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婚姻法的看法
首先,我觉得对于女方来说,真的有点不近人情,这不关什么男女平等什么的,或许有人说,为什么结婚就要男方买房,为什么?因为,女人本来就是需要呵护的一方,有些家庭困难的男人买不起房,女人不愿意嫁,这令很多男人很气愤,说女人爱房子,其实,不是女人爱房子,是因为有了家,就等于有了温暖,更有了安全感 。男要入对行,女要嫁对郎 。如今这个观念,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以后,要改后半截为“女要当自强”了 。司解三在财产归属方面,更偏向于个人财产,对因结婚带来的家庭共同财产保护趋于减弱 。
下面摘自搜狐微薄;从今后,哪个男人把房钥匙拍桌上,你可得小心 。因为你嫁过去并不会拥有套房子,而只是多一百万的债务 。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从某种意义上说,离婚还能争补偿,不离婚的才最憋屈 。在未来几十年,你要为这套不属于你的房子一直还贷款 。
女人真的要自强了,虽然我家那位说女人还是只要享受就好,可是谁知道呢,谁知道男人以后会不会出轨,再相爱的人都有可能出现七年之痒,更何况女人老了便是老了,男人40都可以找小姑娘,除非女人自己手里有积蓄,以后各位姐妹们要想好,嫁错郎,那真是一辈子的事,等自己有钱了再结婚吧,还是要保护好自己才行,虽然我现在说的话有些丧气,但是结婚后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哎...希望男人可以好好爱自己身边的女人吧,如果你有了小三,身边的老婆毕竟是你曾经爱过的,离婚后,也请你多多关心她,.....因为离婚对于女人来说伤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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