省外)均设有分会,建立了直接的业务指导关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亦普遍设有地(市)、县分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护理学会亦与本会有相应的工作联系。截止1998年,全国会员已有334655人。一个从上到下,遍及全国的护理学会网络系统已经形成,为学术活动的广泛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 主要任务及成效
中华护理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广大护理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项目论证、鉴定;编辑出版专业科技期刊和书籍;普及、推广护理科技知识与先进技术;开展对会员的继续教育;发动会员对国家重要的护理技术政策、法规发挥咨询作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权利,为会员服务。
为完成上述任务,多年来,学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团结广大护理工作者,为繁荣发展我国的护理事业,为促进护理战线出成果、出人才,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特别是近20年来,为我国护理学科的确立、高等护理教育的恢复、完善;护理管理工作的加强与改革;以及护士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福利待遇的改善等,各届理事会做出了不懈地努力,取得显著成绩,有效地推动了护理专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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