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六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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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六篇篇一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688所,在校学生110.03万人,其中,幼儿园877所,在园幼儿12.02万人;普通小学507所,小学教学点142个,在校学生23.39万人;初中学校142所,在校学生10.2万人;高中学校64所,在校学生6.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8所,在校学生3.5万人;高等教育学校34所,在校学生54.56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学生619人,另有1127人随班就读。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荣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大会,制定市教育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党组织书记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担当作为。二是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新时代师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增强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代感和实效性。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暨舆情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职责、制度、学习、课程、活动、保障”打造了“六张清单”,对意识形态八项工作职责和网络意识形态九项工作职责任务分解细化,确保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全覆盖。三是强化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四抓两整治”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命名表彰35个示范性党支部。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创新“5+x”主题党日形式载体,用好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登录率和使用率均达到100%。43所学校(单位)圆满完成换届工作,调整配备党组织书记22名。开展学校党支部书记轮训工作,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提升党组织书记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水平。大力推广把党小组建在教研组的模式,积极搭建“双培养”实践载体平台,常态化开展党员老教师、党员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活动,建立老中青“传帮带”教学骨干梯队。

(二)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应对,全力化解疫情影响。强化宣传教育,有效利用新媒体,传播教育正能量,在央视新闻、人民网、新华网、甘肃日报等中央、省属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稿件226篇,浏览量超过860万人次。坚持正面发声发力,讲好教育战线防疫故事,开展“同心战疫·携手前行”主题作品在线展播,开发创编“战疫情·天天练”室内锻炼视频课程。在疫情期间充分利用“兰州智慧教育·名师在线”项目开播课程,全市近13万名中学生积极参与网络在线学习,学习量达772万人次。二是周密部署,复学复课平稳有序。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多部门联合,成立8个督查评估小组,深入10个区县和87所学校,对开学条件保障的要点进行了拉网式、全覆盖督查评估,对不具备复学条件的学校跟踪指导,确保整改到位。重点关注关爱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帮扶指导,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三是精准施策,全面做好保障工作。严格摸排管控,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建成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动态监测师生健康状况,逐级汇总形成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重点人群实行“人盯人”式管理,做到“四个摸清”,实时掌握健康状况。积极筹备物资,协调相关部门,通过调拨配备、社会捐助和自行采购等方式,足量储备防疫物资。

(三)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开展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一是继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兰州市校园安全保护区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建立学校安全联席会议、部门协作、定期检查、分析研判、责任落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三个百分百”建设,通过成立学校治安联防队、护校队、应急队等,强化校园安防巡查和防控力量。校园安全“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督查”的隐患排查机制逐渐完善,闭环管理已经形成并趋于成熟。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中心,对校园周边影响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十类乱点乱象进行重点治理。二是强化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力度。通过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孩子做到“六不”。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河流、湖泊、坑塘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四)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

一是足额落实教育投入,确保达到“两个只增不减”。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原则,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在校学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2023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88.29亿元,较上年增长8.31亿元,增幅10.39%;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6451.79元,较上年增长1048.66元,增幅6.81%。二是按规定征收“两个附加”,管理使用合理规范。2023年,我市按规定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165646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101384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4262万元。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收支两条线”原则,根据人大批复的年初部门预算,及时、足额拨付教育部门相关预算资金。

(五)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情况

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提出明确措施。各区县落实主体责任,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高于当地公务员人均年工资水平。2023年,提高市属学校地方性绩效考核经费至每人每月1000元,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区县的标准予以落实。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市级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各区县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由月人均300元提高到月人均400元,并依据边远艰苦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最高可达每人每月1300元。

(六)完善教育督导法规和机构设置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甘肃教育督导条例规定》要求,成立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设副县级专职督学1名,聘请挂牌责任督学59名、学校视导员90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分期分批组织专家开展座谈交流、反复研讨,拟定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方案,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进一步推动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出台《兰州市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施细则》,2023年底前拟对安宁区进行督导评估,全面促进区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区县组建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查委员会,对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进行备案审查。多次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收退费管理、师德师风、培训内容、疫情防控、创城工作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及“回头看”活动。二是加强公办民办学校招生统筹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及省上关于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建立统一招生平台,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工作。严防民办学校提前招生、变相“掐尖”、考试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三是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年检组对各市管民办学校逐一进行评估,重点围绕学校法律法规执行、规范办学行为、学校校园安全、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办学条件达标等方面,对市管民办学校(机构)进行评估打分,年检结果在市电视台和兰州日报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教育脱贫攻坚及义务教育有保障推进情况

一是强化联控联保。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区县、各学校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包抓,责任到人。用“过筛子”的办法,进村社、进家庭排查核实,建立控辍保学风险学生台账,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失辍学。二是做好保学安置。综合分析研判学业水平、学龄特点、家庭情况、家长和学生意愿等因素,对354名劝返复学学生和70名有辍学反弹风险学生实行“一人一案”,通过职普融合班等方式,做好保学安置。三是保障残疾儿童权利。会同卫健、残联等部门开展残疾儿童评估,根据残疾类别与残疾程度,采取就近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和纳入兜底范围等多种举措,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四是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及东西部教育扶贫协作政策。坚持做好“一体化办学”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着力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及时足额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全面做好中央和省市有关东西部扶贫协作,组织永登、榆中、皋兰与天津市宝坻、宁河、东丽教育对口帮扶,全力推进教育扶贫,推动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五是强化督查问责。建立市级“控辍保学”包抓机制,成立5个包抓组16个督查小组,深入10个区县,走进94所学校,开展多轮次摸排清查。六是有效推进脱贫反馈问题整改。出台《义务教育有保障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工作方案》,对教育系统存在的控辍保学、两类学校项目建设、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细化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巩固“3+1”冲刺清零成果。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消除大班额工作情况

一是扩大教育资源。落实《202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教育类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0所,2023年新增学位1.64万个。引进北京实验二小、北京八中等一批兰外优质教育资源落地兰州,推进兰州二中雁滩分校、五十一中九州分校、五十八中新校区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截止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比例从2023年底的16.15%下降到3.18%,超大班额全部消除,全市普通高中大班额全部消除。二是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划片办法。完善小学招生政策,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明确规定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防止“学区房”炒作。三是严格控制择校。加强学籍管理,对违规跨区域招生、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严格落实“凡小学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不得享受对口划拨”和“初中择校入学的学生中考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政策,严格控制择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妥善处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严格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入学流程及办法,确保每个随迁子女都有学可上,不断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五是严格落实“两免一补”资助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好学生免除学杂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六是深入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就近、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规划实施两类学校项目建设92所,总投资8974.73万元。其中,寄宿制学校27所,小规模学校65所,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为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和无证园治理工作情况

全力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印发《兰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与各区县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截至9月底,完成整改182所,整改完成率为71.65%,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由治理前的29.2%提高到50.0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由治理前的75.17%提高到94.58%。根据《甘肃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区县两级教育、公安、民政等8个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市幼儿园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整治。截止9月底,颁发办园许可证2所,撤销办园许可证12所,待整改41所。

(十一)教育信息化及中小学(含教学点)出口带宽情况

持续推进三通两平台和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创新教育扶智路径,缩小城乡学校数字鸿沟,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截止6月底,全市753所学校(含教学点)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全覆盖,班班通全覆盖,所有学校网络出口带宽均达到100m及以上,市属、安宁区、西固区所属学校均实现无线校园网全覆盖。市级数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集聚教育资源3000多万条目,总容量约10tb。依托甘肃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的人人通空间,教师开通率80.71%,学生开通率72.99%。今年9月,我市被确定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单位。

(十二)超过三十万人口的县(市、区)独立设置特教学校建设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

全市30万人口以上的区县(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永登县、榆中县),除西固区特教学校计划今年年底建成外,其他区县特教学校均招生办学。全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5所,特殊教育职业中专1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6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58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2161人,其中特教学校361人、送教上门148人、特教班72人、随班就读1127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97.44%。初步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附设特教班为补充、送教上门试点为突破”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

(十三)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甘肃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在借鉴教育发达省份和地区高考综合改革典型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从宣传舆论引导、办学基础条件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课程管理、课堂教学改革、生涯规划指导及考试安全技术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明确时间节点,确保2023年新高考政策在我市全面实施。

(十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出台《兰州市深化产教融合工作方案》,健全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和华住酒店管理集团、兰石集团、新区农投集团等优质实体企业深度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融合。二是柔性引进全国知名职教专家马树超在兰州建立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特聘3名全国职教名师、选拔23名职教专家组建“兰州市职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特聘46名教师组成“兰州市职业教育兼职教研员”团队。建成5个省级、3个市级名师工作室。三是大力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共有“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9所,试点专业分布点达197个,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人数7271人。四是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指标15项以上的学校数15个,6所学校达到全部指标。招生规模连续两年增长22%以上,全市招生职普比3.72:6.28。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把握新时代师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紧盯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建设计划和进度,确保2023年底827个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顺利完成。全力推进为民兴办实事项目,确保新增学位1.6万个。加快推进兰州五十一中九州分校、北京八中兰州分校高中部、初中部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四)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力推进“新教育”实验工作,开展营造书香校园、构筑理想课堂等十大行动。组织开展“新教育”实验专题论坛,举办“新教育”年会,总结新教育实验成果,推广实验先进经验。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综合改革,落实构筑理想课堂“三重境界”和“六个维度”,完善体育、美育课程设置与评价改革。

(五)深入推进评价改革。研究制定兰州市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加强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六)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全面落实培育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目标,实施“卓越师资培育行动计划”,切实发挥好“金城名校长、金城名师、金城名班主任”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帮扶活动,提高全市教师学科素养、教育教学素养、科学人文素养。

(七)切实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屏障。落细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学校健康副校长作用,开展健康教育等专题培训,普及卫生防疫知识,提高学校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尽最大可能地防止疫情在校园内发生。

(八)巩固提升教育扶贫工作成果。关心关注关爱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工作,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完成“两类学校”建设等各类办学条件保障项目,重点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构建从学前教育到大学阶段的学生资助体系。

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六篇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委、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动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新成果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

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通过网络、群众反映、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第一时间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市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相关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正面回复。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有关人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对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六篇篇三

根据上级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有效管理,为国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成立以xx同志、xx同志为组长,x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副书记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件亲自处置,要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把导向强队伍。各科室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抓好分管科室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3.各科室负责人要强化网络意识形态信息研判工作,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和相关舆情动向,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对包括个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网络舆情进行甄别分析,加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日常监测与处置。对于重大网络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要按照有关要求逐级上报。

4.定期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5.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重要培训内容,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法规学习教育。

6.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对存在失职失责情形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需予以组织处理的,由党组织按规定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保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完善机制体制。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各科室要及时报告。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完善管理机制,形成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监测和舆

情上报机制。

(三)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把政治要求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清醒认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整体强化我部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网络安全技能。

xx单位

x年x月x日

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六篇篇四

0引言自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高校数量大幅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人才。

同时,高校也呈现出办学主体多元化、经费来源多样化、体制结构复杂、竞争激烈等特点,高校面临前所未有的运行风险。因此,运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原理和方法,探索和研究高校风险管理基本理论,构建一套符合现代高校特点的风险管理体系,是高校深化改革与进行现代化管理的新方向。

1高校主要风险因素分析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成为自我承担风险的主体。目前,高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运作风险、安全保障风险等。

1.1经营运作风险一是政策法规风险。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尚在不断变化和完善之中,新的法律法规不断产生,原有的法律遗留问题短期内难以消化,政府的管理政策和行为也在不断变化和调整,这使得高校在发展中面临法规和政策的不确定性。

高校管理运作因政策法规的变化或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而承担较大的风险。二是专业设置风险。

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社会对人才的知识层次、专业技能的要求不断提高。为了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为了吸引优质生源的需要,不少高校在专业设置上存在“三越”现象,即专业越多越好、专业名称越新越好、专业去向描绘得越吸引考生越好,高校的专业设置越来越以市场为导向。

但是,市场不是完美的,有自身的许多缺陷。市场虽然能够反映当前的就业状况,却不能充分地指明将来的就业需求。

有些专业可能现在非常热门,假如以此为据而扩大招生,谁能够保证四年以后这些专业还是热门呢?由于市场缺陷的存在,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专业设置,必然会妨碍人们对于人才需求的科学判断。在高校专业招生和专业设置的问题上,也应该“风物长宜放眼量”,不能仅仅把一时的就业市场需求状况作为惟一的尺度,否则就会贻害整个教育发展乃至我国的科学发展。

三是市场竞争风险。首先表现为招生的竞争。

由于近十年高校连续扩建扩招,高校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考生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高校的招生效果越来越取决于高校的知名度、专业水平、学科设置以及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特别是地方高校之间、民办高校之间的招生大战愈演愈烈,许多高校已经出现了招生难的现象。2安全保障风险一是食品卫生风险。

高校是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食品安全尤为重要和敏感。但由于后勤社会化,高校难于监督,高校发生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现实风险增加。

二是校园环境安全。高校是开放式的公共场所,人员众多,流动量大,这将给高校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事故防范等工作很大的压力。

三是人身心理风险。大学生思想活跃,富有激情,自我意识强烈,但同时思想偏激易冲动,承受挫折能力弱,极易发生心理问题和矛盾冲突,造成严重的后果。

2我国高校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高校在运行和发展中面临诸多风险,但是我国高校风险意识普遍淡薄,多数高校未建立系统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应对现状不容乐观。一是风险管理活动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

风险管理作为一门专业的管理科学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欧美等西方国家逐渐发展起来的,直到八十年代中期才被引入国内。但直到今天在我国仍处于探索研究阶段,仅在一些特殊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初步应用,远未达到普及推广、广泛应用的程度。

二是高校风险管理意识薄弱。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高校开始由过去国家统一拨款、统一招生、统一分配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向自主化、市场化转变,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改革还不够深入,原有体制的影响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消除,我国高校的风险意识普遍薄弱。

三是高校尚未建立系统的风险评估管理体系。现阶段,完善的风险管理评估体系在我国还处于空白状态,风险管理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尚无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

3高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成根据风险管理理论及其实践经验,高校管理体系主要有组织保障子系统、规范标准子系统、风险评估子系统、实施执行子系统组成。3.1组织保障子系统一是建立专业的风险评估管理委员会。

高校风险管理是一项全面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必须建立包括财务、管理、信息情报、安全、卫生、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工作。

二是制定完善的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程序。要根据高校自身的特点制定包括风险规划、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使高校的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2规范标准子系统一是规范的风险管理制度。为使风险管理成为高校内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挥其促进和改善高校管理状态的作用,必须按照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规律,制定适用、规范的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这是风险管理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的基础。

二是科学的风险评估标准。即根据风险评估管理的要求,以强化内部管理与控制为目的制定工作标准,确定风险等级标准,为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3.3风险评估子系统一是广泛的数据收集网络。运用调。

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六篇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各级领导班子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六条

按照工作原则,校党委领导班子对本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七条

分管党务和宣传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政同责,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第一责任人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干部负相应领导责任。责任人要承担起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责任和督查责任,各总支(直属

党支部)、各部门上传至各类网络媒体上的所有内容必须经由责任人审核。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在校外网络媒体上做学校宣传的稿件必须在责任人审查签字后,再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表。

第三章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

第九条

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精神作为全校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十条

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通过“两微一网”发布信息时,要按照学校《各级官方网络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学校许可严禁个人以官方名义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同时除党委宣传部总体监管外,各学院(部)、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一网”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如发现有违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并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微一网”的信息安全工作,不得私自将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后台管理的用户名、密码外传。如出现管理员私自外传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对外传者及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抓好网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联盟作用,把网评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各二级学院(部)

要选优、配齐、配强网络评论人员,确保网评队伍坚强有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因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

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第五章

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结合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十四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师生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第十五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要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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