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发展生态肉鸭养殖的工作意见

  我市农村素有养鸭的传统,特别是近年来,我市板鸭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鸭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市场对优质鸭产品的需求日益扩大。为抢抓机遇,把我市传统的鸭产业做大做强,推动农民增收致富,现就鼓励发展生态肉鸭养殖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为宗旨,以优质生态肉鸭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强化服务措施,探索农户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鸭产业的规模效益。

  二、工作目标

  三、主要措施

  ㈠建立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采取典型引路、农民自愿、重点扶持等多种措施,引导农户进行规模化饲养、集约化经营,逐步改变分户散养状况,今年先在郑集镇举办养鸭基地试点,在魏岗、红星等村新建一批规模养殖示范小区,通过示范,带动其他农户发展养鸭业。

  ㈡政策扶持,鼓励引导。一是鼓励有发展养鸭意愿的农户,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合理流转土地,在不改变农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整合土地资源,农民可以土地出租或入股分红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由集体统一规划,采取多种形式投资新建养鸭基地。二是全市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对鸭舍、鸭棚建设的补助、养鸭小区的奖励和小额贷款贴息。⑴对新建标准化鸭舍、鸭棚的农户给予每平方米2元的补贴;⑵对养殖大户进行奖励。对年出笼肉鸭5万只以上的标准化养鸭小区按5%的比例给予奖励,即年出笼肉鸭5万只,奖励2500元。具体考核奖励兑现办法由市财政、畜牧兽医部门拟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⑶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采取农户联保等方式,向肉鸭养殖农户发放小额贷款,根据规模大小,安排2—1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资金优先安排与鸭业公司签订合同和建设标准化鸭舍、鸭棚的农户;⑷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三是市农业部门对养鸭农户无偿提供技术培训指导。

  ㈢大力发展生态养殖模式。在推行标准化圈养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林鸭复合养殖、鱼鸭混养、稻鸭共育等生态养殖模式。充分利用我市林地、果园等资源优势,发展林鸭复合养殖模式,节约养殖用地;充分利用河流、堰塘等水源优势,发展鱼鸭混养模式,提供养殖效益;充分利用小河镇农业生态基地建设优势,推广稻鸭共育模式,重点建设一批生态条件好、规模大的生产基地,创建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区,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㈣实行定单养殖,确保企业与农户双赢。按照统一标准化鸭棚、统一网上集约饲养、统一供应良种鸭苗、统一配送生物饲料、统一防疫治疗的“五统一”模式,鼓励企业与养鸭农户签订养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农民养鸭风险,保证企业货源充足,促进企业与农户双赢。

  ㈤强化疫病防治。建立健全防疫监督体系,提高人员素质和监督监控水平,对动物疫病快速诊断,早防、早治,努力做到群防群控,杜绝疫情流行蔓延。

  ㈥发展经济合作组织。紧紧围绕生态肉鸭产业,在养殖、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大力发展科技服务型、市场营销型及综合服务型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一体化经营,扩大合作组织规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切实抓好产品品牌营销和质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培育一批鸭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进标准化生产,打造优质鸭产品品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加工企业、养殖大户、专业协会和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等投资创办养殖基地和加工企业,拓展生产经营领域,培育一批规模大、水平高、带动强的龙头加工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的引领能力和对农户的带动能力。

  ㈧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生态肉鸭产业发展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为组长的宜城市鸭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局、市农经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信用联社、各镇(办、区)以及鸭业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制定规划、研究政策、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实效,为鸭产业发展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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