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条例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国务院总理***18日签署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新华社18日受权播发这一条例。
《条例》包括6章38条,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法更具操作性。
《条例》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 。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
《条例》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劳动法治三十年:构建***的旅程
三十年的改革风雨洗礼,中国法治分外生动:无论事关国家大体的“鸿篇巨制”,还是紧连着普通民众的“细枝末节”,无不烙刻着奋勇前进的足迹,闪动着***与执著的光芒。与中国改革同行,细细聆听法治的强劲脉搏,叩问法治的点滴进程,蓦然回眸,我们已经前行在法治的路上,劳动立法的变迁,亦是如此。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正式生效。五个月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生效。至此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三架马车”为主干的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真正形成。■解读
1 违法解约赔偿后不再补偿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针对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条例》要求,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
2 不建职工名册最低罚2千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3 体例变化平衡劳资利益
5月9日至20日,国务院法制办曾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有人对劳动者权益表示担忧,认为草案偏向资方。
此次正式公布的实施条例则增加第18条规定,并将该条置于“14项用人单位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之前,并列举出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13种情形,发生这13种情形时,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条例》分别规定劳动者和资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可从体例上显示出对劳资双方的平衡。 >>详细
13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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