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施工防灾防汛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在5月底前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对工程可能引起的地质灾害进行评估 。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监理单位要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企业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地、宿营地提前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施工企业采取措施整改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演练工作,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防范雷雨大风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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