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选15篇)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1
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此,倡议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压倒性胜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的义务:带头自觉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带头参与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坚决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带头积极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主动作为,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立即行动起来,自觉履行主要义务,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努力奋斗。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2
老师们、家长们、孩子们:
小海幼儿园坚决拥护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创建和谐平安幼儿园竭尽全力。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小海幼儿园欢迎全体师幼及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 配合幼儿园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
1、侵占幼儿园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幼儿园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幼儿园周边敲诈勒索家长、教室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校园欺凌行为;
5、干扰、阻挠幼儿园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各类非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7、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8、幼儿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情况;
9、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10、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我们倡议: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参与者。要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等各项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要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树立远离违法犯罪的主动意识。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宣传员。要引领身边家人、同学、朋友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移风易俗,让黑恶势力、腐朽文化无孔可入;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扫黑除恶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监督员。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为了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美好,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扫来朗朗乾坤。
我园一直以来不断加强园所安全建设,严格按照“凭卡接送”制度,保证幼儿在园所的安全。而家长朋友们在外遇到涉及黑势力的人员或活动,应保持镇定,保证自身安全后及时通知警方,避免以身试险。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加以防范,警惕被动机不良的人以哄骗方式走入违法犯罪泥潭。从多途径学习了解扫黑除恶,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 扫除黑恶势力 巩固基层政权
坚决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
2. 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不准黑恶欺行霸市
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3. 扫除黑恶犯罪 促进经济发展
坚决打击非法高利放贷、讨债、非法拘禁、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4. 出重拳 除黑恶 保平安
坚决打击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5. 黑恶是毒瘤 一个不能留
坚决打击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6. 黑恶必扫 除恶务尽
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的黑恶势力!
7. 邪不压正 正义必定战胜黑恶
坚决打击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8. 全民参与 扫除黑恶 稳定团结 和谐小康
坚决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开设赌场,贩卖、运输、制造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 扫黑恶 净环境 促稳定 保平安
坚决打击堵门堵路、医闹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交通秩序的黑恶势力!
共建和谐社会、美好家园需从娃娃抓起希望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1. 监督幼儿不带尖锐的危险物品进园,来园前要检查幼儿的口袋!
2. 及时与教师沟通幼儿的一些行为和表现,保持良好的家园沟通。
3. 教育幼儿认识常见的安全标志,知道遇到危险时需要正确的求助方式。
4. 正确处理孩子间的矛盾冲突,切记威胁对方孩子,出现一些过激行为,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5. 接送幼儿期间,遵守交通规则,别乱停放车辆,遵守幼儿园接送制度,按时接送。
6. 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用正确的方式耐心教导孩子。
7. 教育幼儿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学会保护自己。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3
致团员青年助力扫黑除恶倡议书
广大团员青年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一批批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一顶顶保护伞被强力打掉,已经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是一场全民战争,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是受益者,更应是践行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攻坚年,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为建设平安安庆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扫黑除恶宣传员。带头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带头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积极向家人、同学、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争做线索摸排情报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全民参与。我们倡导广大青年紧紧围绕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与黑恶作斗争,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争做遵纪守法示范员。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远离违法犯罪;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做新时代的好青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4
福州市长乐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 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 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长乐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5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经县委同意,县委组织部倡议,全县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推进“四个安仁”建设。
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充分认清专项斗争的时、势、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投身专项斗争。
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的可乘之机。
要敢于坚决斗争。树立一身正气,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勇于对黑恶势力发声亮剑,敢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对“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蝇贪”绝不姑息,对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处理,对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一村一策深化整改,对基层干部严管厚爱并重,对党员发展严把入口关,积极参与所在党支部“五化”建设,提升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现象,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调查。
扫黑除恶,党心所向,民心所向。全县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肩负重任,以真抓实劲、敢抓狠劲的责任与担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举报电话:
110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6
隆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 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此,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黑恶势力主要表现形式: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菜霸行霸市霸;操纵经营“黄赌毒枪”黑恶势力;纠集团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地痞流氓;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讨债等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组织策划煽动群体性闹访,扰乱社会治理的黑恶势力。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我县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7
关于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倡议书
全市各级政协委员: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其意义十分重大。
作为政协委员,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为此,市政协向全市各级政协委员发出倡议:
一要带头提高站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时刻与区党委、市委同心同德同向,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凝聚共识、凝心聚力。
二要带头宣传发动。要主动发挥委员作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市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重要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发动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要带头遵纪守法。要严格自律,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与黑恶人员交朋友,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用实际行动牢牢守住政协委员荣誉。
四要带头监督助力。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专题监督,通过视察、社情民意等形式,充分了解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政法机关、办案队伍及有关部门的民主监督,发现问题、真诚建言,帮助政法系统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五要带头参与支持。要勇于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向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的依法严惩。
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人民的公敌。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全市各级政协委员要立即行动起来,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山南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协山南市委员会
20xx年6月16日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8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全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采用联动摸排、分级研判、深度经营等作战方式,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查处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涉黑涉恶犯罪不仅仅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国家治乱兴衰,影响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重大政治、社会问题。一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增进群众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摆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黑恶势力是国家的毒瘤、民族的祸根、人民的公敌。黑恶不除,人民不安,社会不稳。为进一步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给“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向广大人民群众倡议:
请您和您的家人、亲友、同事与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政法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让我们携起手来,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扫来朗朗乾坤,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州保驾护航!
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
110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9
各位老师、同学们: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朋友们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在扫黑除恶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陕财职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倡议:
一、加强法制教育。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树立远离违法犯罪的主动意识;要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分清善恶美丑,培养健康网络道德。
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远离不良人员、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与社会,学会明是非、知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
三、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校党委、行政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重要举措,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师生打消顾虑,不畏惧黑恶势力,拿起法律武器,及时向有关部门大胆举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争做扫黑除恶的战斗员和监督员。要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等各项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尽早迎来朗朗乾坤!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10
平川区第四中学
扫黑除恶
倡议书
为加大平安校园建设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进一步把我校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向全体同学、教职工、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1.不欺辱同学,不向同学索要钱财,不强行夺取他人物品;不损坏学校或他人物品,借取他人财、物要按时归还。
2.不说脏话,不给同学起绰号;不造谣、传谣和信谣,不嘲笑他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人。
3.与同学交往不能有攻击性行为,不骂人、不打人,遇到问题主动请老师解决,同学之间文明交往,和谐相处。
4.不拉帮结派,不孤立、不排斥任何同学,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来历不明的人来往,把每一个同学都当做自己的好朋友。
5.不恐吓、不威胁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
扫黑除恶我参与,和谐校园靠大家。从现在开始,有同学受到欺辱,你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家长,老师一定会批评教育欺辱人的同学;从现在开始,老师们会更加细心,保护每一个同学不受欺凌;从现在开始,家长朋友们要与学校加强配合,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同学们、老师们、家长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和谐、美丽的育人环境,共同迎接平川四中更加美好的明天!
平川区第四中学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11
为切实提高妇女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及参与率,更好地让妇女姐妹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自觉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崆峒区妇联决定开展“扫黑除恶扬正气 群防群治创平安 ”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向全区妇女姐妹和家庭发出积极检举黑恶势力,护航经济发展、共创平安崆峒的倡议:
一、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姐妹要不断提高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构筑抵制黑恶势力侵袭的隔离带和防火墙。要主动加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加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构筑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做到"不让黑恶势力进我家"。
二、从我做起,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姐妹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自我做起,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把民主、和睦、文明之风请进家门。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从自我做起,互相监督,一旦发现身边有黑恶势力,及时向有关部门大胆举报,努力使自己生活的周围成为一方净土。
三、积极行动起来,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大妇女姐妹要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竭尽所能向家庭成员、社区居民、周围的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预防知识,帮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对黑恶势力的防范能力。要发挥家庭、邻里作用,努力挽救涉黑的失足者,家人要用亲情去温暖、感化;邻里要用真情去诱导、帮助;社会要用热心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使涉黑者迷途知返、根除恶习、重获新生。
广大妇女姐妹要确立“黑恶势力就在我们身边”的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区妇联组织的“扫黑除恶扬正气 群防群治创平安 ”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营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各级妇联组织要增强全区妇女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积极营造社会共同防范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远离黑恶势力,共创平安家庭的良好舆论氛围,使社会正气高扬,让群众身心健康,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健康发展。
姐妹们,打黑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珍爱家庭、珍爱亲情,远离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举报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共创平安家庭,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崆峒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12
“扫黑除恶 巾帼在行动”
倡议书
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们:
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专项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全面净化全县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离不开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为此,绩溪县妇联倡议:全县广大妇女要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家庭成员积极行动起来,全力配合党委政府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是要学习宣传法律知识。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们要主动加强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党委政府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构筑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
二是要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们要不断提高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不放纵黑恶势力,做到“不让黑恶势力进我家”。
三是要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们要从自我做起,号召亲属、邻里携起手来,积极大胆向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努力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氛围。
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们,扫黑除恶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远离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举报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为创建“平安家庭”、建设平安绩溪作出积极贡献!
绩溪县妇女联合会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13
青年朋友们:
目前,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要响应党的号召,积极行动起来,对黑恶势力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纯净。
一是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
二是要勇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对“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蝇贪”绝不姑息。通过与家庭成员和亲属共同努力,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是要发动家庭成员、亲属和邻里。共同携起手来,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政法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让我们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迎来朗朗乾坤!
共青团威信县委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14
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孩子们:
中华儿女携手一起努力,扫黑除恶共建华夏文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部署和 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校积极响应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助力扫黑除恶,开展系列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学校平安健康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特向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倡议:
1、遵纪守法
切实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
2、远离“网毒”
教育引导孩子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沉溺于网络游戏、使用文明语言,分清善恶美丑,培养健康网络道德。
3、勇于斗争
家长朋友们要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对“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蝇贪”绝不姑息。通过与家庭成员和亲属共同努力,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孩子们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正确处理校园、正确抵制校园欺凌、正确处理与同学之间的小矛盾、正确处理突发安全事件,要积极向学校老师家长举报校内外不良人员及场所,如打架斗殴、黑暗网吧、勒索钱财等。
4、发动亲属
共同携起手来,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政法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而携手共行!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上述情况,请拨打:
110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15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市区委、区卫健委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要求,倡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 重要指示和党的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向黑恶势力斗争的勇气和决心。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要认真学习中央、市区委决策部署,履行肩负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确保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二、带头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重要性、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在经济上与黑恶势力发生关联;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织“关系网”、不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以遵纪守法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
三、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出拳亮剑。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全体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正能量,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对扫黑除恶要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彻底胜利。
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牢记使命,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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