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一、安全保卫工作,由学校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布署、检查、监督。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袁菲
副组长:黄建兵
成 员:冯玉莲、陈晴、陈爱芬、解莹、钱玲、王红英、杨丽娜和全体班主任
二、全体教职工(包括临时工)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防止发生失盗、失火、触电、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
三、各部门责任范围:
(一)德育处主任负责对班主任、年级组长及全体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不随意外出参观、旅游,组织好公益劳动,安排并落实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安全措施 。
2、各年级如需在寒、暑假及双休日进行补课,需有专人负责,保证学生的安全及学校公共财务的保管。
(二)教导处主任应要求每一位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要加强对实验课、体育课的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决杜绝爆炸、中毒、烧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
(三)总务主任负责落实财务室、锅炉房、配电室、食堂、校办工厂等处安全措施的落实 。
(四)严格坚持学校行政干部的执勤、带班夜间巡查制度 。
四、教职工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
五、保卫干部及有关人员对重点部门要经常巡视,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
六、加强学校的值班管理,严格值班制度 。平时及节假日要有领导带班和正式职工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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