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或向校长直接报告 。
二、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或向校长直接报告 。
三、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电话报告,并尽快以书面形式报告 。
四、各站校必须每月向教育局书面汇报当月的安全检查情况
五、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事件内向教育局报告,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制定出防护措施。
安国市中小学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的是对学校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必须指定专人对各功能室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都要有入库登记,检查及使用情况记录 。
三、各功能室管理教师应对师生进行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期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协助相关人员妥善处理 。
四、学校师生必须在管理教师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
五、各功能室按要求配备防盗,报警消防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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