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总结范文2017

  一年来,我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平安黔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拓展规范管理”法律服务工作主题,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职能、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改善执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为构建法制黔江、平安黔江、和谐黔江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至 11月,担任法律顾问218家(乡村法律顾问 30 家);办理各类案件1502 件,涉及经济标的5600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3003万元;代写法律文书334 份,解答法律咨询47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185件,占全区法律援助任务的50% ,减免收费达80余万元。涌现出2个先进单位和多名先进个人。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

  从局到所做到了工作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到人。

  二是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光界、川东南、纵深律师事务所为在职聘管人员投保了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在内的近六种社会保险,人均支付保险金3500元/年,基本上解除了律师的后顾之忧,新成立的森平律师事务所已按一定比例提足了执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统一办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

  三是狠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制定出台《黔江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人员聘管、财务管理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管理环节;

  四是有序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建设。

  成立了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森平律师事务所,丰富了律师机构组织形式;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法律服务所从以前的集体所有制全部改制为合伙制法律服务所,提高了法律服务所抵御风险的能力和责任;大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布局调整,将中心法律服务所从老城区迁驻正阳街道,黄溪法律服务所更名为舟白法律服务所,并迁至舟白街道。

  五是开展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结对帮扶工作。

  通过各结队帮扶活动的开展,积累了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城厢所、舟白所在光界所的帮扶下,案卷质量有很大的提升;成立时间不长的濯水所在纵深所的帮扶下完善了所内规章制度;川东南所联手联合所为外出农民工成功索赔26万元;森平所与中心所协作办理法律顾问单位法律事务等等。结队协作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拓展了市场,规范了管理,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六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

  在律师队伍中严格贯彻执行《重庆市律师行业“六条禁令”》,进一步贯彻执行《律师十要十不准》、《黔江区基层法律服务十不准规定》工作纪律和“三要三不准一报告”,区局建立了对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和涉黑涉案件的审核登记制度,各所设立了政治协理员。七是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完善了投诉登记制度、批办制度、处罚和公示制度,公示了监督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处理档案,投诉处理率和回复率达100%。今年,对5名被投诉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全面参与全区重点工作。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主动参与我区国有企业改革、非公经济发展、渝湘高速公路、旧城改造、正阳工业园区、黔永创业园区和舟白职教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物流商贸业、金融服务业、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不断开发新的法律服务市场。

  一年来,为重点工程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涉及经济标的5000余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深受各单位好评。

  二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开展涉法信访工作,从3家律师事务所中选派了10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及“大接访”活动,接待信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手段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共同维护稳定大局。全年共有100余人次律师参与涉法大接访活动,接访信访群众606人次,解答涉法疑难问题120件,现场调解涉法信访案件13件,5件信访案件涉及的当事人上千人引入诉讼法定途径;有效制止群体性上访13起、防止群体性事件38起,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称赞。

  三是以“法律服务进乡村”为抓手,竭力服务我区“五在五心”工程和城乡统筹发展。开展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抽调20余人组成法律服务宣传队,深入20多个镇乡开展了36场大型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宣传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继承法》及新修订和新颁发的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光界律师事务所专门编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宣传资料》3000余册送发到农家。开展了法律顾问进乡村活动。全区 2/3以上的执业人员担任了乡村法律顾问,各法律服务机构已与21个乡(镇、街道)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与近129个村(居)签订了免费法律事务合作协议,惠及400多个村民小组。培训法律法规72场次,受训人员达1950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976份,提司法建议260条,审查合同292份。开展了“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律师进看守所、党校、乡村、学校、工业园区、民营企业,讲授法制课达11场次,锻炼了律师才干,又为特殊人群普及了法律知识。

  四是开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送温暖”活动,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捐款4620元多次资助我局定点帮扶的中塘乡贫困党员、大学生、经营大户和群众,为他们送去现金和电热毯;开展“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201件,免收费用达120余万元。光界所还设立了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每件援助案件补助50元办案费,并与56个村居签订了免费法律服务顾问合同,荣获司法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市唯有光界所获此殊荣。

  队伍建设[/page]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邀请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陈治元处长为我区80余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授课;

  二是开展学习培训。开展了年检注册培训,分三次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300余人次参加了市律协、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律师事务所律师赴西安参加“第二届西部律师论坛”,并学习考察了2个律师事务所,有10名实习律师和新注册的执业律师分期分批参加了重庆律师学院学习培训。

  三是开展两大主题实践活动。今年3月和7月,在全区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两大主题教育活动。各所找准两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结合点,召开了动员会,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实践,取得了实效,推动了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发展,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15名律师辅助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有8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

  有6名法律服务人员正在功读学历。特别是中心所年过六旬的李华荣同志真正做到了活到老,学到老,与本所的年轻同志一道参加法律专业自考学习,考试成绩优秀。四是开展首届法律服务 “十佳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全区4家律师事务所、5家法律服务所22名执业人员参加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将于 4月揭晓。

  (四)抓好律协工作,努力完善 “两结合”管理体制

  一是实现法律服务党建工作全覆盖。成立了黔江区律师协会党支部,该支部是由3个律师事务所和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全体党员组成的联合党支部,有党员13人。律协支部自4月成立以来,召开党员大会,制定了工作规划,部署了党建工作,发展了建党积极分子9名,组织党员以“律师要争当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为题参加了司法局总支举办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演讲赛,荣获优秀奖。

  二是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全区12名老律师和老基层法律工作者欢度了重阳节;组织党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我局组织的“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等系列活动,自编自演的《法律服务构和谐――三句半》获一致好评;总结会后,大家精心准备的一台“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暨黔江区2017年度法律服务行业迎春文艺联欢会”即将上演,充分展现全体法律服务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着眼于调查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一是针对影响和制约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发展的诸多问题,召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和骨干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黔江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人员聘管、财务管理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工作。

  二是针对律师会见难问题,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来我局开展法律服务执业环境专题调研活动,就改善律师会见、阅卷、取证“三难”问题,以“舆情信息”上报区上和市上,被市政协办公厅采用,引起了区、市相关部门的关注。

  三是针对公民代理(辩护)非法收取服务费的问题,通过调研形成调查报告,以“舆情信息”上报,被市政协采用。

  四是针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执业律师中开展了调查,并形成了《黔江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面临的困难和建议》的调研文章,分别被区上和市上采用,并引起了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区上吴敏、付恺,市上黄齐帆、张轩、刘学普等多名领导先后就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作出批示。

  (六)强化宣传报道,营造法律服务的良好社会影响

  加强与重庆市司法行政网、西部律师网、《武陵都市报》、黔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络,并充分利用我局开辟的《黔江法制》和《黔江司法行政网》宣传阵地,强化法律服务宣传。一年来,律师科撰写的信息被媒体采用30篇(条),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共撰写信息18篇、调研文章9篇、典型案例10篇,被各级媒体采用10篇。扩大了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有的所之间结队协作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

  二是法律服务机构总体存在积累严重不足,发展后劲乏力;

  三是多数法律服务机构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社会知名度低,音响了业务拓展;

  四是有的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乱,特别是联合法律服务所对执业人员的监管失控,空白法律文书管理不规范,为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执业以可乘之机,造成投诉案件不断,2017年我区共5件投诉案件有4件发生在联合所,根据2017年度区局与各所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该所考评为不达标单位,以后再有类似问题发生,将撤并该所;

  五是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案卷质量严重不达标,问题很多;

  六是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仍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制度不健全。

  七是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尚未按规定为执业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法律服务[/page]

  三、2017年法律服务工作主要任务

  (一)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围绕区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三大战略的决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

  一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体为我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二是大力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黔江区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争取区政府行文,努力为政府部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风险防范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进乡入村”工作,力争街道(镇乡)法律顾问合同签约率达100%,村(居、社区)达80%以上,要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为广大基层农民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努力在建设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上取得新成效

  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保持队伍良好的政治素质。各所要继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两大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四个在心中”,力争做到“0”投诉;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推动行业文化不断发展;搞好一年一度“办案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评优表彰机制,使其更具科学性、指导性、操作性和适用性;制定和量化案卷质量评审标准,切实提高执业人员的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解决执业环境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依法维护执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结队协作工作;引导好课题调研活动,促进法律服务队伍健康成长。2页,当前第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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