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签合同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篇劳动者不签合同,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我在一家公司做人力资源工作,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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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我碰到了一些疑惑,以前都是单位不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但最近我们公司却总发生一些劳动者不愿意跟单位签合同的事。如果不签合同,劳动者就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一旦发生诉讼,部门领导肯定要责怪我。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李珠)
答:《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该法第八十二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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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实存在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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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规定看,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及时行使自身权利,不然,将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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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昨天上午,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关庆勇,坐镇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专线12333,就刚颁布不久的《劳动合同法》解答疑问,启动了12333新一轮每月一次的专题接听活动。
  两小时的接听时间内,来电不断,专家一刻都没休息。
  用人单位热点问题
  ①用人单位最好先签合同再用工
  一些企业很关心:如果劳动者拒签合同,用人单位如何规避风险?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没签劳动合同,单位的法律责任很大,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关庆勇说,很多用人单位都是先用工再签合同,所以容易出现劳动者不签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要求就同意不签合同。一旦出现纠纷,不论什么原因,用人单位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最好是先签订好合同再用工。
  ②使用兼职人员很容易惹麻烦
  一家用人单位咨询:使用兼职人员要不要签劳动合同?没签会不会有麻烦?
  专家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时会牵扯到赔偿问题;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使用兼职人员很容易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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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在使用兼职人员时,要注意征得与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同意,请其开具证明,然后与兼职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a
  ③劳动合同至少保存两年
  一些用人单位问: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手上没有保留劳动合同是不是很危险?劳动合同要保存多长时间比较安全?
  据反映,劳动合同签订时往往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保管一份。但是一些劳动者经常遗失自己的那一份,而办理退工时,用人单位只好把自己的那一份放进档案里让劳动者带走

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专家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多签订几份劳动合同,有工会组织的最好也让工会组织保管一份。当劳动者那份丢了或双方有合同纠纷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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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至少继续保存劳动合同两年以上,以备劳动部门用工检查。
  劳动者热点问题
  ①只有两种情况劳动者该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对违约金问得最多。
  关庆勇说,《劳动合同法》更有利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培训,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二是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而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除此之外,单位不能再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②年底“双薪”要事先约定
  一位劳动者问:年底“双薪”是不是要在合同里约定?
  专家说,“双薪”、年终奖等,原则上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效益决定要不要发。主要看两个条件,一是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二是劳动合同有没有约定。如果在劳动合同里有约定,那就要根据约定来。
  ③单位降低待遇,不续订合同可获补偿
  一位劳动者问:合同期满了,单位想续订合同,却降低工资待遇,该不该同意续订,是否有补偿?
  关庆勇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降低标准续订合同,劳动者如不续订,用人单位得补偿劳动者。
  记者 陈心华 实习生 颜素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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